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协”是优秀管理者必备技能
2021-05-10尚水利
在组织中,冲突不可避免,回避冲突解决不了问题。传统观点认为,冲突是有害的,会给组织造成不利影响,作为管理者应尽可能地避免和消灭冲突。事实上,冲突恰恰是协调人际关系进行合作的开始,正因为有冲突,我们才能表明自己的立场,才能真正地了解对方;如果没有冲突,大家都相互谦让不发生矛盾,人际互动就会停留在某一层面上而停滞不前。
冲突是人际关系的晴雨表,在一个组织中,人际关系如何,就看冲突的性质和管理者对冲突的处理能力,管理者不是要消灭冲突,而是要提高管理冲突的能力。所以,冲突本身并不是坏事情,要看你如何应对它。面对冲突,管理者需要运用新思维。通常情况下,最具活力的组织恰恰充满了矛盾或冲突。
妥协是解决冲突的一种非强制性方式
面对冲突,管理者完全可以利用自己和他人力量对比的失衡,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或利益分配方案。这种权威式的专制行为,在现代社会已经行不通。我们可以采取其他的管理技巧,如说服别人顺从并接受自己的建议。事实上,在解决冲突时,沟通与试图说服他人关系并不大,因为试图说服他人的所谓“沟通”,仍然是传统社会组织模式所遗留下来的专制管理手段,只是行为方式相对温和而已。沟通绝不是劝戒。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经历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及性格上的差异,劝戒式的沟通往往是“鸡同鸭讲”。
妥协才是组织正常运转的缓解器、减震器,是管理者解决冲突的一种非强制性方式。在管理实践中,一些管理者认为,妥协造成了他们工作中的痛苦,明知事情不对,但由于种种原因,只能忍受,眼睁睁地看着事情的进展往自己不赞同的方向推进,心中的痛苦可想而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感叹:管理者不是在妥协中忍耐,就是在妥协后爆发。其实这是一种将妥协误以为毫无道德底线和利益原则边界的吞忍。要知道,管理者绝不是靠屈从或吞忍为手段来解决冲突的,这样只会进一步滋长他人的骄横,甚至将自己的宽容视为软弱来对待。管理者需要明确,不是所有的冲突都需要妥协。道德上的善恶行为是不需要妥协的,善与恶之间的妥协,恶是最大的受益者;组织的核心价值观也是不需要妥协的,因为这是组织拥有的终极信念,是解决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处理矛盾的一系列准则,它的重要性甚至超越了组织的战略目标。从这个角度来看,妥协的意义不是让步了什么,而是坚持了什么。一味地让步是放弃,管理者的心中一定要有永不放弃的坚持。
妥协产生的可能性与重要性
妥协是通过双方的让步而达成的对冲突的矫正。它意味着妥协双方彼此都对另一方有所要求,并提供某种价值;也意味着双方达成某种基本原则,以此作为双方进一步交往的基础。只有在具体或特殊的场景中,为使彼此双方接受共同的原则,人们才会妥协。韦伯斯特大词典中这样解释:妥协就是通过双方的让步取得共识的一种解决方法。我们每个人都分享自己的观点,然后寻找共识。这种共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指观点相异,但彼此都愿意以合作的态度平等相待;二是指在价值观方面人们也许有分歧,但可以认可和遵守共同的组织规范和核心价值观;三是指上述问题都存在分歧,但在未来的组织目标选择上具有共识,甚至达到一种心灵上的契合。
妥协如何在冲突的背景下产生?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是人们意识到妥协后能够带来更大利益而妥协,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判断,妥协本身就是一种让步,一种损失,不可能利益最大化;二是人们发现妥协能够减少利益损失而妥协。人们更容易选择后者,因为危险比利益更显眼,毕竟安全是获得利益的前提。所以,妥协是一种善,是管理者解决冲突时智慧的结晶,是组织存在且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与之相反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妥协是一种恶,它意味着投降,是组织的一种损失,是对组织的背叛。那么,妥协行为究竟是善还是恶?美国学者史密斯把妥协归纳为“善行中最低的,却是恶行中最好的”。这不失为一种恰当的描述,毕竟妥协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是在博弈下,使己方的损害最小化。虽然它以让渡部分利益为代价,事实结果并不完美,但由此换来了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对管理者而言,在关键时刻不善于妥协,就不善于谋求事业的成功,不善于谋取生活的幸福,在工作中互相较劲,导致两败俱伤。团结和谐的工作是以妥协为原则来调节矛盾,使大家保持协调。事实上,当人们向大自然妥协时,就达到了人与自然界的“和解”;当人们向社会妥协时,就达到了人与社会的“和谐”;当人们向他人妥协时,就达到了与他人的“共存”;当人们向自己妥协时,就达到了自我身心的“平衡”。
