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母婴友好型社会,从宽容婴儿哭闹始
2021-05-20伍里川
伍里川
结婚生子者,不仅更容易做到“养儿方知父母恩”,也更能宽宥带娃者造成的“影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近日,一位微博主发文吐槽:“以前我的孩子还小的时候,我带她上飞机战战兢兢,生怕她哭了吵到别人,我准备好赔礼道歉,也想过是不是要准备小礼物赔罪。后来我读到了一篇文章,说现在这种带着婴儿或者幼童,一点点打扰到别人就赔罪的风气是另一种极端。”
“动辄赔罪”源于动辄得咎。正如该微博主所言:现在的个别群体的网络风气,连小男孩也仇视。小男孩有的是比较调皮,但是拿两三岁小孩扒门缝的几张照片就说他们长大是流氓,也太荒谬了。
说起来,世间哪有天生顽劣不堪的“熊孩子”,莫说一两岁的婴儿无法故意“作恶”,就算是半大小孩,也不宜因为一两次“闹腾”,就视之为“问题娃娃”甚至“流氓”。
显然,尚未在公共场合学会“社交礼仪”的幼儿们,突如其来地遭遇到一种集体性质的苛责。
由此,该微博主不无愤懑地喊出“对老弱妇孺都应该有合理的包容度”,就具有了现实意义。这样的理智声音,不该是一个人“独唱”,而该形成一种社会共鸣。对婴儿制造的“不愉快”保持和提高宽容度,是一个社会应有的文明。
这些叙述,足以让为人父母者有“感同身受”的感觉。这条帖子引来近千人跟评,三千多人点赞,就是明证。
很多年前,在我孩子还是一岁多的娃娃时,我们一家三口挤住在一个租来的单室套里。房子是老到“掉渣”的那种建筑,因此超级不隔音。我开玩笑说过,这墙壁“吹弹可破”。我长期上夜班,下班回到家一般已是凌晨两点左右,再怎么小心翼翼,都可能惊醒孩子,孩子就会发出嬉笑或哭泣,尽管我们做大人的立即做手势,或通过申斥来阻止,但有时这种哭闹还是难以立即停息,这就时不时遭到邻居的“敲墙警告”,有时还会被“隔墙呵斥”。时间长了,全家人连说话都刻意压低,内心倍感压抑,就连孩子的天性都受到了伤害,可我们又无法与处于道德优势地位的美邻沟通,只能抓紧搬走。
这段灰色的居住记忆,在我的脑海中很难抹去。确实,扰人清梦是“罪过”。我认可这种愤怒的正当性,因为我也会被邻居不分时间段的装修噪音激怒过,但我觉得,对于幼童的“噪声”,还是应该有宽容之心。
当然,父母对于儿童的错误言行,必须负起管教之责,这没什么好说的。但很多时候,即使及时管教或努力安抚,幼童的“噪音之困”也是很难克服的。要知道,虽然孩子是自己生下来的,但很多母亲的口袋里也并没备有《止哭秘笈》《哄娃全书》。
如此一来,最心急火燎的还是为人父母的。须知,外人表现出的一分不耐烦,就可能在做母亲的心里形成十分重压。我听很多做母亲的都表达过这样的担忧:特别害怕孩子一上地铁和大巴就哭个不停。那就不光是一个“尴尬”了得,更可能遭到别人的严词批评。在这种情形下,幼儿不仅被外人歧视,还可能被自己的父母“严惩”——例如面对外界的敌意,父母恼羞成怒之后给幼儿一个大嘴巴。场面虽然为之失控,但好歹堵了质疑者的嘴。这种事儿,我见得多了,念之不免心酸。
令人遗憾的是,如今时有“干吗非得带小孩子出来”的责难之语在舆论场闪现。这话听上去挺有道理,实际不值一驳。很多为人父母者因种种原因必须携幼出行,而随时享受父母的陪伴时光,也是幼儿的天赋权利。仅仅为了“耳根子清静”、视线无扰,就主张把别家的幼儿禁锢在家里,教人牺牲权利空间,这是极其自私、可笑的想法。值得注意的是,在未婚青年中,持有这种想法或主张的较为多见,这大概也能说明人生体验的重要性。换作结婚生子者,不仅更容易做到“养儿方知父母恩”,也更能宽宥带娃者造成的“影响”,表现出“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人性之美。
尊重带娃出行者,对母婴友好,这是个体的修养之道,也是一个社会的心胸之宽。谁都没有权利去排斥、叫停未成年人的合法性存在,谁都没有权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娃娃们的哭闹乃至其他“小节”大加鞭挞,并试图搭建一座霸道的、冷血的“规则墙”,把天真烂漫的孩子们挡在墙外——这是注定做不到的。
(作者系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