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家庭教育暴力的成因及对策探析
2021-05-27吴玲鲁玲
吴玲 鲁玲
【摘要】信奉打骂式教育的家长很容易成为施行家庭教育暴力的施暴者,家庭教育暴力借由教育兒童的这块遮羞布,对儿童造成直接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并引发家长与子女间的矛盾激化,形成以暴制暴的暴力循环。传统教育观念的固化和家长教育知识的匮乏,以及淡薄的法制意识,是造成家庭教育暴力的主要原因,而加快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多方合作,不断提升家长教育水平,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儿童观,是消减家庭教育暴力的有效方法。
【关键词】家庭教育暴力 家庭教育法 打骂式教育
《中国青年报》上登载过一则消息:因三岁儿子不肯认读数字“1、2、3、4、5”,其父一气之下操起棍棒殴打,导致孩子当夜死亡,最终这位父亲获刑十年。法庭上,这位父亲后悔不已:“我只是为了教他认字,是为了教育他,为他好,多认字,学聪明点,将来不用过和自己一样的苦日子,并不是真的想打他。”[1]这是一起家庭教育的悲剧。诚然,这种极端案例较为少见,然而日常生活中,打骂式教育却一直比较常见。它的存在往往是因为多数家长打孩子都是出于管教孩子的目的,而非蓄意伤害孩子。令人遗憾的是,不论出于何种目的,打骂教育都对儿童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信奉打骂式教育的家长可能一时看似达到了教育效果,却忽视了这种“速效教育法”的危害:采用打骂式教育,教育目的未必能达到,但暴力伤害却实打实地传递到懵懵懂懂的孩子的身上、心上,导致家庭教育暴力现象的发生,甚至直接导致家庭悲剧。面对此类事件,我们不由得思考:家长打孩子的手为何总是如此轻易落下?为了教孩子而打孩子会造成家庭教育暴力吗?通过打孩子来教孩子真的能实现家长的教育初衷吗?
一、家庭教育暴力的界定及其危害
家庭教育暴力确实存在,但其隐含在家庭暴力、教育暴力之中,这需要得到更准确地界定。在家庭教育情境中发生的教育暴力行为最大的特点是“合理化”,家长觉得打孩子是应该的——为孩子好,孩子觉得被打是应该的——我没学好所以爸爸妈妈打我,[2]这常常使得家庭教育暴力的危害被忽视或低估,然而其造成的恶劣后果却客观地存在。
(一)家庭教育暴力的界定
暴力是一个涉及多领域的概念,但都具有强制性和强暴性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总则第二条界定家庭暴力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而教育暴力,目前尚无定论,有学者认为,教育暴力是按照某种利益的要求,把受教育者作为要加以形塑的对象进行处置的意志,这种意志要求必须消灭个人自主性,训练个人被使用的特定功能,它把支配和服从作为教育关系的模式。[3]也有学者认为,教育暴力是指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所使用的超出儿童心理承受能力的、强行支配与压服儿童并造成儿童躯体或心理上的损伤,使得儿童被动屈从于教育者意志的手段。[4]当前有关教育暴力的研究集中于学校教育的范畴,对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类似打骂式教育的教育暴力现象研究较少,因为家庭教育暴力往往以其作为下位概念的形式被家庭暴力的大范围所笼统掩盖,导致集中在家庭教育暴力这一专题的研究较少,从儿童保护视角出发进行预防的研究也较少。[5]然而打骂式教育的盛行,使得细化家庭教育暴力已成为一种迫切的现实需求,作为教育手段的家庭教育暴力无法真正达成家庭教育效果,反而确实对儿童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而且不断地加深家长与孩子之间的矛盾。从教育角度来看,通过打孩子来教孩子实在是不可取的。
因此,本文将家庭教育暴力界定为:发生在家庭教育活动中,以教育儿童为出发点,家长作为教育者,对作为受教育者的子女施行超出其身心承受水平的涉嫌违法的暴力手段,从而造成子女身体伤害或心理伤害的行为。其中家长的打骂式教育实际上很可能就演变成家庭教育暴力的典型代表。
(二)家庭教育暴力的危害
家庭教育暴力的危害十分明显,不仅仅是对孩子眼前的伤害,也影响儿童的未来发展,更有对家庭对社会更为深远的消极影响。[6]
1.造成儿童身体和心理伤害
