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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之解读困境及其可能性
——新说《水浒》(六)

2021-06-17上海鲍鹏山

名作欣赏 2021年16期

上海 鲍鹏山

《水浒》的道德困境和解读冒险

在中国古代的小说批评里,有一个通常的视角:从人性和道德的角度,透视出小说以及小说中人物形象里包含的社会学、伦理学意义和文学价值。其中,对小说中虚构的人物做实在的道德和人性批评,几乎是我们一贯的文学批评传统。这种批评,自有其深刻性和启示性。李贽(我们姑且在此假定评点《水浒》的真是李贽本人)和金圣叹对《水浒》的评点,就体现出这样的特征。

但是,当这种伦理学的文学批评手法碰到《水浒传》时,就显示出其左支右绌的矛盾。

《水浒》不是一般的小说,《水浒》太特殊了。

《水浒》描写的对象,或者说,《水浒》的内容太特殊了:它竟然把强盗当作绝对的主角来写,把反抗朝廷当作正面事件来写。《水浒》的这种内容及其倾向性在古代中国这样一个特别强调忠臣孝子的国度里,是一个奇迹。

如果说,芸芸众生之中有一两个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作者,汗牛充栋的人类著述里有一两部这样颠倒是非唐突人伦的作品,还可以理解。那么,这部小说在问世之后,获得如此大面积的传播,小说中的人物作为正面形象为朝野民众如此大面积的热爱,甚至延展到其他类型的艺术作品比如戏剧中,则是一个更大的奇迹。

还不仅如此。这样一部“以庙廷为非,歌颂草野英杰”的作品,竟然也得到了历代官府的认可与宽容,历代官府从来没有认真地查禁这部小说,更没有人因为阅读、出版、传播这部小说而获罪。这在明清那样文字狱猖獗的时代,更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

为什么?《水浒》的产生及其传播奇迹是如何发生的?与小说本身的哪些特质或气质有关?

我想,这种情形的出现,可能是因为《水浒》借“强盗之身”,承载了“忠义之义”,或者,以“忠义之义”粉饰了“强盗之身”。以朝廷为代表的官方社会在道义上的失守,使得以水浒为代表的江湖社会获得了道义优势,甚至他们对社会风俗良序的破坏和对法律的践踏都获得了道义的支撑。于是,读者在崇尚“忠义之义”之时,忘记了那些人物其实都是“强盗之身”。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水浒》人物做人性和道德评判非常合适,也很容易获得认可,这就是李贽、金圣叹批注《水浒》广泛流传并且获得大家一致叫好的原因。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水浒》英雄的道德品行并非无可挑剔,恰恰相反,这部小说中的人物,他们道德上的污点和缺点大大超过了一般小说中的正面人物。鲁智深、林冲、武松、李逵、宋江等无疑都是《水浒》着力描写的正面人物,但是,除了鲁智深一人外,其他人都有着明显的道德硬伤。有些人物更是劣迹斑斑,如五虎上将中的董平,其人品之卑劣,简直可以说是十恶不赦。而他们对法律的践踏,对风俗良序的破坏,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问题。

《水浒》中的很多正面人物,其道德记录并不能通过传统道德的检验,也不能通过一般人类良知的检验。他们的行为,只有在屏蔽了整体的道德原则之后,在局部的细节或孤立的事件中,才能找到伦理依据和审美意味。

这就给李贽、金圣叹带来了道德上的风险。你无法给予《水浒》人物一个统一的道德标准;或者说,你无法用统一的道德标准去衡量他们,你无法一直肯定他们。比如,如果你认为华州的贺太守强抢玉娇枝是必须得到惩罚的行为,你就无法对董平杀同僚程太守一家然后把程太守女儿据为己有心安理得;如果你认同武松自己说的“专打天下不明道德的人”,那么,你就无法理解武松在孔太公庄上一巴掌把店小二打得半边脸都肿了。

但是,《水浒》的描写绝对真实,否则就不可能是一部深入人心的伟大著作。

那就一定要找到一种方法,或者角度,可以解释这些人物以及他们身上出现的道德上的矛盾。

一种可能的做法是:从文化和制度的角度切入。

文化与制度的角度

中国自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以后,就一直致力于建设权力社会。

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38 章)

