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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的历程、逻辑与趋势
——基于政府行为变迁视角

2021-06-02李祥林

体育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体育竞赛体育赛事体育产业

李祥林

(福建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总结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经验,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其核心逻辑(刘志彪,2018),表面看是政府与市场作用此消彼长的调整过程,实际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改革的完善过程(洪银兴,2018)。中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发展遵循改革开放的核心逻辑,受由公共事业发展而来、产业关联性强等特殊性以及发展的阶段性等因素影响,政府一直是推动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新古典经济学中,政府干预经济行为合法性的根本出发点是弥补由于公共产品、外部性、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不确定性等原因导致的市场失灵。政府是推动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政府有义务提供公共基础设施、科研、教育、法律法规、金融财政政策等公共物品及制度环境等促进产业发展与社会福利提升(弗兰克·道宾,2008;Barro,2013;Neumann,1990)。诚然,政府行为也要遵守与市场的边界划分,否则会导致政府的“帮助之手”变成“掠夺(攫取)之手”(何显明,2007;周黎安,2014)。产业性质不同,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的效应不同,政府的着力点不同(俞晓晶,2013);产业发展的阶段不同,产业所需政府行为的具体表现不同。由此,产业发展中政府行为具有异质性与演变性。体育竞赛表演具有准公共产品属性,体育竞赛表演业处于产业生命周期的初级阶段,市场具有外部性、不确定性、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等特性,因此,产业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作为。

通过文献梳理发现,现有研究多以政策演变为视角,系统划分产业政策发展的阶段,聚焦于体育产业、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相关政策(骆雷,2013;王涛等,2018;张现成等,2019),但对政府行为变迁与产业发展阶段的结合不足。从政府行为变迁的视角对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历程进行审视,能够窥探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的历史逻辑,将历史研究及对现实的理解相结合,既提供了理解过去发展的“钥匙”,又为探索未来发展提供“先兆”,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中政府行为调整与完善提供资鉴。

1 历史进程:政府行为变迁与产业发展的阶段

基于政府行为变迁及相关文献研究,将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发展划分为政府经营、引进市场的萌芽期,政府主导、培育市场的形成期,政府主导、监管市场的快速发展期与政府支持、市场主导的高质量发展探索期4个阶段。

1.1 政府经营,引进市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萌芽期(1978—1992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逻辑起点,以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开端,在所有制结构上首先取得突破。为使体育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调整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我国体育场馆所有制形式、经营形式改革成为我国赛事市场化的发端。1980年,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体委”)、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和文化部4家联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体育场地使用效率的通知》,首次提出鼓励体育场馆、场地在非赛事期间对外租赁,并收取门票或租金回笼国家资金投入。1984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发展体育运动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改善体育场馆管理,提高使用率,在注重成为竞技人才培养基地、群众活动场所的同时,讲究经济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多种经营,并逐渐转变为企业、半企业性质的单位。1980年,万宝路广州网球精英大赛的举办使主办者得到为数可观的赞助资金(杨铁黎等,2007),标志着我国体育竞赛市场的起步。1989年,《全国体育运动单项竞赛制度》中将体育赛事项目分为奥运会比赛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奥运会一般项目、非奥运会比赛项目、其他项目四大类,其中,其他项目提倡由社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比赛,并对赞助赛、辅助赛进行了规定,尤其辅助赛,国家原则上不负责经费,其中的杯赛提倡厂矿企业等赞助经费,并以厂名或产品名称冠名各种比赛。这进一步释放了赛事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的信号。1990年4月,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中国武术协会实体化的通知》,项目协会实体化改革以及鼓励社会办赛与体育部门开展商业化赛事等做法,为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萌芽与形成提供了条件。整体上,此阶段仍以指令性计划为主,市场机制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全国正式竞赛仍由国家直接拨款、计划、经营为主,虽允许企业赞助,但市场有限。由于地方政府更贴近市场,在促进经济调控与发展中相对中央政府更具优势,国家体委开始通过全国竞赛地点计划安排与招标相结合的办法逐渐向地方分权让利,为地方政府办赛提供了空间与可能。然而,此时赛事举办的目的是以创造优异竞技成绩,建设(竞技)体育强国来激发国内外中华儿女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及爱国热情,提高国际影响力,对赛事的经济效益关注较少,同时,居民的体育消费意识也并未形成。综上,这一阶段并未真正形成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仅为其形成的合法性奠定了制度基础。

