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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实施项目述评

2021-05-28周伊利ZHOUYili王晓洁WANGXiaojie

住宅科技 2021年5期
关键词:风貌色彩规划

■ 周伊利 ZHOU Yili 王晓洁 WANG Xiaojie

0 引言

设立历史文化风貌区是上海市对历史文化遗产区域整体保护的重要方式。迄今为止,上海市已经确立44 片历史文化风貌区,其中12 片分布于中心城区(总面积达26.96km2),32 片处于郊区及浦东新区范围(总面积约14km2)。对于历史文化风貌区内的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从规划设计、审批许可到实施运行都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项目。郊区及浦东新区的历史文化风貌区远离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产的分布集中程度、重要建筑的数量等均略逊于中心城区,但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同样值得重视。现有针对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的研究较多关注历史建筑及风貌的保护、修缮及更新,针对风貌核心区和风貌协调区内实施的新项目研究较少,缺乏风貌契合度的评估和美学价值的评判。本文以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为例,通过实施项目的实地调研,以批复的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为基准,从形态、尺度、色彩等方面进行评述,旨在突出实施的新项目对区域及周边风貌的影响,并从风貌保护的视角提出建设性意见,对后续风貌区内既有建筑改造及新项目实施具有一定的指引性作用。

1 实施简况

奉贤区位于上海市中心城区以南,与金山、松江、闵行、浦东等区毗邻,西北枕靠黄浦江,南临杭州湾,与中心城区的车程在1.0~1.5h 之间。奉贤区沿革追溯久远,历史文化遗产数量众多、品种丰富,集中体现在设立的三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即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青村港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庄行南桥塘历史文化风貌区,分布于奉贤区的东、中、西部。

奉城老城厢风貌区位于奉贤区东部西至奉新公路,东至南方港,北起浦南运河,南至川南公路,范围面积117.7hm2。奉城老城厢保留了4 条老街共同组成的“十”字形古城道路骨架,分东街、南街、西街和北街,留存了总长不到50m 的古城墙,并留下几段旧城基,滨水界面及护城河依然清晰可辨。老城厢内现有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处:中共奉贤县委(曙光中学)旧址、奉城古城墙,以及区级文物保护点。原奉贤县城内建有:县署衙门、文庙、言子祠、肇文书院、城隍庙、万佛阁、魁星阁、同善堂、先农坛、武庙等,现仅存万佛阁。奉城老城厢呈方形,典型的北方官式城镇营建作法,是江南为数不多的从军事防御要求出发的城市遗址,兼有北方官式城镇和江南水乡城镇的双重特性(图1)。

图1 奉城古地图[1]

图2 奉城老城厢东南航拍图(拍摄于2021 年4 月)

图3 奉城老城厢历史建筑

与郊区其它风貌区类似,奉城老城厢风貌区保护实施以环境整治、风貌维护为主(图2、3)。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新建建筑项目的规划用地许可及实施受到了较严格的管控,目前实施的建筑项目屈指可数。这里所指实施的建筑项目,包括规模较大的更新规划项目和各类建筑工程项目,不包括居民改造或翻建的住宅。2004年至今,奉城老城厢风貌区内有两个项目完成施工进入运营使用阶段,分别是:奉城影剧院改建工程、阳光家园改建工程(图4)。这两个工程都位于风貌保护核心区,并且靠近十字街中心位置,对核心区的影响较大。这两个实施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对其它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正因为如此,针对这两个已实施项目进行回顾和评述十分必要。

图4 两个实施项目区位图

2 风貌区保护规划回顾及保护要求

2.1 风貌区保护规划编制回顾

2005 年10 月23 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确定了32 片郊区及浦东新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就在其中。从已经批复的《上海市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来看,奉城老城厢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开始于2006 年初。在那之前的2003 年底,法国翌德国际设计机构协同上海翌德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接受奉城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开展奉城镇保护更新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04 年7 月完成上述第一轮保护更新规划。2005 年底,奉城镇老城厢被正式确定为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为进一步完善奉城老城厢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要求,上海翌德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再次对规划成果进行深化完善,并参照上海市有关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统一的规划文本和图则,为奉城老城厢风貌区的风貌保护和规划管理提供科学可行的技术依据。

