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2021-06-06林利
林利
摘 要:采伐管理是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促进林业建设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对林木资源需求量逐渐提升,加大了森林采伐数量。因此必须保证森林采伐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否则过度采伐会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不利于我国自然环境的建设和发展。主要探讨了森林采伐管理的相关问题,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林业建设;森林采伐;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文章编号: 1005-2690(2021)06-013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 S782.1 文献标志码: A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态环保意识,加强了人们对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视程度。森林采伐工作可以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利用率,保持林业生态系统的平衡,促进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国家及各地政府建立了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并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森林采伐管理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对此可以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森林采伐管理水平,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不断促进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这对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 森林采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 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问题
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来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合法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133号)中的相关规定对发证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必须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相关证书,即林木采伐许可证书、林木采伐专用印章。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分森林资源经营单位忽略了此项规定,关于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不符合国家林业局制定的相关要求。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申请人员的资质审核不够严格,导致申请人员资质不够;二是将专用名章盖在发放的林木采伐公证上。与此同时,未严格按照要求对林木采伐许可证台账进行管理,导致台账管理混乱。在采伐验收过程中,采伐许可证使用结束后,未将采伐许可证及时收回,对林木采伐工作产生了不利影响。对于上述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是相关林木经营单位对国家制定的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要求的了解不够充分,而且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样就给林木采伐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难以保证采伐工作开展的科学性与合理性[1]。
1.2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问题
在森林采伐管理过程中,采用完善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可以保证森林采伐工作开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利于促进森林采伐工作的不断发展。在森林采伐限额指标编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国家长期经营和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原则,同时要综合考虑森林经营单位的相关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以科学、合理制定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与此同时,还应结合林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采伐限额年度计划,并逐级上报,上级部门审核,保证林木采伐限额年度计划符合森林资源规划的调查结果后方可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但是部分经营单位制定采伐限额指标时,过分考虑经济效益,很少能从生态效益角度出发,再加上国家缺少相应的激励措施,使得部分经营单位在测定采伐限额方面出现虚报的情况,这样可能导致过度采伐的情况,对林业资源的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
1.3 技術保障体系内容执行问题
随着我国林业建设的不断发展,林业采伐管理体系越来越完善,其内容也越来越详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经营管理者执行的难度。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森林采伐限额控制内容越来越完善,从局部过渡到全局,从宏观过渡到微观,实现了对森林资源的全方位管理,对经营管理者的具体实施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给经营者与管理者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二是技术体系衔接得不够缜密,对于公益林、人工林、天然林等,出现了多种采伐管理模式,存在交叉重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批管理的复杂化,也不利于经营管理者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未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长效机制,使得森林经营管理工作缺少足够的依据,这样就容易导致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工作开展得不够科学及合理,甚至出现混乱[2]。
2 解决森林采伐管理问题的有效对策
2.1 建立完善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
在森林采伐管理过程中,想要保证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适应性强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具体在建立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时,必须综合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并且结合政府实施森林资源采伐管理决策的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采伐管理内容,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平衡,为相关经营单位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建立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过程中,具体还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针对公有制林业制定林业采伐管理限额制度,要充分考虑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是针对非公有制林业制定进行林业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还应根据国家政策宏观调控,确定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权限。随着林业建设发展,对经营主体采伐权限的适当放宽,增强经营主体采伐权利的灵活性,充分发挥金融主体投资的积极性与合理性,以此在保证林业采伐工作科学性与合理性的前提下,给林业经营主体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非公有制林业经营的发展[3]。
2.2 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与管理方法
林业经营主体在编制采伐限额过程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的发展政策要求,严格遵循国家倡导的“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可持续发展政策。同时要充分结合林材的年度采伐限额管理计划,对森林采伐限额内容进行调整,使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省级林业规划部门在编制采伐限额时,要充分考虑实际需求,为了更好地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可以通过预留额外的商品材林,来满足社会对森林资源的额外需求。同时按照年度需求量,科学、合理地编制工业生产所需的采伐限额,并对采伐限额量进行核实,可以对采伐量实施结转,对于上年度未使用完的采伐量,可以纳入下一年度采伐限额量中。除此以外,还应对采伐限额总量进行调整,具体还应从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是资源消耗量,以保证采伐限额总量编制合理,为国家经济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对于非商品材限额和商品材限额,前者应适当减少,后者应适当增加,以提高对森林资源的利用率[4]。
2.3 加强森林采伐技术体系的可操作性
在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过程中,主要依据森林采伐技术体系来开展,所以保障森林采伐技术体系的完善,提高森林采伐技术体系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将森林采伐工作有效落实,促进森林经营活动的有效开展,具体还能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对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内容进行完善和优化,并尽可能避免森林采伐管理内容的频繁变化,以降低森林采伐工作的管理难度。与此同时经营管理者要明确采伐限额管理对象和范围,以及不纳入限额管理范围的相关内容。二是要采用适宜的采伐管理方式,提倡选择性伐木方式,对皆伐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在皆伐方式管理控制过程中,需要留下健康、优良的母树,以促进林木的快速更新。
2.4 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
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凡采伐者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这有利于对林木采伐工作的控制,减少过度采伐情况的出现。因此相关工作者应注重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发放,保证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具体必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来执行,为林木采伐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5]。
在实际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过程中,首先应依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合法管理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0〕133号)的相关要求,对申请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发证,并且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书和林木采伐专用印章。二是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对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台账管理,保证台账管理的科学性及合理性。并在采伐验收结束后,及时收回采伐许可证,为森林采伐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对发证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保证发证人员是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将采伐许可证发放给单位和个人,对于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要求的发证人员,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反之则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3 总结
采伐管理在林业建设不断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林业行业的不断发展,促进了采伐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从目前的森林采伐管理现状來看,过度采伐的情况仍然存在,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不利于我国自然环境的建设和发展。对此还应针对我国森林采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的森林采伐管理制度,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编制与管理方法,加强森林采伐技术体系的可操作性,注重林木采伐许可证发放管理,不断提高森林采伐管理水平,加强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促进我国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 1 ] 欧阳君祥,李宇昊,吴小群,等.森林采伐管理若干问题的分析研究[J].林业资源管理,2017(5):4-8,27.
[ 2 ] 侯巍,胡雪,李晓燕.中国森林采伐管理理念的历史演变[J].现代园艺,2020,43(17):211-212.
[ 3 ] 何文剑,徐静文,张红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能否起到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
26(7):128-136.
[ 4 ] 丘展斌.论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的改进策略[J].种子科技,2019,37(1):4-5.
[ 5 ] 刘源森,孙舒乐.砍伐胸径5 cm以下非目的林木是否开具采伐证的探讨[J].防护林科技,2017(3):1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