1.2 政府主导,培育市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形成期(1992—2001年)

1992年,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方谈话”,深刻回答了长期以来困扰和束缚人们的许多认识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正式形成的起点。同年,以“红山口会议”提出的我国足球职业化改革为突破口,正式拉开了我国竞技体育职业化改革的序幕,也成为我国体育赛事市场形成的起点。随着对政府与市场、产业发展关系认识的进一步加深,第三产业发展得到重视。1992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出台,要求主要依靠社会力量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不能过多依赖国家投资”。党的十四大更是突破性的提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更好地学习与贯彻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与党的十四大精神,探讨体育改革相关问题,国家体委于1992年11月召开“中山会议”,首次将体育产业作为深化体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以社会办为主的新格局”。为落实“红山口会议”与“中山会议”的改革精神,1992年底至1993年初,中国足球协会在足球冬训中进行了职业化改革试验。组织了第一次中国足球俱乐部锦标赛,参赛各队首次以企业冠名,首次引入市场机制,参训各市级队自费到广东参加A、B两个组的比赛,但可以参加门票收入分成,虽然观众很少但开创了市场化的先河(许敏雄,2012)124。此次试验,迈出了协会实体化改革的第一步,职业体育体制框架大体成形,但在实际管理中仍然以行政命令与行政手段为主。为进一步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赖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体制,1993年《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及其配套文件出台,成为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形成的“助推器”。其中,配套文件《关于竞赛体制改革》中首次将“培育竞赛市场,发展竞赛产业”作为竞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并提出“推进竞赛的社会化、产业化,实现由单一的国家办和高度集中管理向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转变,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运动竞赛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竞赛市场体系,使竞赛产业成为体育产业的支柱产业”的发展目标;首次明确“发展竞赛产业的重点是竞技表演业和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代理业”;同时规定了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竞赛产业的规划管理、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的责任义务。《改革意见》的配套文件《国家体委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速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积极开发与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1994年,万宝路全国足球甲级联赛开启,成为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真正形成的标志。随后,篮球、排球等也进行了职业化尝试。体育职业化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以来三大球经费不足的问题(杨铁黎,2016)14。1995年,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成立,兼具政府与社团性质,虽是一种将办理足球相关具体事务职能从体育行政部门完全剥离的过渡形式,但足协与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也为后续足球职业化发展中出现“联赛不规范、产权不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埋下了“种子”。同年,首个《体育产业发展纲要(1995—2010年)》发布,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发展原则。首次提出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与体育市场的立法管理;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引导与规范体育竞赛经营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承办高水平的体育竞赛表演,促进体育竞赛和表演朝产业化、社会化与法制化发展。进入1996年后,为鼓励和正确引导体育经营活动,培育和繁荣体育市场,国家体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足球改革的主要任务由突破传统体制向构建新体制转变,然而,由于改革不彻底,中国足球内在矛盾与新旧体制之间冲突不断激化。加之,1996年到1998年足球水平远低于大众期望,球市开始降温,尤其1998年“假球”“黑哨”等问题被曝光,引发民众信任危机(许敏雄,2012)129,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困难。为进一步规范体育竞赛活动,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全国性单项体育竞赛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其中,《办法》中对以赛事作为产品而获得的广告赞助、广播电视转播权及门票等收入的规范,标志着从法律层面对我国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形成的认可。此阶段,居民消费抑制与消费品短缺得到有效缓解,由基础消费品向耐用消费品需求升级(高博,2018),居民体育消费意识逐渐形成。然而,体育产业或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经济、社会等价值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地方政府及其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等办赛的积极性并未真正激发。政府自上而下推动体育赛事职业化,引进、培育竞赛表演市场与管理运行不畅并行不悖(杨铁黎,2016)15,体育经费的主要来源仍是国家财政,体育赛事供给与运营主体仍以政府部门为主。

