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2021-06-20邹明宇
邹明宇
摘要:我国接入互联网以来,西方霸权主义开始借助互联网这一媒介系统地向我国渗透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想,马克思主义一元化的指导地位受到严重挑战,意识形态工作不再单单是由政府完全把控,各种思想阀门被打开。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能实现互动化、细分化、个性化的传播方式,面对纷繁复杂网络环境,致力于加强网络话语权建设、完善相关法制机制、加快培育网络人才队伍,探索意识形态实现新路径、创新意识形态指导思想,对于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捍卫网络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意识形态 网络 治理路径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网络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在网络背景下,意识形态斗争尤为重要,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掌握了主动权。习近平同志说:“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这突显了网络意识形态在我国执政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要清醒地认识网络意识形态所面临的危机,在网络大潮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一、当代网络意识形态新态势
(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受到冲击
互联网的应用与发展,拓展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的新途径、创新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法、搭建了意识形态建设的平台,但互联网上形成的多元文化也给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带来了冲击。其一,多元文化争夺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阵地。互联网作为去中心化的一种载体,本着全球性、开放性的特征,本身是不受政府约束的。各种多元文化在互联网上由于受不到有效地监管,通过炒作热点事件、控制舆论、收买意见领袖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争夺阵地;其二,多元文化消解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感。互联网上各种信息泛滥、各种社会思潮浮现,人们在接受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同时也受到其他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过于低俗、渗透着政治意图的西方意识形态凭借新颖性、易懂性更能受到广大网民的青睐,势必会造成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认同感的影响;其三,多元文化弱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各种社会思潮借助理论的武装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呈现在互联网上,使不明真相的人们很容易追随这种意识形态,在面对多元文化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创新不足,对于新思潮、新变化反应不够迅速,致使意识形态工作陷入被动境界。
(二)西方社会思潮在网络上蔓延
社会思潮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对经济基础有着能动的反作用,正确的社会思潮推动社会发展,错误的社会思潮则阻碍社会发展。列宁同志说:“任何时候也不可能有非阶级的或超阶级的思想体系。”西方社会思潮作为不同的思想体系,代表着西方虚假式的“自由”“民主”“个人主义”,具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在我国互联网领域开始泛滥,消解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给人民群众的思想带来很大的混乱。目前我国网络上流行着三种社会思潮,其一,历史虚无主义,以还原历史为名,否认这100年来党带领中华民族抵御外敌、艰苦奋斗的历史,否认中华民族5000年优秀文化,企图颠覆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根基。其二,“普世价值”借助“自由”“民主”“人权”的伪装在我国逐渐渗透,深得部分对社会主义认同感不深的人喜欢,殊不知所谓的“民主”是资产阶级主导下的少部分人的民主,“人权”则是抽象人权,而“自由”更是“自由贸易的自由,在资本压榨劳动者的自由”。其三,新自由主义主张市场完全自由竞争、反对国家过多的干预经济、私有化、个人主义,这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但市场化、自由化无法避免商品拜物教的问题,本质上是服务资本主义侵略的理论。
(三)西方势力通过网络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
西方势力借助网络对我国进行渗透的目的就是消解对社会主义的认同、淡化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瓦解共产党在我国执政地位,进行和平演变、颜色革命。目前有一下几种手段,其一,将青年作为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对象。部分青年网民在表达自己意见的过程中更加非理性、激进,但是他们于是把矛头不是指向事件的本身,而是指向社会主义政体、社会主义政党。其二,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宗教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也有着特殊矛盾,西方势力在互联网上建立大量宗教网站,这些网站所传宣的内容往往与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中国化的大相径庭。西方敌对势力“把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捆绑在一起,煽动我国教民对抗政府”,试图用宗教问题分裂我国,挑起争端。其三,通过网络渗透西方价值观。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命脉和根基,美国等西方敌对势力,不断争夺话语权,向我国传播大量的西式文化,这些文化中显露着美国的自由主义、个人主义、 “普世价值”,宣传资本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觀、世界观,诱导网民对西方虚假文化的向往,侵蚀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认同。
二、当代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路径
(一)着力提升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
习近平同志强调“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这表现了宣传思想阵地的极端重要性,尤其是新媒体的出现给我国意识形态建设带来了很大冲击,由一元马克思主义占据的意识形态阵地被其他思潮侵蚀,构成了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威胁,新的态势下,面对这些挑战,必须着力提升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体,建设马克思主义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从内涵方面规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方向,体现着意识形态的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思想基础,体现着对意识形态的认同。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搞好舆论宣传工作,只有通过舆论宣传,才能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播到人民群众身边。
(二)促进新闻媒体与意识形态的整合
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的喉舌已成为社会生活中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媒介,起着价值引领、思想传播、舆论导向的重要功能,通过渗透、灌输方式,以新闻、广播、电视等为载体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呈现在大众面前。然而并不是所有媒体都是传播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传播社会主义价值观,在众多新闻媒体中往往有害群之马故意对社会热点事件带节奏,带有偏见地报道社会事件,尤其是部分网络意见领袖已经成为西方扶植的势力。面对这些问题,一定要加强党对新闻媒体的绝对领导,对于国有媒体,加快意识形态传播转型,不断发展微博、微信、微视、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建设,把意识形态传播融入新媒体之中;对于私有媒体,加强对其社会责任的引领,使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为社会主义服务,力求客观报道;对于有西方敌对势力背景的新闻媒体、自媒体,采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专政的方式,坚决打压,不能使其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方向。
(三)建设相关法制机制
建设相关法制机制与意识形态工作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法制机制是意識形态的必要保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有利于规范人们行为,不断有西方敌对势力通过网络渗透宗教主义、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只有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在处理意识形态网络案件中游刃有余,确保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也有利于相关法制机制建设,促进网络立法随着时代不断更新。我国关于意识形态相关法制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立法的滞后性,往往问题先出现相关法制机制再建立;立法层面上对于相关条文的零散性和缺乏系统性;法律法规缺乏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案件查处中司法与执法之衔接不慎完善”。因此面对这些问题,必须建立互联网意识形态相关法律等级,建立多领域网络法规条例,使法律法规、单行条例条文精细化、系统化;坚持法制与德治相结合,使法制建设融入到德治建设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四)提高网信人员工作能力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仅仅靠提高话语权、立法、技术手段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意识形态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人民,因此解决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关于在于人。目前,我国网信人员工作能力总体处于良好状态,但面对突发性事件,还是存在着能力不足情况。不断提高网信队伍建设,对于网信人员提高标准、提高门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网络人才队伍;切实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对于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正确引导网络事件,防止舆情扩大化;加强“三微一端”实施监控,对于敏感词汇做到拦截、屏蔽,完善网络舆情工作;加大网络安全宣传力度,对于重大网络完全事件、相关网络法律深入学校、社区开展宣传工作;建立中央到地方网络舆情五级工作制度,“推进三级网信机构体系建设”,实现严格的网络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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