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中国实践与创新
2021-06-18刘艺朱柏胜
刘艺 朱柏胜
摘要: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出发点;以人民为主体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鲜明品格;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终极目标。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结合国情和发展阶段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进行实践与创新。实践与创新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对于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理论创新;实践发展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1)03-0005-07
在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1]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守人民立场,从免除患者的救治费用到及时认定在一线牺牲的医护人员工伤并发放抚恤金,再到对引导慈善公益组织持续发挥作用,展现同舟共济的深厚情怀等,无不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立场,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中国的践行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的背景下,继续坚持推动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发展,对于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具有很多显著的特征,“以人民为主体”是其鲜明品格,主要内容体现在满足人的基本需要、着眼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核心内涵上。
(一)“满足人的基本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出发点
马克思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穿住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2]158人的基本需要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最一般、最基本的细胞。只有当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有可能产生更高层次的需要,满足需要的活动以及为满足所必须用的工具又会引起新的需要。显然,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思想不但要满足人的生存这个基本需要,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不断改善民生水平,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这恰恰需要不断发展生产力和不断积累物质财富来支撑。可以说,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始终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逻辑起点。
总而言之,“民生就是人的生活需要,它在生活需要意义上,是人之为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依据,是一种始自人的生命存在之本性的生活需要的合理追求”。[3]人民观涉及人的各种需要,并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满足人在精神领域与物质领域中的双重需要,逐渐成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满足人的基本需要,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出发点。
(二)“以人民为主体”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鲜明品格
马克思在摆脱神学史观和英雄史观过程中创立了唯物史观,在论述唯物史觀的过程中便开始关注人民群众与历史的关系,将人民群众视为历史的主体,奠定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的理论基石。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揭示了人民群众通过物质生产对历史发展的推动作用,肯定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他关切现实人的生存境遇与发展命运,以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目标,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其价值原则可概括为“解放人、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塑造人”。[4]
人民观问题实际上就是人民改造自然、改善社会关系、发展生产力的劳动实践,以人民为主体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鲜明品格和本质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所在。马克思曾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充分肯定了人的力量,明确指出在改造社会、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过程中人民的主体地位。“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5]196历史诞生于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也是人类创造物质、精神以及制度文明的过程,让人民获得解放是马克思毕生的追求。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目标指向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最高的价值追求。在《论犹太人问题》一书中,面对布鲁诺·鲍威尔将人类解放等同于政治解放的谬论,马克思予以强烈驳斥,认为政治解放只是人类解放的前提和准备。他认为,只有“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2]10人类才能真正获得解放。马克思强调:“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5]46个人解放是人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获得解放的进程中,对自己本质上的不断丰富、逐渐完善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马克思还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自由个性的充分发挥。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向全世界宣告:“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422它科学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本质所在,同时也凸显出共产主义理想的最高追求和价值目标。此外,他指出人民的主体应是广大人民群众,“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关系决定着人发展的程度”。[6]至此,马克思不仅明确了人民的主体地位,而且也使人民观的目标指向更加清晰化,那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全人类的解放。
二、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中国的实践与创新
自十月革命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和不断实践,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中国化问题也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都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为指导,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中国的实践与创新,取得了丰硕的理论与实践成果。
(一)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
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出发点。”[7]1094-1095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探索中,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率领全国人民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巩固了人民政权,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存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有关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相关制度建设也取得一定成就。比如在当时农民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社会背景下,通过土地制度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通过建立科学的救济制度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条例》,对职工的福利保障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农村地区建立“五保制度”和在城镇地区提供“民政福利”等措施为困难群体提供生活帮助,为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改善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本质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断深化,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共同富裕”。邓小平同志曾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8]373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如一的根本价值追求。为实现这一目标,邓小平同志提出先让有条件的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富于远见地提出中国人民通过社会主义走向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共同富裕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本质特征,同时又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实现共同富裕,是邓小平同志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重大理论创新,其实质就是不断改善民生、发展民生,逐步提高全体人民生活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具有强烈的创新性与时代性。“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追求目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国实践和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在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继承和创新,也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丰富和发展。
(三)以“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行动指南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立足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全方位、多角度地提出了关于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看法,焕发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国化的旺盛生命力。“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人民立场蕴含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中。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就是坚持执政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把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其关注的仍然是人民的根本问题。在民生方面,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使全国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并逐步向更高的水平前进”。[9]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在马克思人民观指导下,立足于中国国情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四)以“以人为本”为核心立场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于21世纪的时代背景和具体国情,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主张在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中努力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最终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10]只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最大程度地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和实现好,凸显了党的先进性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同时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促进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民观。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对社会建设重大部署中明确提出要以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这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立场的重要着力点。民生问题被提高到历史空前高度,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首次。在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11]这既是党在多年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价值导向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实践与创新。
三、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新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实际,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论与实践,全面持续地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终要落实到服务全体人民、造福全体人民的实践要求。实践与创新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指引,为解决我国主要矛盾提供了理论指导,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定了人民立场。
(一)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新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记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紧紧围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持续地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立场,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最新理论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们普遍向往的美好生活与党的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国家治理有机结合起来,进而不断增强各项改革措施的关联性和藕合性,不仅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新境界,而且真正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落到了实处,使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中国的实践和创新达到了新的历史高度。
2012年11月15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5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此后更是将“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上升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之一。2015年10月,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并要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推动“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12]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实践,清晰地勾勒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实现群众愿望,在满足人们群众需要的同时推进美好生活建设,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最新成果。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时代价值
1.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指引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在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新时代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12]362表明保障、改善和发展民生是党和政府的初心使命。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13]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思想内涵的进一步升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但有丰富的思想内涵,而且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不难看出,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中国实践与创新的路径变得越发清晰,目标也更加明确,为回答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提供了理论与实践的指引。
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1年起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14]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阶段。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顺应新发展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理论基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立足点。
2.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供基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5]9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进步。主要矛盾的解决,要求我们必须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作为现阶段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实践中重点关注的就是民生改善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这是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对主要矛盾转化的准确把握,是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提出的基本立场与基本遵循。
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升级态势,人们期盼有更稳定的工作、更好的教育、更舒适的居住环境、更优越的生活条件、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可见,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逐渐丰富,物质财富增长并不能自动解决人们所有的需要,它的满足有赖于社会文明进步与制度体系的完善。这就需要我们尊重社会客观规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合理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向往美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则是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目标追求。我们要在深刻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所蕴涵的新特征和新要求的基础上,抓住机遇、勇于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马克思人民观的中国实践与中国创新,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完善。
3.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力量
2014年11月1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首次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他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16]40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涵盖了中国梦的方方面面,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息息相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本立场和基本遵循,也必将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道路上的强大精神力量。
纵览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过程中的叙事主线和话语风格,无论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的话语表达,还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抑或是“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清醒认知,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践行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不充分彰显着中国共产党“爱人民、为人民”的政治本色。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要坚持和深入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视人民的切身利益,着眼于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兜住民生底线,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唯有如此,方能在长期执政的历史长河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筑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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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赞新
收稿日期:2021-03-2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时代农村留守儿童美好生活需要的社会支持研究”(项目编号:18BSH161)
作者简介:刘艺,女,湖南华容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学;朱柏胜,男,广东江门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妇女理论教研部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社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