1.3 政府主导,监管市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快速发展期(2001—2013年)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向前推进,尤其2001年加入WTO及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市场经济、体育市场发展的活力。此背景下,国家层面主要围绕北京奥运会的筹备、举办及奥运后赛事产业发展与改革展开。为完成好北京奥运会的各项任务,2002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2001—2010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要求通过积极承办各类国际比赛,举办形式多样的系列赛、集训赛、大奖赛、冠名赛等,为运动员创造与提供更多的参赛机会积累实战经验;积极开发竞技体育产业与市场,努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将国内比赛、世界大赛与开拓市场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各类竞赛健康发展。此纲要引导下,赛事市场不断活跃,职业联赛、商业化比赛、各单项与综合赛事逐渐增多,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2006年,《体育产业“十一五”规划》中将发展原则转变为“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改革促发展、依法管理的原则”。体育赛事质量与效益问题得到关注,市场化与规范化导向凸出。但电视转播权市场开发、与媒体的协调与合作等方面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2008年,为规范与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此分类并未把体育竞赛表演业单独列出,仅对其作了说明。由说明可知,对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内涵与外延认识仍不充分,市场主体仍不明确,反映了我国体育竞赛表演市场化程度仍然较低,但更加明确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核心地位。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形象,巩固了体育竞技强国的地位,提高了人们对奥林匹克精神与体育赛事的认识,尤其认识到赛事的产业关联、辐射、城市塑造、形象宣传等经济、社会价值,极大鼓舞与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进一步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群众基础。胡锦涛同志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提出“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新时期奋斗目标。然而,职业体育发展中,政府主管部门过度干预联赛,联赛投资主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致使二者之间矛盾日益凸显,表现为政府权限无限扩大、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法律法规不健全、联赛不规范及产权不清、不符合商业化经营模式等(杨铁黎,2016)18。“假球”“黑哨”“非法赌球”等一系列违法乱纪问题亟需彻底整顿与治理,由此,深化改革,进一步澄清政、企、协界限、强化监管等成为政府的核心任务。发展体育产业对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意义重大,2010年,首个从国务院层面对体育产业指导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颁布。《指导意见》以“努力开发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市场”,“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并从改善经济调控、社会保障管理、完善监督管理、加强公共服务等方面为政府职能全面转型指明了方向。《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也进一步强调,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民间资本引进得到重视,2012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与规范民间资本进入体育竞赛表演领域。赛事资源配置原则上要求市场能办的赛事,政府不直接参与,各级政府可通过资助、贴息等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与带动作用,为民间资本进入创造条件。居民消费抑制与消费品短缺得到进一步缓解,主要消费需求由便民、耐用消费品,逐渐向以健身、休闲、娱乐等服务性消费为主的非物质性消费品转变,为体育产业及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与前提。

