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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服刑人员的人格特征、社会支持现状及干预研究

2021-06-16侯广彦赵小芳孙惠梅同乐豪

关键词:服刑人员人格子女

侯广彦 赵小芳 孙惠梅 同乐豪

(青海师范大学 青海西宁 810008)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是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1]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按照发展心理学中比较通用的划分标准,青少年时期是少年期(11、12岁至14、15岁),青年初期(14、15岁至17、18岁)和青年晚期(17、18岁至24、25岁)的统称。

人格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国内研究发现:服刑人员的人格特质普遍具有偏离常态的倾向,共性表现为精神质,情绪外向不稳定及低掩饰性,区别性表现在年龄、性别、犯罪类型等方面[2]。罗艳红、蔡太生等的研究发现:罪犯的人格具有显著的冲动性特点,其人格的神经质及冲动性特征能有效预测罪犯的攻击行为[3]。吕星阳、马敏指出:不健全的人格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因素,不同的人格特征会诱发不同类型的犯罪。年龄和教育程度是影响人格的重要因素,可以通过提高教育程度使人格趋于完善[4]。

国内学者林顺利认为:社会支持是与弱势群体的存在相伴随的一种社会行为,直接关系着这一群体的生存及发展。[6]有实证研究表明,社会支持与弱势群体犯罪生成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社会支持缺乏是引发其犯罪的重要社会因素。[7]因此,完善青少年的社会支持系统刻不容缓。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研究以西宁市的青少年服刑人员为研究对象,通过运用问卷调查法,着重了解青少年服刑人员的人格特征、社会支持现状,进一步从心理学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干预策略,为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研究提供实证资料,同时有效防止青少年犯罪率和次数的增长,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成长。

一、研究对象

(一)对象

青海省西宁市某监狱青少年服刑人员110名,进行艾森克人格问卷和社会支持评定量表的测试。

(二)工具

1.艾森克人格问卷(EPQ)

该问卷是由艾森克教授于1975年编制,分儿童(7~15岁)和成人(16岁以上)两种类型,本研究所采用的是龚耀先教授1983年修订的艾森克人格问卷成人版之中文版,问卷共88个项目,每个项目以“是”和“否”作答,主要按E(内向-外向)、N(神经质)、P(精神质)和L(掩饰性)四个量表计分,前3个量表代表人格结构的3种维度,它们是彼此独立的,L则是效度量表,代表一种稳定的人格功能,反映受测者的社会朴实或幼稚水平。该问卷经过多次修订,在不同人群中测试,总量表系数为0.76,各维度系数在0.63~0.87之间,分半信度系数在0.62~0.83之间,重测信度在0.63~0.87之间,表明该问卷的整体信度良好。

E量表:测量内外向维度,共21个项目。分数高代表外向,可能是好交际,喜聚会,随和乐观,喜欢变化,易冲动;分数低代表内向,可能好静,富于内省。其中1、5、10、13、14、17、25、33、37、41、49、53、55、61、65、71、80、84为 正向计分,21、29、45为反向计分。

N量表:测量情绪稳定性,又称神经质维度,它反映的是正常行为并非病态,共24个项目。分数高者常常焦虑、担忧、抑郁,对刺激反应过于强烈,不够理智;分数低者通常稳重,性情温和,善于自我控制。其中3、7、12、15、19、23、27、31、35、39、43、47、51、57、59、63、67、69、73、74、77、78、82、86都为正向计分。

P量表:测量精神质维度,精神质又称作倔强、意志坚定,并非暗指精神病,共23个项目。分数高者可能是孤独的,不关心他人,好挑衅,喜欢做奇特的事且不顾危险,难以适应外部的环境;分数低者能较好地适应环境,态度温和,不粗暴。其中26、30、34、46、50、66、68、75、76、81、85为正向计分,2、6、9、11、18、22、38、42、56、62、72、88为反向计分。

L量表:测定被试做答的掩饰性,也能反映社会性幼稚的水平,共20个项目。分数高表示被试掩饰性高,整个量表得分可信度不高;分数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被试的社会性朴实或幼稚水平。其中20、32、36、58、87为正向计分,4、8、16、24、28、40、44、48、52、54、60、64、70、79、83为反向计分。

