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群众办实事,村社每年增加30万元收益
2021-06-16刘成婧李晓梅
刘成婧 李晓梅
“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我们收到投诉,有群众称他们的土地未经本人同意就出租给私人企业,群众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去年底,一通实名投诉电话打进内江电视台“新闻视点”栏目,电视台随即将问题反馈给了内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
“侵害群众利益不是个小问题,我们的干部是否存在违纪违规、不履职履责的问题?”针对电视台反映的情况,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初核组,对该问题展开核查。
当天下午,初核组首先找到反映问题的群众,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随后,初核组组织开展了座谈会,向曾参与处理该事件的街道干部核实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向电视台投诉的是高新区胜利街道平乐六社的几位村民。近年来,该社大部分村民有意出租土地,但受前期土地租赁历史遗留问题影响,造成土地后期租赁受阻,村民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为此,村民们多次上访。
高新區纪检监察工委纪检监察室主任熊伟告诉记者,经核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暂未发现此次投诉事件中干部违纪违规等情况,此事不属于纪检监察工委受理范畴,但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初核组主动向区纪检监察工委主要领导汇报了这一情况,并积极协调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群众这一急难盼愁问题。
在纪检监察工委的协调推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为解决平乐六社土地租赁历史遗留问题,去年,高新区管委会明确由一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承租平乐六社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然而,有几户村民迟迟不愿签订租赁合同。
“虽然这个事情不归我们受理,但毕竟是件影响平乐村发展的要紧事,群众既然找到了我们,我们就要想办法帮大家解决问题。”由于土地出租涉及群众利益,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主动介入、积极作为,争取给这件事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最初,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尝试通过开展座谈会倾听村民诉求。然而,村民们的诉求各不相同,大伙儿各说各的,导致座谈会秩序混乱、效果并不理想。
“只有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才能推进这件事。”
随后,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和街道、村社区干部改变策略,变集中座谈为单独沟通,多次到村民家中走访,听诉求、讲政策。
“租赁公司支付的土地租金和青苗补偿费是否太低?”
“土地租金参照内江市城周绿化工程标准给付,青苗补偿费也高于农作物的市场平均价格,租赁公司支付的费用符合政策规定,是合理的。”
走访过程中,纪检工委干部了解到反对出租土地的村民对租金和青苗补偿费不满意,便向他们详细说明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经过耐心讲解,大伙儿终于在费用问题上达成了一致。
此外,各户村民家中具体情况不同,纪检工委干部也分别了解了他们的诉求,并逐一协调解决。
例如,一户村民表示,自家土地上种了果树,需要补偿果树损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便会同街道协调租赁公司负责人与其沟通,适当增加补偿金额;有两个村民是兄弟,此前两家土地没有划分界限,兄弟俩担心土地租金分配不公,干部们就把兄弟俩聚在一起,帮忙协调划分土地。
“当时我们天天都往村民家里跑,纪检监察工委、街道、社区三级干部不断给大家做思想工作。”平乐六社社长刘家兴回忆道。
然而,有两户村民始终不愿意出租土地。
“出再多租金都不行,要租他们(其他村民)租,我的地坚决不出租。”
经过再三沟通,干部们才明白,这两户村民是担心租赁期满后,土地无法继续耕作,收入无法保障。
干部们耐心解释道:“你们应该把目光放长远一些,出租土地并不会影响后续耕作。租赁期满后,会有专家评估土地情况、提出复垦方案,这也有利于之后开发其他项目,为村里带来更多收益。”
为了建立村民们对租赁公司的信任,纪检监察工委积极协调推动,街道、社区干部密切配合,及时跟进该公司动态,公示其税务登记信息、复垦保证金缴纳证明等信息,让村民更清楚地了解公司情况。此前反对出租土地的村民这才放下心来。
今年3月,平乐六社和该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正式签订合同,除了按照1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付清青苗补偿费外,该公司每年缴纳约30万元的土地租金给平乐六社。
事情圆满解决,村民们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平乐六社村民刘兴露高兴地说道:“以前我家的地就种点儿庄稼自己吃,现在好了,一年多了一千多块钱收入,生活更有保障了。”
“为群众办实事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