实际上,在此之前,在道——德——仁——义——礼都逐渐失效以后,从荀子开始,就注目于所谓的法。

而他以及他的学生韩非的“法”,不过是君主手中鞭策天下的“二柄”之一。

也就是说,“法”是权力的工具。

法家法家,实际上是“势家”——“权力家”。

法家是权力的崇拜者,更是权力的维护者。

韩非有一篇文章,叫《难势》,讨论了权力的危害,并天才地提出要以法来约束权力,要求最高权力者“抱法处势”而治。

但是,作为“战国”思想,尊君抑臣的法家不可能让君主处于法治之下,法律只是君主宰割天下的手段而已——所谓的“二柄”之一。“势”——权力的本体和功能,才是法家真正关心维护的东西,从荀子就鼓吹的“君本”思想,在法家那里,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了。法与术,都不过是“势”——君的打手而已。

接下来,韩非的崇拜者嬴政主宰了中国,韩非的同学李斯倡导废封建而立郡县。必须指出的是,西周封建的依据是基于血缘的道德,而郡县的基础,就是权力——中央集权。

秦制代替周制,郡县取代封国,从此,权力成了社会秩序的主导,成了社会运作的动力,成了一切资源分配的依据,成了一切是非善恶的最终裁决。

直到今天,我们还悲哀地看到,凡是谈论权术、潜规则、阴谋的东西,仍然最有市场,而权力崇拜,仍然是我们的心结。

最初,荀子也好,韩非也好,他们设计出这样的自上而下的权力金字塔社会结构,是基于这样一种幻想:最高权力拥有者,也同时是最高道德代表者。至少,是整个国家、社会的责任人,国家的利益就是他个人的利益,二者高度重合。

所以,出于责任感,出于维护自己个人利益的需要,他们也会公正地使用权力,以权力来维护社会的公正,实现社会的稳定,从而实现自己权力的稳定。

但是,这样的幻想实在是太幼稚。

因为,也许这些独裁者会认可在整体上必须尊重民意,但是,在面对每一个具体的个体的时候,他们并不觉得拥有绝对权力的他们必须尊重眼前的这一个势单力薄的个体。

于是,一个滑稽的情形出现了:

一方面,独裁者宣称要代表大众的利益,他甚至是真诚的;但另一方面,却又肆无忌惮地损害每一个单个个体的利益。

更何况,各级基层权力,由于是复制中央权力的,所以,在相应的行政范围之内,也是绝对权力。

权力的方向总是自上而下的。

而这些拥有一定行政范围内绝对权力的人,他们并不觉得整个国家的利益就是他个人的利益。在此情况下,我们又如何保证他们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公正地使用权力呢?

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假设一种最好的情况:皇帝是好皇帝,是负责任的皇帝,是爱护他的臣民的皇帝。但是,他如何能够有效地管住他下面如此庞大的官僚群体,使他们也从国家利益出发,做得克己复礼?

直言之,假如在某个地方出现了这样的贪赃枉法的官吏,他如何尽快发现并有效地处置?更何况,这样的人,这样的事,往往是大面积发生,大家一起贪赃枉法,然后一起糊弄皇帝,一起欺压小民,皇帝怎么可能对此有效地制止?

结果就是:大家一致认为皇帝还是好的,就是下面的贪官太坏了。

就连宋徽宗这样糊涂、昏聩、荒淫、毫无责任心的皇帝,宋江都要说他“至圣至明,只被奸臣蔽塞,暂时昏昧”。连鲁智深也说:“只今满朝文武,多是奸邪,蒙蔽圣聪。”

实际上,宋江、鲁智深等人的话,代表了古代大多数人的观点,从理论上讲,皇帝确实与更广大的普通人民的利益一致,因为,只有这些人服帖了,国家才能太平,他的统治才能维持。

但是,另一方面,隔在二者之间的官僚阶层,正是上传下达的——上传民意,下达圣恩。皇帝必须依赖他们才能进行统治,所以,皇帝也不能得罪他们。

于是,最好的情形是这样的:广大的官僚阶层以国家利益为本,自觉地克己复礼,克服自己由对下的绝对权力带来的膨胀的私欲,为人民服务,替皇帝分忧。

但是,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历史现实中,我们都发现,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权力天然具有反人民性。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对权力弊端的反思,首先不是出现在思想界,不是出现在哲学论文里,而是出现在小说里。明清小说,尤其是《水浒传》,非常深刻地向我们展示了权力对于社会的侵害,以及最终对于人性的侵害。

权力与古代社会

(一)权力与道德

首先,权力使人们不相信道德和法律。

比如,从晁盖等人智劫生辰纲,到宋江怒杀阎婆惜,一件惊天大劫案,一件人命案,在所有的涉案人员里面,从盗匪、凶身到官厅缉捕人员,没有一个守法度尊重法律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的具有比较完备的刑法和民法的国家。但是,我们从《水浒》及其衍生的种种文化现象中,悲哀地发现,如此漫长的法制历史,却没有培养出国民对于法律的基本信仰。

为什么?因为权力。在中国古代,权力才是中国封建社会真正的操控者。是权力决定百姓的生死,决定官员的升迁,决定官司的输赢。于是,大家一致崇拜权力,服从权力,依照潜规则办事!

