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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欧三大力量科技实力对比及政策走向分析

2021-06-04孙浩林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科技中国 2021年1期
关键词:领域科技

■文/孙浩林(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近年来持续发酵的中美战略竞争以及当前仍在全球肆虐的新冠肺炎大流行对二战以来形成的全球化秩序造成了巨大挑战。近期一些国外知名智库发布的分析文章认为,当今世界正逐渐走向以中国和美国为核心的两大阵营。但同时,由于全球化和现代通信技术已将世界各国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很难再现美苏冷战的局面,中美两国可能会在保持基本往来的基础上在部分领域脱钩。本文认为,除中美外,欧盟作为全球具有雄厚经济和科技实力的另一大经济体,也可能成为未来世界具有主导能力的一大力量。科技创新能力是未来大国竞争的关键要素之一,通过分析中美欧三方力量的科技实力对比,以及近期科技政策目标和走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判断未来世界竞争格局,使我国为可能的变化做好准备。

一、中美欧科技实力对比

当今世界,中美欧毫无疑问是拥有全球最强经济实力的国家和地区。2018 年,美国、欧盟28国和中国的GDP 占全球的份额分别为20.51%、18.77%和13.46%;2017 年三者在国际贸易中的出口占比分别为12.8%、33.3%和8.7%;全球市值最高的企业也基本集中于此。相应地,在全球科技创新格局中,中美欧同样是具有领先优势的三大力量。从研发投入上看,2018 年美国、中国和欧盟28国的研发投入分别为5815.53、4680.62、4648.76 亿美元,各占全球研发总投入2.19 万亿美元的26.56%、21.37%和21.23%,三者之和占全球近70%(见图1)。从专利申请量上看,2018 年,中国专利局接受了超过154 万件申请,占全球总申请量的46.4%,位列第一;美国专利局紧随其后,接受了59.7 万件申请,占18%;欧洲整体接受了36.2 万件申请,占10.9% ,三者之和超过全球75%(见图2)。从研究人员数量上看,2017 年欧盟28 国共有研究人员近200 万人年,中国超过174 万人年,美国超过143 万人年。从科技论文发表量和被引量上看,2016 年,欧盟研究人员发表科技论文数量占全世界总量的26.7%,中国占18.6%,美国占17.8%(见图3);2009—2019 年在全球发表20 万篇以上SCI 科技论文的22 个国家中,美国和中国在发表数量和被引量方面均位列世界前两名,而这些国家中有9 个属于欧盟成员国。

从上述主要科技创新能力指标中可以看出,中美欧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出来源地,且这一趋势愈发明显。美国仍然是科技创新能力最强的国家,这一地位在短时间内很难被超越;欧盟虽然近年来有些式微,但由于其涵盖很多传统领先创新型国家,因此在科技创新资源的积累量上不容小觑;中国作为科技创新领域的“后进生”,虽然基础较为薄弱,但增长速度和发展潜力是三者之中最大的,诸如专利申请量、研究人员数量等指标已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另据预测,到2030 年中国研发投入将超过美国。鉴于科技创新是未来大国竞争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中美欧有望成为未来引领世界发展的三大力量。

二、美欧近期主要科技政策走向及目标

当前,中美欧均在科技创新领域集中发力,谋求“大变局”时代的全球主导地位。但三者由于自身情况不同,采取的科技政策和发展路径有所区别,且追求不同的发展目标。

图1 2018 年全球研发投入情况

图2 2018 年全球专利申请情况

图3 2016 年全球科技论文发表情况

美国欲确保自身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绝对领先,一方面抓紧布局和发展最具潜力的未来技术,另一方面对可能威胁自身地位的国家严防死守、全面遏制。美国认为,随着前沿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世界科技竞争格局的变化,美国正在进入“第二次科技进取时代”,其科技创新政策需要体现这一新时代的特点。因此,美国近年来一方面更加强调确保其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导力,将人工智能、5G 和6G 通信、量子信息科学、先进制造、健康和生物经济、太空经济等列为重点发展方向,出台关键技术领域的发展战略,并加大研发投入和必要的基础设施投资,加强对STEM 人才和高技术劳动力的培养和引进;另一方面,美国集全政府之力遏制竞争对手,不允许任何国家在高技术领域动摇其领导地位,特别是中国已被美国政府视为当前最大的战略竞争对手,近年来不断加大对中国高科技产业的打压、围堵力度,以国家安全为由采取立法、限制出口和企业并购、阻碍中美科研交流与合作、禁止中国高技术企业在美经营等方式,妄图将中国“威胁”扼杀在摇篮里。总体而言,美国谋求的是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一家独大”,不允许出现与其平起平坐、相互抗衡的新力量。

欧盟追求自身的“技术主权”,加大技术保护力度,并大力推行符合欧盟价值观的法规和标准,扩大自身影响力。与中美两个主权国家相比,欧盟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一方面,欧盟内部(目前)包含27 个主权国家,特别是德国、法国、瑞典、芬兰等排名前列的创新型国家虽无法单独与中美抗衡,但集中起来的力量却不容忽视;另一方面,欧盟颁布的很多决议和政策对各成员国不具强制性,仅起指导作用,且27 个成员国自身的经济和科技实力悬殊,很难做到向同一方向努力,因此一些专家学者对于欧盟能否成为未来全球的领导力量持怀疑态度。然而从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近年来的科技政策看,欧盟并不甘心仅扮演跟随美国或中国的角色,而是要尽可能彰显自身价值观,形成具有欧盟特色的科技创新力量。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欧盟近年来愈发强调“技术主权”概念,明确提出在关键技术领域必须具备能力,并能够自主作出基于欧盟价值观的选择。一是减少关键领域对非欧盟技术的依赖,加强对关键领域的外国投资审查,并学习中美等国经验出台《产业战略》,加强对成员国发展关键技术产业的指导;二是制定和出台一系列具有欧盟特色且符合欧盟价值观的规范和标准,如被称为“史上最严数据保护条例”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人工智能白皮书》等,以期对相关领域全球标准的形成产生关键影响;三是加紧布局重大前沿技术,制定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量子技术、电池生产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和研发计划,以跟上中美在这些领域的发展步伐;四是希望在解决全球问题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和影响,目前欧盟第九期研发框架计划“地平线欧洲”已初具形态,将更加聚焦全球挑战的解决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三、中美欧科技创新合作与冲突

