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礼之间:北宋真仁之际三后并配太庙探析
2021-05-25祁红伟
祁红伟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后妃配享是古代国家宗庙祭祀礼仪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有着别尊卑、叙人伦的重要作用。唐代之前的宗庙配享多遵循一帝一后的原则。追赠皇后(1)按:追尊皇后、追尊皇太后即生前不为皇后、皇太后,死后因夫荣、子贵等原因而被尊为皇后、皇太后的人。《廿二史札记》卷19记载:“入庙称后,义系于夫,在庙称太,义系于子。”史书之中称皇后亦或是皇太后只是因为所系对象不同。本文所指追尊皇后乃是义系于子,是因子贵而被追尊为皇太后,在先帝宗庙之内则为皇后。是否应该升祔太庙,宋人欧阳修、马端临,清人王鸣盛在自己的著述中持不同的观点(2)按:宋人欧阳修《新唐书》中言:“其追尊皇后、追尊太后、赠太子往往皆立别庙,其近于礼者,后世当求诸礼,其不合于礼而出其私意者,盖其制作与其论议皆不足取焉,故不著也。”欧阳修认为追尊皇后应立别庙祭祀,出于私意升祔太庙有悖礼法,其例不可援引。宋人马端临《文献通考》载:“唐制追赠皇太后、赠太子皆别立庙。”马端临认为追尊皇后应该别立庙进行祭祀。清人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载:“《旧》纪云‘祔于太庙’,而《新》改为元陵寝宫,但既追尊皇后,自必入庙, 且《旧》纪连德宗皇帝神主言之,则似亦当从《旧》纪为是。”王鸣盛认为《旧唐书》记载为是,追尊皇后应该祔于太庙。三人所系不同,结果自然有差异。宋人欧阳修、马端临系于礼法,认为追尊皇后应奉入别庙之内。而清人王鸣盛则缘情以入礼,认为追尊皇后也应祔于太庙。。当今学者任爽认为唐代后宫有皇后之号者甚多,往往一帝数后而不能迁祔太庙(3)任爽《唐代礼制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3页。。张萍认为,追尊皇后或皇太后神主无法进太庙,一般也于太庙之外另立别庙(4)张萍《唐长安官私庙制及庙堂的地理分布》,载于《中国历史地理论丛》 2001年第4期。。张琛、勾利军则指出追赠皇后限于时局与礼法,有升祔太庙、别立庙、祔它庙三种情况(5)张琛,勾利军《唐代追尊皇后祔庙考》,载于《齐鲁学刊》2012年第1期。。关于北宋后妃的研究多从政治史切入,重在探讨宋代后妃对北宋政治生态的影响(6)张邦炜《宋代皇亲与政治》,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杨果《宋代后妃参政评述》,载于《江汉论坛》1994年第4期;焕力《宋代后妃参政和皇帝士大夫共治天下》,载于《晋阳学刊》2010年第1期。;部分学者从女性心态的视角出发,来窥探宋代女主政治的面貌(7)张明华《北宋宣仁太后垂帘时期的心理分析》,载于《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刘广丰《北宋女主政治中的女性意识——以对刘太后的考察为中心》,载于《妇女研究论丛》2014年第6期;刘广丰《心态史视角下宋代的女主政治——以北宋刘太后为中心》,载于《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2期。