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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分析

2021-06-02胡洁瑶

现代商贸工业 2021年17期
关键词:问题探析农村地区

摘 要:土地征收属于有关部门的特殊权利,也是管理土地资源的主要部分,但由于土地征收具备强制性,如果征收权利与过程无法得到管理与限制,就会干扰土地拥有人的个人利益,尤其是在农业发展持续加速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逐渐成为农村地区开展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基于此,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主,分别探析了基础概念、主要问题以及解决策略,以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起到借鉴价值,避免征收过程出现问题。

关键词:农村地区;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探析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17.060

土地资源对国家发展至关重要,所以我国为了后续发展的可持续性,开始在落实新农村发展时开展集体土地征收,虽然在征收后地区发展可能得到显著增长,但土地拥有人的个人收益很可能在征收过程受损。而且如今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体土地征收时,虽然有关部门是根据土地资源管理条例开展,但依然频繁出现征收问题,最终导致土地拥有人开始抗拒有关部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因此,如今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时,最好着重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基础概念

所谓集体土地征收主要指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为了切实增加地方公共利益,或是地方公共利益对于周围土地有所需求时,通过法律途径与流程,将原本属于个人拥有的土地资源变成国有土地资源。一般在有关部门确定土地征收计划后,需要将征收计划交由审核部门进行审核与批准,待土地征收计划得到批准便可通过公告形式通知地方部门,由地方部门与土地拥有人联络,在土地征收计划中的规定时间内,土地拥有人需要持有土地拥有证明,到地方部门或土地征收部门登记,待有关人员确定土地价值后将补偿金额交由土地拥有人。由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意义重大,所以在征收过程具备一定强制性,有关人员可以强制要求土地拥有人交出土地拥有权,但这样就容易在征收过程中引发各种问题。

2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主要问题

2.1 制度问题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制度可以约束有关人员的行为举止,还能避免农民群体的个人利益受到巨大损失。但如今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中存有诸多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金无法得到保证,由于有关部门和土地拥有人之间并不会产生直接接触,有关部门无法了解农民需求,农民无法确定土地征收的补偿金额,一旦有关人员有了小私心,就可能在土地补偿金中“动脑筋”,导致农民群体收到的补偿金根本无法媲美土地实际价值。

2.2 法律问题

集体土地征收本是为了增加公共利益所诞生,如今在土地征收领域中的现行法律也表明需要将公共利益为前提,只有当公共利益对于土地有需求时,才能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但如今依然有很多地区并没有根据现行法律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甚至可以说大部分土地征收都是将公共利益作为理由,实际上只是将公共利益当作借口,向有关部门申请更多土地资源促进自身发展。虽然在这种问题出现后,有关部门采取限制措施展开管理,但最终基本无法起到任何效果,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将重点放在农民群体上,通过农民群体来解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法律问题。

2.3 补偿问题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补偿是为了弥补土地拥有人自身利益受到的损失,正常需要将土地资源、土地中的种植物以及房屋建筑等多方面,全部涵盖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之中,但如今有很多农村地区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时,补偿金额仅包含土地价值,这样农民群体必然会对集体土地征收产生埋怨心理。此外,如今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所有土地的征收价格并不固定,但由有关人员确定土地价值农民群体的自身利益就会出现损伤,由农民群体确定土地价值又容易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况,最终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环节问题频出。

3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解决策略

3.1 制度问题解决策略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制度较为关键,如果征收全过程具备标准制度,问题出现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促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开展更加标准,而且还能帮助有关人员解决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出现的制度问题,因此,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保证制度标准性。

3.1.1 开设监督制度

土地征收工作需要接触到大量资金,如果有关人员存有“小私心”,很可能在工作之中动歪脑筋,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开设监督制度。可以组建监督小组,针对每一笔补偿金流向实时监督,一旦发现有关人员存有私吞问题,立即将其停职并联络相关部门确定处罚。也可以在农村地区开设监督渠道,如果农民群体发现或怀疑有关人员私吞补偿金,通过监督渠道就能与监督小组取得联络,由监督小组负责调查有关人员是否存有不法行为,保证补偿金原封不动的抵达农民手中。

