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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与现实回应

2021-06-15陈军平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10期

陈军平

摘 要:“督察”和“落实”是习近平同志谋劃改革、推进改革使用的关键词和高频词。作为一个掌握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决策者,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督察落实的重要意义,厘清了督察和落实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抓好督察落实的方式方法。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的系列论述蕴含着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方法论的深刻内涵,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抓好具体工作的根本遵循。在新时代,要促进改革开放行稳致远,确保“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将习近平同志关于督查落实重要论述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从思想境界、人才队伍和方式方法等方面共同发力。

关键词:习近平;督察落实;精神实质;现实回应

中图分类号:A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0-0144-04

习近平同志十分重视督察落实在实现工作目标和良好工作绩效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多次强调,一项工作要想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离不开跟踪管理,离不开督察和落实。2005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时就曾经深刻地指出:“督察工作很重要,它是全局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1]此后,他在多个场合,尤其是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深改组[委]”)会议上多次强调督察落实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抓好督察落实工作的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和改进督察落实工作提出的要求、做出的部署,为提高督察实效、狠抓改革落实指明了方向。

一、厘清督察和落实二者之间的关系,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工作的辩证法

(一)督察是前提,落实是结果

2005年1月7日,习近平同志在与浙江省委督察室干部座谈时指出,必须对督察工作予以重视,做好督察工作对于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于各级党委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他强调指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督察就没有落实,没有督察就没有深化。”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与落实二者之间关系的论述,蕴含着丰富的哲理,充满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这里,督察是前提,落实是结果。他指出,“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既要有布置,又要有检查,形成真抓实干、令行禁止这样一个局面。决策只部署不检查、抓而不紧等于没抓,只吆喝、没督察就难以落实。”可见,督察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一项重要方法,是实现落实的基本前提。只有做好督察,才能把工作“落到实处”。督察工作是保障党的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抓手,是改进党的作风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途径。只有扎实地把督察工作有效开展,才能使党的决策得以充分落实。当然,督察固然重要,落实也不能忽视。习近平同志在2011年3月1日中共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就对落实专门进行了阐述。他指出:“抓落实,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工作方面讲,就是抓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措施要求的落实。落实到哪里去?就是落实到实践中去,落实到基层中去,落实到群众中去,使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以确保党和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他始终把远大目标与脚踏实地紧密结合起来。“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抓落实,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展现,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检验。”“抓落实是领导工作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是党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世界观正确与否和党性强不强的一个重要标志。”习近平同志关于抓落实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抓好落实对党的工作所具有的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督察是手段,落实是目的

一项工作要取得实效,必须倚靠一定的手段,这是人类自觉的对象性活动的必然要求。目的是手段使用的动因,手段是目的达成的具体行动。从手段和目的的视角审视督察和落实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是习近平同志对督察落实在理论层面上的观照。他指出:“督察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加强和改进督察工作,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点面结合,多管齐下,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在这里,督察是手段,落实是目的。借以督察这个手段实现落实这一目的,体现了手段与目的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各项事业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蹄疾步稳、纵深有度。当然,在贯彻改革开放各项具体决策中,还存在工作不实、落实不力等问题,习近平同志曾经形象地把这种现象比喻为“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督察这把“利剑”,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重点针对改革中“避重就轻”“故步自封”“九龙治水”等问题进行督察,以确保改革落地、落实。回顾历次中央深改组(委)会议,通过研读会议报道文本可以发现,“督察”“落实”出现的频次非常高。比如,在中央深改组改为中央深改委之前的数次会议中,“落实”出现的频次就达200余次。可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中十分重视以督察促落实,真正体现了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要跟进到哪里的决心和勇气。

二、提出强化督察职能,发扬钉钉子精神,体现了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工作的方法论