;宋代宗庙制度的研究又多囿于昭穆制度、始祖选择、庙数变迁等方面(8)张焕军《宋代太庙中的始祖之争——以绍熙五年为中心》,载于《中国文化研究》2006年第2期;王美华《唐宋礼制研究》,东北师范大学2004年博士学位论文;朱溢《事邦国之神祗——唐至北宋吉礼变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北宋皇后配享太庙的情况缺乏研究(9)参见拙作《以庶子身份即位皇帝生母祔庙探析——基于北宋四帝的研究》,载于《新乡学院学报》2017年第2期;《宋代追尊皇后祔庙考论》,载于《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17年第3期。。因此,该礼法制度在宋代究竟呈现怎样的面貌,很有讨论的必要。本文拟通过梳理真宗、仁宗为其生母升格尊号以及配享太庙的整个实践过程,分析该礼法制度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出现动态变化的历史原因。面对情与礼的冲突,宋代士大夫又是如何缘情入礼、遂欲达情来实现二者调适的。特撰此文,以求教于方家。
一、母以子贵与今皇生母的尊号追赠
(一)追尊生母的理论基础
庶子即位为帝,生母是否升格为皇太后?按照“母以子贵”的常理,皇帝生母的尊号理应升格,但在礼法严明的古代社会,“母以子贵”时常不被士大夫们所认可。
“母以子贵”出于《春秋公羊传》:“隐长又贤何以不宜立?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桓何以贵?母贵也,母贵则子何以贵?子以母贵,母以子贵。”[1]然《公羊传》所强调的“子以母贵”及与其互文的“母以子贵”的具体含义并不明确。王维提曾对“母以子贵”做出过明确解释:“庶子即位为国君,其母地位由媵立为夫人。”[2]《左传》也有类似的记载,鲁文公四年,庄公之妾卒,周天子派遣荣叔送来含玉和表仪[3]。“含且赗”是诸侯夫人的待遇这时却用于妾母,左氏认为这合乎礼。西晋时,杜预在其著作中明确界定了“母以子贵”的含义:“凡妾子为君,其母尤为夫人。虽先君不命其母,母以子贵。其嫡夫人薨,则尊得加于臣子,而内外之礼皆如夫人矣。”[4]可以看出《公羊传》对于“母以子贵”说的过于简单,没有任何限制条件,可能会造成妾母地位反超嫡母的现象,从而引发后宫尊卑秩序的混乱,其理论潜伏着很大的危险。《左传》对于“母以子贵”加了两个限制条件,嫡母如果尚在,妾母只相当于夫人;嫡母死后,“尊得加于臣子”,妾母才可全面享受夫人待遇。相比之下,杜氏的理论具有强烈的权宜性,恰当地处理了情礼之间的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后宫的尊卑秩序。
东晋孝武帝时,有大臣劝他以庶祖母配享元帝宗庙,经学家徐邈对此持反对意见,并指出郑太后“平素之时,不伉俪于先帝,至于子孙,岂可为祖考立配?其崇尊尽礼,由于臣子,故得称太后;陵庙备典。若乃祔葬配食,则义所不可。”[5]此说基本遵循了左氏、杜预的立论。唐中叶出现了重新阐释《春秋》的思潮,以啖助、赵匡、陆淳最为著名。《新唐书》记载:“啖助在唐名治《春秋》,摭诎三家,不本所承,自用名学,凭私臆决,尊之曰:‘孔子意也。’赵、陆从而唱之,遂显于时。”[6]赵匡曾对“子以母贵,母以子贵”之说有新的注解。“妾母不得为夫人,……若得以子贵,即成风之赗葬不应有讥,而公羊经外妄生此文,遂令汉朝引以为证,首乱大法。”[7]啖助和赵匡二人指出《春秋公羊传》对“子以母贵,母以子贵”阐释曲解了原文的本意,是造成后世礼法大坏的主要原因。二人力求正本清源,消弭经典阐释中的漏洞。
