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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通用语言的经济价值看民族地区推普脱贫的时代意蕴
——基于“三区三州”贫困特征的分析

2021-06-16李瑞华

关键词:三州三区少数民族

李瑞华

(青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青海西宁 810016)

贫困是一个涉及因素众多的复杂现象。不同地区、不同贫困人口的致贫因素不尽相同,诸如地域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人口因素、教育因素等等。有的影响因素单一、有的影响因素叠加。语言也是影响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语言与贫困(Language and Poverty)问题的研究在国外已有近40年的历史,国内的研究相对较晚,近些年才开始受到关注。在国内外的相关研究中,通用语言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是研究语言与贫困问题的一个重要维度,代表性的研究结论如“费希曼——普尔假说”。1966年,费希曼(Fishman)通过研究发现:“凡是较为富裕的国家,语言都较为统一,即具有‘同质性’;凡是较为贫穷的国家,语言都较为分散,即具有‘异质性’。”1972年,普尔(Pool)在费希曼研究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深入研究。他分析了133个国家1962年前后国内人均生产总值与语言使用状况的关系,得出这样的研究结论:“一个语言极度分散的国家,总是不发达或是半发达的;而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语言总是具有高度的统一性。”[1]其后的相关研究也都证明了这一研究结论。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多语言、多文种是我国语言生态的基本特征。特别是一些环境相对封闭的民族地区,长期以来一直使用单一的民族语言,缺少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加之自然条件等因素,一直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本文从国家通用语言经济价值的视角,通过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特征的分析,就脱贫攻坚背景下国家通用语言推广与民族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关系进行探讨,以揭示民族贫困地区“推普脱贫”的现实意义。

一、语言的经济属性与国家通用语言的经济价值

语言不仅是日常交流的工具,同时具有作为人力资本的经济属性,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舒尔茨(1990)认为:贫穷的根源不在于物质资本,而在于人力资本。语言作为人际交往的技能,是一种很重要的人力资本形式。其作为人力资本的经济价值在个体经济中用薪资待遇来衡量,在企业单位中用经济效益来衡量,而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用贸易量来衡量。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是促进国家公共语言资源转化为个体语言资源并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也是个体人力资本增能的重要过程。

(一)语言的经济属性

把语言与经济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诞生了一门新的学科——语言经济学(Economics of Language)。它是一个涉及多学科多门类的交叉学科,其理论基础是西方的人力资本理论和教育经济学,主要研究语言与经济的相互影响及其作用效果,具有语言学和经济学双重属性。美国经济学教授雅各布·马肖克(Jacob Marschak)把语言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于1965年最早提出了“语言经济学”概念,开创了经济学界研究语言的先河。马肖克就语言对人类的不可或缺性及语言本身的经济属性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性研究,认为语言是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价值(value)、效用(utility)、成本(cost)和收益(benefit)等经济属性,与其他资源一样具有经济价值。他认为语言能够满足人力资本的三大要素:(1)通过人的社会交往和经济往来活动而体现;(2)是人们以牺牲劳动时间和相关资源为代价创造出来的,凝聚着社会劳动时间;(3)语言能够提高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待遇,能够降低与他人的交流成本。[2]其后语言经济学的诸多研究都表明,语言具有作为人力资本的经济属性。如索伯恩(1971)的“语言规划中的成本——收益分析”,莱德勒(1986)的“加拿大语言政策的经济学分析”等。还有一些学者从语言交流障碍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与生产成本和生产率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语言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高成本和低效率(F.A.Hayek,Spence,1974)。

(二)国家通用语言的经济价值

对通用语言经济价值的研究是近年来语言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研究语言与贫困问题的一个重要维度。赫里维尔(1997)的研究显示,语言相通是不同人群之间进行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语言相通带来的顺畅交流大大降低了贸易成本,而由于语言分散增加了不同语言人群之间的交易成本,经济领域的交换因语言障碍而减少。赫里维尔通过对使用通用语言和进行贸易的关系进行考查,得出以下结论:(1)通用语言的使用降低了因沟通而发生的交易成本;(2)通用语言的使用降低了贸易双方知晓合同及法律标准所涉及的费用;(3)通用语言为贸易机会的选择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4)通用语言的使用让双方具有了共同的价值观,因而大大增加了相互间的信任感。[3]

从国家语言政策、语言规划等宏观层面进行的研究认为,语言总数多、语言分散是影响一个国家总体国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库尔马斯(Coulmas,1922)通过对世界多国的语言使用情况与国民收入进行对比研究发现,语言总数多、语言分散的国家更趋向于人均收入较低(见表1)。

