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相关性分析
2021-06-06牟伟霞
牟伟霞
摘 要:得益于我国广袤的土地、多样的地形及丰富的气候资源,使得我国的林业资源储备量大,具有林业产业开发的天然优势。但是林地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开发活动对于人类生活的影响非常大,一些不当的开发行为会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在林业开发的同时不仅要突出经济价值,同时要兼顾生态价值,深刻把握林业开发活动与生态保护工作的内在联系,探索协调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关系的策略,实现林业开发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双丰收。
关键词:林业开发;生态保护;相关性
文章编号: 1005-2690(2021)06-010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 S718 文献标志码: A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某一阶段,由于经济发展方式和理念落后,以及环保意识薄弱,致使我国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尤其是为了满足一些生产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大量需求,从而对林地、草地、湖泊等生态用地进行了过度开发,由此造成的生态环境质量下降已经开始影响大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生态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每一位居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做好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关性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内在相关性
1.1 社会价值实现的内在相关性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更加追求质量,过去一段时间内,我国过快的经济发展速度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大量的生态环境,而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与发酵,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恶果已经逐渐凸显出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各领域与各行业都出现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呼声。为了短时间内提升经济发展速度,而不顾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进行过度开发活动的发展方式已经严重落后于时代。过度开采带来的后果是一些生态资源难以恢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难度大幅度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与质量的持续提升受到限制。林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就是这一段时期粗放方式經济发展中的典型案例。林业虽然是一种可再生资源,但是树木的生长需要较长时间,大规模、大范围的林地恢复工作可能要耗时数十年、上百年。因此,在新的林地资源开发活动中,必须要做好持续发展、长期开采的规划,并在开采的同时进行林地环境的保护与林地资源的恢复工作,有计划地进行育林,实现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同步进行。
虽然近年来我国的林地生态恢复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甚至作出了具有领域代表性的让世界瞩目的林地生态恢复工程,但是由于经济粗放发展时期的过度开发与破坏,再加上不符合规范与不遵守法律的树木砍伐行为时有发生,我国的林地生态恢复工作还有很大的空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最新数据表明,目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仍然不足20%,人均森林面积更是只有世界人均森林面积1/5左右的水平,非法侵占林地、非法砍伐树木和非法木材交易行为时有发生,林业的损失触目惊心[1]。
生态保护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仍然落后于林业开发活动,二者的工作力度无法达到完全匹配,生态保护工作的整体布局不能完成各个地区、各种林地资源的全面覆盖,我国林地生态环境在遭受破坏的同时,每年还面临着巨额的经济损失。促使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林地资源作为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林地作为一个独立的小生态系统,能够持续地提供多种多样的可再生资源,规模较大林地的社会价值能够辐射到周边区域,为其中的动植物及人类活动提供良好的场所与丰富资源。保护林地生态环境、恢复林业资源,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协调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对林业资源进行科学统筹与有序开发,从而实现林业资源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有效统一。
1.2 经济价值实现的内在相关性
林业资源是我国重要的优质资源之一,我国在开发与培育林地资源方面具有天然的面积广大、气候资源丰富的优势,只要能够做到有序、合理开发,就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长效的经济收益,相反,如果对林地资源进行无序开发,林地生态环境将遭受破坏,使得林地生态系统失衡且难以为继,那么林地资源的经济产出就会大幅度降低。
当前协调林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是实现林地资源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从另一方面来说,林地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共同发展的基础,一味地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生态环境会遭受破坏,经济活动会难以持续,经济效益只能维持在一段时间内,收益有限。而单纯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完全禁止林地资源的开发,那么生态保护活动就得不到相应的资金支持,生态保护活动也不能长久。因此,形成科学化、系统化的林地资源开发规划,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共同发展的必经之路[2]。
2 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措施
2.1 完善林业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与制度层面的完善,从根本上规范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和林业资源开发行为,形成对林业开发活动的有效约束。法律法规的完善,应该由政府牵头,组织专业的法律领域专业学者,邀请从事林业经济开发的人员及生态环境保护者参与法律法规的研讨,对林业开发的具体步骤及相关流程进行监管与控制,使林业经济活动和林业开发行为都有法可依。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对林业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划分,进一步明确林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严厉打击现实生活中的违法林业开发行为,对不法林业开发活动进行严厉的处罚,强化林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工作、严格执法的相关意识。
2.2 加强林业保护人才队伍的建设
林业资源开发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林业经济方式的转变、林业经济开发活动的具体执行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这些都需要专业的人才支持。在现阶段协调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过程中,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做好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工作的人才储备工作,是为了实现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为林业资源的有序开发及生态保护工作的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的保障。
林业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首先,要求各级林业管理部门重视先进人才的引进与新生代人才的培养,划拨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人才的培养,邀请相关领域的代表人物开展讲座与培训,提高在职工作人员的知识与技能水平,同时定期选拔优秀的林业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人才,并吸引社会中优秀人才的参与和加入,为指导企业进行林业开发工作及相应的生态保护布局提供相应的人才支撑。其次,高等院校作为我国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对于林业资源开发与管理、生态保护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因此要加大对高等院校的资金投入,并提供各个层面的支持,提高林业资源开发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专业的教学活动及相关领域的教师进行补贴,使一些高等院校能够更积极主动地进行林业资源开发和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为我国林业资源的有序开发、林地的恢复、生态环境的保护等方面人才储备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3-4]。
2.3 加大对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的宣传力度
生态环境的质量决定着林业资源经济活动能否实现长效的发展,林业资源开发的合理性则决定着生态保护活动能否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林業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活动要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关系。要在社会整体范围内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氛围,在群众中形成牢固的林业经济活动与生态保护活动协调发展的理念,使更多人明白在林业资源开发活动中保障生态环境的重要价值与意义。在社会整体范围内营造一种抵制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的氛围,从源头上杜绝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思想。
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林地保护活动进社区,以街道、小区为单位组织植树育林活动,发动人民群众深入社会进行林地保护理念的宣传,打造专门的政府宣传门户与网站,进行当地林地保护活动的公示,呼吁全社会保护林地资源,设置专门的板块介绍我国丰富的林地资源,激发人民群众的自豪感,使人民群众能够主动地参与到林地资源的保护活动中。同时,定期更新我国森林覆盖面积的数据,展示我国林地资源恢复的成果,介绍林地资源开发活动的长期经济效益,实现林地资源开发与恢复活动的平衡发展[5-6]。
3 结语
林业开发活动与生态保护活动中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实现都深刻揭露了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实现林业资源的有序开发和合理保护,规范人们的林业开发行为和林业经济活动,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通过法律法规、管理机制等方面的优化与完善,使国家林业管理部门在社会的林业开发活动中发挥出更大的监管作用,制定详细、科学的林业资源开发规划,促进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 1 ] 张雪飞,王传胜,李萌.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J].地理研究,2019,38(10):2430-2446.
[ 2 ] 刘武.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相关性分析[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8):92,91.
[ 3 ] 罗赟.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相关性探讨[J].农业与技术,2018,38(18):195.
[ 4 ] 陈志宏.生态保护和林业开发之间的关系探析[J].农家参谋,2020(14):123.
[ 5 ] 鲍海舰.生态保护和林业开发之间的关系探析[J].现代农业科技,2019(9):134,137.
[ 6 ] 陈升芳.探讨林业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J].花卉,2017(12):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