唐玄宗之后,后宫多不立皇后,尊卑秩序混乱。穆宗、宣宗、文宗、敬宗、武宗都曾依据《春秋公羊传》中“母以子贵”之说追尊生母。在唐中叶之后的政治文化中,皇帝生母以妾妃的身份配享先帝,子孙为祖考立配都合乎常例。宋人在总结李唐败家丧国的历史教训时,多会联系到“武韦之祸”以及后宫尊卑秩序的混乱。北宋士大夫在对唐代历史高度警觉下,啖、赵二人的学说得到了重视。孙复“著《尊王发微》十二篇,大约本于陆淳,而增新意”[8]12832,孙复以定名分、别尊卑为义,对“母以子贵”之说采取了相当严格的态度。《左氏春秋》中记载:“周天子以夫人之礼对庄公之妾,合乎礼。”杜预注释为:“成风,庄公妾。天子以夫人礼待之,明母以子贵,故曰‘礼’。”孙复斥责其“非礼”,并指出:“成风僭夫人,襄王不能正,又使荣叔含之赗之,此非礼可知也。”[9]可见其十分反对称妾母为夫人,认为这样会败坏尊卑秩序。司马光对“母以子贵”之说也持谨慎的态度,认为“‘齐桓公命诸侯无以妾为妻’。夫之于妻,犹不可以妾代之,况子而易其母乎!《春秋》所称母以子贵者,君母既没,得以妾母为小君也,至于享祀宗庙,则成风终不得配庄公也。”[10]南宋吕本中《春秋集解》中对《左氏春秋》成风条注解中引程颐之言:“自成风以后妾母称夫人,嫡妾乱矣。”[11]由此看来,北宋士大夫对“母以子贵”之说多持谨慎态度。“母以子贵”之说的援引和实践的难度颇大。
(二) 真宗、仁宗生母的尊号追赠
宋代的皇后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生前得到皇帝册封的皇后,其中包括正后和继后;皇帝即位后追赠死去的潜邸元妃;庶子即位为帝追赠其生母为皇太后;宠冠后宫的妃嫔,死后获得追赠。如仁宗朝有盛宠的张贵妃,死后被追册为皇后。在现实世界中张贵妃虽可凭宠娇贵一时,但是其皇后的身份根本无法得到儒家礼法的完全承认。无论在葬礼规格、族人封赠等方面皆无法与前两类皇后相比,因为无论如何前两类皇后皆曾是皇帝的妻子。婚姻的理想状态是一帝一后,而实际情况往往是一后去世,复立一后,历时性的一帝多后与现实中的一帝一后并无冲突。而真宗、仁宗的生母属于庶子即位追赠生母为皇太后的一种,她们虽然母以子贵,然其身份并未被礼法制度所完全承认。
宋真宗赵恒为太宗第三子,原本与帝位无缘,因两位哥哥一死一废,才得以承继大统。据《宋史·后妃传》记载:“李贤妃,真定人,乾州防御使英之女也。开宝中,封陇西郡君。太宗即位,进夫人。太平兴国二年薨,年三十四。”[8]8610真宗的生母李氏位份为夫人,薨于太平兴国二年(977)。至道三年(997)三月真宗即位,四月尊先帝李皇后为皇太后。李皇后是太宗朝唯一一位正位中宫的皇后,又是真宗的嫡母。作为皇帝的敌体,万民之母,尊其位对于真宗继位的合法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五月庚寅“追尊帝母陇西夫人李氏为贤妃”[12]867,真宗生母去世之前并无妃位,要追尊其位必须先正妃号,然后才能进一步追赠尊号。真宗在办完太宗皇帝丧葬及祔庙等事之后,是年十二月丙申,“追尊母贤妃李氏为皇太后。”[8]106咸平元年丙寅,有司上皇太后李氏谥曰元德。真宗尊先帝李皇后为太后是遵从儒家礼法,在于叙人伦、定尊卑。追赠生母为皇太后,是念生母之情,彰显孝道。真宗生母由夫人到贤妃再到皇太后并赠谥号,遵循了一定的礼制程序。可见,人情也须在礼法制度的程序下依礼进行。