2.2 风貌区保护原则及规划控制要求

2.2.1 保护原则

基于奉城老城厢的现状和遗产特点,《保护规划》确定了原真性、保护与发展相协调、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等保护原则。总体来看,奉城老城厢破坏较为严重、历史要素少而零散,只能尽可能地保护可以用来判定其文化遗产意义的相关信息和要素。在延续老城厢风貌的同时,应该关注老城厢人居环境的改善,充分利用历史遗存,延续其功能性。

2.2.2 规划控制要求

鉴于延续老城厢整体风貌的要求,《保护规划》针对建筑工程规划控制,形成一般规定,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建筑退让、使用功能及建筑色彩等方面。

在建筑高度方面,《保护规划》针对风貌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形成控制规定,并分三种情况:沿街、非沿街及特殊地段(与本规划确定的保护建筑、保留建筑所在街坊内,与保护建筑、保留建筑用地直接相邻的建设地段)。

在建筑间距方面,《保护规划》以满足消防要求为基础,根据日照要求,对低层、多层住宅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提出控制要求;此外,《保护规划》还对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的正面间距、侧面间距和过街楼等提出较为具体的控制要求。

在建筑退让方面,《保护规划》分别对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地块边界线、建筑贴线和特殊后退四类情况进行控制。风貌区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根据道路空间尺度、景观特征的需要进行控制,风貌区外结合道路宽度、等级隔离要求等进行控制(表1)。根据《保护规划》,在沿风貌保护街巷、重要风貌节点开敞空间处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时,要求建筑主体部分贴近划定的建筑贴线建造,以保持临街面的连续,延续历史街巷原有风貌;而对于影剧院、文化馆、博物馆等人流集散数量较大的建筑,则特别强调后退主体建筑或主要出入口,其后退距离依其规模大小而定。

表1 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建筑退道路红线列表

在使用功能方面,《保护规划》提出:在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符合历史建筑保护要求、不违反其它规定的前提下,规划允许历史建筑的使用功能在规划土地使用性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这一条要求事实上为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提供了直接的法理依据。

在建筑色彩方面,《保护规划》提出:本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的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历史建筑色彩相协调。

总体来看,《保护规划》将建筑工程的风貌控制分成高度、间距、退让、功能与色彩等5 个相关指标,分别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为风貌区内实施的建筑项目确定了风貌控制原则和方向。然而,上述对风貌区内建筑项目的风貌控制要求,看似准确的数值控制,但大多属于一般性控制要求,各条控制规定用语的弹性较大,给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留下较大可变空间。换句话说,依据上述控制要求,实施建筑项目很难获得明确的建筑风貌设计指引,事实上,建筑风貌设计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于建筑师对风貌特征的理解和在实际建筑工程设计中的表达。

3 实施项目风貌评述维度

针对风貌区内实施项目的评述,首先应关注主体建筑风貌及其周边建成环境的协调程度。建筑风貌是对历史文化和风土传统的反映,主要关注建筑尺度、建筑形态、建筑色彩等方面。而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新实施的建筑项目需要承担所在区域正常运转的某项功能,因此,新建项目不仅要在风貌上呼应风貌区保护规划控制要求,而且要处理好与城市系统的关系,尤其是本身交通组织及其与城市交通系统之间的联系。同时,作为一个独立的项目,新建项目需要考虑在日常运行维护中建立良好的机制,充分发挥有限空间在历史文化风貌区中的城市功能承载作用。

3.1 建筑尺度

建筑尺度主要是指建筑物整体或局部构件与人或物体之间的比例关系,建筑尺度对人、建筑及空间的主观感受有密切的关系。城市一般区域的多数建筑项目都讲究适宜的尺度,使建筑与人体、周边建成环境之间形成比较适宜的比例关系,为创造宜人的人居环境奠定基础。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对新建项目的尺度把控有严格要求。通常来说,历史文化风貌区内保留了许多传统建筑,建筑本身的三维尺寸相对较小,与外部空间的比例关系也比较适宜。新建项目作为建筑群组中的可变要素,应该考虑建成后与周边既有建筑及空间的尺度关系,使新建项目在满足新功能的同时,其三维尺寸也不至于过于突兀,与周边建成环境的尺度差异过大。例如,高黎贡手工造纸博物馆[2-3]地处怒江大峡谷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筑师采用化整为零的策略,将建筑分成几个相连的小体块,建筑单体的形态及相互关系延续了村落空间,重要的是,新建博物馆与村落建筑形成较为适宜的尺度关系,毫无突兀之感。新建博物馆完全地融入村落整体之中,又仿佛是原有村庄聚落生长出来的,共同构成一个新的聚落(图5、6)。