2.社会支持评定量表

该量表是肖水源于1986年编制,共有10个条目,包括客观支持(2、6、7)、主观支持(1、3、4、5)和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8、9、10)三个维度。量表采取条目记分法,第1~4,8~10条,选择1、2、3、4项分别记1、2、3、4分;第5条分A、B、C、D四项总分,每项从无到全力支持分别记1~4分;第6、7条如回答“无任何来源”则记0分,回答“下列来源”者,有几个来源就记几分,系数在0.825~0.896之间。总分即十个条目计分之和,分数越高,社会支持度越高,一般认为总分小于20,为获得社会支持较少,20~30为具有一般社会支持度,30~40为具有满意的社会支持度。

客观支持是指客观的、可见的或实际的支持,包括物质上的直接支援,社会网络、团体关系的存在和参与等。主观支持是指个体在社会中受尊重、被支持、被理解的情感体验。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是指个体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存在着差异,有些人虽可获得支持,却拒绝别人的帮助。人与人的支持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过程,一个人在支持别人的同时,也为获得别人的支持打下了基础。

二、研究方法

(一)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也称问卷法,是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

(二)数据处理

使用SPSS23.0统计软件对收集的有效数据进行分析研究。

三、结果

(一)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EPQ的差异

表1 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EPQ的差异

由表1可知,11~14岁至14~18岁之间,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精神质得分和神经质得分均在小幅度增加,但18~25岁间两者得分均呈下降趋势;而青少年服刑人员的内外倾得分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直呈下降趋势。由此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服刑人员的人格处于不断发展、完善之中,能够更好地调控自身的情绪。

(二)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差异

表2 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差异

四、讨论

(一)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服刑人员EPQ的差异分析

从本研究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EPQ的差异数据中可以得出:11~18岁之间,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精神质得分和神经质得分均在小幅度增加,内外倾得分则一直呈下降趋势。这可能是因为11~18岁的青少年服刑人员正处于青春期,性格内向,喜欢干奇特的事情,但是情绪波动较大且易出现不理智的行为;独立意识增强,我行我素,不能和周围的人友好相处,不善交际,容易产生孤独感。

18~25岁间,青少年服刑人员的精神质得分、神经质得分和内外倾得分均呈下降趋势。这可能是因为一方面,处于青年初期的青少年服刑人员在认知、情感方面会更加成熟和理智,同时掌握了一定的人际交往技巧,为人处事方面也表现得更为合理。另一方面,青少年服刑人员随着年龄的增长,情绪也会趋于平稳,很容易恢复平静,冲动性行为减少,更加富于内省,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

(二)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差异分析

从本研究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的差异数据中可以得出:每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获得的主观支持较客观支持多,对支持的利用程度也相对较低。这可能是一方面青少年服刑人员虽然身处监狱这样一个极为特殊的环境,但因他们年龄较小,相对能够更多地获取来自监狱管教干警、家庭及其他人员的心理帮助,所能体验到的或获得的心理上的支持相对较多,但另一方面,也正是由于青少年服刑人员身处监狱这样一个封闭的特殊环境,他们所获得的监狱外部社会环境的支持也相对较少,可利用的支持度也就极为有限。

研究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服刑人员每种社会支持的得分均呈下降趋势。这可能是因为11~14岁的青少年服刑人员主观支持、客观支持以及对支持的利用度比较高,这个阶段他们虽然在监狱中接受改造,但他们的心理仍然渴望得到外部的帮助,客观上他们也的确能够从监狱管教干警、家庭及其他人员中得到一定的情感和经济的支持,提高了他们对社会支持的利用度;18~25岁的青少年服刑人员在得到来自监狱干警、家庭及其他人员的支持帮助后,其心理逐步走向独立成熟,对他人的心理依赖开始逐渐减少;14~18岁这个阶段的青少年服刑人员社会支持得分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因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此时正处于半幼稚半成熟、半独立半依赖的时期,一方面他们在情感上希望得到监狱管教干警、家人及其他人员的帮助支持,另一方面他们又期望在心理上逐步摆脱对他人的依赖;总体上,青少年服刑人员在监狱接受改造期间,在获得监狱干警、家庭及其他人员的支持帮助后,其人格仍然处于发展完善状态。

五、建议

青少年期是人格形成发展的关键时期,健康有效的社会支持则是培养健康人格的坚实基础,因此有必要对青少年加大全面、良好、有效的社会支持,促进青少年期健康人格的形成发展,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家庭支持