林冲看见一个男人拦住他的老婆纠缠,怒火万丈,但是当他准备下拳打时,却先自手软了——因为他认出了这人乃是高衙内,是他顶头上司的养子。反而是高衙内对他大喝一声:“林冲!干你甚事,你来多管!”

这一场冲突非常有寓意,在那样的时代,什么最厉害?是道德法律,还是权势?

当高衙内为无计得到林冲老婆纠结时,富安道:“有何难哉!衙内怕林冲是个好汉,不敢欺他,这个无伤。他见在帐下听使唤,大请大受,怎敢恶了太尉?轻则刺配了他,重则害了他性命。”

富安看出了问题的关键:权力。

是的,这其实不是善恶冲突,而是权力较量。

在绝对权力面前,人的生存权都不会存在,更不用说其他的权利。林冲有生存权吗?那要看高俅想不想让他生存。

中国现在有不少人很向往皇权时代,老是写小说、写电视剧歌颂封建帝王,他们根本不知道那是一个连生存权都被皇帝老儿及其各级爪牙捏在手里的时代。

(二)权力与暴力

其次,权力招来了暴力。

高唐州的知府是高廉,高廉是东京高太尉的叔伯兄弟,倚仗他哥哥的权势,在这里无所不为。他又有一个妻舅殷天锡,又倚仗他姐夫高廉的权势,在高唐州横行害人,最后逼死了柴进的叔叔柴皇城。

太尉作恶于朝廷,知府作恶于州府,衙内作恶于市井。

是什么在作恶?是权力。

面对殷天锡,柴进要告,李逵要打。

李逵这样的人,从来目无王法,不信王法。

目无王法,是个人的问题。

不信王法,一定是社会的问题。

目无王法,根源在于不信王法。

所以,从目无王法角度看问题,看到的只是现象,只是个人的德行。从不信王法看问题,才可以看出本质,看出社会的症结。

从目无王法看问题,我们只会发现个人的问题,并且致力于解决那些目无王法的个人。

从不信王法看问题,我们才会看出社会的问题,并且致力于解决造成全社会不信王法的制度问题。

我们接着看《水浒》。

面对殷天锡的流氓行径,柴进要告状,他相信,有“明明的条例”,有“丹书铁券”,一定可以打赢官司。应该说,这种思路是典型的“守法”良民的思路。如果国家和法律顺应“良民”们的这种思路,并且兑现他们的期待,人们就会相信法律。

但是,一听柴进说什么“明明的条例”,李逵说了两句话。

第一句话是:“条例,条例,若还依得,天下不乱了!”

条例为什么依不得了?

因为条例之上有权力。

只要权力大于条例,条例等等,就永远是一纸空文。

所以,法家的“法术势”,看起来是三个社会治理的手段,其实是一个:那就是“势”——权力。而另外两个——法和术,不过是权力操纵的手段而已。悲剧的是,韩非也好,商鞅也好,他们本来就是这样设计的:他们所有的理论都基于这样的两个目标:第一是富国强兵,第二是为君主富国强兵。所以,帮助君主战胜本国国民和大臣,战胜他国的国君,把他国的国民和大臣变为自己的国民和大臣,是他们视为天职的理论追求。

既然他们的顶层设计是为了君主,为了集权,则“势”才是目标,势之外的法和术,不过是手段而已。

所以,我们看到,《水浒》用最没有文化最粗鲁的李逵之口,告诉我们一个最本质的事实:是什么乱了天下?是权力。

权力是一切动乱的根源。

既然条例已经不能约束,那就只好上板斧了。

所以,紧接着的李逵的第二句话是:“我只是前打后商量。那厮若还去告,和那鸟官一发都砍了!”