图5 高黎贡手工造纸博物馆建成图[2]

3.2 建筑形态

图6 高黎贡手工造纸博物馆剖切面图[3]

图7 朱家角人文艺术馆轴测图[4]

图8 朱家角人文艺术馆

建筑形态主要涉及平面形态、立面形态、屋顶形态及整体造型,表征建筑对基地的占有和对室内外空间的塑造状况。当下的建筑形态并非仅仅追随功能,在当代纷繁芜杂的社会中,建筑形态被赋予了更多的意象与理念表达,体现出建筑创作的个性化特点。在历史文化风貌区中,保护规划的控制要求无疑对新建筑项目设计的自由度形成一定约束,尤其是在形态创新方面。历史文化风貌区建筑具有历史文化特色,为建筑形态创作提供了诸多要素汲取和原型借鉴。这些要素和原型事实上为建筑师的设计提供素材,在设计创作中具有一定的模糊指向性。新建建筑应充分响应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筑在地性特色形态,采取适度的建筑语言再现表达,通过新的建造技术得以呈现。例如,朱家角人文艺术馆[4]位于古镇入口处,位置独特而重要,具有视觉门户的作用。作为展览建筑,人文艺术馆需要将不同形态的空间,通过一定的秩序有机组合。建筑师将底层形成带中庭的基座来容纳大空间,而将小空间体块分置在四角方位,采用了传统民居常见的坡屋顶造型,呼应了古镇的传统建筑(图7、8)。尽管采用了现代新型材料,但汲取周边传统建筑造型意象是显而易见的,呈现出新旧建筑融合共存的良好效果。

3.3 建筑色彩

建筑色彩是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色彩中扮演主要角色,不同功能的建筑有不同的适宜色彩属性组合,包括:色相、明度、彩度等。建筑色彩深刻影响人们对城市及空间的视觉体验。因此,建筑色彩的选择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城市风貌的美观评判。具体来说,建筑色彩在物理环境、装饰、标识、情感等方面发挥作用。此外,建筑色彩还具有丰富的文化意义。在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的色彩实际上较为敏感,建筑色彩的表达时刻受到公众的关注,对特色风貌塑造具有直接影响。具有不同历史文化特征的区域通常会表现出不同的建筑色彩及组合,各类保护规划也会强调新建建筑色彩应与周边历史建筑色彩相协调,这就需要建筑师对周边历史建筑色彩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色彩构成及占比,并在现有建造技术下,应用新材料来呈现符合地域风貌的建筑色彩。上文所提的高黎贡手工造纸博物馆和朱家角人文艺术馆都试图形成与周边历史建筑协调的建筑风貌。高黎贡手工造纸博物馆所在村落有许多夯土民居,外墙呈现泥土的本色,博物馆尽管使用木质外墙,构造方式与当地也有较大差异,但总体呈现的建筑色彩与周边村落的总体氛围较好契合。朱家角人文艺术馆则汲取江南古镇常见的粉墙黛瓦建筑色彩,形成白墙、灰顶、透明白玻璃的清新色彩组合,与朱家角古镇的建筑色彩基调取得协调。

4 奉城影剧院评述

4.1 项目概况

奉城影剧院改建工程位于奉城镇东街27 号,在《保护规划》中,用地性质为文化娱乐用地。该地块原为奉贤县署,建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因战事毁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冬,后于同治元年始重建,有照墙、大门、仪门、大堂、二堂、班房、吏舍、内监、丰备仓等建筑。1937 年被日军炸毁。在最新一次的整体改造之前,地块上建筑也是奉城影剧院,根据《奉贤续志》记载[5]:奉城影剧院1982年建成,建筑面积2766.8m2,观众厅座位1278 个,配置放映座机1 台,能放映宽银幕电影。楼上有能容纳150 人的会议室和办公室、电影放映室、宿舍等41 间配套房间。白天供政府或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型会议活动借用,夜间主要供放电影,喜剧歌舞演出不多。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对屋面和内部进行过一次修理。

