新时期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意义、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2021-06-22李猛
李猛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立足国内大循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目前我国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新时期改革发展任务情况下,就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加快构建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该战略的实施目的是通过科技自主创新构建完善的全供应链产业链体系,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释放内需潜力,充分运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关系,从而在新形势下培育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然而,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当前我国还存在消费增长动力不足、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阻碍人才流动的“樊篱”依然存在、“去中国化”的全球化挑战、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等问题。对此,需要我国有针对性地采取包括扩大有效投资、确保投资有效,以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内循环,重塑和完善内循环产业链,完善国内国际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开拓海外新市场,建设开放型东北亚经济圈,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开放合作,推进中欧关系向前发展、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以及面对美国施压作出坚定而理性的回应等在内的一系列应对措施。
[关键词]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战略意义;主要问题;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21)01-0016-10
一、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意义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基于国际外部环境变化,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以及对国内供需结构变化重新定位和思考后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从国际层面来看,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2020年世界经济衰退明显,供应链产业链循环受阻,金融市场大幅度动荡,国际投资贸易严重萎缩,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多边主义受到冲击。在这样一种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我国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自身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就是要充分适应国际环境新变化,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防范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发生,增强我国对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的适应能力。[1]另外,中美关系的变化也是我国实施国际国内双循环战略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欧美一些国家意识到“产业空心化”对本国经济发展带来的弊端,纷纷制定出台制造业回流计划,特别是美国技术创新优势在逐渐缩小,基于技术创新优势所带来的超额利润在逐年减少,自身的产业链价值链全球霸主地位因此受到威胁,加之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经济状况持续恶化,所以美国政府将矛头指向中国,以分散和转移国内压力与矛盾,对我国采取一系列干预和打压措施 ,实施战略围堵,导致我国面临的国际形势日益严峻,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安全也因此受到威胁。中美之间传统意义上的均衡发展格局被打破,中美之间存在的分歧一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目前就此状况需要我国作出必要的战略调整,以早做准备、积极应对。
从国内形势分析,虽然同样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我国经济基本盘依然稳固,潜在市场空间仍然巨大,加之经济的强劲复苏态势,让我们更加坚定了未来发展的信心。然而,通过这次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也要看到我国产业构成比例不合理,产业结构仍需改善,这需要通过宏观政策的合理调控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打造更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供应链产业链体系,进一步增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尤其在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剧烈动荡,对外开放面临新挑战的情况下,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就是要“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通过充分激发国内市场潜力,建设国内统一大市场,以维护本国市场经济繁荣稳定,为培育我国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及提升自身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基础、创设有利前提,通过增强我国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韧性和主动性,吸引更多优质外商来华投资,最终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总之,在国内国际新形势下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既要靠自身发展,但也离不开与世界的交流与合作,要充分运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更好地拓宽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多边经贸、推进经济全球化。我国立足国内大循环,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有利于国内国际两大循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利于国内国际两大市场防范和化解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能够为国内国际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的主要问题
