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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素养视角下高师古筝教育师范性探析

2021-05-10段宇馨

艺术评鉴 2021年6期
关键词:高师核心素养

段宇馨

摘要: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了古筝教育专业,高等师范院校的古筝教育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中民族器乐教育的分支,体现出高师音乐教育发展的综合性与专业方向的多元性。对于高师音乐教育的教育理念来说,培养基础音乐教育的高质量师资队伍是其恒定的目标。当前核心素养概念的提出对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产生了新的要求和影响,本文将从核心素养概念简析、高师古筝教育现状分析、核心素养视角下高师古筝教育师范性的构想等三方面进行浅显的探究与阐述。

关键词:核心素养  高师  古筝教育  师范性

中图分类号:J63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1)06-0099-03

2011年国家修订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对基础音乐教育提出了更深化的要求,同时对基础音乐教育师资质量要求更高一层。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也随之做出相應的教育改革,并于2014年首次提出“核心素养”概念,在音乐教育学科中更强调教育工作者与学生发展能力的可持续性。

一、“核心素养”概念简析

核心素养的概念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个体在现在及未来社会中应该具备的关键能力、知识技能及态度情感等。对于学科属性而言,不单指人能自觉获取、掌握知识的技能,还包括促使人在未来社会中可持续良性发展的能力。内涵是培养全面、更为健全的个体,更为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营,目前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到核心素养的内涵中。

对于音乐学科而言,相对的音乐核心素养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所需学习和贯彻的,音乐核心素养在学生中的表现应具备以下几方面:

(一)文化素养

音乐教育专业是音乐专业与教育专业的交叉学科,这种交叉不是重叠或交集,是跨学科的深度与广度融合。因此文化素养所包含的有音乐知识、教育知识、传统文化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等。学生应对所学习的专业知识知其然且知其所也然,了解对应的背景知识、文化内涵等,从而多维度的对一定专业知识产生多元化的见解。

(二)音乐教学能力素养

音乐专业素养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是指一种音乐基本能力,是可通过音乐实践活动进行能动的、有意识的改造活动。因而学生在进行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实践时应具备教师教育素养及音乐技能素养。

1.教师教育素养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教师教育素养除包含一定的文化素养外,这里更多的是指实践能力。首先学生应将内化的音乐专业知识或技能通过语言、肢体动作等载体外化表现出来;其次在音乐教育实践的过程中还应注意外化音乐专业知识时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言行举止都应潜移默化的传达正确的影响。

2.音乐技能素养

音乐技能素养是指学生对于音乐的感知能力、审美能力、鉴赏能力,对于作品的理解能力、演绎能力、创造能力等。

(三)创新实践素养

时代发展、文化进步,随前进方向而创新发展的实践素养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大要素。学生应具备与时俱进、终身学习的态度价值观,对音乐文化与音乐作品的理解付诸多维度、跨学科的创新实践,为促进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二、高师古筝教育现状

高师古筝教育专业在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高等师范院校中开设及发展,这不仅现出古筝的受热爱程度、教育可行程度高涨,还体现出师范性院校的综合程度提高。在发展的大趋势下总有值得深化和改善的余地,高师古筝教育对于基础音乐教育的不均衡是高等师范院校目前较为重视的一个问题。

(一)缺乏与基础音乐教育的联系

高等师范院校的教育目标是为培养适应中小学基础音乐教育的师资队伍。在现实中,师范类院校的音乐专业总向专业院校的音乐专业的培养标准靠近,缺少了“师范性”的特征。

1.高师古筝教育的教育理念偏颇

高师古筝教育的教育理念是为提高、培养基础音乐教师的音乐综合素质,丰富其在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内涵、教学方式、方法等。从事古筝教育的教师多在圈内获得一定的认可及成就,在面对学生时会过多关注学生的技能掌握高低,演奏曲目的完整等,较少会注重学生对于音乐文化的学习和理解,很少会教授学生怎样将古筝文化和技能演奏运用于课堂实践。“口传心授”的技能知识,教师灌输技能的教学方式无法让学生将所学外化于教学实践。大多数选择学习古筝的学生都有一定的古筝技能水平,在学习时通常也会忽略学习目的而专攻于技能。