表1 工业国和发展中国家语言分散情况与人均收入对比

从表1提供的数据看,语言总数在100种以上的国家,人均收入都不足千元;语言总数在10种以下的国家,除乌拉圭外,人均收入都在万元以上,而人均收入最高的冰岛则只使用一种语言。国内一些学者从语言经济学的视角进行研究,认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对脱贫减贫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如林建浩、王海兰等的研究认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有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大量理论与实践研究都表明,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是一个国家从落后进入到发展甚至是领先状态的重要影响因素。

从个人收入与社会地位等微观层面进行的研究认为,通用语言水平是影响收入与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卫兰科特(1983)对加拿大母语者与非母语者的收入进行比较,Dustmann(1994)对德国客籍工人和当地工人的收入进行比较,Chiswick和Miller(1993,1999,2002)对美国和澳大利亚的移民和当地白人的收入进行比较,研究结果都表明,通用语言能力存在正向的收入效应,且对移民人口的收入溢出更大。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开始对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能力与贫困关系进行研究。秦广强的研究结果表明,国家通用语言熟练的工人相较于国家通用语言不熟练的工人,有21%~40%的工资溢价。丁塞、英吉卓玛、卞成林等就少数民族群体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与个人收入、就业等的关系进行研究,认为国家通用语言水平与应用能力对少数民族群体的收入和就业都有显著影响。王浩宇就甘南藏族青年的国家通用语言应用能力与个人收入和社会地位的关系进行研究,其结果表明,国家通用语言水平高、使用能力强的藏族青年在升学、就业中更具优势,社会地位也更高。国家通用语言水平较低、使用能力较弱的藏族青年在升学和就业中均不占优势,社会地位一般或较低。[4]总体研究表明,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可以有效提高人力资本效能,增强人力资本的“增长引擎”功能,是个人或家庭从贫穷进入温饱甚至是富裕状态的重要一环。

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特征与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状况

目前由国家划定的深度贫困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的“三区三州”。“三区”是指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省(甘、青、川、滇)涉藏地区;“三州”是指甘肃的临夏州、四川的凉山州和云南的怒江州。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间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差异很大。由于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贫困人口总量很大。改革开放以来,通过近30年的努力,我国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联合国《2015年千年发展目标报告》显示,中国极端贫困人口比例从1990年的61%下降到2002年的30%以下,率先实现比例减半,2014年又下降到4.2%,为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出了巨大贡献。[5]但是由于地域、民族、语言、教育等因素,一些地区的贫困问题仍然存在,且贫困开始由“普贫”向“特贫”转变,“三区三州”即属于特贫地区,也是当前脱贫攻坚的重点地区。

(一)“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特征

“三区三州”的贫困特征之一是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三区三州”共有135个深度贫困县,总人口1047.49万人。从地理环境看,主要地处青藏高原、横断山脉、大凉山区及新疆南疆的沙漠戈壁地区,自然环境极端恶劣。据2012年底的统计,“三区三州”平均贫困发生率为42.4%,最高的云南地区为63.7%。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以青海、新疆和云南怒江为例,青海省的15个深度贫困县均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青南高海拔地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多发,是全国生存环境最严酷的地区之一。由自然环境和地域因素导致农牧产业基础薄弱,多数农牧民从事传统种养业,生产经营方式粗放,发展高效产业的空间小,贫困发生率为39%,部分地区的贫困发生率高达55%。新疆的南疆四地州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西南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边缘,地处戈壁荒漠。荒漠面积占区域面积的90%以上,干旱少雨,沙尘暴频发,土地盐碱化、沙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面积仅为2亩,是新疆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加之环境封闭,生产方式落后,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贫困人口占新疆总贫困人口的90%,贫困发生率高达47%。云南怒江州地处中缅边境,98%以上的面积为高山峡谷,垦殖系数不足5%,所辖4个县(市)均为深度贫困县,贫困发生率为53.9%①(见表2)。

表2 “三州三区”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发生率(2012)

贫困特征之二是少数民族相对集中,民族语言和民族文化单一。“三区三州”共有藏、维、回、彝等32个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均在50%以上,平均为77.04%。按比例多少依次为:云南怒江州,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91%。共有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22个少数民族,分别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其宗教信仰为原始宗教和天主教、基督教。新疆南疆四地州,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90.9%。主要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锡伯族等20多个少数民族,是新疆乃至全国少数民族聚居程度最高地区,主要交流语言为民族语言,主要信仰伊斯兰教。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90.5%。以藏族为主,同时还有回族、怒族、纳西族、门巴族等十几个少数民族,主要宗教信仰为藏传佛教。甘、青、川、滇四省涉藏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为73.8%,除藏族外,还有蒙古族、回族、羌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甘肃临夏州为回族自治州,生活着回、东乡、保安等31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59%。四川凉山州少数民族人口为57.02%,主要少数民族为彝族,彝族人口占53.62%(见表3)。总体来看,“三区三州”为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大多有自己的民族语言和宗教信仰。民族文化以宗教文化为主,较为单一。