1.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意识

必须重视家庭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中心作用,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首先,父母要教育子女立志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有益于社会的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营造和谐的家庭气氛,增强亲和力,潜移默化地给青少年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最后,家庭的管理与约束对子女的行为和子女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能力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

2.给予子女更多的精神支持

水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完成河道水毁工程修复60条(段),治理河长346km,绿化苗木18.6万株。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父母在保证子女物质支持的前提下,应给予子女更多的精神支持。首先,子女有被爱的需要,他们最害怕的就是被遗忘与被抛弃,父母要给予子女一定的安全感;其次,子女有被倾听的需要,父母要主动去了解和接纳他们,深层地与子女进行交流;最后,子女有独立的需要,父母要在子女走向独立时给予子女充分的关怀、鼓励、引导与支持,培养子女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3.注重家教方法

“放纵”和“严管”都是恶果之源,父母教育方法不当,过分溺爱和纵容,或者随意采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打骂子女,不仅教不好,反而把子女推向邪路。作为父母,要确立科学的教育管理观念,掌握子女生理心理特点的教育管理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此外,父母要经常观察、了解子女在想什么,做什么,关心什么事,结交什么人,要平等地与他们沟通,多一分体贴、爱护与理解,少一些训斥、冷漠和专横;对于失足、犯错误的子女,父母更应给予家庭的温暖,绝不可以弃而不管,放任自流。

(二)学校支持

1.开设法制课程,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思)和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当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家长、教师汇报,要放宽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里,要说出来,要学会去跟别人沟通,不逞一时之能;教育学生要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2.改善学校育人策略

在教育教学内容上,以习近平青年发展与成才观为引领,对学生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在教育教学方法上,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多给予学生一定的支持和鼓励,而惩戒学生的手段要合理而适度;教师善于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可以模拟生活中的逆境、挫折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挫折,关键在于自己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它,任何时候不要超越人的“伦理底线”,要有战胜挫折的勇气与信心,以此培养青少年健康的人格。对有轻微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这些学生辍学流浪到社会上之后成为学校和社区失控成员,进而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5]

3.建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机构

学校要设置专门的心理辅导机构,安排专业的心理老师,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如性心理教育、人际关系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档案;对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学生和社会之间、学生与父母之间产生的矛盾,予以化解,对于性格孤僻、家庭离异、生活困难的学生,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给予及时的帮助,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针对“问题”少年,及时给予心理指导和矫治,做到早发现,早矫正,用好心理“武器”,做好青少年的心理疏导,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和犯罪诱因。[6]

(三)社会支持

1.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综合预警机制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将预防主体仅仅盯在青少年身上,预防的目标要着眼于全社会,应将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有机整合到一起,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综合预警机制;二是要转变“突击”治理理念,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长期的社会难题,不是通过短期的突击治理就能实现,需要全社会协同努力。

2.净化社会环境,加强文化建设

净化社会环境,尤其要加强对网络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在学校周边加强监控力量,如安装监视摄像头、设置治安联防岗位[7];要组织各种有益的业余活动,帮助青少年磨练意志,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点燃他们热爱生活的火花,使他们获得一种充实感;此外,对那些破裂家庭的子女以及父母长期在外的孩子,当地街道居委会应当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

(四)司法支持

1.加强立法,构筑社会防线

完善刑事与行政立法,对网络不法行为进行科学的界定,为有效地打击青少年涉网犯罪提供法律依据。[8]我国现有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些专门的法律法规为我们全社会履行关注青少年成长的义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有关部门应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还应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去处理相关的事务,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9]

2.司法机关矫正

开展个别化心理矫正,例如针对家庭环境不好,社区教育资源不足,且犯罪程度严重,存在严重心理缺陷的青少年,由专业工作者(公安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中专门负责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工作人员)采取科学化的一对一矫正措施,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使其刑满释放后具有适应社会的能力。[10]

(五)自我支持

1.加强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学习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题往往是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因此,青少年首要的是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自身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其次,要着重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护法,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2.学会调控情绪,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

青少年要正确对待青春期生理心理问题,学会以正确的方法宣泄自身的消极情绪,调节自我心理,锻炼自控能力,学会掌控自己的情绪,冷静思考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培养健康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习惯,提高心理素质,完善自己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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