2.教学内容缺乏师范性

目前应用于高师古筝教育的教学内容,大部分来源于古筝演奏曲目书籍或基本功练习书籍。缺乏对古筝作品的鉴赏性内容、古筝文化的学习内容以及古筝在中小学音乐课堂中运用的案例教学或是创造性古筝教学。学生对古筝的学习多数停留于技能的掌握,局限了学生对古筝在课堂实践运用的认识。

3.专业实践机会欠缺

高师古筝教育的学生在课堂学习时,几乎以弹奏作业与学习新曲目为主,很少能以学生为主体,学生很少有机会在课堂实践教学。其次在实习期间,由于各个学校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有限,学生通常很少将古筝运用于课堂。

(二)不同授课形式的影响

高师古筝教育的授课形式多见于“一对一”小课形式与集体课形式,两者各具优缺点。

1.“一对一”小课形式

小课形式的教学通常是针对具有一定古筝演奏水平的学生而开设,可高效提高其演奏能力,但长期这种教学会使学生专注于演奏忽略了师范性的学习目的,也会阻碍学生在团队中的合作协调能力。

2.集体课形式

集体课形式的教学通常是针对具备古筝学习热情、弹奏技能水平有较大上升空间的学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形成良好的互动气氛,从而各自提升也会共同进步。不足之处在于整体进度稍慢,学习的深度较浅,不能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进而导致学习的怠慢与停滞,使学生不能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与知识,将会影响其在教学实践中的效果。

(三)高師古筝教育专业学生就业形势

学习古筝教育专业毕业的高等师范院校的学生们通常会选择中小学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就业,学生在不同的教学环境中将会逐渐形成不同的工作态度,会影响未就业学生的选择和判断。

1.古筝热潮导致的社会教育师资质量参差不齐

近年来古筝作为传统民族乐器之一甚是受到大众喜爱,大量社会培训机构兴起古筝教学。机构对于教师招聘的条件有高有低,致使多数业余古筝爱好者参与到教学中。这样的情况将会影响学习古筝的中小学学生对音乐产生不全面、不完善的理解和认知,或是导致学生功利性的增强,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反而增加了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教师的工作难度。

2.就业环境促使学生从业产生消极心理

就业于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会由于校方对音乐课的认可程度、学校音乐教学资源的多少、学生的学习接受程度等原因对音乐教师产生各种工作态度的影响。在学校教育中,往往对音乐课的重视程度还需加强,这就会影响高师古筝教育的学生学习专业的态度,对基础音乐教育没有学习的兴趣,只会过多专注于技能的提高,往专业古筝演奏方向发展。

就业于社会培训机构的音乐教师,部分会在考级热潮的影响下消极工作态度,扭曲教育意义,从而失去教育理念的初衷,只会更加局限学生的发展。这样情况下,会怠慢高师古筝教育专业的学生对自我音乐专业素养的提高,更不利于学生对师范性知识的学习,导致专业定位模糊。

三、核心素养视角下高师古筝教育师范性的构想

基础音乐教育较高师音乐教育更系统、更完善,而高师音乐教育的初衷也与基础音乐教育相关。将二者联系共同发展,在高师音乐教育中加强对基础音乐教育的重视是避免高师音乐教育与专业院校音乐专业趋同的关键。

(一)加强与基础音乐教育的联系

在高师古筝教育中加强与基础音乐教育的联系,需从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实践等方面入手。

1.教育理念的转变

校方教育理念应以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队伍为主。古筝教师的教育理念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主张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为提高学生在基础音乐教育实践中的能力,创新教学模式,同时完善学生的古筝技能水平。只有把教书育人的概念贯穿于学生学习之中,才能不断优化高师古筝教育的发展。同时教师应具备核心素养能力,在教学中将人文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综合学科的交叉性结合,完善教育理念,从而在核心素养视角下增强师范性。

2.体现师范性的教学内容

师范性的教学内容包括教材与教学方式两方面。

(1)教材

首先核心素养中对于教师的音乐教学能力素养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音乐专业知识与技能,能通过音乐对学生产生美育等综合素质的影响。所以教材的选用应包括有利于学生音乐专业素养发展的鉴赏性古筝音乐教材,以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丰富情感体验。

