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视角下我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突破路径
2021-06-20雷一
雷一
[摘 要] 以考试分数评价学生,以学生成绩衡量教师教学水平,以升学率来评价学校,重结果轻过程,重定量轻定性,是我国基础教育评价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使我国基础教育过分注重升学与考试。教育评价会引导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价值取向,要实现减负就要改革教育评价体系。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旨在对基础教育评价的改革提出建议,为实现减负提出思路。
[关键词] 基础教育;减负;升学压力;教育评价改革
基础教育阶段的减负是持续改革的热点话题,笔者认为,基础教育负担过重现象是由高考制度下的升学压力引发的。我国基础教育阶段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可以在高中阶段通过高考进入高等教育阶段进行学习,也可在初中或高中阶段选择进入职业技术应用类高校进行学习,但我国学生与家长普遍倾向于优先选择通过高考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应用技术性学习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一、我国基础教育负担过重的表现
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的教育制度,新高考改革虽然赋予了学生选择部分科目的自主权,但其评价标准仍以考试成绩来衡量学生,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家长在升学压力下普遍十分注重考试成绩的高低。
(一)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不仅要注重学业发展,也要注重身心发展,但目前我国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不仅表现在课内也表现在课外。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少年儿童发展状况”课题于2005年、2010年、2015年进行的三次大范围的全国调查显示,全国中小学生平均在校时间整体呈现出了先降后升的趋势,主要以2010年为拐点,2010年至2015年平均在校时间呈现明显的涨幅。中小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在校内度过,在校期间重点学习各阶段的学科课程、活动课程与综合课程,课堂内容与任务充实。在校外,中小学生不仅要利用课外时间完成、复习、巩固课堂内容,还要参加各种形式的课外辅导班或兴趣特长班,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少之甚少。
(二)教师教学负担过重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给教师减负被上升到国家高度。从学校内部来看,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是学生的成绩,学校针对为评估教师教学水平制定了各种指标性考核文件。从学校外部来看,家长及社会对教师教学水平的衡量也取决于学生的成绩以及分数的提高与否。在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升学的压力下,教师很难平衡好升学和素质教育。
(三)家长多重角色压力过大
升学压力已从学生与学校扩散至家庭。一方面,家长与学校的边界混乱,目前多个省市出台文件,提出严禁家长批改作业,多省市的家长反映家长过多参与学生的学业任务,甚至有家长因压力过大导致的不满情绪退出学生家长群;另一方面,家长与学生的边界混乱,家长普遍看重学生的升学情况与考试成绩,家长多以学生的分数判断自身对孩子的投入是否有效,家长的多重角色已经渗透在整个升学过程中。
二、我国基础教育评价体系的现状
我国的基础教育评价过分注重对考试成绩的测量,而不是对个体综合素质的评价。教育评价起着引领性、导向性作用,要改变基础教育中过分注重升学导致的负担过重,最重要的是改革基础教育评价制度。以下从我国教育评价的目的、方法、结果三方面来分析现有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教育评价的目的偏离
教育评价在教育过程中发挥着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诊断功能、调节功能。教育评价的目的是衡量学生是否得到了全面发展,但我国的教育评价注重对升学与考试的测评,即对学生的评价注重于评价成绩,对学校的评价注重于升学指标,对社会来说,教育评价注重于是否有相应标准的人才,教育评价的目的过于片面化与功利化。
(二)基础教育评价的方法僵化
按照评价的时间顺序可以划分为诊断性、形成性和结果性评价,我国基础教育中注重结果而忽视了学生的发展过程;按照评价的主体可以划分为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我国的教育评价以内部,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教师的评价为主,较少考虑外部相关主体的评价意见;按照评价多样性可以分为单一性评价与多样化评价,我国教育评价中方法方式单一,标准唯一化严重,虽然教学中也穿插着对学生的综合评价,但其在升学考试没有实质性作用。
(三)基础教育评价的结果失信
评价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评价脱离了学生实际,没有产生预期效果,超出师生实际的学习评价不能引起教师和学生的反思,更不能促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改进。通过评价的实施以及评价结果的反馈,有信度与效度的教育评价的结果可以激励与促进学校、教师、学生改进各项活动。应试教育下的评价结果并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使评价信度与效度缺失,社会中普遍出现了“高分低能”“理论实际脱节”的现象,社会普遍对教育评价的结果失去了信心。
三、我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突破路径
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簡称《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从《方案》看出我国教育评价制度与机制需要进行全面化的改革,本文从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四个方面探索我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突破路径。
(一)多元主体参与的结果评价
首先,将学生的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在新课改中我们一直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学生也是自身评价的主人,但学生在结果评价中长期处于被动地位。将学生的自评考虑到结果评价中,可以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积极性。其次,将教师的内部与外部评价结合。在学校内部减少对教师的行政性考核给予教师充分的自主权;在学校外部,邀请学术专家为教师的教学活动提供评估,目的是解决教学中的问题提供学术指导,而不是指标性考核。最后,提高家长评价的参与度,增强家校合作,改善家校不融洽的局面,家校互评以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二)纠正过程评价的实践误区
过程评价是对教学中的评价,目前,我国基础教育中对过程评价的实践多表现为阶段性测验,其形式一般为单元考试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过程评价的意义,走向了另一种结果性评价的方式。教学中的过程评价应发挥其特点,重点测评被评估主体在教学过程中是否充分发挥自主性。一方面,评估教师是否充分发挥教学的自主性,对教材、教法、学生是有自己的見解与方法,而不是用学生的成绩评价教师;另一方面,评估学生是否充分发挥学习自主性。重点关注学生的课堂参与度、自主合作探究能力、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而不是阶段性的分数。
(三)提供增值评价的支持
增值评价以起点定终点,考虑学生基础水平对学生学业成绩的影响,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学业表现。增值评价是衡量学生自身的变化程度,而优等生和后进生的进步空间、所需要的辅导都是不同的,如何针对不同的学生公平地进行增值评价是关键,这就需要对增值评价提供足够的支持。将不同水平的学生进行分组,提供不同的支持,针对各个分组的水平教学可以发挥一定的自主性,增值评价有合理的支持才能公平进行。
(四)健全综合评价体系
高校招生按照学生的各科考试成绩来决定是否录取,以最终统一考试中的分数来衡量学生,只看重最终招生考试分数很难体现出对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应充分考虑到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一方面,将学生不同形式的综合素质成绩以不同占比的方式纳入最终的评价中;另一方面,要保证综合素质评价标准的公正合理性,建立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管理系统,保证在基础教育的各学段中有可追溯的评价记录渠道。
教育评价引导教育的价值取向,改革教育评价,用合理的方式引导各个主体,才能改变盲目追求升学与考试的现象,真正做到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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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福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