表3 “三区三州”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

贫困特征之三是社会文明程度低,人口素质较差。由于地域、历史等方面的原因,“三区三州”地区的社会发育程度较低。如云南省有9个少数民族为直过民族,直接从原始社会过渡而来;西藏和四省涉藏地区则是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过渡而来。虽然解放后实现了社会制度的历史跨越,社会经济有了一定发展,但由于受地理环境和人文因素的影响,很多地区仍沿袭着简单的生产生活方式,相较于其他地区发展严重滞后,社会文明程度依然很低。诸如人口出生率偏高,生病不就医、乱就医;很多人不懂汉语,不识汉字,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现象严重等等。以青海和新疆为例,据2018的统计,青海深度贫困地区文盲或半文盲比例近四成,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0%以上,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6]新疆南疆四地州在识别出的贫困人口中,文盲或半文盲比例占贫困人口的10.29%,小学文化程度的占46.1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8.99%,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6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0.71%。[7]

(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状况

长期以来,我国的贫困地区、特别是民族贫困地区一直存在着语言交流障碍问题。相关调查统计资料表明,贫困落后地区同时也是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相对较低的地区。使用民族语言、长期缺乏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造成环境封闭,经济落后,成为民族贫困地区的主要特征。教育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20年来,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从2000年的53%提高到2015年的73%左右。虽然成绩显著,但仍有占全国四分之一多的人口尚未学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且地区差异、群体差异显著。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西部和东部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相差20个百分点,大城市普及率超过90%,而许多农村和民族地区只有40%左右。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更低,甚至不足30%。[8]

“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为我国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区,除甘肃临夏州回族群众讲本地方言外,其他各民族均有自己的民族语言。由于长期使用民族语言,这些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严重偏低。1999~2000年教育部等9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首次以数据的形式,客观、真实地呈现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应用情况的整体面貌。调查结果显示,“三区三州”所在八省(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均在50%以下,平均普及率为36.55%,西藏仅为16.1%(见表4)。[9]虽然近年来加大了国家通用语言推广力度,但偏远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仍然很低。在2019年我们对青海涉藏地区的调研中发现,青南深度贫困藏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仅为32%~35%,偏远藏区40~45岁以上的农牧民基本不具备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②

表4 “三区三州”所在八省(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2000)

三、推普脱贫的时代要求与战略举措

普通话作为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由来已久。在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中,正式对普通话进行了界定,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规定从1956年秋季起,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在全国小学和中等学校的语文课内一律开始教授普通话。[10]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初期,国家通用语言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并没有对全体公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提出明确要求,也未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在民族地区和方言区,使用民族语言和方言的现象相当普遍。尤其是西部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普及工作进展缓慢,面临诸多困难。

(一)推普脱贫的时代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蓬勃发展,但经济发展出现严重的地区性不平衡,“三区三州”等民族地区成为经济发展严重滞后的深度贫困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低成为民族贫困地区的重要特征之一,其语言交流障碍已严重制约了这些地区的就业安置、劳动力转移等扶贫活动的开展。我们在2019年的调研中了解到,近年来青海省贵德县开展扶贫异地搬迁工作,搬迁移民均为藏族和蒙古族。当地政府为解决搬迁移民的生计问题,设置了相应的公益性岗位。但由于少数民族群众不具备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80%以上的青壮年劳动力无法安置就业,即便是清洁工等简单劳动,也因为听不懂工作指令而无法上岗。③内蒙古科右中旗是国家扶贫重点县,蒙古族人口占86%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少,增收缓慢。当地干部说,内蒙古西部地区60%~70%劳动力外出打工,而他们那里只有10%,主要原因就是语言不通。由于语言不通进而造成固步自封、观念落后、技术能力低的恶性循环,增加了贫困群众的脱贫难度。语言交流障碍业已成为脱贫的主要障碍之一,也是地方政府扶贫工作的难点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一项报告指出:“工作实践中发现,抛开社会经济发展因素不论,凡是国家通用语言掌握较好、语言交流没有障碍的地区,即使当地自然条件、生存条件较差,民族融合、就业水平也相对较好;反之,则存在交流障碍,劳动者的就业难度较大。”[11]