就这样,李逵拳头脚尖一起上,殷天锡转眼之间,呜呼哀哉。

殷天锡在被李逵打死前,完全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人(他没见过),但他一定知道:这是一个对他施加致命暴力的人。这也就够了:权力只能理解暴力。他得到了他一直奉行的,他获得了他能够理解和服从的。

同样,李逵在打死殷天锡之前,对殷天锡也一句话都没说。李逵在柴皇城、柴进和殷天锡的交涉里已经发现:殷天锡根本不会说人话,根本不会讲道理。因为,权力的本性天然拒绝一切权力之外的原则。他只认权力,或者说,只认比他更大的权力,或更直接的权力:暴力。

李逵是崇尚暴力的。李逵有强烈的正义感,有朴素的是非观,但他却非常残忍,他常常草菅人命。

但是,读者就是喜欢李逵。为什么?因为李逵这样的人,固然不道德,但是,他的出现,却偏偏有着十分道德的起因。他是对国家暴力——权力的反抗。

国家暴力,就是绝对的权力。

权力是暴力的一般形式。

暴力是权力的极端形式。

而绝对的权力,本质上是绝对的暴力。

对绝对的权力,只能用暴力来推翻它——因为绝对权力自己已经把任何一种对它温和的文明的反对形式消灭了。

殷天锡杜绝了柴皇城、柴进等一切温和的反对和规则下的博弈,最终只能引来李逵的暴力。

不受约束的权力,最后招来的,一定是暴力。

而这种暴力,因为是对权力的反抗,是对普遍的人人感受到其暴虐、受到其戕害的权力的反抗,也就自然获得了道德的默许甚至嘉奖,获得了大众直觉的好感和欢呼。

阅读《水浒》,我们对其中的暴力及暴力人物如李逵不但不反感,反而很喜欢,就是这个原因。

(三)权力与人性

我曾经有一个观点:一部《水浒》,从小说中的虚构人物到作者到读者,全面展示了一个民族的精神变态。是的,在权力社会里,权力戕害了人性,使人性变态。

我在央视百家讲坛的《新说水浒》中,提出了一个概念:带气生存。

假如一个社会,总是处于一种无道德状态,总是人压迫人,人剥削人,总是强者暴弱,众者欺寡,总是强者制定规则,弱者被动接受,强者通吃,弱者无告,那么,弱者在无法反抗的情况下,也就只能压抑着怒火,带着满腔的怨气,很压抑地生存。这就是我说的“带气生存”。

《水浒》所反映的,就是这样的社会。

为官为吏,如花荣,如雷横,受上司的气;在朝廷,有高俅,于是王进不得不逃,林冲九死一生;在市井,有镇关西,有泼皮牛二,于是金翠莲暗无天日,杨志再入囚牢;在乡间,有毛太公父子翁婿的权力网,解珍、解宝只能惨死黑狱……

有了这么多的气积压在心头,年长日久,越积越多,人们的心理健康也就自然受到严重影响,以至于全社会都充满一股可怕的暴戾之气。而这样的暴戾之气,是需要释放、需要发泄的。

有镇关西,我们就盼着鲁提辖;有镇关西的欺男霸女,我们就会盼着鲁提辖的三拳头;有西门庆与潘金莲之杀武大郎,我们就会快意于武二郎杀嫂杀西门庆;有张都监张团练的陷害,我们就快意于武松血屠鸳鸯楼;有毛太公父子的陷害,我们就会盼望着顾大嫂夫妻的杀戮;有牛二的欺人太甚,我们就心里急吼吼地盼着杨志抽刀宰了他。

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全都赞成以暴易暴,全都倾向于用暴力解决问题。《水浒》的作者,如此成功地使我们全都成了暴力的崇尚者。不,是社会先让《水浒》的作者成了暴力的崇尚者。

就权力对人性的戕害而言,林冲仗义、威武,又朴实忠诚,却为什么那么懦弱?李逵正义、雄桀,又赋性天真,却为什么那么残忍?

是什么让林冲如此惧怕懦弱以至于交出尊严?

是什么让李逵如此无法无天以至于兽性发作?

也许武松的前后变化可以给我们一个答案。

武大被害,武松回来,找到物证和人证,要官府捉拿嫌疑人。他此时试图通过官府解决问题,这是他对法律的尊重、对秩序的尊重、对官府的尊重。

但是,阳谷县县令等一干官吏接受了西门庆的银子,不给他立案。

于是,他只有自己用刀解决问题。此前,武松并没有杀过人,从杀嫂开始,武松就杀人不眨眼了。

一个人,就这样变成了暴民。

在《水浒》时代,无力自己解决问题的,成了无依无靠的顺民。有力自己解决问题的,成了无法无天的暴民。

一个强大的国家和民族,既不要暴民,也不要顺民,要的是——公民。

揭示权力社会的悲惨场景,这是《水浒》这部古典小说的“古典新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