3.1.2 完善保障制度

为了避免土地征收对周围土地造成危害,有关部门可以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中完善保障制度,将周围土地拥有人涵盖到补偿范围之内。由于征收土地用途并不固定,很可能产生污水或噪音,这时如果周围土地种有农作物,就会对农作物质量和产量造成干扰,因此,有关人员需要在确定补偿金时,确定土地征收是否会对周围土地造成危害,为农民群体提供全面保障,避免农民收益被土地征收所干扰。

3.2 法律问题解决策略

有关人员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落实所有环节,但大部分农民都不具备法律常识,无法判断征收过程是否与我国法律相符,这就会增加法律问题的发生几率,限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实际价值,因此,最好及时采取有效策略展开针对性解决。

3.2.1 明确公共利益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开展目的为增加公共利益,但如果公共利益都没有明确标准,很容易导致农民群体产生误解心理。因此,农村地区在开展集体土地征收之前,最好为农民群体讲解公共利益的真实含义,使其了解公共利益与自身利益的实际关联,这样农民群体才能在土地征收工作中积极配合。而且在公共利益明确后,还能促使农民群体在土地征收中准确判断征收地点是否可以增加公共利益,以免地方部门为了促进发展滥用职权。

3.2.2 健全征收法律

目前,我国有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现行法律,主要前提便是需要站在公共利益基础上,但这种标准过于模糊,因此,有关部门可以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法律。其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必须明确土地用途,如果土地用途为商业发展可以适当制止;其二,土地征收规模不可过于庞大,土地资源不具备再生能力,一旦征收规模过大就无法为公共利益起到增加作用;其三,在完成土地征收后,地方部门不可以参与到土地使用之中,这样便可保证土地征收与使用情况完全公正。

3.3 补偿问题解决策略

相比制度与法律,农民群体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更加注重补偿情况,补偿与每一名土地拥有人的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如果补偿金额能够达到农民理想金额,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会更加轻松,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问题的解决策略。

3.3.1 拓展补偿规模

一般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有关部门会根据土地价值给予相应补偿,其中涵盖土地资源的征收费用、征收对农民造成的实际损失,但很多农民都是靠土地生存,这样即便有关部门提供补偿金,但依然无法保证农民未来生活足够理想。因此,有关部门需要拓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规模,适当增加福利补偿、安置补偿以及失业补偿,如果农民自身没有任何技能,除了種地以外没有任何方式可以增加收入,有关部门还需要为其安排工作,促使农民未来生活得到保障。

3.3.2 确定土地价格

虽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是为了增加公共效益与收益,但是绝对不能牺牲土地拥有人的自身利益,所以国家需要为土地所有人予以相应补偿。如果有关人员只是估算土地资源实际价值,可能会导致土地所有人收到的补偿金额与土地价值不符,因此,有关部门需要在开始征收之前确定土地价格。最好以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市场价格作为标准,在市场之中所有资源的实际价值最为公允,在开始土地征收之前,将土地资源发布到市场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评估与确定,以土地资源最终的市场价格为补偿金额,保证农民生活质量不会在土地征收后出现下降趋势。

3.3.3 构建评审体系

评审体系主要作用便是,帮助有关人员与土地拥有人评审土地资源的市场价格,如果由有关人员或土地拥有人担任评审角色,可能会在评审市场价格时擅自下调或上调,因此,在构建评审体系时,最好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单独评审。虽然目前我国对于土地市场价格的评审体系并没有明确法律或标准,但有很多相关法律可以用于参考和保障,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确定第三方评审机构时,由有关人员和土地拥有人相互协商,如果双方无法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可以将权力交由地方部门进行确定,但无论哪方都不可以在评审中干预第三方机构,促使土地市场价格的评审过程更加合理。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今在农村地区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时,最容易出现的问题便是制度、法律以及补偿这几方面,其中制度可以决定土地征收标准性,法律可以决定土地征收规范性,补偿可以决定土地征收合理性。因此,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所有问题,并采取针对性策略展开全面解决,这样才能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意义,满足新农村发展实际需求,帮助农村拉近与城市间的发展差距,促使农村地区也能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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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国建.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纠纷民事司法困境及其进路[J].商品与质量,2018,(22):1.

作者简介:胡洁瑶(1974-),女,汉族,浙江宁波人,大学,房地产中级,研究方向: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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