心理学上有一个“最后通牒”的游戏,形象而深刻地反映了在利益冲突时主动妥协的重要性。该游戏的具体情节如下:假设你正在酒吧,身边坐着一位陌生人,这时进来一个人,给了你100美元,并问这100美元你打算给这位陌生人多少钱。这个游戏中,参与的一方(提议者)提出一种分配方案,响应者(陌生人)有权接受或不接受。如果响应者(陌生人)接受该方案,双方可以按照提议者的方案分配金额。如果响应者(陌生人)拒绝该方案,则双方将一无所获。并且这个游戏要求二者不能进行讨价还价式的相互沟通,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你是提议者,你会如何分配?如果你是响应者,你将接受怎样的分配?实验结果表明,当提议者出价五五分成时,这种出价结果总是能被接受;当提议者出价少于总金额的20%时,几乎被拒绝。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
就提议者而言,其根本动机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但由于担心所提的方案被拒绝而分文不得,因此他不但会主动妥协,而且还会选择相对公平的或自认为陌生人可以接受的妥协分配方案。当然,这一相对公平方案的底线是自己不能吃亏。就响应者(陌生人)而言,绝不仅仅是不管提议者的数额是多少,自己都是获益者那么简单,如果数额过低,响应者(陌生人)為了自己的尊严,为了求得自我心理的平衡,会导致拒绝行为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鱼死网破”的心理状态。可见,双方在合作面临利益冲突时,不仅会选择妥协的行为,而且还会审视妥协的公正性问题。
妥协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证明
一辆飞奔而来的汽车,在方向盘、刹车、油门的选择中,哪一个对人的生命更重要?刹车!刹车就是为了和环境妥协,人的一生就是一辆生命列车,让人平安度过一生的就是先有完备的刹车系统,学会和环境妥协。道理不难理解,可惜人比车多了一份感情。一旦感情和理性共存,个体的选择行为就复杂得多。由于感情的存在,人们“明知不好还要做”或“明知好也不做”的情况会出现,这一怪事虽然不合“理”但不见得不合“情”。换言之,讲理的人未必照“理”办事,因为理未必胜过“情”,甚至很可能还会理性地追求非理性的目标,用非常规的策略去争取不讲“理”的利益目标。利益冲突面前,妥协应是一种非强制的理性选择,但实施起来未必如此。妥协何其难?可参考下面的几个心理学实验。
第一种情况:A.你一定能赚30 000元;B.你有80%可能赚40 000元,20%可能什么也得不到。你会选择哪一个选项?实验证明,84%的人选择了A,说明人们有厌恶风险、见好就收的心理倾向。
第二种情况:A.你一定会赔30 000元;B.你有80%可能赔40 000元,20%可能不赔钱。你会选择哪一个选项?实验证明,86%的人选择了B,说明在损失框定的情况下,人们有不惜代价、甘冒风险的心理倾向。
那么,如果获得与损失的概率各是50%,正如“最后通牒”游戏所设定的情景一样,手握100美元的当事人心理预期的得失概率是五五分成时,又该如何选择?
我们再来比较下面哪种情况对你影响较大?
情况一:早上上班,你捡到100元,你很高兴,觉得自己很幸运。
情况二:没想到,一路堵车,你上班迟到了,工资被扣100元,你很沮丧也很郁闷,觉得自己很倒霉。
显然,情况二比情况一的影响要大得多。其实,这一得一失之间,钱的数量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这种情形说明,多数人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对称的,对损失的痛苦感要超过获得的快乐感。所以,人们在从事行为选择时,即使获得与损失之间等值,首先考虑的是规避损失的痛苦感,而不是获得的快乐感。
另外,当你拥有一样东西后,你对这样东西的评价会高于你未曾拥有它的价值,心理学称之为“禀赋效应”。“敝帚自珍”就是一种形象的说明。同样的道理,双方即使做出了同样的让步,往往从心理上感觉自己让步的幅度更大。
由于厌恶损失,且获得的快乐感与损失的痛苦感不对称,人们宁愿维持现状,也不屑妥协看到所得。由于“禀赋效应”,即使同等条件下妥协,人们总感觉自己的损失偏大,妥协后对遭受的损失更是难以忘怀。
结语
妥协何其难?这不是“理”的问题,而是“情”的抵御。由此,我们可得到一些启示:利益的协调,在许多情况下是无法通过劝说和妥协来解决的,当各方出于共同存在的必要性而做出某种程度的妥协、达成了意见一致时,这与其说是一种社会学博弈的结果,不如说是一种个体伦理道德的高尚修养和宽广博愛的胸怀更为深刻。
尚水利,国际关系学院公管系教授,研究方向为领导科学、管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