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鲁特旗三措并举 建设生态安全屏障
2021-05-17曲增晔安巴特尔
曲增晔 安巴特尔
1.内蒙古扎鲁特旗林业和草原局 2.内蒙古扎鲁特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辽市扎鲁特旗地处大兴安岭南段、科尔沁草原腹地,属内蒙古高原向松辽平原过渡地带,总土地面积1.75 万平方公里,占通辽市总土地面积的近三分之一。森林面积811.12 万亩,占通辽市森林总面积的38.33%,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21.74 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12.31 万亩、地方公益林9.43万亩,森林覆盖率32.74%。草原面积1828.67 万亩,占通辽市草原总面积的56.81%,全旗大小牲畜存栏250 万头只,其中牛存栏近50 万头、羊存栏200 万只,牲畜头数和畜牧业产值均位于自治区前列,是自治区33 个畜牧业旗县之一。境内有较大河流9 条、支流25 条,水资源总量8.26 亿立方米,可利用水资源量5.66 亿立方米。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7 处,其中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各1 处,分别为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荷叶花湿地水禽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近年来,扎鲁特旗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自治区园林县城。
作为国家、自治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通辽北部重要的水源涵养地、物种基因库,扎鲁特旗肩负着保障通辽北部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通辽市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动摇,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把保护好草原、森林摆在首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守生态底线,厚植生态优势,为建设“绿色内蒙古”和“生态通辽”作出应有的贡献。
扎鲁特草原
着力加强通辽北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建设好这片大草原”重要指示和自治区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部署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加强通辽北部草原生态保护建设。
严格保护天然草原。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禁牧舍饲、划区轮牧、季节性禁牧、禁牧不禁养”等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全旗734万亩禁牧区实行全年全域舍饲禁牧管理,1072 万亩草畜平衡区实行旗、苏木镇、嘎查村、农牧户四级草畜平衡管理,依法拆除清理禁牧区内违法搭建的棚圈和放牧点,完善草原奖补资金发放与执行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挂钩机制,确保禁牧区禁得住、草畜平衡区能平衡,实现草原资源的永续利用。
调整优化畜种畜群结构。坚持“牛出院、树进院”,全面推进规模养殖、人畜分离,坚定落实“减羊增牛、强牛兴牧、提质增效”发展思路,加快推进以肉乳兼用品种为重点的良种化进程,着力推进以棚舍、窖池、牧业机械为重点的畜牧业生产设施标准化建设,培育壮大以牛产业为主的现代畜牧业,实现草原增绿、牧民增收。到2025年全旗牛增至100 万头、羊减至100 万只,实现牛羊存栏“双百万”头只目标,牛羊养殖比例达到1∶1,肉牛良种及改良种比重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比重达到100%,饲草料收割、加工机械化率达到100%,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水平。
推进人工草地建设。深入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饲草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为养而种、种养结合,以草定畜、增草增畜,科学合理利用100万亩人工饲草料基地,持续扩大青贮玉米、优质苜蓿等饲草料种植面积和灌溉面积,加大改良退化草原力度,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提高牧草品质,拓展饲草料来源,推进标准化饲养,减轻天然草原压力,加速由靠天养畜向建设养畜、科学养畜转变。
着力建设通辽北部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通辽市关于“实施生态系统重大保护修复工程”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持续推广严格禁牧、封禁保护、植被恢复等成功经验做法,不断提升通辽北部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加强草原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大格日朝鲁苏木130 万亩原生态草原夏营地禁牧休牧力度,推进与罕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7 万亩森林草原、阿日昆都楞百万亩天然草原封禁保护区、扎哈淖尔煤业6 万亩矿区植被修复治理区集中连片保护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在通辽北部建成380 万亩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按照“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创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要求,推进阿日昆都楞百万亩天然草原和霍林郭勒市额仑草原申报国家级草原自然公园,切实把这片天然草原建成通辽市面积最大的重要水源涵养地。
加强重点沙地综合治理。深入贯彻“加强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部署要求,谋划实施扎鲁特旗重点区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推进乌力吉木仁苏木阿拉岱芒哈、查干淖尔、哈日毛都,道老杜苏木荷叶花、宝根塔拉、巴彦芒哈,鲁北镇荷叶哈达,巴雅尔图胡硕镇南萨拉等重点区域200 万亩沙化退化草原治理,建成通辽北部沙带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
加强重点水域源头生态治理。按照“突出抓好河湖治理”的部署要求,谋划实施扎鲁特旗重点水域源头生态治理项目,推进乌力吉木仁河、阿日昆都楞河、乌布昆都楞河、巴彦塔拉河、乃林河等重点流域源头生态治理50 万亩,强化重点区域水土保持、恢复岸线生态功能,建成通辽北部水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
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按照“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有序退出不符合标准的矿山企业”部署要求,全力推进全域矿山修复治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落实禁采区内矿山退出、限采区内矿山收缩、开采区内矿山整合的规划任务,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和新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有序关闭规模小、水平低的矿山,与霍林郭勒市合作,全力打造“霍扎一体化绿色矿山示范区”。
着力推进通辽北部农牧民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农牧民过上好日子”等重要指示要求,把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作为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重中之重,促进农牧民转移进城就业,发展草原生态文化旅游业,不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
稳步推进农牧民转移安置。按照“实施牧区现代化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坚持减少牧民、富裕牧民的发展思路,实施扎鲁特旗农牧民转移安置工程,支持牧户联户经营,促进草场合理流转,减少网围栏,解决草场“碎片化”问题,保护草原生物多样性。到2021年底完成转移安置农牧民400 户1000 人,到2023年底完成转移安置农牧民800 户2000 人。同时,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基地,实行免费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促进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
有序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始终把草原生态保护作为前提和基础,紧扣自治区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和通辽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目标,依托草原绿色生态资源和草原文化特色,结合科尔沁500 公里风景大道建设,持续推进沿304 国道湿地水域、休闲度假、健身运动、民俗体验四条文化旅游环线建设,重点推进阿日昆都楞百万亩草原自然公园、誉泉山生态旅游等全域旅游重点项目规划建设,全力打造7个文化旅游名村,扶持建设30 个特色乡村旅游项目,积极开展以草原风光游览、民族食品品尝为主的牧家乐旅游,带动广大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
着力转变绿色生产方式。鼓励支持农牧业生产、农牧民生活使用更多清洁能源,持续推进农牧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突出抓好厕所改造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见缝插绿,美化环境,打造种养结合、绿色循环的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