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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营商环境评价 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1-06-10张世祥

群众 2021年8期
关键词:市场主体营商全省

张世祥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把对各地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既是国家和省两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确立的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推动各地对标先进、竞相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江苏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坚持三个结合,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评价指标体系

构建科学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是发挥营商环境评价作用的前提。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坚持国际化视野,构建起学习世行方法、对接国家标准、紧贴地区实际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学习世行评价方法。世界银行从2003年起每年对全球190个经济体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排名。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江苏可以学习借鉴世界银行的先進做法来推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如,学习世行从企业全生命周期角度评价的理念,指标项目涉及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纳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重点评价办理时间、办理成本、办理材料。对接国家评价标准。按照国际可比、对标世行、中国特色的原则,我国从2018年起探索构建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投资吸引力、体现监管与服务三个维度开展评价,参评城市数量从2018年22个,扩大到2020年的81个。我省部分城市被选入其中,南京市连续三年参评,2020年起无锡、常州、苏州、南通也被纳为参评城市。故而,必须做好国家和省两级评价指标体系的对接协调。紧贴江苏发展实际。2019年起,省发改委牵头,探索构建立足江苏发展实际、与国际国内先进可比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更有针对性地做好13个设区市、32个城区、63个县(市、区)的评价工作,特别建立了与设区市、县两级事权相适应的评价指标内容。在评价过程中,始终注重减轻基层部门和企业负担,主要采用业务系统平台和行业统计数据进行评价,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满意度调查也大多在网上进行。

坚持三个引领,强化营商环境评价的精准聚焦

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好比一支“指挥棒”,对营商环境建设具有引领、导向作用,切实用好评价“指挥棒”意义重大。注重目标导向。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对标国内外营商环境建设的先进经验做法,评价项目设立聚焦在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等方面。注重问题导向。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围绕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推动各地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注重创新导向。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离不开深化改革和持续创新。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首次增设创新性评价,激励各地创造性开展工作,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对获得国家和省表扬推广、取得显著成效的经验做法予以加分。经过基层申报、初审和复审,最终有32项营商环境创新成果受到激励加分,有力激发了各地工作创新的积极性。

坚持三方参与,强化营商环境评价的协同推进

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工作合力,既需要牵头部门做好统筹协调,也需要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更需要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构建协同机制。为加强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7月,由省发改委牵头建立省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议重大政策措施、重要事项,督促各地落实,做好评价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营商环境评价专业性强,各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是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参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构建的同时,各有关主管部门每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提出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点,指导基层有重点地推动工作。在评价过程中,依托各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实时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整理、研判汇报,以便精准实施评价、减轻基层负担。企业广泛参与。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最有发言权。在评价中注重听取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创新开展满意度评价。2020年,在保留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基础上,省工商联向全省民营企业发放3.9万余份营商环境调查问卷,组织800家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满意度评价,直接听取市场主体的声音。

坚持以评促改,强化对营商环境评价的结果运用

营商环境评价是发现营商环境短板和弱项的重要手段。但要真正做到以评促改,必须加强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做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后半篇文章”。结果及时反馈。在营商环境评价结束后及时向各地反馈评价结果,通报各评价指标的全省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帮助各地对标找差。各地根据通报结果,主动深入分析自身营商环境状况,查找短板弱项,对标先进地区,因地制宜出台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编制评价报告。每年组织各评价指标牵头部门编制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和各单项指标专项分析报告,在全面总结的同时,注重分析各单项指标评价结果,更好发挥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各评价指标牵头部门总结推广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指导全省各地互学互鉴。同时,积极向上推荐争取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示范。如,江苏省税务掌上智能注销套餐的典型做法入选国家发改委《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一省一案例改革集萃篇”。

坚持以评促优,推动全省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评价是营商环境建设的“助推器”。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各地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生动局面,主动对标先进,持续深化改革。营商环境高位推动。通过在全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力推动全省营商环境的建设,各地更加重视本地区的营商环境建设,不少地区把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高位推动。如,扬州、镇江2021年春节后的“新年第一会”都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改革举措更加精准。各地主动对照评价指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如,南京市委、市政府从2018年起公布《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条》,从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审批、跨境贸易水电气网络报装、产权保护、金融服务、企业用工保障、企业获得用地、企业纳税及降本等10大方面提出改革举措,已连续推出1.0版、2.0版、3.0版改革举措。改革成果不断巩固。2020年,在省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和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只用时9个多月就顺利出台,及时通过立法巩固近年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成果,以法治手段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南京、苏州等城市地方立法也及时跟进。2021年1月,《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出台;3月,《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系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责任编辑:何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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