(一)国内消费潜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今年5月份我国在外贸进口方面同比下降12.7%,低于市场预期,但出口方面仍然保持正增长区间。进口的下滑幅度为12.7%,恰恰体现了在全球经济困难时期,国内需求并没有呈现出强劲反弹,反而是超乎预期的下降,总需求不足的矛盾制约了经济复苏进程。截至目前,消费已经连续6年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但是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对外贸易需求骤降,尤其是欧美市场需求持续减弱,因此,国内需求链建设成为国内经济循环的一项重要任务。[2]另外,我国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大数量的中等收入群体,国内市場规模巨大、潜力巨大,市场与内需优势是当前疫情形势下我国刺激经济恢复发展的最大优势,消费有望成为我国经济最强大的压舱石。然而,这次疫情导致国外市场需求出现大幅度萎缩,要完成产能消化目标任务,保障国内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以倒逼之势全力推动国内消费市场转型升级,通过增收入、保就业、促消费保障经济内循环动力的持续稳定输出。总之,如何有效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将是后疫情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关键核心技术亟待突破
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已经连续4年保持上升势头,世界排名实现大幅度提升,但同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依旧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一旦关键核心技术存在短板和不足,供应链产业链安全便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将会显著上升,直接影响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关键核心技术由此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瓶颈。[3]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唯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卡脖子”技术,才能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才能把竞争与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所以,构建和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型举国体制,提高关键核心技术自给率,维护供应链产业链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成为目前我国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任务。
(三)阻碍人才流动的“樊篱”依然存在
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是人才的循环,要实现国内大循环首先需要破除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诸多限制,建立自由开放、服务完善、结构合理的人才政策体系。然而,从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和良性循环的视角分析,我国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阻碍人才流动的“樊篱”依然存在:首先,在国内一些地区户籍和编制依然发挥着关键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动,尽管出台了居住证、积分制等管理措施,但这些举措往往带有强烈的导向性,唯收入论、唯学历论、唯职称论特征明显,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成长型、创新型人才难以获得落户和就业创业的机会,针对紧缺人才的配套政策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其次,随着近些年来各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各大城市相继出台力度空前的人才吸引政策,但是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机制,反而在不同城市和地区之间产生了影响人才流动与人力资源共享的壁垒,例如源于各地人才政策的差异性导致在人才评价标准、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等方面难免有不兼容之处,各地互认困难重重,并且在医疗养老、子女教育、就业保障等民生领域由于政策衔接力度不够,各地服务水平也差距较大;再者,在高端人才引进和服务方面,仍然缺乏成熟的、专业化的运作机制,特别是对于国际高端人才的引进,尚未形成具有较高可信度的信息对接平台,有时用人单位对急需的国际人才信息难以及时了解或准确掌握,人才引进后“水土不服”现象普遍存在,也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最终造成人才资源浪费。综上所述,如何构建适宜人才流动的发展环境,畅通柔性人才引进渠道,以及完善高端人才配套政策体系现已成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四)面临“去中国化”的全球化挑战
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格局面临结构性洗牌,对此我们要做好长期战略准备。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正在谋划和推进制造业回流,以摆脱对中国制造的依赖,全球范围内“去中国化”的影响远远要比疫情冲击更为深刻和长远,要防范和避免“去中国化”的全球化。除了国内要通过产业补贴、出口退税等优惠便利政策,营建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吸引外商来华投资,避免国际产业链外迁以外,通过借力“一带一路”和加紧推动RCEP落地促进形成亚太地区双向开放模式、扩大亚太地区经济循环、推动亚太经济一体化同样是我国加强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防范和避免“去中国化”的关键之举。另外,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需要我国外资外贸的高质量发展做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新高地,致力于建成全球最高标准的自由贸易港,将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最有力支点,通过其特有的政策制度体系海南具有成为亚太乃至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金融中心的潛力。[4]因此,应当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通过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以及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引领我国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吸引更多优质外资入驻海南,防范和避免“去中国化”的全球化,以高水平对外开放助推国际经济大循环。
(五)面临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
