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背景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传播的特点
2021-05-17张苏蕾
张苏蕾
【摘要】在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下,出现了大量新兴技术,作为其中的典型之一,三网融合被广泛应用在不同领域中,影响着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播。在其影响下,不仅拓展了信息传播途径,还有效提升了信息接收的便利性和速度,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节目制作和传播必然会产生一些新特点。
【关键词】三网融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传播;特点
中图分类号:TN9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2246/j.issn.1673-0348.2021.04..005
在当前的广播电视节目发展中,三网融合已经成为基本趋势。它不仅能推动相关硬件设备质量提升,强化节目信号传播的稳定性与整体传播质量,还能给丰富的节目制作带来更多技术支持。但在实际发展中,由于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其节目发展依然面临一定挑战,所以必须给予充分重视,深度剖析三网融合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传播的新型特点,从而给整个领域的持续性发展夯实基础。
1. 三网融合和广播电视节目概述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电视网和互联网之间的融合。在实现三网融合之后,广播电视网不再只提供单一化的电视节目,还可以提供一些语音通信和互联网业务。相对于电信网与互联网来说,实现三网融合之后还能够促进IPTV与手机电视等新媒体的进一步发展,全方位共享电视节目资源。
广播电视节目是由电台或电视台等机构为播出与交换而录制的可以给人带来感知理解的视听作品。其主要构成元素包含了声音、图像和文字,分为新闻类、教育类、服务类和文艺类四大节目类型。当前,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展必须要确保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相应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在三网融合下,其节目制作与传播所呈现出来的新特征对于加强电视节目内容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2. 三网融合的必要性
2.1 促进观众互动参与
三网融合下,节目和观众之间的及时互动需求也是重点之一,特别是在一些直播类的节目中,势必要吸引更多受众。对此,在当前的节目制作当中,三网融合就成为了一项根本手段。比如每年的春晚上,都会应用直播的形式,为进一步强化节目吸引力,调动观众参与的主动性,则增加了大量互动环节,比如抢红包等。
2.2 创新节目制作流程
在传统模式之下,该类节目制作流程主要包含三项:1.进行信息资源采编;2.剪辑和录制;3.把节目内容传播给大众。从其流程上看来,其整体比较简单,但却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完成。三网融合的出现,使得所有受众都可以应用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在第一时间传递自己的需求信息,当节目制作方明确需求信息之后,就可以把反馈作为依据,调整和修改节目内容,满足观众需求。在这之中,节目制作方可以通过专门的大数据分析平台自动收集各项信息,并把其中重复性的自动去除,最后统一呈现在终端上,通过整合比对,使自身已有的数据资源和外部资源实现充分联动,丰富节目内容,强化节目深度,尽可能解决节目编辑缺乏内容以及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
2.3 促进传播途径多元
三网融合的发展,出现了大量新兴媒体,如移动电视、微视频、虚拟社区等等。这类媒介的出现,使得传统模式下的广播电视节目受到了极大影响,但也拥有了各式各样的终端和传播平台。同时在内容发布上也开始面向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内容包含图片、文字、视频等,始终以新媒体手段为主,实现了内容整合、流转、管理、营销、分发的综合发展。
3. 新特点分析
3.1 播放与传播渠道的多样性
