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通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018-12-13邬海军
【摘 要】 近年来,通辽不断拓展普法阵地和载体,开展普法志愿者走基层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不过,依然存在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法治宣传队伍力量单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等主要问题。解决的路径有: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 依法治市;通辽;法治宣传教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1]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辽以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目标,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主线,以法治文化建设为载体,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贴近实际的法治宣传活动,普法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当前,通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对法治通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于通辽依法治市进程的推进以及为通辽经济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一、通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通辽市政府牢牢把握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新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發挥法治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开展了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普及率、知晓率和参与率,法治通辽建设深入人心。
1、不断拓展普法阵地和载体
近年来,通辽市普法领导机构和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推进“大普法”格局建设。比如,依托市直主流媒体,开设了《法在身边·法治北疆》、《金牌人民调解员》、《法治在线》、《法治新闻超市》、《法警时空》、《举案说法》等专题专栏节目,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依托市委组织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管理中心辐射全市社区、农村、牧区2353个站点这一平台优势组织,聘请通辽政法系统业务能手、知名专家学者、优秀律师、普法骨干开办“法治大讲堂”节目。[2]此外,通辽各旗市区依托社区、广场、交通、商场、超市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视角、不间断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
2、开展普法志愿者走基层活动
近年来,通辽市司法局与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教研室、科尔沁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信访局等联合开展了普法志愿者走基层活动。比如,组织广大普法志愿者分赴科尔沁区、开发区的社区、广场和街道,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在活动中,通过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宣传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宪法和日常法律常识。特别是以法治文化下乡为契机,大力宣传与基层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并且结合基层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比如,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具体案例的解读、法规条文的释义,为基层干部和农牧区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3]通过普法志愿者走基层活动,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群众法律意识,而且努力营造了基层人民群众自觉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近年来,通辽市普法领导机构和司法局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比如,举办“宪法宣传月”法治文艺汇演,旨在全面展示我市普法工作成果,努力营造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浓郁氛围。特别是通过独具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汇演,不断凸显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举办“法治通辽建设”有奖征文、“六五”优秀法治短信征集、“一旗一品”创建评选等活动,打造特色普法品牌,吸引更多的人参与[4]。通过这些活动不断提高法治文化引导力,倡导和鼓励群众自觉参与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律素质,培养法治信仰,有效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通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辽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努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还有一定差距,自身仍存在一些亟需整改和解决的问题。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
为了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通辽开展了形式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是让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接地气”、解决“最后一公里”,依然是普法用法的难题和关键所在。比如,通辽有些单位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仍然采取“灌输式”的老方法,其效果可想而知;以基层群众易于接受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和方法虽有尝试,但对于典型案例、漫画、法治文艺等宣传等形式还是运用不足,与现实有不少差距。此外,在宣传内容上,侧重单一法律条文的宣传,忽视了法治宣传其它方面功能和自身性价值的宣传。
2、法治宣传队伍力量单薄
在法治通辽建设的进程中,通辽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和宣讲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事务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的过程。但是通辽法治宣传队伍与普法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普法队伍建设的标准还有差距,普法队伍存在着“目标不清”、“业务不精”等问题,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普法目标的顺利实现。比如,在农村牧区,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普法工作队伍的力量显得十分薄弱。此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公检法司各自为政的单兵作战为主,没有统筹协调的专门机构,形不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合力。
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
随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我市公民的法治意识大大增强,行政机关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死角”和“盲区”。从当前通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上讲,机关好于乡镇,执法部门好于综合部门,行政机关好于企事业单位,公路沿线好于边远牧区;从人群分布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列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但实践中则可能只顾“重点”而不及其余。比如,在部分农村和企业由于人员、时间难以集中安排、农民文化水平低、法律条文难以理解掌握以及普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等诸多问题。因此,尽管各级普法机构和部门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农村和企业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成效。
三、做好新形势通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路径选择
在新时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创新,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更好地服务“十三五”时期通辽经济社会发展。
1、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实现生产要素的一种从未有过的组合,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的超额利润”。[5]对法治宣传教育而言,创新是适应环境变化、树立人民群众法治思维和理念的必然方式。为此,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通辽法治普法机制应勇于跳出惯性思维和陈旧模式,通过创新性工作,激发法治宣传教育内生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的创新,促使法治的作用在更广泛的场域得到发挥,进一步凸显其在依法治市中的优势。比如,要注重运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宣讲法律条文更多地转变为案例普法、以案释法,把宣傳单、宣传册更多地转变为法治题材的文化作品,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在宣传手段上,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应力求多而新,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QQ在线咨询和设立专业的法律援助组织、创办法治刊物等多种形式活泼、渠道新颖的方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2、创新工作方法,拓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源也。故有君子,则法虽省,足以遍矣;无君子,则法虽具,失先后之施,不能应事之变,足以乱矣。”从现代法治建设的角度理解这段话,就是要实现良好的法治,健全的法律制度与能够严格执行法律制度的君子缺一不可。[6]因此我们在强调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能否全面有效地开展,同样也要正确地认识到,制度的制定者是人,执行者是人,保障者也是人。因此, 通辽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应重视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努力构造一支懂民情、熟悉社情民情、了解当地实际、热心法治宣传的普法队伍。比如,构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宣传队伍。通辽要依托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职业学院、党校以及法律事务所等机构的法学专业人才,组成“普法讲师团”,通过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此外,通辽法治宣传队伍还需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参与普法工作,扩大普法覆盖面。
3、完善制度建设,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制度是实现某种功能和特定目标的社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的一系列规范体系。实施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是一项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建立有效的体制机制才能实现社会普法目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普法宣传教育“八大机制”,这是实施社会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和前提。[7]为此,通辽普法机构还应在法治宣传教育的顶层设计方面发力,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强化制度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比如,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把案件审判、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此外,还应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各级部门、领导干部的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实现普法工作从“软任务”到“硬指标”的转变。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EB/OL].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18/c64387-28283132.html,2016-04-18.
[2] 法治教育引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EB/OL].http://nmgtl.wenming.cn/ycpl/201602/t20160222_2346389.html,2016-02-22.
[3] 通辽市司法局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EB/OL]. http://www.tongliao.gov.cn/zxzx/tldt/bmdt/2017-01-25-27370.html, 2011-01-25.
[4] 任丽博,高航.通辽市:以法治建设为引领 推进依法治市进程[N].内蒙古日报,2015-04-02(9).
[5] 王俊峰,钟震,金书羽.自救图强:后危机时代的中国崛起[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105.
[6] 金磊. 加强我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思考[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5(04)35.
[7] 沙闻麟.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创江西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J].中国司法,2017(02)30.
【作者简介】
邬海军(1984—)男,内蒙古包头人,硕士研究生,中共科尔沁区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讲师,从事党史党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