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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的媒体真实:围观下的娱乐狂欢与权力僭越——媒介逼视在网络传播时代的新闻伦理探究

2021-05-13赵文婧

视听 2021年5期
关键词:媒介

□ 赵文婧

在新媒介环境的迭代演进中,新闻真实基于不同报道主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在不同媒介方式、符号系统、文本叙事的有机互动呈现中形成“有机真实”这一新观念、新视野①。而作为“社会之公器”的传播媒介亦依托网络数字机制的权利重塑,在推动“多元真实”表达与真实观念的发展新突破的同时,衍生出经由“媒介逼视”重构进而加剧“客观真实”“媒介真实”“主观真实”②的递延偏差,并通过设计与制造“传媒事件”主动介入新闻舆论的聚焦与走向,形成一定的自身资源与媒介权力的滥用,从而导致他者私人空间的过度公开与解读,扰乱媒体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行。在互联网聚合效应的催促下,层出不穷的媒体逼视事件是新闻娱乐化浪潮下媒介权力异化的产物,在媒体生存、注意资本博取及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媒介于“传媒组合”架构体系下“导演”事件,致使“事件媒介化”,改变媒介框架与受众解码机制。

媒介逼视背后深层建构的“策划主导‘传媒事件’”机制,在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作新闻传播路径及媒体报道手段的创新,是新闻媒体引导社会舆论、调节公共领域、塑造传媒品牌形象的有效途径,但其带来的结果良莠并存,值得商榷;操作不当与立意偏颇所引起的多方负面效应亦难以操控,在网络虚拟场景与多维传媒矩阵推演的互动仪式链中,加剧传媒生态的失横与媒介权力异化,背离公众对媒体职能履行的期待,引发社会对于媒介权力过度膨胀与滥用的反思及担忧。因此,对于媒体报道行为与新闻伦理的深究探讨,重塑“真实”的价值构建与媒介话语运行逻辑显得尤为重要。

一、媒介逼视与新闻真实交错:媒介功能的失调与社会权利的异化

当今传媒生态发展及新闻传播领域的报道真实主要存在“反映真实、再现真实向建构真实的变化”以及“‘客观真实观念’向‘对话真实观念’的变化”两种新观念变革,过去单一职业的新闻传播主体变成了类型意义上的“三元主体”共在结构③。“后新闻业时代”在总体结构上形成趋向“共享”新闻资源、“共产”新闻文本、“共绘”新闻图景的“共同”主体景象,由此,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了一部分主流媒体报道的极端偏向与错误的舆论导向,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获得客观事实曲折性的加剧与权利泛化带来的隐私侵犯和“失真”,促成“媒介逼视”现象的产生、转型与升级。

“媒介逼视”概念最早是基于2006年沈阳《华商晨报》围绕“穷父求助富豪救女”事件的系列报道④,由我国新闻学者陈力丹在总结年度新闻传播学研究热点时提出,意在揭示“媒体对当事人私人领域过度公开报道的行为”⑤。其所指行为不仅致使当事人陷入公论场窥探与问责的压力漩涡,同时也造成大众传媒的功能失调,形成新闻媒体社会角色的错位。随着“技术赋能”“媒介赋权”的不断推进,传统意义上单向度的媒介逼视也随着隐藏在新闻传播发展背后的不同对话主体,基于相异的主体立场、利益、倾向、价值模式,显示出不同的认知图式与框架,形成多边化、即时化与“去物质化”的新型逼视态势。

数字媒介经由“信号流动”绘制出具有双重隐喻的特定时空坐标:它既是传输空间的扩张对应于传播时间的压缩,又是书写空间的开放对应于存储空间的局促⑥。二者协同达到空间广度对于时间深度侵蚀与损害的效果,亦由此为媒介逼视开拓了新的发挥空间与表现样态,并作为媒介效应映入媒体真实的生产机制中,加速“媒介真实”同客观真实的分裂。人们在借助数字智能赋权而优化媒体呈现的同时,亦重构了客观新闻真实的实践路径与表现类型,致使客观世界的客观事件经由媒介事件的建构加工成为新闻事件,在传媒框架机制运行中形成“媒介真实”,并在部分受媒介逼视支配的事件真实中进一步聚焦,最终落脚于受众主观真实的解码映射(组建机制图如图1所示)。传媒网络化态势使得中心话语体系溶解在多边关系网络之中,强调以广泛、交互、多元、开放的观点市场和话轮转换重构新闻事实。一方面,网络化知识图谱与多元交互传播主体主导的自媒体社会语境,将传统新闻媒体与“一元真实”的垄断话语权相剥离,拓展多边社会单元对新闻事实的立体呈现及传播能力。另一方面,促使媒介事件变化与传媒主体角色复杂化,形成主流媒体策划“逼视”、自媒体演绎“逼视”、网络用户利用“逼视”的联动机制。

