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强制性标准认证
2021-05-13杨志豪郭盈希蒋小良
杨志豪,郭盈希,蒋小良
(江门海关技术中心,广东 江门529000)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第4号、第15号和第17号国家标准公告,2020年,家用电器、制冷空调产品、工业产品和用水器具共4个领域20项能效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30255—2019)于2020年5月1日起替代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30255—2013)正式生效实施[1]。
该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能效等级、能效的限定值、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和实验方法,但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或具备调光/调色功能的室内照明LED产品。
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将积极促进产品能效水平提升,引领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同时也为国家能效标识制度和 “领跑者”等节能政策提供重要技术依据,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国家节能减排[2]。
1 能效技术要求
该标准对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能效等级、能效的限定值、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和实验方法进行了规定。
1.1 能效等级
该标准将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等级分为3级,以光效作为衡量指标,其中1级能效最高。对于显色指数≥90的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其各等级光效规定值在对应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可降低10 lm/W[3]。
各等级LED筒灯光效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表1 LED筒灯能效等级
各等级定向集成式LED灯光效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
表2 定向集成式LED灯能效等级
各等级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光效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
表3 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等级
1.2 显色指数
根据标准要求,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的初始一般显色指数Ra不低于80,R9大于0,显色指数实测值与额定值的差距不大于3[3]。
1.3 光通维持率
根据标准要求,LED筒灯、定向集成式LED灯、非定向自镇流LED灯3 000 h的光通维持率不低于与额定寿命相关的光通维持率要求值。根据声称的额定寿命,光通维持率的要求值按式 (1)计算。
式中:LM为光通维持率;t0为额定寿命,单位h。
2 能效标识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版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对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列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4]。
能效标识名称为 “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能效标识包括生产者名称或简称、产品规格型号、能效等级、能效指标、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能效信息码,具体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能效标识
3 结论
GB 30255—2019《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国家强制标准与2013版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相比,一方面,增加了室内照明用LED筒灯和定向集成式LED灯两种产品的能效要求,修改了各等级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光效指标值;另一方面,增加了室内照明用LED产品的相关色温、显色指数、光通维持率和实验方法要求,修改了光通维持率的技术要求[5]。
LED能效标识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后续LED照明产品能效标识的实施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同时也便于消费者辨识高能效产品,做出更好的消费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