当前,受到疫情和全球经济衰退影响,我国在全球供应链产业链的重要地位受到冲击。对于我国而言,2020年1—2月份疫情爆发后,我国国内供应链产业链率先按下暂停键,全球供应网络因此受到影响,出现商品延迟交付和外贸订单萎缩。进入3月份以来,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都面临巨大的疫情考验和挑战,虽然我国复工复产率不断上升,但此时全球供应链产业链扰动,对我国的影响由内及外,从国际循环视角分析,疫情对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冲击出现交互性负面影响。不仅如此,在受到疫情冲击后,一些国家出于维护自身安全和利益的考量,对供应链产业链进行了调整,这导致去全球化趋势加剧,加之近年来受贸易保护主义影响,全球供应链产业链日益本地化、区域化、分散化,随着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布局的巨大调整和变化,我国供应链产业链的安全性、稳定性,以及在全球中的地位受到极大挑战。[5]由于供应链产业链的安全稳定关乎我国经济未来,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有效防范供应链产业链风险是当前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二)以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内循环
1.提高居民收入、保障改善民生
对此,需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可考虑对其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并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和最低标准,将农民工等所有职业人群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以此有效化解阻挡在居民消费和企业投资之间的堵点,积极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更好地通过刺激消费畅通国内经济循环。
2.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
为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激发消费潜力,近期国内一些地方陆续向本地居民发放消费券,例如南京向市民和困难群体发放3.18亿元消费券,宁波推出1亿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广州、佛山、长沙等地则是给予购车现金补贴。[6]实际上,特殊时期采用消费券及其他补贴形式,能够在短期内通过刺激消费,为经济活动循环注入动力,加快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进程。不过,消费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所以建议经济和财政实力较为雄厚的城市或地区考虑采用。另外,对于消费券发放也要进行科学设计,防止财政资金流入私人口袋,尽可能保证消费券有效使用。例如“消费券类型应聚焦餐饮、体育、图书、信息等与居民生活相关的领域;发放对象重点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或贫困群体;借助必要政策措施或技术手段对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和兑现进行全程追溯,包括通过数字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将消费券红利更多下沉至中小微企业或规模较小的商户,以此增强消费券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等。”
3.鼓励和支持“线上+线下”新型消费模式
当前,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正全面渗透到人们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催生出许多经济发展新需要和新动能。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2020年1—4月份,我国网上商品销售额较去年同比增加8.6%,比重占到国内零售消费品总额的24.1%,较去年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这充分显示了新型消费的活力与动力。所以,应当顺势而为,进一步将线下与线上消费进行有机结合,加快推进传统商业模式数字化转型升级,以跨境电商、移动电商、社群营销、直播带货等新型线上消费模式通畅产业链、扩大内需、刺激消费,通过“线上+线下”多元融合的新消费模式使经济循环的“脉搏”更加强劲。
(三)重塑和完善内循环产业链
疫情危机下,我国不仅面临着部分外贸订单取消,出口需求明显下降的形势,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作为需求方,对一些国家的进口同样存在严重依赖,例如疫情期间从国外进口的半导体原材料硅晶圆、光刻胶、存储芯片等零部件短缺,造成我国电子、汽车等相关行业制造成本上升、生产受挫。这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构筑“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全产业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特别是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对产业链上游的控制能力,对此,需要尽快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内循环,加速推进我国产业转型升级。
1.打造自主可控的内循环产业链
应加强对产业链完整性的数据统计和科学分析,对于产业链主体在国内的,可以龙头企业为抓手,通过“引资补链”“引资扩链”等方式将产业链从制造环节尽快延伸至原材料供应、产品设计、加工销售在内的全过程。而对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在国外的,可以发挥国内企业的比较优势,重点解决行业“卡脖子”的技术难题,并通过向下延伸或向两端延伸进行替代生产加工,从而将产业链集中在国内并予以重构,并在该领域形成新的产业集群,最终实现整个主体产业的“国内大循环”。
2.重视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加快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
目前,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集中体现在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就科技发展规律而言,现代科技创新往往涉及多个领域或不同学科,单是依靠某一个部门、地区或企业难以顺利完成,尤其对于关键核心技术需要聚集优质资源集中进行攻关,因此政府组织和引导科技创新的作用更加凸显。针对我国关键核心技术的短板和不足,只有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尽早建立起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攻坚体制,才能集中优势力量加快推进科研协同攻关,不断增强自身的科技创新硬实力,真正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从而为重塑和完善内循环产业链以及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3.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把握产业链重塑机遇
一方面,对于国际产业链扰动、部分外贸撤单、国际物流滞阻等问题国内企业要做好危机应对、树立长期忧患意识,并通过政策指引使产业链处于不同环节的企业在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方面建立起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协作,以协同之力释放融合之效、提升发展之势,进而形成完善的内循环产业链;另一方面,对于国内一些龙头企业来说,要充分利用产业链重塑机会,借助数字经济大发展机遇,加快自身角色的转型升级,向智能化高端化领域进军,抢占内循环上游先机,从而形成“关键核心技术→材料→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的全链条培育机制,并以此向全球产业链高端环节攀升,竭力摆脱对国外技术和零部件的依赖。
4.建立健全產业集群配套服务体系