图1

二、职能错位与隐权滥用:“道德权威”掌权下私人领域的侵占及价值延伸

以密尔为代表的现代自由主义者主张公私领域必须区分,认为“凡主张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人,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Erving Goffman)在他的“拟剧理论”中把人的活动分为“前台”和“后台”,当媒体将原本属于后台的私人行为展示给公众时,“前台”与“后台”之间的界限即被打破。在媒介逼视与传媒组合的裹挟下,大众传播以对私人领域的细节窥探与场景渲染为话语表达,打造缤纷瞩目的“舞台化”聚焦范式,使得公众目光封锁在所谓的人道主义关怀与至高道德拷问的舞台背景中,而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问题本质与公共职能的缺失、错位等深层追问却被隐藏。

网络数字传播媒介可以对社会环境进行有效的设定重组,并削弱自然环境及社会物质“场所”间的密切关联,促成不同情境的合并与嵌入,进而实现衍生信息场所的塑造。媒介情境的衍生在聚集与合并多边受众的同时,不断将私人情境纳入公共情境,致使报道对象在社会“媒介真实”与“受众真实”编织的社会期待压力下,被迫改变自己的行为,以适应情境的变换及角色发展转变的窘迫和不安。拓及国际传播视域,媒介逼视的概念内涵进一步延伸至新闻当事者一方、“导演媒介事件”的传媒主体或者作为第三方的新闻工作者,经由新闻媒介,借助报道偏向、事实截取拼接甚至制造“传媒假事件”的方式对涉事一方施加舆论压力,迫使其必须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对情境变革的制约给予相应的反应。以国际社会解决外交争端的成功案例——“水兵事件”为例,伊朗在海湾水域扣押了15名英军士兵,13天僵持期间,伊朗电视台先后5次发布水兵事件的相关动态,通过为女兵特尼递交家信、公开水兵生活影像、聚焦学生游行活动等一系列举动,运用事实和“媒介逼视”手段逼迫英国以及国际社会关注其新闻活动,开展“平静外交”以解决两军的越界行为,且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伊朗因国际制裁而形象受损的困境⑦。这次媒体实践成功消解了“媒介逼视”长期以来由“消极指向”主导的伦理价值限制,以较小的对话代价赢得较大的主导权力与效益。

“媒介逼视”作为国际传播领域愈演愈烈的新业态,如果合理运用和巧妙规制,就可以形成非常规优势,如“以暴制暴”,但倘若权衡失误或使用过度则会因制造“舆论绑架”而助长“媒介恐慌”,导致外交维系积累毁于一旦、对话交涉适得其反。因媒体误报、媒介假新闻而造成惨案的“韩国人质事件”便是因“媒介逼视”导致“媒介恐慌”的典型反例。英国路透社首先发布新闻宣称阿富汗为解救韩国人质已经对塔利班实施了军事打击,美国福克斯也随后声明阿军方已派直升机向军事行动区抛撒了传单,英国BBC更是发布报道《交战已在进行》,甚至有媒体记者报道已有4名塔利班武装分子被击毙。在韩国人质被高度关注的情况下,国际知名媒体的误报无疑使得韩国人质时刻面临生命危险,由此形成的“逼视”态势无疑使得理性国际传播与外交对话更加艰难。