地方政府层面,投资拉动内需政策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性、引导性政策,地方政府在发展中兼顾经济与社会目标,由直接经营完全取代市场转变为宏观调控、主导,以“弥补市场失灵”为主(王玉柱,2014)。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经济、社会等价值逐渐得到认可,北京、上海、广州等省市,积极举办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并颁布一系列地方性的体育赛事产业管理的文件与条例,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投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培育与规范重点赛事、品牌赛事,地方政府支持举办体育赛事的积极性得到真正有效激发。如2002年前后国内一度出现多城市纷纷抢修赛道、争办比赛的赛车经济热潮,最终F1方程式赛事落地上海。这主要是因为,2003年上半年,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上海国际赛车公司与国际一级方程式管理委员会(FOA),签订了承办F1方程式赛事的相关协议,使得上海取得了承办F1方程式世界锦标赛2004—2010年中国大奖赛的资格(顾列铭,2007)40-41。上海国际赛车公司是国有资本背景的企业集团成立的赛事运营公司,表明政府从赛事运营的微观层面上逐渐退出,不担当赛事的运营主体,只是在宏观层面和赛事运营的必要环节给予支持(黄海燕等,2007)。为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上海市政府适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将修建F1赛车场纳入《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不断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运营主体、参与赛事的组织协调、协助进行赛事市场推广、为赛事承办企业无偿提供政府公共资源等(黄海燕等,2007)。

综上,此阶段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体育赛事运作模式,民间资本引进受到重视,政府主导、完善监管成为政府核心任务。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得到进一步确立,地方政府支持赛事举办的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政府逐渐从赛事运营微观层面退出,以宏观指导、支持、监管为主,但政、社、企界限仍未清晰,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企业等办赛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各地赛事引进与举办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导致消费者对体育竞赛表演多元需求与国内竞赛类型、数量少、质量低之间的矛盾不断凸出,严重阻碍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亟需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转型与升级。

1.4 政府支持,市场主导: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期(2013年至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空前地将市场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导和支配位置。市场机制正式从“后台”走向“前台”,体现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内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实质性转变与重构。政府职能及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政府原有促进经济、产业发展的行为也随之调整与改变。中央与地方政府均注重与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按照既定目标,对微观经济主体进行间接引导与培育。地方政府由注重投资的过程转为注重投资的效益,注重服务质量的提升、当地经济环境的改善及关注辖区企业的培育与成长(蒋震,2018)。此背景下,以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为核心的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因其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带动作用与辐射效应,提出“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发展目标。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将体育产业提升至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并列的高度,体育产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与重视。此阶段,产业政策不仅数量、频度增加、效力、层面提高,内容更为具体,措施更具操作性,目标也更量化与明确。政府职能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清除各类阻碍体育产业进一步市场化发展的机制、体制,激活居民体育消费,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称为“46号文”)颁布,成为我国体育发展方式重大转变的标志,即从行政主导向行政服务和市场推动相结合转变、政府办体育向扶持引导社会办体育转变、从体育部门主管向多部门联动转变(刘鹏,2014)。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作为发展重点之一,以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推动与解除限制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为目标,政府职能以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加强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等为主。为落实46号文赛事审批权下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全面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打破社会力量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制度壁垒为目标。引导、规范与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赛事,并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服务收费、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等责任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体育赛事管理,2015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遵循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规定了体育行政部门与各类体育协会组织的监管责任与范围,但对服务与支持企业、社会、个人办赛等方面的规范不足。继而,2020年3月,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体育赛事管理办法》。从赛事活动的范围、各级各类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协会等在赛事举办全过程的权力与义务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办赛扫清了制度障碍。

