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死因聆讯法庭:让离世的人走得明明白白
2021-05-20陆倩
陆倩
死因聆讯法庭不预设立场,不进行正反双方的对峙,其重点在于搜集客观证据信息,然后得出结论
1910年的英国,White想毒死他的母亲来取得遗产,于是把毒药放到了他母亲晚上的酒水里。他的母亲喝了几口,在躺椅上睡着了,从此没有醒来。警察找到了有残留毒物的酒,White则承认他投毒的意图就是要毒死母亲,所谓人赃俱获。那么他的犯罪行为是不是谋杀?
且慢,死因裁判官(coroner)没有下结论,公诉还不能定性。
死因裁判是普通法系统中独立的调查裁判系统,死因裁判官负责调查任何非正常死亡的死因;如果死因较为复杂,亦可提起公开聆讯调查(coroner inquest)。这些非正常死亡情况,包括各种事故和意外、刑事暴力犯罪、自杀,或者不明原因的死亡等。如果一个人在政府公权部门的监管过程中死亡,比如在监狱、拘留所或者精神病监护机构内死亡,会自动引发死因调查。如果死者出事的时间地点,处于某机构的监护关系(duty of care)下,比如学校、养老院、医院、工作场所、宾馆度假场所等,也可能会引发死因裁判。
如果一个死亡事件表面上看起来正常,但若相关关系人(Interest-ed Person)认为有疑点,可以要求死因调查和裁判。有些一般情况下会被认为正常死亡的案例,但细想也许背后存在他人疏忽罪导致的促发因素。比如自杀常常是难以追责的,但是如果自杀发生在已经有警告性事件且有监护人责任的场所时,就可能追问监护人责任。比如瘟疫流行期间得病死亡一般属于正常病亡,但如果发生在确认有高危传染率的工作场所,而雇主没有提供特别保护措施,就可能追问雇主责任。
这些调查裁判旨在具体明确死因,如果发现任何相关方有法律责任,则随之建立起民事刑事追责关系,启动各类强制责任(strict liability,比如雇主劳工法责任、健康安全法责任)及其相关保险和赔偿事务。
死因裁判的第一步,往往是验尸。回到White的案例上,验尸官发现母亲的真正死因其实是心脏病发作,她并没有喝几口酒,就算喝了毒药量也根本不够。此案是英国刑法犯罪链分析经典案例之一R v. White(1910),其最终法理结论,讨论的是多重因素下导致的犯罪结果,定罪必须符合“必需性(but for)”原则,即如果犯罪行为不是导致结果的唯一必需行为,就无法定罪。由此White没有被判为谋杀,而是谋杀未遂。
但今天我们提这个案例,更想具体讨论的是死因裁判的意义。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独立的基础步骤来作为后续调查分析的前提,会不会导致误判? 虽然这个案例中White也不是什么好人,但误判必须尽量避免。死因裁判客观中立透明的原则被始终遵守,才能保证后期的处理路径正确;这一切都是程序正义的构成部分。
面对突然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死者家属和事件涉及的其他当事人往往不知所措。一个中立的司法流程,可以让涉事相关人员知道这件事由专业第三方调查,必定会有一个保障。大部分意外死亡事件,其实从专业人士角度来看,情况是比较简单的,结果很快可以出来。但另一些事件,特别是涉及多人死亡或者重复意外的,也许就要进行更多更深入的调查,包括开启正式的死因聆讯法庭。死因聆讯法庭和普通法庭有一定不同,就是它并不预设立场,不进行正反双方的对峙,其重点在于搜集客观证据信息,然后得出结论。涉及事件的所有相关人员可以参与并进行提问,当然也有医学法律等专业人士协助调查。在最后判断死因阶段,裁判法官亦可根据需要召集陪审团帮助裁决死因。
死因和责任方确定后,无论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是没有责任方的不幸结果,都由死因裁判官宣布,案件才能进入到下一步追责程序,比如诉讼和赔偿等。这时,死因裁判官的工作依旧没有结束:每一个非正常死亡的案例,都应该给后来人带来警示和反思,都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加以预防,成为今后相关方面行为措施改进的指导。
英国比较著名的大型死因裁判公开调查和聆讯,往往都历时多年,带来长远的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影响。比如 Hillsborough disaster,是发生于1989年的足球场踩踏事件,导致96人死亡。先后进行了两次最高级别的死因聆讯,对每一个死者的情况都进行了具体调查和报告;对事故原因,从场馆分割区设计,座位和通道的通畅,入场通讯和调节失调,及踩踏开始后会场的应对,警察和救护车的反应流程,都进行了分析,找出很多疏忽和漏洞。相关职员被起诉,死者得到相应的赔偿,而且英国所有球场从此拆除了隔离栅栏,以方便紧急状态下的疏通,并改进了一系列大型赛事的组织和疏通路线流程。
近年的大型事故,比如Grenfell高楼火灾,导致72人死亡。死因裁判后对高楼的墙体材料和内部防火缺陷都进行了反思,比如要求类似建筑更换外墙体易燃材料,安装更高规格的防火门和改进全楼火警系统等等。虽然每次裁决后提出的有些指导政策是否戳中要害,是否真的有效,还需要时间来证明;但亡羊补牢的思路,始终贯彻于死因调查和裁判的过程中。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时,清清白白;意外离开的时候,至少也要走得明明白白。最重要的是,必须找到原因,然后尽力去除隐患,让悲剧不再重演。
(作者系法律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