三、“传媒组合”中的暧昧真相:公共真实下“媒介逼视性格”的养成

在韦尔伯·斯拉姆看来,媒介事件主要指向制造出来供传媒报道的事件。20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威廉·盖姆森提出用于阐释传媒导演媒介事件机制的“传媒组合”理论(Media Package),强调倘若某一事件想要得到媒体与公众长期、持续的关注,则必须由一套包含框架(Frames)、象征(Symbols)、脚本(Scenarios)三个因素的完整组合构成⑧,将新闻报道框架视为“新闻内容的一种核心组织理念”,构成不同元素的组合。框架作为事件的核心概念,通过具体、简洁的象征来展现,由系列化脚本推动呈现,以影响公众就该事件所形成的认知与立场,进而左右其在公论场、传媒公共领域的生命周期与发展势态。其涵盖作为新闻报道取材范围的“界限”、论说某一议题之意义体系构建的“框架化”两层架构,形成新闻报道意义的“诠释包裹”,并由“框架装置”以及“推理装置”组件适配而成⑨。随着当下处于信息处理崩溃边缘的大众同面临社会职能异化与功能失调的媒介间的互动加深,不同传媒组合在形成、发展与竞争中凭借框架设置议程、诱发共鸣,依据象征体系推演媒介操纵、孕育话语,以其作为传媒内部操作方式的脚本来提供情景。媒体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和强烈的主观情感意向,采用大篇幅的报道,依托媒介技术的隐性权利,推动事情的进程按预设的脚本发展,在社会公共网络的情绪叠加中掀起舆论热潮,从而为媒介争得更多的注意力资本和赞助支持。

“媒介组合”包裹下的媒介逼视以公共利益的名义和情感预设,依靠媒介技术的隐性权力,使事情进程依据脚本发展,形成以情景建设为基础、以话语博弈为主线的过程性事实、理解性事实,塑造了围观下的暧昧场域⑩。尽管“拟态现实”是新闻传播活动发展不可避免的现实样态,但是暧昧的媒介真实凸显出媒体道德自我优越感定位同“信息平台”现代价值取向的冲突与权衡。作为“现代传播媒介对个人或社会进行影响、操纵、支配的力量”,媒介权利实际成为“具体事件得以发生和影响事件怎样发生,界定问题并对问题提供解释与论述,由此干预公共意见的种种能力”。而要回归合乎伦理道德的新闻价值观,就要将报道标准与导向从技术要素、商业指标与语势争夺回归、延伸到人本关怀、理性规制同传媒自省上来,切莫将“舆论监督”变质为“舆论审判”“新闻逼迫”“媒介暴力”,造成诸如“农夫山泉质量门”这样折损传媒公信的新闻失范事件[11]。

四、价值冲突与重构化解:媒介本位的伦理回归

关于媒介逼视现象的道德价值判断,有学者曾引入分析媒介逼视现象的两大伦理观:义务论(Deontological) 与功利主义 (Consequentialism)[12]。就义务论视角切入,作为现象发生主体的记者具有采访与揭露事件真相并公之于众的权利,而单纯就采访行为与出于“坚持新闻真实性”立场而言,对当事人痛苦等情绪捕捉以及更为私人化细节的采集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义务论伦理的道德判断[13];但囿于其难以达到所依赖的高度理性加之“媒介自律”困境,媒介逼视现象在义务论中难以摆脱的现实境遇是此类道德标准的缺失及传媒理性弱点导致媒介行为难以实现绝对的“善”的把控。再由功利主义视角深入,依据其“增进每个人利益总量”的标准,现实中更多表现为“最大利益净余额”以及“最大多数人最大利益”准则。在此机制下,功利被奉为道德终极的判断标准而非增减公众个人的品德完善程度。但概言之,传统狭义上的媒介逼视现象亦不符合功利主义的道德判断。

在媒介逼视中,新闻报道过度关注私人领域,必然会影响其对公共问题追踪与深挖的程度及偏向,导致传媒活动较难全方位、客观地呈现“环境”面貌,从而走向“娱乐化”“幻象化”以及主体外溢、载体分化等发展倾向。如果媒体作为权威和推力元素介入,将媒介事件中一方标签化为“被看”的他者,使其陷入话语困境,则易导致“对立锐化”效果,引发角色脱域,不利于社会信任的建立。哪怕是将其作为解决争端与催促司法道德体系建设的“正义推手”,媒介逼视本质上仍是事件双方无法平等对话的潜在隐患,极易导致媒介成为公共利益、私人权益的侵犯者,以及国内外事务斡旋的牺牲品。与此同时,结合大卫·温伯格所指出的互联网“未决性”特质,倘若当事人以“事实”与“情感”为基点激发情感共鸣,汇聚情感体验,在促成意见领袖“站队”支持以及公共空间的广泛互动引导下,便会聚集“反逼视”话语力量。2015年“凤城音乐自拍事件”、2016年“潍坊纱布门”事件等皆因后期事实发展要素与前期媒体的话语导向相悖,导致首发媒体由“主动引导”地位转向“被动失语”状态[14]。围观者亦在“真相”协同群体机制的交互作用下,加入“反逼视方”,转而对媒体组织实施讨伐与追责。媒体话语权既源自公众,也应服务于公众。明确国家的传媒需求,寻求新闻自由与责任之间的有机平衡,是媒体应该深思并把控的核心落脚点。

