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
2021-06-19
电力科技与环保 2021年3期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北京19.44%18.75%河南22.77%19.25%天津18.42%17.25%湖北37.50%11.25%河北17.93%17.25%湖南49.49%14.75%山西21.41%20.25%重庆45.50%5.25%山东14.44%13.75%四川70.00%7.25%内蒙古21.87%20.75%陕西25.89%16.25%辽宁16.90%14.75%甘肃50.00%19.25%吉林29.29%22.25%青海70.00%25.75%黑龙江23.40%21.25%宁夏25.40%23.25%上海32.45%5.25%新疆22.88%13.75%江苏17.71%11.75%广东31.09%6.25%浙江19.46%9.75%广西47.92%11.25%安徽17.34%15.25%海南16.65%9.25%福建19.96%8.75%贵州36.00%9.75%江西32.39%13.25%云南70.00%16.25%备注:1.西藏不考核;2.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超过70%的省份暂按照70%下达,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再明确;3.激励性权重暂不下达,根据实际情况再下达。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改能源[2021]704号,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