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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探析

2021-05-13洪演徐素波副教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大庆163319

商业会计 2021年8期
关键词:公司财务医药行业关联方

洪演 徐素波(副教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大庆 163319)

一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屡禁不止,医药行业也同样存在,例如,康芝药业在2011年虚增利润238.49万元,在2012年虚增利润230.79万元;尔康制药在2015虚增营业收入1 805万元,在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2.55亿;康美药业从2016年到2018年连续三年进行财务舞弊,虚增货币资金达到了887亿元。一系列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曝光,让投资者触目惊心,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问题,提出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防范对策,对治理财务舞弊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财务舞弊的概念

财务舞弊是指企业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歪曲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来欺骗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外部财务报表信息使用者的一种故意行为[1]。从舞弊动机上看,财务舞弊是一种主观故意性行为,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违背事实的行为;从舞弊性质上看,财务舞弊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是超出了正常界限,违背真实性原则而导致会计错报的行为;从舞弊后果上看,财务舞弊产生的错误信息可能严重误导市场的各类参与者和决策者,从而导致各个市场行为主体乃至国家相关决策机构制订出错误决策[2],做出错误决策的行为。

二、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动因

(一)药品价格受管控

2017年1月9日,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国家卫计委、国家食药监总局等8部委联合发布《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期控制药品的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负担。以上海市为例,自国家推行“两票制”政策以来,上海市药品零售价格指数从2016年的111.0,下降到2018年的101.2,说明药品零售价格得到了有效管控(详见表1)。“两票制”指的是药品生产企业将药品卖给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将药品卖给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从生产企业到经销商,再到消费者一共开两次发票,即“两票制”。一直以来,我国市场上的药品往往要经过多个经销商流转,而每一次流转都是一次加价,因此药品到消费者手里很贵,而“两票”就是用来替代常见的“六票”“七票”,减少药品在生产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流转次数,从而降低药品的价格,这样不仅有利于医药企业拓宽销售,也有利于患者买得起药。然而,由于我国医药行业竞争激烈,很多企业都会掌握一批医药经销商资源,从而稳定自己的产品销量,但“两票制”使得许多经销商无法继续生存,这无疑会对医药企业的销量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加大了医药企业的营运压力,在这种压力之下,一些医药上市公司可能会进行财务舞弊,虚增销售规模[3]。

表1 上海市药品零售价格指数

(二)医药公司盲目扩张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很多医药类上市公司的经营规模、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名义上是主打生产药品,但实际上公司的主营业务已覆盖上游药材的种植、中游药品的生产、下游药品的销售贸易等全部环节,覆盖面扩大,虽然可以增大企业的整体规模,但同时也占用了企业的大部分资金,而且将上游药材纳入自己的经营范围,将会使上市医药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很可能会导致企业出现现金流短缺的问题,在这种压力下,一些上市公司可能选择财务舞弊。此外,在上游种植的药材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与一般的资产项目不同,药材类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在生长过程当中容易受自然环境影响,这使得这类资产比企业一般的资产面临更大的风险,从而增加了医药类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植物类资产的天然属性决定了该资产价值难以确定、盘点困难且成本高等问题,不利于监督机构审查,这为一些医药类上市公司进行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

(三)医药行业赊销规模大

表2 医药企业应收账款余额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的赊销规模逐年增大,2015年,我国医药企业应收账款平均额是0.4亿元,但到了2018年该数值达到了0.54亿元,短短三年时间,应收账款平均额增加了35%。由于医药行业内部竞争激烈,许多医药企业为了扩大销售规模,放宽了赊销政策,产生了大量的应收账款,造成我国医药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升高,而公司管理层为追逐任期内经营业绩,对应收账款的收回不够重视,导致企业形成大量的无法收回的不良资产,严重的甚至使得企业的现金流断裂,进一步增加企业财务风险。另外,医药上市公司在一定的市场范围内往往只选择一家药品经销商代理销售自己的产品,甚至有关药品的宣传、推广、分销、返款等工作完全由这家经销商来负责,过分依赖一家经销商这种经营方式,无疑会使医药企业面临较高的营运风险,从而增加其财务舞弊的风险。

(四)医药行业风险高

相较于其他行业,医药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这些风险主要是研发投入失败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健康问题,而药品关系到社会大众的身体健康,这就要求医药企业必须提高药品研发投入,生产出质量更高效果更好的药品,以满足药品消费者的需求,然而,研发新药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研发成功新药品通常需要一定的周期,在这期间必然要消耗医药企业的大量资源,而且新药品的研发具有时效性,一旦其他医药企业率先研发出类似的新药,那么企业之前研发投入的资金就很可能无法收回,企业将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这种情况下,一些上市医药公司为了维持其上市公司地位,可能会进行财务造假,粉饰财务数据。另外,医药产品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药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就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如果被曝光出存在药品质量问题,那么公司的生存发展必然受到影响,在这种压力下,有些不法企业可能会故意隐瞒这些负面信息。

(五)内外部监督效果不好

从内部监督上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是防范财务舞弊的关键,然而,当前我国一些医药企业并没有投入足够的资源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一些医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形同虚设,存在“一言堂”“内部人控”的现象,这为财务舞弊留下了机会。我国医药企业主要以中小企业为主,很多上市医药公司是通过企业合并的方式,逐渐发展成为较大规模的集团型医药企业,然而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建设却没有跟上企业扩张的步伐,为财务舞弊埋下了隐患。从外部监督上看,医药产品必须经过GMP认证,我国也制定了医药行业专门的法律法规,如《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但是药品监管机构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并不明确,导致监管部门执法效果不强,行业监管机制不健全,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常常仅限于询问和观察,缺乏监督检查的长期有效机制。一些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其独立性,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未尽勤勉义务,这让财务舞弊者有机可乘[4]。