构建和完善产业集群配套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包括:提供便利的水路、陆路运输条件;实行独特的科技人才引进政策;加强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相关配套器件生产企业等。构筑起较为完善的产业集群配套服务体系能够为内循环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四)完善国内国际科技创新人才政策体系
近年来,我国针对人才评价、项目评审、机构改革等事项连续出台多个政策文件,意在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优化评审监督机制、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例如最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即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但是,除了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以外,我国还未有对职称晋升评审制度进行深化改革,职称晋升通道的堵塞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中青年科研人员的工作热情,有的甚至因为职称晋升和工作待遇问题而选择离职,不得不主动放弃科研岗位,我国教学科研人才流失现象日益严重。因此,建议尽快完善教学科研人员职称晋升评审制度,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追溯、可申诉的职称晋升评审制度,通过改革评审程序、拓宽晋升渠道、设立监督机制,减少和避免职称评审过程中不公正事件的发生,为广大教学科研工作者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使广大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能够安心工作,为国家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除此以外,为加快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我国还需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着力破除影响人才流动、培育、评价、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采取更加便利开放、行之有效、积极主动且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形成具有自由流动和良性循环内在优势特性的人才制度体系。除了对高端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与其实际贡献相匹配的薪资待遇、生活环境、居住环境等硬件条件以外,还要包括完善的科研设施、强大的科研团队,良好的创新氛围、以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逐步建立起能够有效保障科研人员潜心创新研究的政策支撑体系。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加剧世界经济社会格局变化,但与此同时,这也正是我国利用发展中的比较优势吸引海外人才流入,为我国新时期创新发展提供高端人才保障的好时机,若能充分利用国际人才为我国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我国将会在未来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占得先机。对于国际高层次人才,我国应该采取更加柔性的引进渠道,并建立健全海外人才管理制度,对此可参鉴2020年6月1日最新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便利外籍高层次人才来华工作、任职、出入境、停居留的相关规定,适时在其他地区进行复制推广,以在更广范围内打破对外籍人才的国别限制,进一步便利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在提升我国对国际高端人才吸引力的同时,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国际创新人才跨域交流与合作,以人才的自由流动和良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注入人才动力。
(五)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对外开放
从促进经济内循环来看,我国仍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1.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需要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的有力支持。尽管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来越大,但相比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仍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将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并重。因此,应以《外商投资法》及其相关配套措施落地为契机,贯彻落实“负面清单+国民待遇”的外资管理制度,既要避免“大门开小门不开”的问题,也要破解“准入不准营、准入很难营”的困境,使优质外资成为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关键纽带,以及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力量。
2.打造高质量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平台载体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既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有利平台,通过这些“制度特区”率先对标以CPTPP为代表的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并及时修订和完善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起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经贸制度体系,尽快由傳统的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高位阶的规则和制度型开放转变,通过制度型开放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以此建立起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从而增强我国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既是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国软环境实力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知识产权密集度最高,要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要紧跟数字经济发展的时代潮流,及时修订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在数字经济领域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使数字经济能够在完善的法治框架下规范有序发展;另一方面,针对长期以来在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位缺,与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相适应的问题,应建立和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完善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价值市场评估定价机制,以此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建设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4.构建多元化商事争议解决机制