2015年,以振兴足球为突破口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从国家战略高度及社会现实需要,把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从主客观因素、体制性障碍、社会基础、行业竞赛风气等方面揭示了1992年以来足球改革失败的原因,提出从改革中国足球协会、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建设和运营模式、竞赛体系及职业联赛制度等10个方面,全面推进中国足球改革”(孙科,2015)。此背景下,仅2015年,2022年北京冬奥会、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2022年杭州亚运会等国际重大赛事先后申办成功;足协、篮协等相继与项目管理中心脱钩,走实体化发展的道路,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契机与条件。2015年8月,国家统计局审议通过了《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首次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单独列出,明确将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与非职业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作为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核心。一方面说明,我国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内涵与外延等认识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表明,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市场主体已较为明确,市场已具备一定规模。同年,国家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不断重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王广亮等,2016)。经济增长从传统扩大需求方式转变为供给侧改革,注重供给侧产品(服务)质量的提升,居民需求成为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要求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实现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有机结合。为更好地满足居民对体育赛事消费的需求,协调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扫除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中的机制、体制等障碍,2018年,首个从国家层面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进行总体布局与规划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指导意见》颁布。从目标上看,首次以量化的形式提出到2025年实现产业总规模2万亿的目标,推出100项具有较大知名度的体育精品赛事,打造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从内容上看,对职业赛事、国际重大赛事、业余精品赛事、冰雪体育赛事、中国特色、民族特色的体育赛事的引进、扶持、培育等为主;从措施上看,主要是壮大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优化产业布局与加强平台建设;从保障上看,主要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消除阻碍赛事产业发展的制度、机制壁垒,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得到推广与应用,政府购买服务增多、政府引导资金补贴、鼓励、资助赛事增多。2019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颁布《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年)》,首次提出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将更多赛事向二三线城市拓展,满足群众的观赛需求,体现了产业区域均衡、全面发展的意图。同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颁布,对赛事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要求。并从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建立跨部门的体育赛事活动综合服务机制或例会制度、开发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许可预受理系统等具体方面规定了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协会等的权力与义务。在相关政策利好下,仅2019年国际篮联篮球世界杯、山西二青会、河南郑州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中国网球公开赛、上海网球大师赛、乒乓球女子、男子世界杯以及国内各地举办的马拉松、自行车赛事等一系列国内外重大赛事、品牌赛事成功举办,凸显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发展的势头。此阶段,消费者有形消费品需求逐渐饱和,必然向无形服务产品转型升级,居民体育消费意识逐渐增强,但赛事产品的数量与质量仍难满足消费者多层次需求。加之,政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等仍不到位,以及政府提供的相关服务与支持等仍难满足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主体的需求,市场主体能力仍然不足等问题,亟需进一步深化改革,进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真正实现产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2 历史逻辑:政府行为变迁与产业发展的互动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的整体历程与逻辑,如图1所示。在产业萌芽与形成阶段,政府不仅是市场的替代者,更是市场制度的引进者、建立者,市场主体的培育者和市场体系的完善者与维护者。产业的快速发展,不仅是政府直接主导的结果,更是政府放松管制的结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不仅是市场逐渐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过程,更是政府不断简政放权、深化监管、完善服务的过程。产业发展的动力由政府主导逐渐向市场主导转变;产业运行机制由政府直接参与,到政府与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再到市场为主体的转变;产业发展的价值取向,由注重政治、竞技、社会等效益,到注重社会与经济效益相结合,以社会效益为主,再到经济与社会效益并重转变。