奉城影剧院项目为整体改建工程,土地属奉贤奉城影剧院自有土地,属国有土地,项目土地和房屋的产权明晰,属在自有土地原址翻建,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用。项目用地面积约3212m2,总建筑面积2406.1m2,由奉贤奉城影剧院进行建设管理。建设资金由奉城镇人民政府出资600 万元,再由奉城影剧院运营,分25 年还款给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

4.2 奉城影剧院规划设计

影剧院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影剧院面向大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当地居民文化需求,是重要的多功能文化设施,在城市中发挥文化传播和精神建设的重要作用。不同规模的影剧院建筑往往在各自辐射的区域范围内具有一定的标志性。

奉城影剧院是奉城老城厢范围内重要的文化设施,所在地块处于奉粮路和东大街之间,一条城市支路将地块连接北侧的奉粮路和南侧的东大街。借助这条支路,地块内形成环形消防通道,符合《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中关于直接临接城市道路的布局要求。2011 年8~9 月,建筑设计总平面图按计划得以公示。奉城影剧院建筑设计按风貌区《保护规划》要求控制参数,尤其是高度方面。影剧院虽对高大空间有所需求,但由于《保护规划》中有限高指标,故在座位视线的设计中稍作妥协。从设计效果图来看,建筑师试图根据江南水乡的传统建筑特色,采用了深灰色坡顶形式,以符合历史文化特色区域的风貌导向(图9)。

4.3 项目实施及评述

奉城影剧院项目如期开工,并于2013 年6 月18 日竣工并验收合格。比较奉城影剧院的设计图和建成图,存在不小的差异。在项目实施中,在影剧院的底层及延伸部分设置了菜场摊位,试图作为社会公益性设施来增加影剧院周边的空间活力,通过菜场摊位出租收益来维持影剧院的日常运营。奉城影剧院正式营业后,年收益大约在50 万元(包括底层菜场摊位租金)。

4.3.1 尺度

奉城影剧院由于特殊功能的需求,采取了集中式布局,建成体量较大,与周边小体量的既有建筑形成较大差异。在平面上,除必要的红线退界和环形消防通道外,建筑实体几乎占满了基地,建筑主体两层,外立面连续,不管从哪个方向看,相比周边其他建筑而言,影剧院的尺度都较大。高起的屋顶面积较大、坡度平缓,更加凸显了体量的“雄伟”(图10)。

奉城影剧院本身也存在违章加建、搭建的现象。设计方案中,东南角为锯齿形出入口,实施中加建了扇形体块,现在作为水果摊位出租。此外,影剧院屋顶东侧搭建了一排彩钢屋面,从外立面看成了三层建筑,与获批的设计方案不符,不仅影响影剧院本身的形象,也对城市风貌造成负面影响。

4.3.2 形态

奉城影剧院充分利用基地形态,除东南缺角外,整体接近方形布局。内部观影厅高大空间基本主导了建筑形态的生成。在两层建筑体块基础上,观影厅屋顶需要高出二层屋顶。高起的观影厅屋顶采用了交错坡屋顶的造型,在高低相错的屋顶自然形成水平天窗,大大改善了这类大跨度空间中间部分的自然采光。交错的坡屋顶造型来自江南地区常见的传统民居,建筑师的风貌意象也基本获得呈现,只是巨大的尺度事实上削弱了这种视觉体验。从南北立面看,坡屋顶造型也略显单调,并且屋顶退让于外墙之内,缺少江南传统民居中常见的大屋顶悬挑遮盖建筑空间的神韵,两部分结合形态也略显生硬。