宋仁宗赵祯为真宗第六子,天禧二年(1018)册封为皇太子,乾兴元年(1022)即位。依据《宋史·李宸妃传》载:
李宸妃,杭州人也。初入宫,为章献太后侍儿,壮重寡言,真宗以为司寝。既有娠,从帝临砌台,玉钗坠,妃恶之。帝心卜:钗完,当为男子。左右取以进,钗果不毁,帝甚喜。已而生仁宗,封崇阳县君;复生一女,不育。进才人,后为婉仪。仁宗即位,为顺容,从守永定陵……仁宗在襁褓,章献以为己子,使杨淑妃保视之。仁宗即位,妃默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人畏太后,亦无敢言者。终太后世,仁宗不自知为妃所出也。明道元年,疾革,进位宸妃,薨,年四十六。[8]8616
宋仁宗的生母李氏薨于明道元年(1032),仁宗即位后并不知道自己另有生母。所以只是进顺容,从守永定陵。明道元年薨逝,在宰相吕夷简的坚持下才得以晋封宸妃,由一品礼厚葬。乾兴元年真宗遗诏,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为皇太后,权处分军国事[8]175。刘静贞在解读真宗遗诏时特别强调“母亲的权力”,指出刘后摄政身份的获得,更重要的是因为她已然因着新皇帝的即位,由皇后升格为皇太后,在皇帝制度中,本以皇帝为最高权力的拥有者,唯若藉称臣的形式来考察皇帝一元统治体制,又会发现,皇太后乃是独立在这体制之外,因为居于统治体制顶点的皇帝必须向皇太后称臣[13]。在家天下之下,母亲的身份的确有着非凡的作用,真宗遗诏中“保兹皇绪,属于母仪”就是此观念的体现。义务之中不自觉的就会夹杂着权力(10)邢义田在《母权、外戚、儒生——王莽篡汉的几点解释》中认为汉代寡母在家产方面所拥有处分权,强调父亲去世之后,可依照辈分和人子孝无违的伦理,取得在家庭中的权力和地位。宗法制度之下的伦理关系是汉代宫廷中母后权力的来源。。仁宗即位之初因不知生母为李宸妃,所以未能追崇。北宋后期宋哲宗因为高太后垂帘和神宗向后的存在也无法追尊其母为皇太后。哲宗即位,“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德妃朱氏为皇太妃。”[14]30史称时宣仁、钦圣二太后皆居尊,故称号未极。由此可见,嫡母尚在,今皇生母如在世很难被追尊为皇太后。这也突显了嫡母与生母在礼法制度上的尊卑之别。
明道二年(1033)三月甲午,皇太后刘氏崩,燕王谓仁宗言:“‘陛下李宸妃所生,妃死以非命。’仁宗号恸毁顿,不视朝者累日,下哀痛之诏自责,尊宸妃为皇太后,谥章懿。”[15]刘太后去世之后,皇权自然回归到仁宗手中,在得知自己生母为李宸妃之后,下诏追尊,以彰哀思之情。
真宗、仁宗两位以庶子身份即位的皇帝,都希望引“母以子贵”理论来展现对生母的孝道与思念,然而谁也没能够一步实现追赠生母为皇太后的愿望。真宗先尊崇其生母妃号,后追赠为皇太后。仁宗生母李氏则是在嫡母皇太后李氏去世之后才得以追尊为皇太后。总之庶子即位为帝,并不能援引“母以子贵”之说去改变其生母在先帝宫室中的妾妃之位,先帝的皇后无论有无子嗣,在新帝即位后都是无可争议的皇太后。北宋元祐三年(1088),太皇太后高氏为展哲宗之情下诏:“皇帝嗣位,于兹四年,华夷来同,天地并应。而皇太妃以恭俭之德,鞠育之恩,虽典册以时奉行,而情文疑有未称。皇帝以祖考之奉,尊无二上;而吾惟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其推天下之养,以慰人子之心,宜下礼部、太常寺讨寻,如于典故有褒崇未尽事件,令子细开具闻奏。”[16]高氏诏书中的“典册以时奉行”指的是朱氏的皇太妃册封,明文规定了皇帝生母的尊号应为皇太妃而非皇太后。所谓的“祖考之奉,尊无二上”,是借哲宗之口,宣布了今皇生母与先帝皇后之间有着不可僭越的礼法界限。
