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发展变迁、实践价值与路径选择
2021-06-04李砚忠赵成伟
李砚忠,赵成伟
(1.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目前产学研协同创新俨然成为国家推动教育改革、提升科技生产力以及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和攻坚难点。但是,国内近几年的创新实践并不乐观,一方面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数量猛增,另一方面在国际上的高被引论文数量却不多,核心技术还非常依赖他国,存在“卡脖子”现象。基于目前国际竞争形势日益加剧和高新技术更新换代不断加速的大背景,所有朝着世界科技强国目标迈进的国家,都极力鼓励本国企业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入交流,进而提高科技创新效率以及增强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当前,产学研合作已经成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模式。
一、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发展变迁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产学研合作的高级形式。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指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技术创新的上、中、下游相互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组成利益共同体,开展科技创新研发,实现成果转化,共享利益共担风险。随着技术发展和创新形态演变,政府在创新平台搭建中的作用逐渐显现,用户在创新进程中的特殊地位也进一步凸显,未来,知识社会下的协同创新体系会从“产学研”向“政产学研用”,再向“政用产学研”协同发展方向转变。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以实现关键共性技术突破的产学研高度协同创新为目标,通过各类创新要素在技术创新的上、中、下游的各类组织循环流通,实现协同发展,具体如图1 所示。
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的推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外部推力,主要由政府通过产业政策调控,例如中国、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二是内部驱动,主要靠各参与方内在利益驱动,例如美国和少数欧洲国家。
在产学研合作研究的初步探索阶段,由于产学研模式刚刚兴起,外加缺乏相应的研究人员,所以学术界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理论的研究少之又少。在后期的研究中,学者发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具有一定的适用性,成为产学研的基本理论基础之一。除此之外,罗杰斯(Rogers)的创新扩散理论也是产学研合作研究的理论基础,在当时也引起了产学研研究者的广泛关注。1982 年,纳尔逊(Nelson)和温特(Winter)提出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成为产学研协同创新领域的重要理论支撑。随着学者在这一领域研究的不断深入,相关研究进一步深入到技术、知识等基础层面。例如,Jaff 和Etzkowitz 在其代表性文献中都把微观层面的知识溢出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和生产率提高的主要驱动力。
图1 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图
关于产学研合作问题的学术研究主要围绕产学研合作模式、如何加强产学研合作伙伴之间的联系、如何协调不同机构之间的关系等方面展开。除了研究产学研的合作模式之外,学者们还将研究重点扩展到产学研合作动机上,以及产学研合作对高校的影响等。
相对而言,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产生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这是因为这些产业更迫切需要通过产学研合作来创新和发展。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技术的创新,也离不开产学研的合作。从高端的航天航空行业、电子芯片行业,再到生物医药行业、机械行业,甚至是农业,同样需要产学研的合作与支持。另外,国家的发展也离不开产学研的合作与支持,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技术含量,可以更好地增加国家的GDP 收入,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以美国为例,在1980 年左右,美国政府出台了扶持企业与高校合作的政策,以促进产学研合作的升华。在此大背景下,美国的工业得到了更有力的发展,企业的实力也有了质的飞跃。除了美国以外,日本也是产学研合作收益大的国家之一。20 世纪90 年代后,我国也愈发重视产学研的发展与研究,加强企业和各高校、各科研院所之间的联系,这对于科研成果的转化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以斯坦福大学为主要依托的美国硅谷,在第三次世界科技工业革命的强大推动下迅速崛起,充分证明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并由此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硅谷模式”,充分发挥了大学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并推动技术产业界与学术界之间结成合作伙伴关系。“硅谷模式”一直到现在依旧是中国和其他各国争相学习的重要对象,推动了世界范围内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浪潮的迅速崛起,科研院所、相关行业科学技术机构、高科技研发企业以及科学研究型大学等都是该合作模式的重要应用主体。在国家战略层面上,美国是现代产学研各方合作的成功典范,具体如表1。
二、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实践价值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科技创新资源已经跃居全球前列,各类综合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产业化基地的建设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并涵盖了创新链各个关键环节。目前相当规模的各类综合性创新平台和基地的建设和形成,为进一步整合和共享国家科技优势资源、集聚优秀的科技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为建设和推进创新型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科技与国民经济的结合,是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产学研的协同技术创新被认为是进一步推进科技与国民经济结合、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系、深化国家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
表1 国外产学研合作关系典型表现形式与主要特点
一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是贯彻实施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发展如火如荼,技术的融合和相关学科交叉发展不断加快,新一轮的世界科技创新与革命逐渐兴起, 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逐渐转变为新兴产业、新兴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研究的一体化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我们必须通过积极实施国家自主创新发展战略, 实施推动全球自主创新技术资源的有效获取和整合来有效应对科技创新的挑战。
二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促使科技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健全国家创新体系的根本举措。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关键在于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的有效搭建和科技管理体制的有效改革,加强各类以科技承担项目为主体的产学研用的协同联合, 推动科技管理体制不断改革,才能促进一批战略性协同新兴产业的快速形成、崛起,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主导产业,带动战略性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是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推动我国政府职能转型,发挥市场经济下集中力量办大事体制优势的战略所在。一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科技重点项目或者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工程,通过国家层面的有效动员方能逐步开展实施。建设一批可实现国家科技革命性突破的战略性协同创新技术服务平台, 如新药研发与创制、核高基、海洋生物科学与现代化工程等重大战略性专项,必须通过国家体制层面进行重大专项和重大战略性工程的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 坚持科技与产学研用紧密结合, 发挥国家举国体制的优势。