图1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整体发展历程与逻辑Figure 1.Sports Competition Performance Industry as AWhol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ogic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历程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竞技体育改革、体育产业发展等紧密相关,其中,政府始终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表面上看是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中,政府不断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过程,实际上是政府主导、引导下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过程。在产业萌芽阶段,政府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全能型政府”,政府直接组织赛事运营,属于福利体育阶段,重视赛事的政治价值、竞技价值与社会价值等,导致赛事举办不计成本,忽视经济价值,但逐渐允许各类企业赞助赛事、冠名赛事,为竞赛表演市场形成提供了制度支持与保障。因此,此阶段政府不仅是赛事的直接经营者,更是赛事市场化体制的引进者、引导者,市场的培育者。产业形成与快速发展阶段,进入“主导型政府”阶段,逐渐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运营机制,赛事运营主体由单纯的政府逐渐向政府、企业、社会等多主体转变,赛事由单纯的公益性产品逐渐转变为多元化产品,体育赛事开始尝试有偿供给,体育消费观念逐渐形成(王庆伟等,2006)。体育赛事的价值由竞技、政治与社会价值为主,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相结合,社会价值为主,再到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并重,以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为导向,体育赛事的经济价值得到重视,体育赛事市场化环境越来越宽松。此阶段,政府是体育赛事市场的培育者与维护者,足球、篮球等项目率先进行了职业化改革。然而,政府职能转型并不彻底,体育赛事资源以政府配置为主,体育赛事产业市场规模较小,且发展不成熟,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以模仿西方职业体育发展路径为主,脱离中国实际及对西方职业体育发展逻辑认识不足,导致一系列寻租、腐败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公众对体育赛事的认识,降低了公众对职业体育赛事的认可度,导致职业体育发展困难。这也使得政府不得不进行彻底的市场化改革,以体育协会的实体化及赛事审批权取消等为抓手,政府逐渐由“前台”向“后台”过渡,逐渐让市场在体育赛事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入“服务型政府”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逐渐成熟,市场与政府分工更为明确,政府主要职责从直接参与甚至包办到培育、扶持、指引和监管等,为社会组织与市场主体承担起政府负有的社会与市场职责做好准备(霍德利等,2018)。此阶段,以增强市场主体能力,为企业与社会组织、私人等办赛提供支持与服务为主,既要避免政府大包大揽过度干预,阻碍社会、企业及私人办赛,又要杜绝政府完全放手,放任不管的现象。尤其现阶段,体育竞赛表演消费市场并未完全激发,电视转播权市场仍不完善以及体育赛事资源下放渠道或方式仍不清晰,仍需政府在加强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认识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与完善。

3 发展趋势:政府有为,市场有效,产业高质量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必然伴随着产业结构升级与调整,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作为第三产业,具有巨大的产业关联效应与辐射效应,对城市营销、形象塑造、城市重建等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因此,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是体育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题中之义。根据现阶段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宏观政策层面要稳,微观市场运作层面要活。如何调动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办赛的积极性,提高各主体办赛的认识与能力,创新赛事运营机制模式,提高赛事运营经济效益等是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本研究从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念、基本方向、主要内容、环境保障、根本路径等方面,探讨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趋势,为构建与完善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体系提供资鉴。

3.1 创新发展: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现阶段赛事产业发展与传播中新科技应用越来越广泛与重要,从运动员选材、训练监测、可穿戴装备、动作仿真模拟分析,到赛事的包装、宣传、转播等,均离不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尤其5G时代的到来,为赛事消费者带来了新的观赛体验,这要求政府不断加强与引导对相关技术、科研的投入,通过延展产业链、业务外包等方式,不断提高赛事产业的生产效率。其次,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以人民为中心,结合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以满足居民体育赛事消费需求为根本,尤其近年来各类马拉松赛事的“井喷”,凸显了体育赛事消费需求的巨大潜力。职业体育联赛20多年来的发展虽然取得巨大成就,但从消费需求与潜力上看,发展势头较大众性、参与型体育赛事要差,居民体验型、参与型赛事消费需求将持续升温,这也是深化供给侧改革及提供有效供给的努力方向。最后,赛事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通过体育赛事塑造文化、创造文化、传承文化、宣传文化,进而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持。

3.2 消费升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向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以消费升级为基本方向,从追求规模效应向满足人们体验、观赛、身心享受等高级别的需求转变。消费需求的多样化,必然要求赛事供给的多样化。年轻化、个性化、时尚化、社交化、在线化等是现代消费需求发展的重要趋势,把握这些趋势,是赛事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方向。尤其,现阶段我国体育竞赛表演消费市场的潜力并未完全激发,居民体育赛事消费占比较小,如何引导人们把体育赛事消费作为基础消费,是产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政府应致力于体育及体育赛事消费大数据的收集与完善,深描消费特征;同时,引导与加强体育赛事产业供给侧改革,不断细分赛事市场,满足居民高档消费、快乐、丰富生活、时尚、便捷等多种诉求。结合居民消费大数据与诉求情况,完善赛事产业相关准入标准、赛事质量标准、监督标准与赛事消费评价体系,不断降低赛事消费者、生产者与监督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畅通维权途径,以此来倒推生产者提高赛事服务质量,以实现消费升级促进产业升级。