二、真仁之际三后并配太庙
古代社会,帝王的陵寝、宗庙有着一套严格的礼法制度。宗庙配享的原则是一帝一后,如果有多个皇后,则选择一位配享太庙;设立后庙配享其他皇后。太祖三后,分别为孝惠贺皇后、孝明王皇后和孝章宋皇后。太平兴国二年五月,“祔太祖神主于太庙,以孝明皇后王氏配。”[8]56因为王氏曾经居于“皇后正位”。至道元年(995)太祖继后宋氏崩,谥孝章。太祖庙室已有配享的皇后,因此,孝章皇后神主祔于别庙。
太宗三后,淑德尹氏,“太宗娶于周时,早薨”,即位后追册为皇后;懿德符氏,“周显德中,归太宗,开宝八年薨”[8]8609,即位追册为皇后;明德李氏,“雍熙元年十二月,诏立为皇后。”[8]8610明德皇后李氏是唯一一个入主中宫、母仪天下的皇后。至道三年十一月,太宗驾崩,神主入太庙。懿德、淑德追尊皇后,神主已经奉安后庙。“太宗太平兴国元年,追册越国夫人符氏为懿德皇后,尹氏为淑德皇后,并祔享于后庙。”[17]2903皇太后李氏尚健在。是在两位追尊的皇后中选择一位祔庙,还是空位以待明德李皇后呢?如果选择一位祔庙,那么谁更合适?众大臣对此争论不休。
至道三年,真宗诏有司集议太宗配后。尚书都省议请以懿德皇后配享;宗正卿赵安易认为淑德皇后当升侑;礼官建议虚位以待明德皇后李氏[18]684。时元德犹未追崇,都员外郎吴淑驳议曰:
礼缘人情,事资适变。盖处其事必有其实,居其位必有其功。淑德、懿德或佐潜跃前,或承藩邸之际,并未尝正位中宫、母仪天下。配享之礼,诚为未允。至若虚其附合,无乃神理有亏。求之前古,实有同配。夫母以子贵,义存在昔。汉昭即位,追尊母赵婕妤为皇太后,次圣贤之通义也。贤妃李氏处大任之尊,有弥月之实,诞生圣嗣,天下蒙福,而拟仪不及。臣窃惑焉。 ……伏请追崇之命,以贤妃李氏处尊极之地,升于清庙,居同配之位;其淑德、懿德依旧享于别庙。[12]1840
都员外郎吴淑认为淑德、懿德未尝正位中宫,虚位以待李皇后不合典礼,按母以子贵,缘情入礼,应该以真宗生母李贤妃配享太宗庙室。吴淑的建议,于情虽有可通之处,于礼则有僭越之嫌,且无法自圆其说。淑德、懿德虽未居中宫,然毕竟为先皇所追尊的皇后,真宗生母李氏未及追尊,只是个妾妃。吴淑的这种非礼性建议遭到了众大臣的反对,真宗复下诏尚书省集议及礼官同详定。群臣认为虚位不合典制,“今礼官引唐顺、宪二宗庙享虚位之文,夫既追册二后,即虚室亦为非便”[8]2615,建议以懿德皇后符氏配享太宗。因“淑德皇后生无位号,没始追崇,况在初潜,已闻薨谢。懿德皇后享封大国,作配先朝,虽不及临御之期,但夙彰贤懿之美,若以二后之内,则升祔当归懿德。”[19]懿德祔庙,实际上是否定了皇帝生母的皇后地位。懿德配享之后,淑德尹氏、元德李氏祔享于别庙。真宗初即位,帝位未稳,未敢挑战一帝一后的配享原则。据《宋史·吕端传》载:
太宗不豫,真宗为皇太子,端日与太子问起居。及疾大渐,内侍王继恩忌太子英明,阴与参知政事李昌龄、殿前都指挥使李继勋、知制诰胡旦谋立故楚王元佐。太宗崩,李皇后命继恩召端,端知有变,锁继恩于阁内,使人守之而入。皇后曰:“宫车已晏驾,立嗣以长,顺也,今将如何?”端曰:“先帝立太子正为今日,今始弃天下,岂可遽违命有异议邪?”乃奉太子至福宁庭中。[8]9516
