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背景下高校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探究
——以某三甲医院为例
2021-06-16余丽慧揭志忠
余丽慧 陈 钢 揭志忠
(武汉大学 中南医院,湖北 武汉 430071)
0 引言
科技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大动能,要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高度重视医学科学研究。在国家科技发展政策的影响下,作为国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高校附属医院获得立项的科研项目数及科研经费均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为开展医学科学研究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近年来,政府在科研领域简政放权,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2014年11号文以来,国家多部门陆续出台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政策文件(见表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科研发展规律、“放管服”结合、政策落实落地等原则,围绕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改进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赋予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一系列科研经费 “放管服”政策的出台也给医院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本文拟结合A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探讨在科研领域“放管服”政策背景下,如何促进高校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能力提升,提高科研管理效率,推动医院科研事业发展。
表1 2014-2019年国家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文件
1 高校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及问题
1.1 经费来源多元化形成多主体管理
A医院是武汉市一家三甲医院,是XX大学的附属医院之一。高校附属医院获取科研经费的渠道较为多样性,既有通过承担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常设的计划项目等取得的科研经费,也有通过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协作等服务性项目而获得的科研经费。此外,还有承担医院或所属高校设立的科研项目而获取的科研经费、医院支持科研发展的经费投入。随着A医院的快速发展,科研项目和经费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见表2),项目类型和经费来源渠道也日益多元化,给科研经费管理带来较大压力。根据《XX大学科学研究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科研经费属于学校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范畴。医院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而由不同的财务主体进行经费财务管理(见表2)。医院自筹和投入的用于孵化基金、学科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等科研发展的经费纳入医院财务管理,除此之外其他来源的科研经费均由XX大学进行财务管理。XX大学财务部和A医院财务处分别是两套相对独立的管理体系,这导致科研经费管理执行过程中出现差异化,增加了医院对科研经费监管难度。
表2 A医院科研处2015-2019年科研项目来源
1.2 科研经费管理“孤掌难鸣”
很多事业单位的科研经费实行切块管理,经费管理各自为政,导致科研项目之间划分不清、业务交叉重叠等[1]。各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在管理过程中只是简单进行任务传达,很难对科研经费管理有一个全局性的认识,导致科研经费管理不规范和效率低下。高校附属医院中存在因医院科研战略导向、科研发展规模等因素影响而设立多个科研管理部门的现象,各部门间职责相对独立,对经费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不一致,导致各部门间形成了一个“信息孤岛”。此外,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间也缺乏信息共享平台和联动管理机制。科研管理部门依赖财务部门进行经费管理,然而医院财务系统的设置与构架主要为满足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难以对科研项目经费进行分类管理、单独核算[3],这必然导致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效率低。医院顺应科研经费“放管服”的大趋势,简政放权,并不意味放任不管,管理才是关键。因此,想要进行科学规范的科研经费管理,必须多个部门共同努力和联动管理。
1.3 科研经费全程监督管理存在困难
对科研经费应该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2],即从科研项目立项直至项目结题后的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往往重视科研经费的前期争取,而忽视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监督。A医院自筹和投入的科研经费是医院财务处进行支出管理,医院科研管理部门例如科研处将科研项目经费金额告知财务处进行入账登记,财务处负责经费收支会计核算,科研处从项目立项到项目结题之间的经费使用均未进行精细化管理,科研人员只能通过纸质经费本了解经费支出情况。其他来源的经费是XX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管理,XX大学财务综合系统运行时间长,功能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规范。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项目负责人掌握相对较多的信息资源,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职能管理部门缺少对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预算及经费使用过程中有效地管理与监督[4]。如果缺乏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了解导致科研经费使用率未达标,将会影响项目的进展或结题;此外,项目管理部门不了解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很难为科研人员的经费使用如预算调整提供针对性的建议,导致科研人员进行多次不必要的预算调整。医院在进行相关科研平台申报时以及各权威排行榜科研统计需要科研投入与支出数据作为支撑,若无法对科研经费进行全程监督管理,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工作将十分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管理部门需要在有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下实现经费的全程监督。
1.4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
高效科学的科研管理工作必须依托于科学的管理制度体系。附属医院的科研经费往往依赖于所属大学进行统一管理,医院对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薄弱。随着医院自己自选科研项目类型和数量增多,科研经费快速增长,医院所面临的经费管理压力会不断上升,必然要求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制度能适应不同项目的经费管理。缺乏与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相适应完善的经费管理制度,使得许多科研经费不论是管理还是使用都缺乏科学规范的执行标准。
A医院由不同财务主体进行管理的科研经费,所遵循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也不同(见表3)。对比之下,A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健全,也缺乏有针对性的操作细则,《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指出“明确有关项目经费的细化管理制度”;随着医院科研发展,医院资助或与合作单位联合资助的项目日益增多,经费管理办法过于陈旧,已不再能够满足逐渐多元化科研经费的管理需求。有些经费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文件依据,在执行中被动的参照XX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十分不利于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科研经费管理,也给经费管理带来许多困难。
表3 A医院和XX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文件
2 提升高校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效率举措
2.1 加强同财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实现经费管理无缝对接