3.3 能力建设: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市场驱动,支撑是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关键是市场主体能力的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关键在于消费者、运动员等对市场与社会组织等办赛的认可与支持,并能够实现运动员与消费者效用的最大化。如运动员在个人价值实现、运动员等级评定、奖金、工资等方面需求的满足,即发展与完善运动员参赛的激励机制;消费者通过观赛、参赛等身心体验,在幸福感、健康等方面需求的最大化满足。市场、社会组织办赛主体能力的提升是体育竞赛表演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政府在给予相关服务与支持基础上,注重对赛事主体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品牌能力、创新科研能力、资本吸引能力、风险控制能力等的培育与提升,增强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市场主体能力建设是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赛事运营主体应逐渐摆脱对政府的依赖,不断通过各种培训、进修、讲座、经验分享等形式,增强有利于赛事质量提高的各种能力。

3.4 公共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环境保障

体育竞赛表演准公共产品属性、外部性等特征,决定了体育竞赛表演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政府提供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公共服务。1)产业规划、赛事规划更为精确、具体。赛事举办与场馆建设融入城市规划;赛事规划科学,实现区域赛事错时举办,最大化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体育场馆配置科学、分布合理,数量上能够满足大众体育与竞技体育需求,以保证赛事成功举办的物质基础。2)相关制度、法律、法规、优惠政策等供给更具精准性、前瞻性,更有利于保障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体育协会等功能的依法有效发挥,明确服务质量与标准,提高监管水平,形成政府、社会共同监管的体制;赛事选择与举办契合城市资源特性,并在民主协商基础上决定,不断完善民主协商机制。3)体育赛事举办的关联性较强,体育与安保、交通、卫生、医疗、科技、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将进一步加强,形成专门的赛事运作平台,为赛事成功、便利举办提供保障。4)相关人才培养更具针对性,如既懂体育赛事又懂赛事管理、运营等的人才,赛事统计与评估人才,赛事产业发展的科研人才等的培养,分别与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对接,注重应用型人才培养;另外大型赛事举办需要大量志愿者,亟需城市、社区不断完善志愿者注册与培训制度,既保证志愿者的数量,又保证志愿者的质量。

3.5 融合发展: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是体育产业的核心产业、本体产业,需要在消费升级、主体能力提升、环境保障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与完善,进而有利于释放其关联效应、辐射效应,以此来吸引其他产业与其融合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路径,是产业智慧发展、和谐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既体现了以人民需求为中心的发展观,又能多维度增加赛事产品的附加值。体育竞赛表演产业与旅游产业、文化产业、康养产业、休闲产业、多媒体产业等融合发展能够促进新业态形成,产业链不断延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有利于产业创新及产业竞争力提高。从信息服务平台共建的角度,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各产业在技术、数字融合的基础上,产业之间边界逐渐模糊,催生新的业态;从生产与服务组织结构的角度,产业融合发展使得赛事与其他产业生产组织机构或公司之间的界限模糊。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了资源配置,促进了经济一体化发展,这也解释了体育竞赛表演相关企业一般为综合型企业,赛事策划、组织与运营等只是其中较为核心的一项业务,这种趋势将持续发展。相关政府、行政部门应积极研制相关配套方案与制度,落实相关政策,如体育赛事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地方政府、体育部门、旅游部门等应做好引导、协调与保障等工作,为融合发展提供保障与条件。

4 结语

体育竞赛表演产业是体育产业的核心、本体产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全面高质量发展及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政府行为变迁的视角对体育竞赛表演产业发展历程进行审视,能够有效预测产业发展的趋势,为产业发展中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形成市场有效、政府有为的产业体系,及体育产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等提供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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