鉴于数字经济、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各国关心的重要议题,未来关于数字经济、数字贸易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商事争议也将随之增多,有必要尽快建立起包括司法诉讼、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方式在内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特别是要推广实施更加高效便利的临时仲裁制度和“线上+线下”的商事争议解决模式,为商事争议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使跨境商事争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公正解决,以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
(六)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开拓海外新市场
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我国仍需要在区域和全球进行分散化布局,形成多维立体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其中要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形成更多面向“一带一路”和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大循环。同时,要加快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以产业链调整为抓手,加强同东北亚、南亚、东南亚的区域合作,推进中日韩经济小循环。
“一带一路”是“双循环”格局下新的经济增长极,2013年至今通过“一带一路”倡议,我国与沿线国家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跨境投资贸易、科技人文交流等领域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虽然今年受到疫情影响,但“一带一路”市场依然蕴藏巨大机遇,“一带一路”市场也会在疫后快速崛起。[7]对于我国企业而言,要重视“一带一路”这一新的经济增长极,把握住后疫情时代“一带一路”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投资机遇,积极开发利用“一带一路”市场。
1.针对“一带一路”优化布局、重点突破
鉴于“一带一路”沿线情况复杂多变,面临着地缘政治风险、安全环境风险、发展环境风险等实际问题,所以需要在“一带一路”沿线进行合理布局,减少和规避不必要投资风险。今后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之下,需要对“一带一路”进行优化和调整,适当收缩战线,确保重点地区和项目进展。
2.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数字之路”
这次疫情加速了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同时也暴露出国家间存在的数字化鸿沟,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对于以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强烈需求。[8]为此,我国企业应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发挥数字经济领域优势,帮助这些国家加快推进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引领性、展现新作为。另外,为了保障“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沿线各国需要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尽快形成“一带一路”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依法有序进行,防范数据跨境流动中的信息风险,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构筑坚实可靠的安全防线。
3.继续加强“一带一路”园区建设
截至目前,根据安永报告统计,“一带一路”海外产业园区数量现已达到74个,这些产业园区主要是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心城市为据点,能够有效整合优惠便利政策和各类资源,对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能够产生聚集效应,也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提供了更多发展新机遇。“一带一路”产业园区因此成为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根据“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仍以发展农业为重点,坚持农业优先战略,以及自身公共服务不足的实际情况,应当重点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生态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产业园、国际健康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一方面,帮助解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粮食安全问题,为各国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以园区建设为支点,全面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应急能力,保障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力推进建设“健康丝绸之路”。
4.借力“一带一路”促进亚太经济一体化
一方面,“一带一路”不仅要协同于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国家战略,同时也要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崛起等中西部国家战略进行深度融合,从而以“一带一路”为引领,充分发挥各地区独特优势,在各地区之间形成协同发展之势,助力我国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经济内循环;另一方面,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所具有的发展优势不尽相同,有的具有资源密集型产品,有的具有农产品贸易优势,这与我国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优势产业形成了较强的贸易互补性,所以我国需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以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同时,为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贸往来,应当通过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议的形式使投资贸易关系更加规范化、法治化,建立起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并以这些自由贸易协议为有利载体促进亚太经济一体化,加快形成亚太地区经济大循环。
(七)建设开放型东北亚经济圈