三、当前产学研协同创新的主要问题
我国目前主要的协同创新模式是高校主导型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高校主导型的协同创新模式的三大功能是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而在这三者中科技成果转化又占主要地位。与此同时,在所有发展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相关政策中,我国政府更加注重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制定。与企业相比,高校由于拥有强大的科研能力、学科优势和优秀的科研人才队伍而取得较多的科技成果,但是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能力较差。当前,在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方面存在融资、主体、动力三大主要问题。
一是融资方面,融资渠道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科技金融服务能力较差。产学研协同创新是我国目前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式,需要注入大量资金保障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快速发展。然而目前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发展的资金保障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以及其它优惠政策,融资渠道狭窄。科技金融作为推动技术进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经济动力,在金融工具、制度、政策等方面呈现出缺乏系统性、创新性的特点。尤其在欠发达的西部地区,科技金融服务流于表面形式化、碎片化。
二是主体方面,主体功能定位以政府和高校为主,企业为辅。企业是产学研协同创新过程中将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的一大重要参与主体。然而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企业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的压力,并未意识到自身在产学研协同创新中主体地位的重要性,过度集中于短期内可以获取最大利润的产品和服务,忽视长期对技术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的投入。在发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过程中,中小企业及较大型企业具有很大的优势,同时中小企业也是发展科技协同创新的主力军。然而我国大多中小企业创新意识不高,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能力重视程度差,因此在开展协同创新的过程中,与高校、科研机构主动合作的积极性差,对产学研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差。
三是动力方面,协同创新的动力机制来自外部,内部动力不足。动力机制为产学研协同创新提供了方向和目标,不断激发各参与主体的行为朝着同一方向前进,是影响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的主要因素。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内部动力主要是利益驱动力、战略协同引导力、内部激励推动力和创新能力保障力,外部动力主要是技术推动力、市场需求拉动力、市场竞争压力和政府支持力。目前我国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主要是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为主导,各参与方的内部动力不足,各参与方应该在利益的驱使下形成技术创新研发战略联盟,充分发挥自身在人才、设备、资金、信息流等方面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角色互补。
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路径选择
产学研协同创新需要有效聚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各参与主体的创新要素,打破彼此之间的壁垒,建立战略联盟开展技术创新。
一是融资方面,推动完善科技金融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鼓励依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搭建共性技术、协同创新、公共服务等各类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健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机制,探索设立科技创新基金、发行科技创新券等,从而激发创新活力。加快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择优选择一批联盟,通过融资服务支持其承担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集合产学研力量,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共性关键技术,并加快成果在联盟内部转化。
二是主体方面,建立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创新机制。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体系中,企业是创新主体。在美、英等国,大学和研究机构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技术创新。应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深入合作,围绕企业需求进行技术创新;围绕国家目标和地方需求,加快推动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建成一批市场链、技术链或产业链明确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收集、发布相关领域科技成果,并联合国内相关领域专家和权威院所,组建专家库,开展成果价值评定;建立技术交易平台,完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机制,为交易双方提供保障。
三是动力方面,建立内部与外部动力相辅相成的协同创新机制。一方面,要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加强政府法规体系建设,制订有关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及管理办法,出台国家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应建立相应的技术转移管理机构或服务机构,制订相关措施或管理办法,加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及管理,加强技术经营人才引进及培训,促进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鼓励科研人员与当地企业技术合作或创业,培育成熟的市场环境和公平竞争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要打造高质量的市场化中介机构。技术转移过程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涉及诸多方面,尤其是针对某一高新技术产业,市场化的中介机构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应依托地方优势资源和产业基础,加快组建专业领域孵化器,推进产业园区或成果转化基地建设,吸引公共技术支持公司及风险投资公司入驻,为国内外人才创业提供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技术研发、小试中试、技术评估、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价格谈判、合同履行专业性的服务链条,推进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形成优势产业集群。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随着新时代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持续推进,我国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宏伟进程中,产学研协同创新正发挥着关键作用,成为提升国家硬实力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