从史料中可以看出,真宗即位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宫廷政变。政变虽然被以宰相吕端为首的执政大臣挫败,然宫中李皇后的势力犹在,所以真宗未敢驳斥众议,而是采用宰执大臣的建议,以懿德皇后配享太宗庙室。这样的结果不仅维护了政权的稳定而且符合儒家礼法制度。既否定了虚位以待皇太后李氏的建议,又为日后生母祔庙提供了可能。
景德元年(1004)三月,皇太后李氏崩,四月有司上谥明德。真宗下诏有司集议明德皇太后升祔太庙之礼。有司上议曰:“唐睿宗昭成、肃明二后,先天之始,惟以昭成配享,开元之末,又以肃明迁祔。恭惟懿德皇后久从升祔,虽先后有殊,在尊亲一贯。请同祔太宗室,以先后次之。”(11)马端临《文献通考》卷93《宗庙考三》,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2849-2850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中亦有类似记载,稽考前代故事,认为二夫人并祔有例可循,懿德皇后升祔已久不可中移,明德皇后生享崇名,母仪天下亦当配享。真宗又诏尚书省集议,结果如礼官之请,二后并祔太庙始成。明德皇后升祔太庙名正言顺,然懿德久享崇祀,迁出太庙于情不顺、于理不合,权宜之下形成了二后并配太宗庙室的格局。
掌握宗庙配享的是现实世界中的人,现实权势必然会体现在宗庙配享中。大中祥符年间,真宗已经坐稳了帝位,朝中的权力格局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大中祥符三年(1010)十一月,判宗正寺赵湘旧事重提,请以元德皇太后祔太宗庙。真宗曰:“此重事也,俟令礼官参议之。”[18]683四年(1011),为了向群臣展示其尊崇生母的决心与强烈愿望,真宗以太庙的规格亲祠元德皇太后庙。大中祥符六年(1013)庚子,中书门下曰:
中书门下引用典故,讲求的是元德皇后诞育真宗之劳,真宗思念生母之情。从至道三年到大中祥符六年,真宗用了十七年才实现了生母升祔太庙的愿望。三后并配太庙至此始。
真宗亦三后:潘皇后,“真宗在韩邸,太宗为聘之,端拱二年薨”,真宗即位,追册为皇后;郭皇后,淳化三年(992)太宗为聘之,真宗嗣位,册立为皇后;刘皇后,真宗即位,入为美人,大中祥符中,为修仪,进德妃。章穆皇后崩,真宗立为皇后[8]2812-2813。乾兴元年十月,祔真宗神主于太庙,以章穆郭皇后配享。
明道二年(1033)刘皇后崩,谥章献明肃。仁宗后知生母为李宸妃,下诏追尊李宸妃为皇太后,谥章懿。判河南府钱惟演援引太宗三后并配的先例,建议刘后和李宸妃同时升祔太庙。仁宗命太常礼院集议,礼院议曰:
夏、商以来,父昭子穆,皆有配坐,每室一帝一后,礼之正仪。唐开元中,昭成、肃明二后始并祔于睿宗。今惟演引唐武宗母韦太后升祔穆宗,本朝孝明、孝章祔太祖故事。按穆宗惟韦后祔,太祖未尝以孝章配。伏寻先帝以懿德配享太宗,及明德园陵礼毕,遂得升祔;元德自追尊后,凡十七年始可升配。今章穆着位长秋,祔食真宗,斯为礼正。章献母仪天下,与明德例同,若从古礼,止应祀后庙;章懿帝母之尊,与元德例同,便从升祔,似非先帝谨重之意。[8]2617-2618