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程度低、应用能力差也导致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缓慢。在我们对青海涉藏地区的调研中发现,涉藏地区民族中小学普遍存在着民语教材编译难、编译质量不高、教辅材料短缺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当地教学质量的提升。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藏族人口占全州总人口的91.8%,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仅为20%~32%。长期以来,全州中小学均使用藏语教学加授汉语的一类模式进行教学。近三年的统计结果表明,全州高考本科录取率仅为10%,且主要为州府县城公务人员子女。[8]据2019年相关部门的统计,目前我国每年99%的出版物,包括政策法令、新闻资讯、科技情报、学术文化,都使用汉文表达和储存。[12]因此社会交际效率最高的语言工具无疑是被确定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汉语,而信息技术、互联网等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又进一步加大了民族语和汉语之间的差距。少数民族群众如果不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无法平等和充分地参与国家社会生活,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也得不到有效提升。

通过对国家通用语言的经济价值和“三区三州”贫困特征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少数民族地区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有助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当地教育水平的提高。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国家通用语言水平与应用能力将会形成“语言能力提升→活动范围增大→工作机会增多→个人收入增加→摆脱贫困”的良性反应;对少数民族儿童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将会出现“语言能力提升→教育资源增多→受教育程度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个人收入增加→摆脱贫困→教育下一代的持续良性反应。

(二)推普脱贫的战略举措

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战略性文化资源。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既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的战略需要,是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需要。基于国家通用语言的基础性地位和国家宏观语言规划的战略考量,2000年10月31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确立了国家通用语言作为我国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为了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11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中提出:“在民族地区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3]这是我国首次将国家通用语言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把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与普及作为民族地区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做好推普扶贫工作,《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列为重点工程之一,并明确要求:“与国家扶贫攻坚等工程相衔接,在农村和民族地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及攻坚。”[14]在脱贫攻坚进入关键阶段,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的要求也更加迫切。2018年1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国家语委联合印发了《推普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到2020年,贫困家庭新增劳动力人口应全部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沟通交流和应用能力,现有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具备基本的国家通用语言交流能力,当地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明显提升,初步具备国家通用语言交流的语言环境,为提升‘造血’能力打好语言基础”[15]。

为了加强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教育,在近年来的相关教育政策法规中也对民族地区明确提出“双语教育”的要求。200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大力推进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正确处理使用少数民族语授课和汉语教学的关系,部署民族中小学‘双语’教学工作。在民族中小学逐步形成少数民族和汉语教学的课程体系。”[16]在国家政策层面正式提出了“民汉双语教育”的要求。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17]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与推动,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有大幅度提升,参加汉语水平考试的人数也大大增加。据2018年的统计,2018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参测人数为462024人,比上年增长了16.28%,考生来自十几个少数民族[18]。为了进一步强化民族地区的国家通用语言教育,2018年1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方案要求:“面向‘三区三州’实施推普脱贫攻坚行动,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的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结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同步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通用语言推广,解决因语言不通而无法就业创业脱贫的问题。”方案同时要求:“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确保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19]正式把“推普扶贫”纳入“教育扶贫”范畴。2019年10月15日,在第27个国际减贫日和第6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即,“中国语言扶贫与人类减贫事业论坛”在京举行,这是我国首次聚焦语言扶贫主题的论坛。论坛发布的《语言扶贫宣言》指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打破地区隔阂、传播信息和技术的工具,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基础。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并提升学习者的能力水平是语言扶贫的基础路径和核心经验。”④推普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推普扶贫已成为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提升贫困人口“造血”能力的重要手段。

四、结语

扶贫先扶智,扶智先通语。在脱贫攻坚的时代背景下,国家通用语言作为我国的国家通用语言,其推广与普及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与战略意义。从国家宏观层面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都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修筑起政令畅通、信息联通的扶贫“语言大道”,充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的基础性与桥梁作用,让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融入到全国一体的经济发展大潮中,从而扩大交往空间、增进信息交流、拓展就业渠道,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从个人微观层面看,少数民族群众尽快掌握国家通用语言,能够在市场机制体制下平等地获得与“社会效率”相关的各项语言权力,诸如经济收入、接受教育、就业机会、卫生保健、公共文化等,与全国人民一道平等地参与各个领域的社会活动。向国家战略聚焦、向民族地区攻坚、向社会应用推进,增强国家通用语言的使用能力,将是未来一个时期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和重要工作举措。

注释:

①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一县一策”教育脱贫攻坚调研报告(2019年)。

②③资料来源于作者2019年“对青海贫困藏区语言使用情况的调查”。

④国家语委,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语言战略研究》编辑部:中国语言扶贫与人类减贫事业论坛,2019-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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