其次包括有利于学生文化专业素养提高的关于古筝历史或传统文化的教材,让学生明白乐器与作品所涵盖的底蕴,加深自己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与崇敬,形成正面的教育价值观。核心素养中教师文化素养、人文素养的程度正对应着学生文化专业素养水平,教师应提高自身素质,对学生产生正面的影响。

再次应包括古筝在中小学音乐课堂实践中的教学案例或跨专业创新教学教材,可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优化学习方式、深化对于基础音乐教育在古筝教学的思考。

最后应包括本土化的音乐教材,不仅有利于增加学生对当地基础音乐教育的了解,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学生将古筝运用于教学实践的契合性。

(2)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是教师作用于教学实践中的行为和方法。为加深与基础音乐教育的联系,首先高师古筝教育的教师应以学生为主体,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因人而异开展教学,发掘学生的长处,并将其运用于古筝教育的学习和实践中。其次,教师应多注重学生的反馈,关注学生对文化知识的理解、审美感知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发展。

3.增加实践机会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检验高师古筝教育专业学生是否为合格的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标准。在教学过程中增加实践机会应从课内与课外两种形式开展。

(1)课内

课内即高师古筝教育课堂教学时,教师将课堂时间合理分配于学生,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教学试讲,由此发现学生的不足之处,给予及时的评价和指正。

(2)课外

课外即学校举办交流活动或培训活动、比赛等。增加学生对中小学学校和音乐课堂教学的零距离接触,与地方中小学构建良好的互动关系,例如贵州省贵阳市新天四小与贵州师范学院形成良好的实习互动关系,每周四都会举行乡村少年宫活动。有利于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及贵师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学省的实践能力。

(二)完善专业授课的形式

调整授课形式可从整合教学形式与综合学科授课入手。

1.将高师古筝教育专业的“一对一”小课形式与集中课形式整合教学

首先对所在专业的学生进行技能的测评与综合素质的面试。其次根据测试水平划分授课班级,对于专业优秀及专业欠缺的学生要进行“一对一”形式的优化和完善,对于综合素质较高与较低的学生要均衡分配,形成良性氛围,使其互帮互助,开展集中课形式教学。两种授课形式按照学期授课时长混合开展。

2.综合学科授课

核心素养中创新素养与音乐教学能力素养要求教师具备学科综合的能力,并能创造性运用于教学实践过程中。那么高师古筝教育可借鉴钢琴艺术指导课的形式,将各姊妹学科或其他学科综合授课,开展创新性课堂,例如开展奥尔夫教学法与古筝运用的课程、传统古诗词运用于古筝教学的课程等。这些课程将会多角度的激发学生对于高师古筝教育的思考,从而产生创新思维,加强学生在课堂运用古筝的实践能力。

(三)校方及社会培训机构的重视能促进高师古筝师范性教育

校方作为基础音乐教育的主力军应与时俱进,变革教育理念,同时在物质及精神方面对音乐教育给予支持和重视,在学习环境中影响中小学生、在教育环境中保障教师工作。只有高师古筝教育与基础音乐教育的双向互动与支持,才能促成高师古筝师范性教育发展和进步。

社会培训机构是社会音乐教育的主力军,是学校音乐教育的补充。只有社会培训机构提高师资要求,从核心素养角度考量教师素质,才能直接影响师资质量,从而反向推动高师古筝的师范性提高。此外调整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理念,融入美育教学思想,提倡以人为本的教学,有利于高师古筝教育的学生们完善自身理念并推动能力的进步,影响高师古筝教育的师范性体现。中小学生综合素质亦会向积极的趋势发展,从而提高中小学生在今后学习与生活中的能力,有利于高师古筝教育专业在基础音乐教育中的交流和实践。

四、结语

高师古筝教育专业的培养性质是师范性与音乐专业性的统一,核心素养的概念为高师古筝教育专业的学生更新了教育理念。国家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两者的教育理念形成相互呼应的关系,探究与深化其关系并发展是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前进的一项重要任务。

参考文献:

[1]杨健.论基于音乐核心素养的高师音乐专业人才培养[J].教育教学论坛,2019(03):72-73.

[2]王雷.核心素养视角下基础音乐教育的改革研究[J].中国教育学刊,2020(S1):124-125.

[3]宋瑾.高校古筝教学创新模式研究[J].当代音乐,2019(0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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