4.3.3 色彩

从实施效果看,奉城影剧院采用了深灰色坡屋顶,底层外墙立面采用深灰色面砖,二层外墙立面采用白色涂料,试图实现设计方案中提到的所谓“新中式”的建筑意象。总体而言,这种建筑色彩基本符合江南地区传统民居的色彩选择,也体现了建筑师对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应有色彩基调的理解。然而,底层菜场和店铺采用红色可变遮阳棚,导致影剧院建筑底层立面被严重遮挡,影响了影剧院建筑风貌的呈现(图11、12)。东南弧形转角摊位采用彩度较高的绿色装饰,与影剧院基本色调相违背,甚为扎眼。

图9 奉城影剧院设计效果图

图10 奉城影剧院建成实景航拍

奉城影剧院北面和西面的巷道均搭建浅灰色、蓝色的临时彩钢顶棚,作为摆摊的场所,占用了影剧院的室外消防通道,完全遮盖了影剧院北立面和西立面。事实上,环形消防通道被截断,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图13)。

4.4 影剧院风貌改善建议

4.4.1 提高影剧院空间利用效率,发挥影剧院空间的市场价值

作为重要文化设施,影剧院及周边应形成以文化为主导的城市功能空间,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城市文化传播和时代精神引领的作用。奉贤区影剧院设施主要集中在区政府所在的南桥镇,但距离奉城镇较远,增加了当地居民相关文化娱乐活动的出行成本。鉴于最近几年活跃的电影市场,奉城影剧院应借此机会主动与文化市场对接,通过对影剧院内部进行相应改造,满足奉城镇当地居民就近观影的需求,提升影剧院的市场收益。更重要的是,由于影剧院活力的增加,可以带动底层空间及周边店铺的功能转型,共同塑造文化设施应有的城市氛围。

4.4.2 清理影剧院及周边顶层违章搭建,提升影剧院的安全性能

影剧院屋顶存在违章搭建,突破了原方案设计图,对建筑风貌也形成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在城市风貌管控中起到不良的“示范”作用,很容易给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其它建筑的改造和翻建形成某种误导和暗示,不利于风貌区的管控。环形消防通道被西侧、北侧加建的彩钢顶棚所阻,建议予以拆除,确保环形消防通道的畅通,也有助于影剧院活动人流的多向疏散。

4.4.3 清理底层店铺的附属设施,规范店招店牌设置

目前,影剧院底层店铺的业态与影剧院关联性不强,也很难为文化娱乐活动提供服务。当影剧院活力得到增强之后,人流需求的增加自然会带动相应供给的变化,换言之,可以通过市场的机制运作实现店铺的更新。在此背景下,应该对底层店铺立面上的附属设施进行清理,减少对影剧院建筑立面的遮盖;对于店招店牌,不强求统一模板,但需要设置控制要求,如:高度、位置、厚度、突出墙面距离及牢固度等,并根据建筑色彩协调的原则,给商户提供若干种参考色彩组合,具体材料及工艺全部由商家自行决定,既保持建筑风貌的整体性,也不抹杀店招店牌的多样性。

5 奉城镇阳光家园评述

5.1 项目概况

阳光家园地块位于奉城镇东街31 号,该地块原址建筑为奉城镇文化中心。阳光家园地块东、西侧均为民居,南至奉城幼儿园,北临东街,可建用地面积1742m2,用地性质为文体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305.97m2,工程投资489.36 万元。原用地为集体土地,通过土地征用手续完成土地转性。该项目基地内原有老建筑全部拆除,主要建设一栋地上三层(局部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综合楼,还包括相关的道路、管线、绿化、路灯等室外工程。

5.2 阳光家园规划设计

阳光家园是服务于肢障人员、心理障碍人员以及智障人员的集中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由于历史文化风貌区对建筑高度控制要求,建筑临街高度设计受到限制。单层合院布置在北侧,而三层的合院布置在南侧,将临街退界距离减到最小,为南侧留出回车场地。建筑屋顶采用深灰色瓦屋面,外墙采用浅色立面,同样沿用了江南地区常见的粉墙黛瓦的建筑色彩意象,通过前后院落来组织空间,基本符合建筑设计中呼应历史风貌元素的要求。建筑设计充分利用基地形状,将建筑靠近基地东侧布置,西侧留出空间作为车行道和回车场,也满足了与西侧既有建筑的间距要求。从建筑设计图来看,建筑师试图通过建筑周边的绿化来柔化建筑接地的边界,通过庭院的景观设计增加空间趣味(图14)。