在三网融合之下,催生了大量新媒体,如数字电视、网络电视、IPTV、移动电视、虚拟社区等媒介形态。大众也都开始认可移动电视和网络电视。其中前者是将交通工具作为载体,通过其中的接收装置获取广播电视网络信号,使节目完全呈现在大众眼前;后者是将互联网技术融入进去,观众直接通过手机、电脑等终端收看节目,也可以直接把视频上传到专门的网络平台之上,直播类的节目也能够通过这一途径收看。此外,交互式网络电视也引起了大众的普遍关注,它直接在互联网协议当中将电视机作为交互终端,通过互联网平台给观众带来相应的视频节目。同时,微视频等各类新兴媒体也和大众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之中可以直接应用手机等设备录制视频,完成之后将其上传至网络平台,并允许进行进一步传播。
3.2 节目制作主体的多极化
在传统媒体中,广播电视节目其制作主体主要是广播影视的制作机构,如电视台、专业的影视公司以及广播电台等等。但在三网融合下,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专业性”开始降低,大众通过信息技术也能够自主完成节目制作。因此这时候,其制作主体已经不再单一,而是向着多极化方向发展。
在这之中,很多非广播影视机构纷纷加入到了节目的制作之中,甚至许多新媒体运营商和个人也都参与了进来。由于参与主体的逐渐多元,就使得应用的信息技术更为复杂。换句话说,其节目制作主体更加“百姓化”。比如当前每个人都可以应用手机、摄像设备、专门的互联网交流平台等进行视频分享等等。
3.3 表现形态多样化
在三网融合之下,广播电视节目的表现形式也更为多样,主要包含了融合式的节目形态以及交互式的节目形态等,这两种形态当中也有比较明确的类型划分。对于前者而言,包含了传统节目形态的再次演绎、跨媒体节目形态融合两类。传统节目形态的再次演绎其根本就是应用传统节目形态联合新技术的形式,优化当前的节目表现形式。跨媒体融合则是将电视作为主要形式和其他的媒体资源进行融合。后者也包含了两类,即互动参与和互动点播。互动参与主要是应用手机短信、扫码、电话、口令红包等实现和节目之间的有效互动。比如在一些选秀节目中就可以通过该方式调动观众积极性,使其通過网络投票等形式决定选手的去留或名次,提升节目吸引力。互动点拨则是受众通过订阅自己喜欢的节目实现的。比如数字电视和IPTV存在的点播功能,就可以提供一些即时性信息,并提供在线点播等娱乐服务,使受众有更加专业性和多样化的节目内容选择。实际点播的时候,可以对用户的偏好进行跟踪,给其推荐符合其喜好的节目,甚至可以给直接设置留言板等功能,让用户可以及时提出意见。制作方再通过观众反馈适当对节目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从而达到优化节目质量的目的。
3.4 节目监管范围和难度开始增大
第一,范围扩大。三网融合之下,其节目发布平台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渠道更加广阔,包含了电视网络、互联网、手机电视、网络广播等等。通过这些渠道发布的内容也是需要广电总局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在传播渠道不断拓展下,大众也都不再是被动接收信息的一方,而是成为了参与节目制作的主动一方。因此在面对多类传播主体、海量传播内容、全新的节目内容时,监管单位则面临巨大挑战。
第二,难度变大。三网融合下,应用互联网发布的广播电视节目迅速增长,监管难度也开始变大。1)内容监管主体之间的配合严重失调,导致出现管理低效化。受网络迅速发展的影响,各项节目内容的限制开始变得模糊,这就是的监管界限不再清晰,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明确、配合失调的现象比比皆是。2)监管对象不明确,成本增加。原先只需要对电台和电视台这类传统媒体进行监管,但目前其监管对象还无法得到准确定位。
第三,内容源头管理控制不当,监管职能降低。对于传统媒体传播来说,无论是受众还是传播者基本都是固定的,所以源头控制法具有一定效用。但在目前的背景下,无论是传播者还是传播地点都是不确定,传播者的身份也具有一定隐蔽性,所以源头控制法并无法实现对所有内容的监管。四是网络侵权监管不易。三网融合使得大众可以在任何地点与时间生产内容,所以怎样保护隐私就成了内容监管的重中之重。再加上内容共享和自由传播也使得版权保护成为了一项重大难题。
4. 结束语
在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广电网、电信网和互联网三者渐趋融合,使得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传播产生了一些新特点,有效提升了节目质量,给观众带来了良好的视听盛宴。即便如此,在这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监管方面,所以这就必须抓住机遇,积极应用三网融合优势,创新节目制作和传播,以此给用户带来更加优质化的服务,促进整个领域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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