中美欧作为当前全球最重要的三大科技创新力量,相互之间既存在共同的合作基础,也会产生基于竞争的冲突。目前中美两国间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冲突要大于合作,美国政府出于维护自身霸权地位的考虑想要单方面改变中美过去几十年的良好合作态势,未来甚至对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等非敏感领域的合作也将加大审查,且这一趋势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在这一背景下,欧盟的选择尤为重要。

美国仍然是欧盟最重要的科技创新合作伙伴,但双方近年来在数字主权、解决全球挑战等方面的分歧有所增加。欧盟一直是美国一衣带水的传统盟友,二者的经济、政治联系紧密,拥有相似的文化和价值观,多年以来在科技创新的各个领域开展了全方位的合作,在相关全球问题上也更易达成共识。但随着数字技术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美欧在数字主权方面的分歧越来越大,例如欧盟对于美国数字巨头的垄断地位疑虑重重,且愈发担忧美国对欧盟数据的窃取和监视,因此每年都会向美国数字巨头开出巨额罚单,严格审查这些企业在欧洲的收购行为,禁止其将欧洲数据传回美国,甚至准备向这些大型科技公司征收数字税。此外,美国在解决一些全球性挑战方面的不配合也引起欧盟不满,如美国退出“巴黎协定”让重视气候变化问题的欧盟难以接受。但无论如何,美欧之间的龃龉仅属于“内部矛盾”,二者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大趋势不会改变,如在华为问题上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开始加入美国的封锁阵营,只是欧盟将在未来的合作中更加强调自身的利益和诉求,不会完全追随美国脚步。

欧盟同样重视与中国的科技创新合作,但始终存在对中国获取欧盟核心技术和数据的担忧,二者在解决全球挑战、“大科学”项目等非敏感领域存在较大合作空间。中欧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启科技合作,至今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合作机制,欧盟已成为中国最大的国际科技合作伙伴,且中国与法国、德国等欧盟核心成员国的科技往来尤其频繁。鉴于中国庞大的市场和不断增强的科技创新实力,欧盟对与中国的合作愈发重视,近年来并未追随美国对中国科技创新进行全面遏制和打压,如在华为问题上并未像“五眼联盟”国家一样激进。但同时,中欧科技创新合作主要集中在基础研究、能源、农业、生物、材料等传统领域,高技术领域中只有信息通信技术一枝独秀。随着欧盟及其成员国不断强调“技术主权”,其对与中国在高技术领域的合作以及中国企业对欧盟高技术企业收购行为的审查愈加严格。因此,从目前情况看,中欧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性和地位将会不断提高,但双方的合作可能将主要聚焦于气候变化、粮食问题、人类健康等公益性研究领域以及单一国家无法承担的“大科学”领域等。

四、对我国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都更加需要增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当前,我国已基本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科技创新的总体实力还无法与美欧等老牌科技创新强国相比。然而,我国已经被美国等国家视为最大的战略竞争对手,在很多关键领域遭到围追堵截。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想要在未来大国竞争中获胜,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之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争取成为未来科技创新领域的一支领导力量。

第一,强化我国在5G、量子等新兴技术上的优势地位,抓紧部署未来技术研发,自主拥有更多核心技术。从美欧近年来的科技政策走向看,具有巨大潜力的新兴技术和未来技术的发展均是重点。我国近年来在人工智能、5G、自动驾驶、超级计算机、量子通信等领域取得了一定成果和领先优势,应将这些先进研究成果尽可能转化为实际应用,实现产业化,保持并争取扩大领先优势。同时,要预测、识别可能会在未来产生巨大影响的潜在技术领域,尽早开展研发部局,如6G、区块链、生物经济等,并加强对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支持。

第二,加强与欧盟、东南亚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无论如何,我国强大的经济实力都是最大“底牌”,这也是欧盟、东盟国家虽然在政治上偏向美国但也无法真正与中国断绝关系的根本原因。因此,我国应抓住机会,以共同利益和互利互惠为基础争取与这些国家和地区深化合作,获得支持。如在解决全球挑战、制定全球标准等方面与欧盟开展紧密合作,降低欧盟与美国联合反华的可能性;充分利用“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多边合作机制和平台加强与东盟等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推动我国先进科技成果走向世界。

第三,尽力保持与美国的科技合作。虽然当前中美科技合作前景不容乐观,但由于我国与美国的科技创新实力尚存较大差距,在一些关键领域对其依赖度依然较高,因此不能也无法做到断绝与美国的合作关系。应继续争取与美国开展全面科技合作,向美国理性的政策制定者、专家学者等相关主体表达我国希望中美共同发展进步的愿望,阐明中美科技合作能够为两国和世界带来共同的益处。

第四,重视遵守国际规则,并在其中融入更多“中国特色”。我国一方面应在全面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到自身不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的问题,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对知识产权、个人数据保护、科研伦理等领域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应呼吁美欧正视现实,承认中国与西方两套体系共存的现状,并利用WTO 等国际组织改革的契机在国际规则中纳入更多“中国元素”,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为构建新的国际秩序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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