督察落实工作除了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需要一定的制度安排做保障。准确的职能定位和科学的体制机制是抓好督察促落实的重要前提。习近平同志强调:“要强化督察职能,健全督察机制,更好发挥督察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提高质量中的作用。”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改革已经进入到攻坚期、深水区。习近平同志针对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突出问题导向,重视政策执行,强调督察在责任落实上的重要性,要求以督察促落实,保证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习近平同志强调,抓好改革督察,既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论,又是深化改革的具体要求,是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的关键举措。通过强化督察职能,健全督察机制,真正发挥督察在落实改革方案和改革部署中的重要作用。

(一)用“三督三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将督察工作置于整个改革中予以考量是习近平同志对督察工作重视的集中体现。督察是落实改革任务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习近平同志专门对改革督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改革是一场革命,必须有坚忍不拔的毅力,以真抓促落实、以实干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确保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不偏离、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落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在这里,习近平同志明确提出了抓好改革督察工作的重要方法——“三督三察”。“三督三察”涵盖了督察的具体内容,针对性和操作性都很强,是地方和部门“拿来”就能用的工作方法。毛泽东同志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曾经强调,干工作要学会“弹钢琴”。如果把督察工作比喻成一架“钢琴”,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就是督察工作的“琴键”。只有把“三督三察”并行不悖、协调有序地依照“改革”的“曲谱”弹奏下去,才能弹奏出改革美妙的“乐章”。否则,工作没有监督和追踪就难以真正落到实处。督察的目的是促进改革的有序推进,改革的目的最终要落到改革成果让人民共享,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三督三察”的目标也是通过督察这一手段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和改革实效的达成,从而给人民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因此,“三督三察”是抓住改革重点、突破改革关键的重要方法,是打通改革“梗阻”的“助推器”,是推进改革中敷衍塞责、畏葸不前的“杀手锏”。

(二)用“督察”“督”出改革实效

党的十一届三全会以来,我国改革向纵深发展,这必然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既要注重纵向深入,又要注重横向延伸。关于如何拓展改革督察的广度和深度,习近平同志认为,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权责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峰期、落实攻坚期,更加聚焦抓改革落实,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建立与地方、基层改革实际需要相匹配的权责体系”。当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从中央到地方、从政策制定到政策执行,自上而下地形成了抓督察、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更加科学合理,体制机制逐渐健全。良好的宏观政策的落地落实需要具体的政策措施的付诸实践。真正要用督察“督”出改革的成效,就要统筹各种改革动力资源,建构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的有效治理架构,使各项改革措施形成有效合力。同时,要强调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导向,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督察责任问效制度和改革评价、容错机制。一方面,重视正向激励的鼓劲作用。比如,对改革开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分子予以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特别突出的事迹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树立优秀典范,发挥榜样的力量,在社会上形成“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有效发挥负向激励的效能。要建立和完善督察责任制,对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漠然置之、应付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通报警告,对由于落实不力导致改革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甚至造成损失的,要严肃问责。真正发挥督察这把“利剑”的警示作用和惩戒作用。总之,不但需要在督察问效上寻求促进改革的良方,而且需要在抓改革落实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以使改革真正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三)用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督察和落实

抓改革督察和落实是一项“技术活”。习近平同志认为不但需要从思想意识上引起高度重视,而且必须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他强调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习近平同志的这段講话深刻地阐述了做好改革工作除了树立思想上的自觉,还要注重抓好落实的方法。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就是一个保障改革取得实效的好方法。早在2006年12月,在浙江省委工作的习近平同志就已经提出“抓落实如敲钉子”。可见,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是习近平同志一贯以来所强调的工作方法。他认为,在实际工作中,不但需要“真抓”的工作作风,还需要“会抓”的本领方法。习近平同志以朴实而生动的语言解析了如何像钉钉子一样做好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他说:“抓落实就好比在墙上敲钉子:钉不到点上,钉子要打歪;钉到了点上,只钉一两下,钉子会掉下来;钉个三四下,过不久钉子仍然会松动;只有连钉七八下,这颗钉子才能牢固。”[3]在这里,习近平同志仅仅把钉钉子这个动作进行简单的描述,就形象地向世人阐释了什么是钉钉子精神这个深刻的道理。改革推进到今天,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抓好改革督察和落实更加需要“钉钉子”所包含的“抓住重点”“从一而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等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督察,就是要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个重点,最大程度发挥督察这把“利剑”的作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就是要既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还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狠劲。把任务厘清、把责任压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三、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的重要论述的现实回应