礼院虽没有直言先帝违背礼法,以一己私情子改父志。但却以搁置章献、章懿升祔的方式,非常委婉的表达了对真宗非礼的不满。仁宗又诏都省与礼院集议,众臣皆言:“章穆位崇中壸,与懿德有异,已祔真庙,自协一帝一后之文。章献辅政十年,章懿诞育圣躬,德莫与并,退就后庙,未厌众心。应以太庙外别立新庙,奉安二后神主,同殿异室,岁时荐享用太庙仪,别立庙名,自为乐曲,以崇世享。”[12]2620此建议既不违背儒家礼法,又充分考虑了仁宗追思生母的心情,权宜之下,以别立庙安奉神主的方式调和了情礼之间的冲突。此时仁宗亲政不久,尚未摆脱垂帘体制下的决策模式及“太后党”(12)所谓“太后党”是指刘太后垂帘时期所信任的宰执群体。此时吕夷简为宰相,陈尧佐、晏殊为参知政事,张耆为枢密使,夏竦、范雍、赵稹为枢密副使。据《宋宰辅编年录》卷4记载,明道二年李太后崩,宰相吕夷简手书上陈八事,言语恳切。“帝与夷简谋,以张耆、夏竦等皆太后所任用,悉罢之。”由是,太后任用之宰执悉数罢免。。两次集议宰执虽未反对刘后入庙,却明确反对仁宗生母祔庙。为了稳固帝位,仁宗只能暂时妥协,奉二后神主于奉慈庙。
真宗、仁宗追尊生母之后,虽然有大臣援引“母以子贵”之说建议今皇生母升祔先帝太庙室。然而在初次的尚书都省集议中,众大臣皆认为庶子即位之后,以私情祔生母神主于太庙的行为属于非礼。碍于政治局势与礼法制度,真宗、仁宗通过十几年的运作才最终实现生母升祔先帝太庙的愿望。
三、情、礼之间的冲突与调和
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重要的重用。礼的观念渗透在人们日常活动的各个领域。礼作为儒家尊卑秩序的基础,其内涵颇为丰富。《说文解字》云:“礼者,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20]这表明礼最初源于祭祀活动。刘师培认为:“礼字从示,足证古代礼制悉该于祭祀之中,舍祭礼而外,固无所谓礼制也。”[21]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礼逐渐演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传达了人的愿望和情感。《礼记·问丧》中言:“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22]1352可见无论是祭祀还是行为规范都源于人之情感,礼本于情。礼虽缘情而起,然情感是主观的,必须得到适时的调节才能恰到好处,而礼正是调节情的工具。《礼记·礼运》中言:“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22]585也就是情礼之间,应以礼为重,礼是情的准则。由此可见,礼源于情又反过来制约着人情的表达。子游曰:“礼有微情者,有以故兴物者,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22]271在儒家士大夫看来,人情要以礼为准则,“重情”必须以礼为前提和归宿,主张以礼制情。魏晋以降,礼制中尊尊精神逐渐式微,亲亲之情则得到彰显。魏晋士人追求个性解放,个人感情突破了尊卑之礼。唐代继承了魏晋重情的社会风气,其礼制建设中,特别强调亲情,武则天主张将母之服改为三年,正是在“亲情恩重”(13)(唐)杜佑《通典》记载:“子之于母,慈爱特深。非母不生,非母不育。推燥居湿,咽苦吐甘,生养劳瘁,恩斯极矣。所以禽兽之情,犹知其母,三年在怀,理宜崇报。”武则天的论述体现了缘情制礼的原则,以人情慈爱来抗拒尊严之礼。的原则下提出的。北宋统治者总结唐亡教训,认为家法不严是导致败家丧邦的关键。鉴于此,缘情而制礼的观念逐渐隐而不彰,尊尊之礼在此得到突显。