任何一种暴力,不论是多么轻微的打或骂,都会在儿童身上或心上留下痕迹。家长的打,会让儿童的身体受到伤害,身体疼痛都是真实的,儿童和家长都不可能无视它的存在。家长往往认为打得轻没事,可当家长情绪冲动时能保证打不坏儿童吗?而家长的骂,又往往是指责儿童在学业上的失败,向儿童传达“你太笨了”“你什么都做不好”等极为片面而消极的信息。而儿童主要依靠成人的评价来认识自己,尤其信任作为重要他人的父母,家长的责骂很可能使得儿童渐渐地对自己失望,从而失去自信。于是被慢性剥夺了作为独立人的主体性,无声无息地丧失自我意识,甚至不敢在被伤害时进行反抗——因为从小儿童的自我判断、自我认可就已经被破坏了,总是倾向于认为自己不好,从而形成不良人格,甚至产生心理疾病。
2.激化家长与子女间的矛盾
在教育儿童时用暴力让儿童听话服从,儿童很容易马上就听话了,但儿童可能只是嘴服心不服,只是暂时性的顺从,不是真正的“听话”,总有一天会蓄积力量进行反抗。可是家长打骂孩子时,常只顾眼前情形,只顾表达自己的立场,苦苦地反复嘶吼:“我是为你好!”却没能站在儿童的角度去想想为什么,不肯耐心地听听儿童的解释,甚至专断地认为儿童的解释都是狡辩。长此以往,无疑会激化家长和子女之间的矛盾,导致双方互不理解,互相埋怨。
3.导致以暴制暴的暴力循环
家长的行为是儿童学习的模板,即使是家长的错误行为也会不知不觉地内化到儿童的认知中。研究表明:经历过暴力对待的儿童也倾向于用暴力去解决问题,调查发现大多数罪犯在童年时期有过被暴力攻击的体验。这就表明,若儿童幼小时遭遇过暴力对待,长大后很可能会成为施暴者,从而引发新一轮的暴力循环。[7]一旦被施暴者开始反抗,很有可能会做出更可怕的施暴行为,成为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隐患。
二、家庭教育暴力现象的原因探析
家庭教育暴力的影响深、危害大,但它并非突然出现,造成家庭教育暴力的原因复杂而多面,最主要的原因是家长受多重消极因素的影响而采取暴力的形式来施行教育。
(一)家长传统观念固化,教育知识匮乏
首先,受“不打不成材”“打是亲,骂是爱”以及“棍棒教育”等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打骂式教育依旧被人们所接受并习惯。如“狼爸”萧百佑鼓吹打骂教育,认为是打骂教育让他的四个孩子中的三个考上了北大,因此他的金句“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一度被部分家长奉为教育儿童的至理名言,从而更加放心大胆、理直气壮地打骂。然而这种“教育成功”仅仅是个例,更多成长在打骂式教育环境下的,不仅没能进北大,反而深受其害。其次,教育知识的匮乏使得家长无法区分家庭教育暴力与教育惩罚之间的不同,从而随意地将打骂儿童这种家庭教育暴力等同于教育惩罚。事实上,教育惩罚是以不损害儿童身心健康为原则,只对事物或活动进行否定、限制、剥夺,以引起儿童的不愉快感,从而引发儿童的行为发生改变;而教育暴力却是采取打击或限制身体自由等强制性手段,迫使儿童高度服从,会造成儿童身心方面的伤害。[8]在面对根本没有反抗力量的儿童时,家长总希望儿童的学习效果能发生立竿见影的变化,而打骂惩罚就是家长选择的高效低成本的方法,其中还潜藏着家长不允许反驳权威的意识,和把儿童當成发泄对象的可能。因而家长总是盲目地对儿童进行打骂,将本就该慎用的教育惩罚轻易地发展成家庭教育暴力。
(二)家长法制意识薄弱,人权意识欠缺
家庭教育暴力形成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家长的法制意识薄弱,很少意识到施行打骂式教育很可能触犯了法律。一方面,家长在打骂儿童时,简单地认为自己作为父母拥有打骂儿童的“权利”,因为儿童身心发展水平低,确实需要成人的指导和教育,而打骂孩子就是在管理和教育孩子,是做父母长辈的职责和义务。[9]然而我国多条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法律条文强调:造成儿童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这意味着家长管教儿童也必须服从法律,家长通过打骂儿童来管教儿童,很可能会演变成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从而涉嫌违法。而另一方面,有些家长认为儿童年纪小,没有什么人格尊严,更谈不上主体权利,缺乏将儿童作为独立个体的意识,又因为儿童无反抗之力,因而轻易地用打骂的方式来教育儿童。家长的不知法不懂法,使他们无法领会打骂式教育可能带来的严重违法后果,也就意识不到自己的打骂教育很可能会演变成家庭教育暴力,既重创了儿童,也使自己游走在违法的边缘。
三、消减家庭教育暴力的对策
当代社会,人们已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开始关注家庭教育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我们必须不断寻找科学的方法,进行家庭教育立法,提升家长教育水平,从整体上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降低家庭教育在个人成长中可能造成的伤害。