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要使落实与执行取得实效,必须摒弃虎头蛇尾、浅尝辄止的思想,只有真抓实干、善作善成才能推进改革开放继续前进。他说:“无论是贯彻上级的决策,还是抓好本级的部署,都要做好既抓部署、又抓落实,在部署中出实招,在落实中求实效。”[4]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的重要论述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抓好具体工作的根本遵循。当前,我们要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的重要论述与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努力续写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新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督察落实责任感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督察落实工作,站稳政治立场十分重要。因此,首先要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同志曾经强调:“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正是这个伟大革命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正是因为改革开放这次“革命”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性,就更需要我们以赢得这场革命胜利的信心和勇气,从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它。同样的,要使改革开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就必须牢记政治使命、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故此,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抓好督察落实就显得尤为重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尤其是违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策的行为,要充分发挥督察工作的督促检查作用,真正做到找差距、亮短板。同时,要锤炼督察工作人员的党性观念和高尚品格,以及较真碰硬的工作胆识。增强他(她)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使他(她)们在工作中敢于反映问题、揭露问题,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二)配强督察队伍,强化督察职能

毛泽东同志曾经深刻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5]事实上,干部因素就是人的因素。毛泽东同志的这一论断说明了“人”这个主体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和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因此,贯彻党的路線方针政策,完成党的工作任务关键在干部。同理,要做好督察工作,关键在督察干部。关于此,习近平同志强调:“要调配充实专门督察力量,开展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察,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督察人员是督察工作的“专门督察力量”,也是影响督察效果的主要因素。督察人员的知识、能力、心理、个人偏好等因素影响着督察工作的有效运行。在“信息爆炸”的知识经济时代,督察人员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就不能正确理解相关政策,就不能有效地对督察对象作出分析和评判。同样,没有高强的能力结构也无法发挥督察的作用。督察人员的创造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学习能力、灵活应变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也是十分重要的。此外,督察人员还要有健康的心理和正确的权力观。总之,只有将优秀的督察人员纳入督察队伍中,才能确保督察工作有力开展。同时,要强化督察职能,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大督察工作格局。在督察工作中增强预见性、重视创造性、提高实效性,不断提升督察工作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三)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督察落实实效

督察和落实既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以督察促落实、以落实回应督察,这是督察落实工作的应然选择,也是二者双向互动的逻辑进路。对于抓好督察工作,习近平同志曾经提出“三督三察”的工作方法。而关于如何抓好落实,他也专门做过深刻的阐述,归纳起来就是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和正确政绩观”“必须具有知难而进、锲而不舍的奋斗精神”“必须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必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方法的论述为抓好具体工作提供了指导方向。客观地来看,督察和落实工作所面对的工作很具体,这就需要在以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重要论述为指导的前提下,还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创新督察和落实的工作方法。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之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这都要求督察落实工作要因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和各种具体履职环境的变化,不断转变工作思维,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比如,湖南省建立改革督察专员库,聘请改革督察专员,通过实地考察、开会座谈、突击检查等方式发现落实改革任务中的问题;云南省实行梯次联动精准传导改革督察责任等做法。这些都是在具体的工作中所创新的督察落实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督察作为抓落实的重要手段,强调把抓改革落实摆到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效。习近平同志关于督察落实的重要论述为我国突破改革瓶颈、克服开放困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没有督察就没有落实[Z].浙办通报,2005,(7).

[2]  习近平.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抓好改革督察工作[EB/OL].新华网,2016-07-22.

[3]  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88-241.

[4]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新华网,2018-12-18.

[5]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6.

[责任编辑 文 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