科研经费管理贯穿项目立项-进展-结题全过程,除与科研直接相关的管理外,还需与院内多部门之间互通有无,涉及财务部门、人事部门、科研辅助部门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5]。故不能单纯依靠科研管理部门或财务部门等部门分段式管理,需要多部门互动和参与。《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指出“通过购买财会等专业服务,把科研人员从报表、报销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例如,财务处开发和优化财务报销系统应多征求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的意见,利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科研管理部门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时,可联合财务部、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制定,有助于提高制度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财务等部门为科研经费管理提供更优质服务的能动性。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指出“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科研财务助理在加强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之间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有助于搭建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加强同财务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科研财务助理具备一定的财务专业知识,通过掌握和熟悉相关的财经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从专业的角度给予科研项目更多的指导,在政策范围内对经费使用管理更加有效[6]。因此,配备合适的科研经费财务助理有助于规范科研经费使用,也有助于解放科研人员,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提高效率和效益[7],切实落实科研“放管服”政策要求,最终实现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要充分发挥科研财务助理的作用,加强同财务部的配合,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效率。
2.2 开发和运用财务信息化系统,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财务部门作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部门,应以财务信息化作为科研管理数据化与信息化起点[8]。加快推进财务数据的全过程全方位信息化平台建设,可以实现对科研经费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也能实现对科研财务数据的全过程有效监管[9]。表1中财科教〔2016〕19号文件提出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科研、财务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共享的信息平台,提高科研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财务信息化系统除了给财务处提供财务数据以外,还需具备支持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部门随时查询经费开支情况和剩余经费的功能,以便于科研人员主动根据项目进展控制支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进行经费使用全程监督管理。A医院财务处于2019年6月份推出网上报销系统,优化财务报销流程(见图1)。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支配权,形成“线上填报 + 自助投递 +线上审核+ 线下报销”流程,科研人员只用跑一次腿就可以完成报销。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
图1 A医院财务报销系统优化路径
充分放权是基础,放管结合是关键。大学已有比较科学专业的财务信息系统,赋予医院管理项目的科研经费查询权限即可实现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而医院的财务系统是相对封闭的,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进行沟通,打通财务核算-科研经费管理之间的信息共享通道。基于信息安全和保密的前提下,构建一个基于“财务处-科研人员-科研管理部门”三维管理主体不同管理需求的财务信息共享平台(见图2),实现科研经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为科研人员提供一个方便、快捷、安全的闭环式财务报销服务平台,也为科研管理人员提供一个高效、科学、准确的管理手段,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质量。在充分放权的基础上,要明确权责边界,加强监督管理,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查、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公开,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挪用、浪费等行为出现,确保“放管服”改革红利真正用于优化科研环境中。
图2 A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财务信息共享平台
2.3 修订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发挥科研绩效的杠杆作用
完善系统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使科研管理部门、科研人员、财务部门在经费管理及具体操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规范高校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条件[2]。国家多部门出台一系列科研经费“放管服”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文件,为医院改进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要求“承担单位应发挥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内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任务书的承诺,做好组织实施和支撑服务。”高校附属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符合医院科研规律和特点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与此同时,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同来源渠道的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各有差异,高校附属医院要把“放管服”文件的精神理解透彻、执行到位,根据国家和地方科研经费资助体系,进行分类汇总、管理,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做到既科学规范又灵活可行[4]。
科研经费“放管服”制度改革的主要宗旨是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造积极性,充分利用“放管服”相关制度杠杆,调动科研人员创造积极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指出“依托单位应当制定间接费用的管理办法,合规合理使用间接费用, 结合一线科研人员的实绩,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体现科研人员价值,充分发挥绩效支出的激励作用。”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明确指出“加大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以及“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 高校附属医院应将科技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探索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的激励引导机制。完善科研绩效支出的管理制度,确保科研项目绩效科学合理分配,实现最大程度的激励效果。
2.4 提高对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视程度,完善单位法人治理
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简称《通知》) 中明确指出要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扩大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A医院切实贯彻落实“放管服”相关政策精神,简化科研经费报销流程,大大提高了科研人员经费使用的积极性和经费使用效率。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的同时要加强经费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管”是确保“放”顺利进行的有效保障。规范科研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一方面医院了解和掌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率有助于避免科研经费浪费或执行率过低情形,督促科研项目的研究推进;另一方面结合经费开支情况和项目进展对项目进行督促,引导合理开支,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文件提出“项目资金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对依托单位信用评级、绩效考评和对项目负责人绩效考评以及连续资助的依据”,该文件明确指出“间接费用核定应当与依托单位信用等级挂钩”。高校附属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效果关系到依托单位的信用评级、绩效考评以及后续资助,项目承担单位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的高校附属医院要强化法人责任,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项目依托单位的信誉度和绩效考评结果,形成良性循环的科研项目申报-资助环境,促进科技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3 结语
随着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进一步简政放权,科研人员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的同时,也对科研经费的科学化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10]。作为集医疗、科研与教学为一体的高校附属医院需要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科研经费管理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作,具有经费日益增长、来源渠道多样化、涉及部门多等特点,因此需要从执行层面-加强部门协调和加快信息化建设、制度层面-完善管理制度、认知层面-提高重视程度等多层面进行持续改进。高校附属医院要充分利用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红利,完善科研经费的监管和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效率,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医学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