近年来,东北亚区域合作成为捍卫经济全球化、多边贸易体系、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力量。虽然东北亚地区有着挥之难去的历史宿怨,以及一些亟待克服的现实矛盾,但东北亚和平发展的主题始终鲜明,民众向往繁荣兴盛诉求强烈,政府追求民生福祉初心不改。当前,面对疫情冲击,东北亚各国更应当拿出智慧和勇气,为区域和平穩定与共同发展而努力,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区域内问题,维持来之不易的向好走势,深度挖掘疫后合作潜力。鉴于东北亚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要素禀赋优势,以及与我国在技术、资本、能源和劳动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因此,建议深化东北亚经贸交流与合作,推动形成东北亚区域经济大循环。
1.在东北亚构建“四位一体”的立体交通网络体系
推进实施东北亚物流运输一体化建设,在东北亚地区形成由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组成的“四港”联动发展新模式,以此促进东北亚物流枢纽建设,构建陆海联运、高效便利的东北亚经济走廊物流通道,以物流畅通带动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其他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加速实现东北亚地区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
2.深化东北地区与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往来
东北地区作为东北亚的地理几何中心,具有显著的区位和交通优势、较强的经济互补性和良好的民意基础。但是,目前东北地区与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还存在总量不足、层次较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对此,除了加大开放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增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打造更高标准、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平台,以便于深化东北亚经贸交流与合作。建议在东北地区以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基础建设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从而可在更多领域、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加强与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往来,为促进东北亚经贸合作创设更加自由便利的环境和条件。然而,当前地处东北亚区域中心位置的吉林省还未有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考虑到未来东北亚各国在经贸领域融合发展的现实需要,应尽快设立吉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便更好地服务支撑东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3.加强中日韩经贸交流与合作
基于在东北亚区域合作和开发开放中,中日韩三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保证东北亚安全稳定与和平发展,未来中日韩需要相向而行,不断深化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
(1)加快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议谈判,建立中日韩自贸区。当前,经济全球化的最大挑战来自全球贸易保护逆流和中美关系的不确定性,而自贸区不仅是推进经济全球化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途径,同样也是各国之间加强经贸往来的有效方式。[9]基于中日韩三国共同的发展需求,以及维护地区稳定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现实需要,后疫情时代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将是大势所趋,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中日韩自贸区能够降低或免除关税,最大限度消除非贸易壁垒,促进货物、人员、劳务、资本的自由流通,有利于实现中日韩经济内循环。
(2)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中日韩在5G、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新经济领域合作需求很大,特别是疫情期间,为保持社交距离而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阻断了人与人之间的正常交往,然而人们对生产生活、娱乐文化的需求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无需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人们生活与生产制造的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在这方面,中日韩以不同方式推进产业数字化,其中韩国在通信方面较为成功,日本在机器人、大数据等硬件方面具有技术优势,中日韩在数字经济领域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彼此之间应当分享技术知识,以促进中日韩数字经济共同发展,合力抢占全球产业链制高点。同时,为实现中日韩数字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彼此还应携手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促进现代服务业跨境合作,在保证信息安全前提下推进实现数据共享,从而建立起更加紧密的中日韩数据流通圈。
(3)联合防范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中日韩在制造业领域分工协作紧密,在疫情对中日韩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带来冲击的背景下,中日韩应携手共同维护制造业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在彼此间形成制造业分工协作新机制,推动区域制造业向全球价值链上游发展。另外,中日韩应以维护区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为目标,联手建立供应链产业链风险防范机制、风险预警机制、联合评估机制等,通过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有效减少和避免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
(八)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各国开放合作
伴随“一带一路”倡议我国企业走向海外,一些中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南亚、东南亚地区,不仅加速了生产网络的区域化,同时也巩固了我国供应链产业链的全球地位,成为我国海外产业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0]另外,近年来南亚、东南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多,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创造了广阔空间,特别是在疫情冲击下,南亚、东南亚市场潜力巨大,仍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因此我国应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开放合作,推动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1.积极参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南亚、东南亚国家除了亟需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陆路、铁路、港口、航空运输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外,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呈现出较为旺盛的需求。因此,应以“一带一路”倡议为契机,结合南亚、东南亚各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双边或多边协议,积极推进中国企业参与东南亚重点项目合作与建设,例如泰国高铁项目、印尼雅加达-万隆高铁项目、新马铁路、东南亚沿海港口项目等。一方面,通过完善基础设施,打造互联互通的立体交通网络,进一步密切各国人文交流与经贸往来,全力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快形成南亚、东南亚和印度洋周边经济圈;另一方面,借助基建能力较强的优势,南亚、东南亚基建市场也为我国化解国内产能过剩、寻找新的增长点提供了机遇,能够帮助国内企业开拓新的海外市场,努力稳定我国外贸基本盘。
