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思考
2021-06-04王春姝
王春姝
(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150080)
2019年是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元年,政府会计改革揭开了新的篇章。从政府会计准则的建立开始,到实施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政府会计改革经历了漫长而艰难的历程。新的制度和准则体现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向要求,统一了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标准,适用于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大大提高了政府会计主体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一、新制度实施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和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在采用收付实现制为主、决算报告主要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现行政府预算会计体系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各种缺陷逐渐显现,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在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前,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不同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及会计科目也各不相同,反映单位的财务信息也不同,导致各单位所提供会计信息可比性较差,政府财务报告汇总后所提供的信息质量也很低,不能客观全面反映资金运行状况。以往的传统单一模式核算系统,内容上只侧重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如果工作人员在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方面有所忽略,容易导致诸多问题,这样就会严重降低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将以上问题逐一解决,首先它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了各类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具有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功能的双轨制,这样就能够更加全面、清晰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
其次,在旧的会计制度下预算的编制及执行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存在不完整、不科学、不细化,不能真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的全貌。有的单位过分强调预算管理,这样预算执行的压力就会增加,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不能合理地控制支出,会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扩大开支范围,在年末还会出现突击执行预算的情况,不能更好地发挥预算的约束作用。“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不充分,部分收支游离于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之外。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和资产负债反映不客观,实际的运营绩效和效率也不能全面反映。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原则,将各会计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可以更加全面、清晰、准确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再次,实行的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会计核算方式不能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拥有的资产,影响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按照规定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单一,相应的成本支出被人为降低,导致固定资产使用期内成本被低估,无法反映变化了的固定资产真实价值。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能够如实反映政府“家底”,更有利于提高政府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新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带来的改变
(一)既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双”方式
在我国,会计按其核算、反映和监督的对象不同,大体可以分成企业会计和预算会计两大类,一方面,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经营资金运动,另一方面,反映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的预算资金运动。政府会计制度做到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适度分离”,实现了双功能、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这正是“适度分离”的具体体现。政府会计既有财务会计功能又有预算会计功能,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了两者并存的双重功能。以实行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和实行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的“双基础”,财务会计分录与预算会计分录并行的“双分录”,政府决算报告与政府财务报告并存的“双报告”。四双体现了“适度分离”,那“相互衔接”又是怎么体现的呢?虽然说是双功能双基础双分录,但双分录是记在一个会计账套上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财务报表与预算会计报表之间还存在着勾稽关系,财务会计的累计盈余科目和预算会计的累计结余科目最终要通过“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来调整并在附注中进行披露,以这种方式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之间的相互衔接。
(二)确立了八大要素的会计核算模式,强化财务会计功能
把原资产、负债、净资产、支出、收入的五要素进行重新拆分,分成了三个预算会计要素,分别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和五个财务会计要素,分别是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首次提出收入、费用两个要素,但要注意把收入和费用与以往预算会计中的收入和支出要素相区别。
(三)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和确认标准
政府会计制度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扩大了核算范围。在对资产的定义上更加强调了资产是单位控制的资源,而控制本身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通过占有使用控制,获取未来经济利益,二是通过经手管理控制。这种资源本身能够给社会公众带来“服务潜力”,在资产概念的界定中提出“服务潜力”,把原来资产的范围进行扩充,如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文物文化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都被列入了资产范围内。
(四)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
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值、公允价值和名义金额,对于无法计量属性的资产可以采用名义金额(即人民币值1元)入账,但“经管类资产”不能以名义金额入账,如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负债的计量属性主要包括历史成本、现值和公允价值。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中,无论是资产还是负债都认可了公允价值。
(五)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和结构更加完善。
政府会计制度将报表分为预算会计报表和财务报表两大类。
《基本准则》出台后,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也随之制定或修订。具体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会计调整》《负债》《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等具体准则以及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制度变化1 构建新的会计核算模式2 统一原有的各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 强化财务会计功能4 扩大政府资产负债核算范围5 改进预算会计功能6 整合基建会计核算7 完善报表体系和结构
三、结语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政府会计改革因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新制度的颁布,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有积极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体系也得到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在我国政府会计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