五、结语

目前学界、业界均尚未就普适的媒介伦理形成统一定论,但基于融媒体发展语境下分布式、自组织的公共传播结构,以及我国“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倡议的广义背景和媒介伦理视域,无论是注视、关注,还是集中到某种程度的“逼视”,都应始终贯穿“真实、人类尊严和非暴力”三位一体的核心理念,把握超越民族、宗教和文化内涵的共适要素[15]。随着公众话语权的提升、社会心态的宏观变化以及各舆论场对真相的竞相追逐,媒介逼视不再维持传统“媒体——当事人”的简单结构,而是以“逼视方、围观方、被围观方”为主导形成集结平台资本、意见领袖、意向团体、网民群众等媒体集合的复杂信息湍流,发生延伸式、发散式及反向式的多元焦点转变,并随着伦理调试与理性规制实现多元价值导向。传媒主体在网络传播时代要厘清新闻真实的多元构建维度,把握好平衡不过度,扮演好角色不越位,摆正立场不失理性,呼应与引导恪守人文情怀、尊重私人空间的必然趋势,重塑社会协调职能,把握并维系权利与责任间的动态平衡。

注释:

①杨保军.论新闻的“有机真实”[J].新闻大学,2020(01):40-52+126.

②刘力锐.论网络谣言的媒介化再生产:三种“真实”的偏差[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7(04):108-117.

③杨保军.论新媒介环境中新闻报道真实的实现[J].编辑之友,2017(04):5-12.

④2006年1月23日,《华晨商报》发表新闻 《贫困父亲为给女儿看病向国内六大富豪写信求助》,报道了农民刘福成因女儿患先天性心脏病,无钱医治,给6位 “中国富豪”写信求助的事。一件私人求助事件因媒体的策划与推波助澜,化身为大众道德优越感的象征来实施公开的道德绑架与责罚,推演成为道德拷问与舆论制裁现象。

⑤陈力丹,王辰瑶.“舆论绑架”与媒体逼视——论公共媒体对私人领域的僭越[J].新闻界,2006(02):24-26+1.

⑥曾君洁,曾方荣.自媒体语境下新闻真实的重构[J].传媒,2020(03):91-93.

⑦郜书锴.国际传播中的“媒介逼视”[J].东南传播,2007(10):6-7.

⑧WILLIAM A.GAMSON.Media Discourse and Public Opinion on Nuclear Power:A Constructionist Approach [J].America Journal of Sociology,1989,Vol.1.

⑨张玉,潘昶.德国主流报刊对中国C919飞机报道分析——基于诠释包裹理论的视角[J].对外传播,2020(01):53-56.

⑩李晓蔚.“权力的眼睛”:全景敞视主义视域下的网络围观[J].国际新闻界,2015(09):70-79.

[11]2013年4月10日,《京华时报》发出篇关于农夫山泉的报道——《农夫山泉被指标准不如自来水》,自此拉开了这场争论的序幕。到5月6日连续27天,《京华时报》用了67个版面反反复复地报道,矛头直指农夫山泉,“开辟了一家媒体批评一个企业的新闻纪录”。与此同时,农夫山泉也连续四次回应,并在多个媒体刊登澄清报道。双方前后共有6次交锋。5月9日,人民日报第4版(要闻)“回应”栏目,刊登了“农夫山泉抽查合格率100%”的消息。随后,农夫山泉在“陈永洲事件”真相大白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京华时报》捏造事实进行虚假报道,以侵害其名誉权将《京华时报》告上法庭。

[12]鲁文禅.媒介逼视现象的媒介伦理分析——以深圳“杨武案”为例[J].视听,2018(02):129-130.

[13]王海明.功利主义与义务论辩难 [J].社会科学,2003(12):75-83.

[14]江作苏,王婷.“新闻逼视”结构演化的发散性探讨[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8(03):37-43.

[15]甘丽华,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全球媒介伦理及技术化时代的挑战——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学术访谈[J].新闻记者,2015(0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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