5.3 项目实施及评述

2016 年,阳光家园改建工程完成,作为长者照护之家和残疾人培训场所。阳光家园项目总体格局、建筑体量、与城市道路及周边建筑关系均按照规划设计实施,临街的单层三合院与朝南的三层合院拼接建造,内部空间融合成整体,兼顾了临街风貌与使用功能需求。

5.3.1 尺度

由于与西侧既有建筑间距问题,阳光家园集中于基地东侧,建筑总面宽客观上受到限制。在临街一侧,建筑为三开间,与临街住宅的尺度相当;临街的单层三合院由于退界距离,在道路红线之间形成一个前广场,入口场地较为开敞,并未对窄窄的东街形成压力,尺度较为宜人。由于单层合院的视线遮挡,人们在东街对南侧三层合院的感知较弱,无形中缩小了建筑尺度。就三层合院而言,对面宽、进深和高度进行了控制,使得合院体量接近周边的既有建筑规格,尺度差异感知并不明显。因此,阳光家园建筑尺度把控较好,能很好地融入周边建成环境之中。

图11 奉城影剧院南向出入口

图12 东立面

图13 奉城影剧院西面水果摊

5.3.2 形态

阳光家园的建筑采用了双坡屋顶造型,南北两个U 型合院拼接建造。与建筑设计图比对,建筑建成后的形态基本吻合。坡屋顶在山墙处采用了江南地区传统民居常用的悬山造型,屋顶存在明显的举折,传统的意味不言而喻。由于屋顶坡度较大,从山墙立面看,建筑屋顶显得尖耸,对水平方向构图力量有一定的削弱作用。由于庭院的存在,建筑西立面并不连续,轮廓起伏较多,而建筑东立面由于合院连廊原因,部分立面变化显得不够丰富,尤其是南侧三层合院部分。总的来说,阳光家园建筑基本落实了规划设计的意图,以较传统的造型方式来实现塑造江南特色建筑形态的目的(图15)。

5.3.3 色彩

阳光家园的建筑屋顶采用深灰色机制瓦屋面,符合设计中对历史风貌元素的呼应要求,但建筑外立面采用了与设计方案具有较大差异的绿色涂料,在周边红色屋顶的映衬下,甚为突兀,与设计方案中要体现“粉墙黛瓦”江南建筑意象的理念严重不符(图16、17)。阳光家园东街临街立面在绿色外立面的背景下,采用鲜红色檐板和白色大字名称的形式,红绿颜色搭配对比过于强烈,颜色搭配十分扎眼。

5.4 阳光家园风貌改善建议

阳光家园在尺度把控和形态塑造方面设计效果较好,建筑师试图融入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成环境,并试图做出某种方式的引导。事实上,阳光家园项目在上述两方面的实施中基本落实了规划设计的意图,达到了尺度宜人和形态在地化的目标。只是在建筑色彩方面,实施的效果十分不理想,与设计意图完全违背,对建筑风貌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建议阳光家园及时纠正外墙颜色,采用浅色材料,以符合方案设计中确定的“粉墙黛瓦”的建筑总体意象要求。在临街面,对红底白字的形式予以坚决摒弃,对字体及大小、放置形式、颜色等进行重新设计,既能保证醒目的标志性,也能提升沿街立面感知的舒适和美观。

图14 阳光家园原址建筑:奉城镇文化中心

图15 阳光家园项目区位图及效果图

6 结语

本文立足上海奉贤区奉城老城厢历史文化风貌区,回顾风貌区保护规划及风貌管控要求,提出历史文化风貌区内新实施项目评述的三个维度:尺度、形态、色彩。奉城影剧院和阳光家园项目是老城厢风貌区制定《保护规划》后实施的项目,对后续建筑风貌管控具有较大影响力。通过深入剖析上述两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情况,并从尺度、形态、色彩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以历史文化风貌保护为导向,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风貌改善建议,希望对上海郊区历史文化风貌区的风貌管控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图16 阳光家园沿街立面、西立面

图17 阳光家园建筑立面及庭院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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