真宗、仁宗以尊亲之孝道为由突破了一帝一后的宗庙配享原则。生母祔庙代表了帝王的血缘亲情,尊奉嫡母则体现了“家国同构”理念下的政治关系。这表明普遍性的礼与特殊化的情之间的距离,由此导致情礼之间的冲突。北宋太宗、真宗太庙室中三后并配,虽作为一个事实,为赵宋子孙所承认,但按照礼法皇帝生母以及其他嫔妃依然没有资格配享先帝。神宗即位,开始改革国家祭祀等诸多礼仪制度,于元丰五年(1082)完成《详定郊庙奉祀礼文》肯定了继室祔庙的合礼性。详定礼文所言:
《仪礼》曰,夫妇一体,故昏礼则同牢而食,合卺而饮,终则同穴,祭则同几,是夫妇一体,未有异庙者也。 ……立继之礼,其来尚矣。始微终显,其嫡也;前娶后继,皆嫡也。后世乃以始微、后继,置之别庙,不得申同几之义,则非礼之意。 ……夫妇,天地之大义。故圣王重嫡,所以重宗庙。非始微终显、前娶后继所当异也。[12]8039-8040
根据《礼文》太祖孝惠皇后和孝章皇后、太宗淑德皇后、真宗章怀皇后等一律升祔太庙,这真正体现了“缘人情以制礼”的原则,但《礼文》并未肯定皇帝生母祔庙的合礼性。可见三后并祔太庙只是庶子即位后为表奉慈之心,利用手中权势,违背宗族礼法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三后并配太庙是现实权势,奉慈之情与儒家宗族礼法的暂时妥协,具有强烈的权变色彩。在此过程中礼的内容不断得到损益,而损益的动因大多来自于情礼之间的冲突与调适。
四、结论
隐藏在皇帝生母追尊与祔庙背后的,是现实权势与儒家礼法的激烈冲突。庶子即位,尊崇生母的地位,这源于对母亲诞育之情的感念,也是一种人子尽孝道方式。但在“家国一体”的观念下母子之情往往要让位于尊尊之礼。庶子即位,尊崇生母,对儒家礼法造成了挑战。宋代士大夫作为儒家经典的解释者,在皇权的巨大压力下,坚守礼法制度才使得真宗、仁宗追崇生母时困难重重。严明的礼法秩序对皇权的限制、对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
刘昫《旧唐书》中言:“历观前古邦家丧败之由,多基于子弟召祸;子弟之乱必始于宫闱不正。”[23]李唐王朝后期曾出现妃妾与所生皇子合谋夺取继承权,造成后宫秩序混乱的现象。庶子即位后,皇太后的追尊、先帝的配享选择往往引发激烈的争论。赵宋王朝虽有庶子即位的情况出现,也存在为了生母追尊与先帝配享引发系列争论,然并未出现如“武韦之祸”一般的王朝内乱。史家言:“宋有三百余年,外无汉王室之患,内无唐武、韦之祸,岂不卓然而可尚哉。”[8]8606对此就连宋朝统治者自己也颇得意,自诩历朝“家法之美无如我宋”[24]。在北宋的政治文化中,皇太后是先帝在现实世界与宗庙世界的妻子,是皇帝在现实世界的“嫡母”,是祖上所留下的遗产。其权力来源于儒家礼法,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必要时甚至可以主持皇位的传承,并以母亲的身份赋予新帝继位的合法性。庶子即位之后尊崇生母则体现了人子的孝道和私情。真宗、仁宗打破一帝一后的宗庙配享原则,实现追尊生母尊号及升祔太庙的实践过程体现了尊尊之礼与亲亲之情冲突和调和。三后并配太庙虽不为礼法所承认,却为后世庶子即位之君尊崇生母提供了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