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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五个维度

2021-06-20刘涛

求知 2021年6期
关键词:党纪政党权力

刘涛

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革命与建设、改革与发展取得成功的重要法宝。在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继续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而关键的任务狠抓不懈地推进下去,将党的建设做实、做深。只有在党的建设上不断实现突破,不断在伟大实践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取得重大发展,人民向往的美好生活才能实现。

一、在政治建设进程中始终把管党治党置于重要而关键位置

在政治建设进程中,把管党治党放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重要而关键的位置是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从历史发展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其诞生及建设发展的各个时期始终坚持这一政治发展的内在规律,将自身建设放在和国家建设发展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地位,将自身命运与国家命运、民族命运紧密结合起来,才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国家的形象和人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前,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向前进,进一步“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从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梦实现进程,使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就当前的形势来看,就要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纪律上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

从政治上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讲政治、讲立场,坚持政治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尤其是要增强核心意识,使党的各级组织保持向心力和凝聚力,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齐心协力谋建设、促发展。从思想上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把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塑造成为有信仰、有追求、有理想、有信念的人民公仆,始終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抵御诱惑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尤其是在理想信念的指引下为实现远大目标不懈努力奋斗。从组织上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把各级党组织打造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发挥党组织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凝聚作用,将全社会的有生力量广泛调动和组织起来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尤其是当面临危机时能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不畏艰险、攻坚克难,有效应对各种困难、化解矛盾冲突。从作风上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把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培育成具有艰苦奋斗、不怕牺牲、吃苦耐劳精神以及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时代先锋,不仅在政治上要做到清正廉明、两袖清风,而且在生活上要做到廉洁奉公、公私分明,切实将人民群众的事情放在心上。从纪律上重视和加强党的建设,就是要强化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对党纪党规的遵守和践行,尤其是促使各级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纪律上的清醒人和规矩人。

最后,还要将这五个方面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政治建党、思想建党、组织建党、作风建党和纪律建党互动协调发展,并将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从多领域多层面把党组织打造成推进现代化国家与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发展的后盾和保障力量。

二、在法治化进程中深化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和法律建设协同并进

如何有效加强党的建设是一个艰巨工程,需要通过内外兼施、多举措并用的方式达到理想效果,尤其在法治化建设要求下,要将法治思维和方法融进党的建设过程。进一步来看,对于中国而言,更要深刻把握社会特点,将“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德治主义传统”和现代政治发展中的“法治文明精神”统一起来,从内在的约束和警醒与外在的监督和制约相结合的角度,探索出一条党纪国法交相并用且以党纪制约为关键准则和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党建之路。这在实践中,不仅要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建设,而且要强调法律制度建设与党规发展完善之间的统一性、协调性和一致性,推进两者协同并进,发挥各自治理优势,从内外双向建设角度提升党的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一要提高对党规党纪的认识。在政党执掌国家政权以及由政党推进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体制背景下,不管是通过外部嵌入方式,还是内部耦合方式,政党已深刻融进国家与社会领域,而通过党规党纪对政党及公职人员的行为和活动进行内在约束以实现政治使命和政治价值,是客观需要和必要选择。这在现实中就要突破那种将党规党纪建设作为人治化手段的僵化认识,深化推进理念创新和观念变革,不断提升对其内涵和形式的认识,扩大党规党纪的作用范围,将其置于和国家法律同等重要乃至更为关键的地位。尤其是要在严明党的纪律和准则基础上,增强党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避免党内力量涣散损耗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号召力。

二要增强党内法规和国法的内在统一性。在某种程度上,党内法规作为制度性规范,是一种软法,其与法律制度共同构成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治国理政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约束效力来看,党内法规是一种更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比法律这一作为维护社会基础秩序的途径具有更为严格的规定。作为权力执掌者和行使者,政党与要求一般民众遵循法律这一基础规则秩序有所不同,其本身基于对当事人特殊身份的考虑就需要建立一种比基本规范要求更高的特殊规范来约束自身行为,以确保行为举止与自身地位和责任相一致。由此,要准确把握党内法规与国法从不同梯次与层面对主体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在厘清两者关系的同时促进两者有机统一和融合协调发展,并将其作为推进政党政治和政党社会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本方向。

三要建立推进两者作用有效发挥和衔接的体制机制。从程序上来看,当执政和行政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时,必须明确党纪与国法的作用机理及其效力关系,即在对违纪违法行为展开党纪审查与法律审判过程中建立联合机制和协调机制。一方面确保党纪审查不违反法律制度,遵照法治程序有序进行;另一方面保证法治精神融入党纪审查,在发挥党规党纪作用中得以充分彰显;最后在诉讼审理、移送交接以及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党纪审查所形成的调查材料与证据资料的效力性的确证和使用也要建立相应的融合接洽方式,以充分发挥党纪与国法在权力治理和腐败防治中的作用。在现实操作上,可以采取党纪审查在前,同时法律审判并进的举措,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在对美好生活追求中广泛践行初心使命和担当责任重托

