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周作人散文全集》——锺叔河先生访谈录
2021-05-30李普曼王平
李普曼 王平
日前,周作人研究巨擘锺叔河全新修订本《周作人散文全集》正式面世。《周作人散文全集》初版于2009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推出。此次修订本按照写作时间排序,让读者沿着写作年代的发展,窥见周氏文章的思想脉络与风格转变轨迹,从而总结周作人各时期散文创作的特征;尽可能弥补初版的一些缺失:修订100余处注释,增加近200处注文,改正若干错讹;考证、收录了不少市面上没有的周作人作品集,增加《周作人自编集》33种原版书的封面和版权页,同时将初版索引卷纳入全集,共成15卷,690万字。此外还收录了周作人不同时期的珍贵照片,民国时出版文集的封面封底、内页插图,以及民国时期几位篆刻艺术家为周作人刻制的印章图示。
作为国内周作人作品出版方面的先驱者,锺叔河先生表示,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周作人是不可能绕开的人物。而在散文领域,他的成绩是最突出的。“从年少起,我对周作人的文章一直保持喜爱。他的文章写得平实、不炫耀、不铺张、不造作。他的最好的态度就是致远。我们古代对于诗文很高的评价叫作‘渐行致远,他就是这个境界。”在锺叔河先生看来,周作人散文不仅有文学价值和文化价值,还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
藏书报:作为国内周作人作品出版方面的先驱和开创者,您是如何与周作人散文等一系列的文集结缘的?是什么样的契机驱动您去做挖掘、整理、出版周作人文集这件事情的?
锺叔河:周作人作品的出版,国内我可能操作得比较早一点。我是1984年到岳麓书社当总编辑,1986年4月出版了《知堂书话》,1987年开始出版周作人的文集,从《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开始。我当时的想法是把他的单行本一起合成书,但是很遗憾,这个事只搞了一半,搞到《秉烛谈》,我就离开了岳麓书社。这是1949年以后,用周作人的名字出版的书,比较早的。但是讲“先驱者”“开创者”还是不敢当。因为事实上1950年就出版过《鲁迅的故家》和《鲁迅小说里的人物》,但没署“周作人”,用的是“周遐寿”。《知堂书话》是我编的一部书,署名是“周作人”,在这一点上的确是比较早。至于说,我为什么要组织出周作人的书,很简单,就是我很喜欢周作人的文章。大家都承认,在“五四新文学运动”中,周作人是不可能绕开的人物。而在散文这一块儿,他的成绩是最突出的。这一点在鲁迅书面答复《丝路》的采访,和胡适写的《中国新文学运动的20年》里面都是有定论的。
我在抗战开始的时候被送回乡下老家,阅读开始得比较早,10岁以前就开始自己看书了。我最早是从商务印书馆的“复兴国文读本”上面接触到周作人的。但应该说开始我最容易接受,印象比较深的是朱自清的《匆匆》、冰心的《寄小读者》这些篇章:教科书里虽然也有周作人,开始并不容易被小孩子接受,但是我翻来覆去老看这几本书。里面有周作人的《故乡的野菜》,还有《金鱼、鹦鹉、巴儿狗》,后来才知道,那是从他的《金鱼》里摘录下来的。每看一次,总觉得有些新的发现,新的感触,所以看来看去,还是觉得他的文章经得住看。到现在老了,这些文章还可以看。
藏书报:当年您力排众议,推出周作人文集,整理和出版的过程中间,有什么令您印象比较深刻的事情?
锺叔河:周作人读书极其广博,文章里面引用的书,很多我不仅没有读过,连书名都不知道,从他的文章里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的书,而且是内容很好的书。所以我想,何不先把周作人谈读书的文章,编一本《知堂书话》。同时又想起解放后,在上海的一张小报上面看到了周作人写的《儿童杂事诗》,就把它剪下来。我自己写文章介绍《儿童杂事诗》,介绍丰子恺的画,也发表了。于是就在做《知堂书话》的同时,我自己来阐释《儿童杂事诗》,用我的名字出版。我知道黄裳先生是很喜欢周作人的文章的,我跟他有联系。他看了我的《儿童杂事诗图笺释》,鼓励我,写信跟我说这个书很好。并且告诉我,胡乔木同志到上海,他们两个人见面时,胡乔木说过《儿童杂事诗图笺释》很好,你可以寄一本书给他,谈一谈你的想法。我就写信给胡乔木同志,寄了一本《儿童杂事诗》给他。我跟他讲周作人的书有出版价值。如果不方便出周作人的书的话,我想编一本《知堂文化论集》,把它分为几个专题,把同类题材的文章编在一起,也就是后来十卷本的《周作人散文分类文编》,这是我的编辑作品。胡乔木同志给我回了信,说谢谢你寄的《儿童杂事诗》,祝你在编的《知堂文化论集》取得成功。那时候我还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工作。这就是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
藏书报:将近40年了,您很多时间都在编周作人的书。在这个漫长的时间之内,您对周作人散文的评价有没有什么变化?另外,现在全集已经再版了,再版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订?您是如何看待这一个修订版的?
锺叔河:我确实很喜欢周作人的作品,认为其有文化和文学的价值,我觉得这样的书应该传播。我从来都认为,编辑要编时代需要的书,读者需要的书。读者就是人民,读者需要的书就是人民需要的书。但是首先就是自己也需要的书,因为自己也是一个读者,也是人民的一份子。如果编辑自己都不爱这个书,自己都觉得这个书没什么内容,又何必出这个书呢?我做事是比较认真的。我们现在出版周作人的著作,绝大部分是没有原稿了:当时我能够找到原稿的,我尽量去找。能够用手稿校对的,我都用手稿校对,但是后来大部分只能根据原来的出版物校核,自己没有原稿,没有手稿。我就只能够根据道理来校对。凡是我认为原书错误,我校改的,我都尽可能出校记,即一定要出标他原书是什么。我认为这是印旧书应该具备的态度。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初版《周作人散文全集》,我全文都是根据原本校对的,都出了校记。这次重印,又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有点趣味。
举两个例子。第一个,周作人有一部书叫做《秉烛后谈》,1944年北京新民印书馆印本第48页第9行,是这样的:
这便纠正了1944年北京新民印书馆的错误。
第二个例子。再读周氏最早译本《冥土旅行》一文时,感觉文中有处译法不当,便顺藤摸瓜,居然发现周氏本人也自觉不妥,并在后来的译本中做了更正。《冥土旅行》故事本身也很有味道。说的是某统治者阳寿已尽,被勾魂师勾去阴间(即冥土),心有不甘,要求还阳,勾魂师认为他气数既尽,当然不允。这位统治者便企图贿赂勾魂师,说他愿意拿两个“两吨”重的“金碗”送他,无奈仍未获批。再读到此处,我不免心有疑惑。觉得一个碗两吨重,有悖常理,说“缸”还差不多。遂查《汉英大辞典》,发现“bowl”亦有钵、缸、盆等意。接着,我又去查阅周作人著作的其他译本。终于在周氏晚年译著《卢奇安对话集》第六篇《过渡》中,发现周氏自己也将“碗”改为了“钵”,并將“两吨”改为了“一百斤”。
这样,《冥土旅行》一文里便多了两条我补订的新校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