(一)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加大宣传力度
我国的《家庭教育法》已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出台。有关家庭教育的政策相对零散、碎片化地被包含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其他法律条文中,权威性强制性较低,难以有效地为家庭教育中的诸多问题提供处理标准。[11]然而家庭教育立法的现实诉求已日趋明显,因为很多家庭教育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家长不知法而涉嫌违法犯罪的教育暴力行为,如本文所探讨的家庭教育暴力现象等,需要引导家长理智区分管教与暴力。[12]另一方面是由于家长长期缺乏有关家庭教育的指导而造成的。而加快形成专门化的家庭教育法,除了能从法律角度规避家庭教育中的违法风险,更重要的是,它能为所有家长享受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提供法律保障,使所有家长都能根据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施行家庭教育,也让所有家长都有机会和义务去学习如何科学教育儿童。因此,我们希望《家庭教育法》早日出台,并进行大规模的宣传,让更多的家长受益。
(二)提升家长教育水平,拥有教育智慧
提升家长教育水平不仅要求家长主动自学教育专业知识,了解教育规律和技巧;而且要求社会为家长提供学习的机会,如尽可能地吸引家长参加多种形式的家长学校培训。只有不断改善家长对教育的片面理解,才能使家长意识到打骂儿童不能起到教育效果,惩罚通常带有不可逆的伤害,不要盲目地被儿童表面的行为改变所迷惑。家长教育水平的提高,意味着家长能更专业地利用多种教育方法施教,能有效降低将惩罚作为唯一高效的方法,以纠正儿童不良行为的做法。如在面对儿童写作业拖拉时,有的家长会通过打骂孩子来纠正——你写作业拖拉就打你,这其实是在利用惩罚原理,即对儿童施加令其厌恶的消极刺激(打骂)来减少其作业拖拉行为。然而惩罚是有条件的,经常打骂儿童会造成儿童习惯这种惩罚而使其失去效用。相反,聪明的家长会采取另一种方式——你写作业快就奖励你,这是利用强化原理,施加儿童渴望的积极刺激(口头表扬)或撤除消极刺激(免除儿童打扫房间的任务)来强化儿童快速写完作业的行为。可见,只要方法得当,就能较快地纠正儿童写作业拖拉的行为,从而减少教育暴力的使用。
(三)树立正确儿童观,做到正视儿童
家庭教育暴力的起因往往是家长对孩子要求过高,超出了孩子的能力范围,因孩子无法达到而引起家长的强烈不满进而施暴。正确的儿童观要求家长真正地做到尊重儿童、认识儿童、理解儿童。尊重儿童,即要求家长时刻把儿童看成独立的人,是权利的主体,享有独立人格,不是父母的附属物,家长作为管教者没有权利打骂伤害儿童。认识儿童,即要求家长对子女能有一个科学、全面、客观的了解,既要认识到儿童成长的身心发展规律,也要把握儿童各阶段的年龄特征,了解儿童的气质类型和学习风格等,从而引导儿童发挥其优势去学习,寻找适合儿童特点的方法帮助其克服缺点。理解儿童,即要求家长在应对儿童教育问题情境时,要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耐心地和儿童进行沟通,平和地弄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站在儿童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不可简单粗暴地使用暴力。家长只有树立了正确的儿童观,才有可能形成正确的教育观,不断增进自己的教育智慧;只有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轻松、愉快的家庭氛围,才能更好地发挥家庭教育效果,引导儿童成长为自信独立的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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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吕慧,缪建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家庭教育的法制化进程[J].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02):80-88.
【11】蔡迎旗,胡马琳.从家规到国法:论我国家庭教育立法的现实诉求与责任分担[J].当代教育论坛,2020(04):1-9.
【12】张雪梅.理智区分管教和暴力[N].中国妇女报,2016-01-28(B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