三、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特征

(一)舞弊时间较长

我国医药类上市公司大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是创业板指数中数量最多的企业,2019年,医药类企业在创业板中占比已经达到了25%,而企业要想创业板成功上市必须满足连续盈利三年以上、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条件,因此,如果医药企业通过财务舞弊的手段成功上市,那么该公司很可能在上市前两年就存在舞弊行为。而且,从医药类上市公司本身来看,很多公司会与投资方签订对赌协议,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不完善,从外部环境来看,近年来,为了控制药品价格,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国家大力推行“两票制”政策,上市医药公司经营压力较大,有些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时间往往不是一年,而是连续多年,例如,康美药业从2016年到2018年连续三年进行财务舞弊,出具虚假财务报告;长春长生从2015年到2018年,虚构营业收入、高估资产价值等手段连续四年进行财务舞弊;天目药业更是连续十年进行虚构利润、隐瞒重大事项等财务舞弊行为。

(二)利用关联方交易的手段

很多医药类上市公司采用的是集上游种植、中游生产、下游销售于一体的集团经营管理方式,企业集团内部上下游之间存在着较多的关联方关系,因而关联方交易成为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高发领域。第一,利用关联方之间的购销业务虚增利润。医药企业上下游之间存在较多的购销业务,有些医药企业和上游关联方之间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从关联方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生产药品的原材料,从而降低生产成本,达到虚增销售利润的目的。第二,利用关联方托管经营的手段粉饰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当中难免会产生一些不良资产,一些医药企业将公司的不良资产交关联方管理,并收取高昂的管理费用,达到粉饰财务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第三,利用关联方企业逃避纳税。新药品的研发具有高度专业性,一些上市公司以此故意复杂化药品的研发过程,导致监管部门难以给处在运输、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新药品定价,借此一些医药企业在关联方交易中故意不合理定价药品,达到转移利润、逃避纳税的目的。

(三)现金管理和销售费用是舞弊的重灾区

在现金管理方面,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两票制”政策,医药行业内的竞争更加激烈,有些企业为了扩大市场规模,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不得不放宽赊销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规模很大,再加上有些企业盲目扩张,使得企业的现金流紧张,医药企业属于资金相对密集的企业,购销业务频繁,现金流动较难监控,在现金管理方面经常出现财务舞弊问题,例如,根据证监会2019年8月公布的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康美药业在2016年至2018年这三年期间,累计造假货币资金达到了887亿。在销售费用方面,一直以来医药企业销售费用居高不下,且有连年上涨的趋势,例如,根据步长制药的财务报表显示,在2017年到2019年这三年里,步长制药的销售费用分别高达82.87亿元、80.36亿元以及80.81亿元,2019的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更是接近60%,如此高昂的销售费用往往隐藏的是医药行业被人诟病已久的药品回购和商业贿赂问题[5]。

四、医药类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防范对策

(一)改善公司治理体系

首先,要合理分配高管的权力,很多医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的发生是由高级管理层的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因此,要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增强中小股东的话语权,中小股东对管理层提供的会计信息有着很高的质量要求,因此,可以发挥中小股东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作用。其次,企业要严格落实好“三重一大”政策,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管理层要严格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权力。要制定良好的激励制度,不能简单地将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与公司的经营利润、销售收入等业绩指标挂钩,要构建合理的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系统,任命管理人员时要注意考察其道德品质,选用德才兼备之人,同时,要强调管理者的权力与责任相匹配,高级管理层要以身作则,弘扬正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风清气洁的公司治理环境。

(二)优化内部监督系统

首先,要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内部控制系统是全员参与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内部控制系统之上。构建内控的关键环节在于执行,应当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各个环节的落地执行,定期不定期地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系统。要完善监事会制度,在规模上,要优化监事会的人员结构,适当引进一定比例的中小股东,发挥中小股东的监督作用;在制度上,要确保监事会在公司内部的地位,保证监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行使监督权,保证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同时,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我国上市公司的很多独立董事都是挂名董事,并没有实际参与到企业的经营决策中去,未能履行好其监督职能,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同时要建立独立董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尽职责的独立董事进行处罚。

(三)提高外部监督效果

一方面,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执行审计职业准则,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保证审计业务的效果,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履行好执业质量控制制度,降低审计风险。另一方面,国家要不断完善医药行业的法律法规,明确各个监管部门的责任与分工,将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财务舞弊人员的处罚力度,强化国家监督机构的威慑作用,让那些想舞弊的人不敢舞弊。同时,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社会监督机构和国家监督部门三者合作,构建强有力的内外监督体系,重点针对高级管理人员,要注意舞弊信号,及时监督,降低损失,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乱纪者,严惩不贷。

五、结论

医药行业财务舞弊问题的频繁发生由多种因素导致,第一,国家推行“两票制”政策导致药品价格下降,加大了企业的销售压力;第二,医药类上市公司自身盲目扩张,致使其现金十分短缺;第三,医药行业内部竞争激烈,赊销比例高,应收账款回收难度大;第四,医药行业研发投入失败风险高,经营压力大;第五,内外部监督效果不好,为舞弊提供了机会。而且,医药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具有舞弊时间较长、利用关联方交易的手段、现金管理和销售费用是舞弊的重灾区等特征。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改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内部监督系统、提高外部监督效果等财务舞弊治理措施,为医药类上市公司防范财务舞弊行为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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