在本质上,政党是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者以及特定阶级中的领导力量,是为了夺取和执掌国家权力而组成的政治组织。从这一角度看,政党也是一个利益体,有其自身的利益需要。然而作为一个整体,这种利益又不同于一般的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利益,其在本质上具有至高性,即以国家利益作为根本遵循。但在实际运作中,作为由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构成的政党组织而言,政党又是某些具体利益的聚合体,如若不加以治理又可能会具有僭越整体利益的属性,致使背离自身建立的初衷,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就要做到超越政党利益,避免政党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之上。在新时代如何有效加强党的建设,要进一步推进“政权导向型”政党建设向“使命导向型”政党建设转变,牢记建党和立党的根本,充分彰显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尤其是要着眼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在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中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和担当人民交付的责任重托,始终将党心与民心连在一起,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从当前的具体实际来看,就是要将加强党的建设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预防返贫等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工程中,加强对群众路线的践行,建立各种帮扶机制、监督机制以及问责机制,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面貌得到不断改善。

此外,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唯一的执政党,加强对自身的建设,还要在治国理政中转变理念,增强本领,探索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共治、互为促进的策略路径,以协力推进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进程。其主要表现是,要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践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置于最高地位,避免党内外派系纷争,全面整合多方力量,切实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执好政、理好政,共同担当使命任务与责任重托,从而推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增进社会福祉、謀取民生福利,充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四、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充分实现治权与治党有机结合

如何践行初心使命和担当责任重托,在现实中必须将治党与治权两个重要因素有机结合起来,即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于为党的事业和人民事业服务,履行好职责,才能真正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有效推进科学执政、广泛提升执政绩效,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要把党的队伍建设好和治理好,要把权力配置好和治理好。只有实现对政党和权力两方面治理的有效结合,才能建构起使党政有机体得以有效运行的体制机制,从而取得广泛的治理效能。

为此,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需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推进党自身从严治理上,要明确对建党和治党效果会产生深刻影响的权力行为因素的重要性,不能脱离对权力的执掌和行使行为来探讨党自身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解决之策,否则将缺乏载体依托。因为对权力执掌和行使的效果如何,恰恰是对一个政党所面临问题最直接和最有力的反映和揭示。另一方面,在推进严以用权上,要明确对治权效果同样会产生深刻影响的权力行使人因素的重要性,不能脱离对权力行使人队伍的建设来探讨如何实现权力的高效有序运行,否则将缺乏力量支撑。因为任何制度的设计及其作用的发挥,最后都要由人来贯彻落实。权力行使的效率和质量问题以及对权力治理的优化和完善问题的解决,就需要对权力行使人队伍建设予以充分考虑,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何如此重视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因。

具体而言,在实践中,就要超越西方立足权力间内在关系的治权逻辑,即超越那种主要强调权力间的分立与制衡(三权分立)而对权力行使人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逻辑,遵循一种立足权力与权力行使人内在关系的治权逻辑,即推进治党与治权互构并行、协同发力,以实现对权力有效治理的逻辑。从中国共产党的维度来看,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将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以及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本质要求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各个领域。二是将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髙之综合能力的目标旨意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新局中,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三是全面执行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的标本策略,在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突出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从执政权力自身的维度来看,要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以及失责必追究的根本要求,保障权力与责任相一致。二是全面构建一套以法治精神为指引的合法、有序、高效的权力运行体系,保障权力功能的充分发挥。三是有效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机制建设,将专项治理与日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推进权力治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

五、在贯彻党的全面领导中有效加强党建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

在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深入推进党的建设,还要将其与坚持发展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结合起来,发挥党建引领的优势作用,不断推进党建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必然要求和结果。

从当前来看,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要着眼于对党和国家机构深化改革的逻辑,处理好执政与理政、领导与治理的关系。具体而言,就是要正确和有效处理党与政府、党与社会以及党与市场的关系,广泛彰显党领导一切的国家制度优势和党领导一切的国家治理效能。在党与政府的关系上,建立各种发挥党集中统一领导和全面协控调配优势的体制机制,广泛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加大协调与合作,尤其是将其与当前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结合起来,推进政府治理方式不断改进与完善,有效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在党与社会的关系上,要建立各种发挥党的动员组织和凝聚整合作用的体制机制,广泛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调动一切有生力量发展经济、改善治理、促进和谐、维护稳定,尤其是要推动在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释放多元主体治理优势,有效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党与市场的关系上,则要深刻把握其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核心地位,制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政策,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市场发挥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尤其是不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实现市场治理现代化。

本文系江西省社科规划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新型权力治理观研究”(19KS2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思政专项“中国权力治理的内在逻辑研究”(SZZX203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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