2.发挥亚投行在南亚、东南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7月28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5届理事会视频会议中指出“亚投行应该成为促进成员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平台”。由此可见,亚投行将在推动亚太地区基础设施互通互联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特别是当前南亚、东南亚各国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量巨大,但资金短缺问题一直存在,相较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ADB),亚投行对南亚、东南亚国家援助的金额依然相对较少。根据ASEAN Observer统计,2018年至新冠肺炎疫情在东南亚爆发期间,世界银行向东南亚国家提供的双边主权贷款和赠款是亚投行的26倍,亚行则是亚投行的12倍。所以,亚投行的功能作用还未有充分发挥,未来应该为南亚、东南亚成员国提供更多高质量、低成本、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投资信贷服务,不仅包括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还要涵盖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而在内部运行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亚投行投资争议解决机制,一旦发生投资信贷纠纷,能够以仲裁、调解、评审等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予以解决。同时,要针对各成员国的不同情况,开发灵活多样的融资产品,更好地服务成员国基础设施建设,使亚投行在南亚、东南亚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同更多发展伙伴进行合作,携手推动区域經济一体化。
3.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战略支点构筑泛南海经济合作圈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入新阶段。该方案明确海南将加强与东南亚国家交流合作。作为引领新时代我国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门户,自由贸易港建设将进一步强化海南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战略地位,为我国与东南亚各国开展合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独有的优惠便利政策,海南可与东南亚国家在热带农业、农业技术、农业产业园等方面深化合作,延长热带农业产业链,提升热带农业附加值,建立热带农业经济圈。另外,以海洋经济为主轴,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我国可与东南亚国家在航运、商业、旅游、科技、服务贸易等领域开展合作,而海南自由贸易港作为南海离岛服务中心、贸易中心与物流中心,将全面服务于南海大市场,致力于推动形成泛南海经济合作圈。总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利于深化我国与东南亚国家区域海洋经济的融合发展,以其为战略支点,我国与东南亚各国在海洋产业、临港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邮轮旅游等方面将真正实现多向互动与深度交流,这不仅有助于促进南海传统产业向新兴前沿领域攀升,更将成为新时期推动南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九)推进中欧关系向前发展,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
2020年是中国同欧盟建交45周年,这45年的发展经验表明,中欧双方没有根本利害冲突,合作远大于竞争,共识远大于分歧。特别是近年来,中欧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在可持续发展、缓解气候变化、粮食与能源安全等方面有着共同利益。如今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的影响,中欧更应携手努力、强化合作,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促进经济全球化,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信心和动力。
1.共同维护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
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各国经济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供应链产业链普遍面临中断风险,中欧经济相互依赖程度高、互补性强,在危难之际通过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继续保持相互市场开放、加强彼此间经贸交流与合作,不仅有利于降低和避免供应链产业链中断风险,也能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增加正能量。
2.利用中欧自由贸易区(CEFTA)“绿色走廊”,便利成员国货物运输与贸易往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欧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多数实施封闭边境政策,导致货物通关速度下降,“绿色走廊”由此成为各成员国之间货物流通的便利通道。因此,可利用“绿色走廊”在具备检验检疫条件的过境点率先实施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开放措施,以在安全前提下保障货物通关速度,在具备技术条件或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可将该有利政策拓展至其他过境点,使“绿色走廊”在特殊时期为促进中欧贸易发挥更大作用。
3.加快推进中欧高水平投资协定谈判进程,及早惠及中欧企业和投资者
2020年7月20日欧盟理事会作出决定,授权正式签署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这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在此基础上,中欧双方更期待早日达成一项全面、平衡、高水平的投资协定,以深化中欧经贸合作、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为尽快达成投资协定,中欧双方今后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更多努力:
(1)对外资实行国民待遇。应当根据双方诉求赋予“国民待遇”实质内涵,将其扩大到中欧投资的所有阶段,包括市场准入前和准入后,以建立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2)“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外资管理模式。为在外资管理方面尽快取得更多共识,中欧双方可协商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外资管理模式,包括通过例外条款明确对外资暂不开放的领域,以正面清单规定哪些部门暂不享有国民待遇,从而以“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的形式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加速推进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程。
(3)营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之相关内容,具体包括“实施竞争中立原则,禁止对企业债务的补贴,禁止对不良企业(僵尸企业)的补贴,解除外国所有权限制,取消监管审批程序,采取备案管理等措施”。从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能够公平竞争。
(4)通过协商谈判达成统一标准的投资保护。当前,影响中欧投资协定签署的堵点和难点在于我国与欧盟国家分别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中关于投资保护的标准并不统一,由于欧盟各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于投资保护的理解和认识也不尽相同,如何达成统一的投资保护条款,将成为中欧投资协定能否顺利签署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达成统一标准的投资保护条款要求既能保护欧盟各国投资者的在华利益,同时对于中国投资者的保护又不能超出欧盟各成员国自身承受范围。
(5)完善投资者-国家投资争议解决机制。欧盟国家作为投资者-国家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主要运用方,近年来全球超过半数的投资者-国家投资争议案件都是由欧盟投资者发起。[11]但在中欧投资关系中,欧盟企业和投资者很少运用投资者-国家投资争议解决机制,在对中国市场和争议解决的利益关系衡量上,往往选择了前者,担心发起相关诉讼会失去中国市场。但是这一问题却成为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的焦点之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谈判进程。因此,我国应当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尽早在顾及双方利益的前提下,达成设立投资者-国家投资争议解决机制的最佳议案,化解这一阻碍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进程的障碍。
近年来,欧盟一直要求将上述相关内容纳入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从最初的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到如今涵盖范围更广的社会壁垒,体现了欧洲对新时期构建中欧投资贸易体系的综合考量,意在通过高标准规则来规范中欧之间的投资贸易行为,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中,我国要对此有清晰的认识。
4.携手推进WTO改革,共同捍卫经济全球化
当前,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给多边贸易体制带来巨大威胁和挑战,近兩年全球贸易增速连续下降,WTO改革关系多边贸易体制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全球经济的健康运行。作为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受益者,中欧只有通过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才能保持自身经济的平稳增长与繁荣发展。针对WTO改革,中欧在维护多边主义、主张非歧视原则、反对单边制裁措施、承认包容性与差异性等方面具有相同的立场。所以,中欧双方应当继续联手推动WTO改革,针对WTO争端解决机制上诉程序改革、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争议、产业政策补贴的规范使用、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等关键问题通过协商找寻最大“公约数”,合力推进WTO改革进程,加快形成新的全球贸易体系,共同捍卫经济全球化。
(十)面对美国施压作出坚定而理性的回应
当前中美经贸关系基本处在冰冻和停摆的状态,这并不是中美人民所希望的,也违背了市场运作规律和科技发展要求。首先,应当加强中美对话,针对双方焦点问题展开协商谈判,寻找利益共同点,妥善化解矛盾分歧;其次,建立和落实合作清单、对话清单、管控分歧清单,明确中美关系实质,厘清中美关系脉络,有效管控分歧和敏感问题,找到有力抓手提高谈判效率;再次,关注在美华侨华人、留学生健康安全问题,尤其是在美留学生,要对其生活学业、疫情防控、心理健康、回国就业等问题开展帮助,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认真倾听诉求,协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充分保障在美华侨华人、留学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可能把已经完成学业、有实际困难的留学生接回国内;最后,贯彻落实好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作为中美双边关系中少有的一抹亮色,是中美双方综合考虑贸易战后果而采取的更加务实的决定,中美关系越是恶化,经贸协议越是重要,以协议为载体中美双方可就经贸问题进行互动和讨论,这也成为当前中美经贸对话的有效途径之一。无论如何,面对美国对我国的多方面施压,我国必须维护自身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同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寻求对话合作,致力于构建更加强劲、稳定、互利的中美双边关系,这是我们一贯坚持的态度和立场。
[参考文献]
[1]吴志成,王慧婷.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的挑战与中国的应对[J].天津社会科学,2020(3):65-70.
[2]石英华,苏京春,王志刚,等.疫情冲击叠加,启动危机应对模式是当务之急——2020年一季度宏观经济形势分析[J].财政科学,2020(6):5-45.
[3]裴长洪,刘洪愧.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基于习近平百年大变局重要论断的思考[J].经济研究,2020(5):4-20.
[4]李善民,史欣向.高质量高标准建设自由贸易港的现实路径[J].人民论坛,2020(19):58-61.
[5]戴翔.新冠肺炎疫情下全球价值链重构的中国机遇及对策[J].经济纵横,2020(6):71-79,2.
[6]刘馨蔚.消费券“来袭” 技术变革加速消费重塑[J].中国对外贸易,2020(7):66-67.
[7]于洪君.疫情肆虐全球 中国当行“四个坚持”[J].国际问题研究,2020(3):21-26.
[8]陈健.“一带一路”沿线数字经济共同体构建研究[J].宁夏社会科学,2020(3):121-129.
[9]金香丹,刘雅君.前景理论视域下中日韩FTA建设的动力与挑战[J].亚太经济,2020(1):16-22.
[10]任红,张长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结构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诱发作用研究——基于“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比较分析[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20(2):48-61.
[11]汪梅清,吴岚.欧盟主导的投资法庭上诉机制及其对中欧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借鉴意义[J].国际商务研究,2019(6):71-80.
(责任编辑:张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