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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率区域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

2021-05-10孔祥利周晓峰

关键词:城镇化率消费结构农村居民

孔祥利,周晓峰

(陕西师范大学 国际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19)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走以人为本,有中国特色的高质量新型城镇化道路至关重要。1978—2019年间,我国的城镇化率由17.92%增至60.60%。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潜能得到释放,消费结构不断获得优化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增幅明显,自2005年的0.336增加到2019年的0.442。当前,我们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要全面促进农村消费,乡村振兴与农村消费扩容提质,是一个相互促进的关系。目前,我国仍有多达5.5亿常住农村人口(2.9亿农民工除外),农村已成为潜能巨大的新消费重镇。经济新常态下,特别是面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立足国内市场,扩大内需,已成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确保经济迅速恢复和持续向好的重要之举。经济结构直接表现为消费结构,而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通常是农村居民实际消费能力、消费品质、消费预期与潜力的重要反映,亦即要实现经济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优化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已成为其内在动力与强大引擎。城镇化是中国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强大动力,城镇化率差异影响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优化。助力促进城镇化更加平衡充分和高质量发展,对于激发我国农村居民消费市场,扩张农民居民消费潜力,增加农村消费需求,改善农村居民消费预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城镇化率区域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以促进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优化,加快实现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刘易斯二元结构理论、 托达罗模型、 罗斯托经济增长阶段理论等创建之后, 有关学者开展了发展中国家城镇化问题研究。 Burk(1967)[1]认为, 城市化在影响粮食消费需求的各种因素中的收入中起着第二作用。 Henderson(1988)[2](P23-26)较早地就城镇化和经济成长间有明显正相关关系做了阐述。 他认为, 主导产业由农业向着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转变时会产生人口和资本等在城市中的集聚, 对城镇化的发展起到积极的影响(2005)[3]。 Gao(1996)以江苏省作为案例, 以1990年农村居民的调查数据为对象深入解读, 阐述农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力和影响因素[4]。 Venables(2000)经过研究发现,极大地从空间上富集城镇化的人口与经济活动, 能形成有效的外部经济性,使需求不断增长, 消费结构不断健全,经济获得可持续成长[5](P16-28)。 Chen (2012)着重研究了城镇化过程中产业结构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之间的协整关系[6]。 Liao ZD(2014)对影响居民家庭消费结构的有关问题与因素做了进一步剖析与解读[7]。

国内学者关于城镇化的文献与研究不少,但把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联系起来进行研究的不多。国内学者关于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相关关系的研究仍未得出一致的结论,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认为城镇化进程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呈正向关系。胡日东、苏梽芳(2007)引用1978—2004年的有关数据构建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论述城镇化水平和消费增长间的关联,得出结论,前者对后者产生的持续性结果远超过对城镇居民结构,显现出更强大、更平稳的结果[8]。朱琛、孙虹乔(2010)经过调研,认为城镇化给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能形成动态影响,短期内城镇化的正向作用并不显著,并且缺乏相关性;长期内城镇化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将大大改善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9]。甘小文、黄小勇(2011)通过灰色关联模型将城镇化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八项消费支出之间的相关程度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城镇化对提升和转型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很强的正向作用[10]。何恬(2012)则以线性回归和灰色关联两种模型,对河北城镇化和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间的关系展开研究,同时将城镇化对消费结构各项组成的正向影响大小、差异性作用及相关问题深入分析[11]。王希文(2013)认为,城镇化带来的最重大变化是农村人口的流动,这使得农村人口数量、家庭构成、工资水平和收入方式等发生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引起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变化,最终结果是农村居民的总消费和结构以及购买环境发生积极变化[12]。王蓓(2013)研究了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居民消费结构关系间的异同,并对城镇化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困境提出了对策建议[13]。蒋勇等(2015)基于VAR模型,研究城镇化、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之间的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而且相互影响,加快了经济发展速度[14]。柯忠义(2017)表示,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是间接性的,但能起到较为显著的优化作用[15]。陈志愉(2019)以江西省为例,运用协整分析和VAR模型对城镇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进行实证分析表明,城镇化仅对农村居民八项消费支出中的医疗、住房、家庭设备及服务和运输产生正向作用[16]。周蔓(2020)运用GMM动态面板模型研究城镇化类型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间的关系,发现城镇化可以助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变,由“自给自足”逐步过渡到“小康”状态[17]。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如今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中存在许多不利条件,阻碍了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齐红倩等(2000)[18]提出,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使得城乡居民在收入上表现出显著差别,社会保障体系亦亟待完善,这些都从负面上给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提升及其消费结构的优化带来极大的障碍。相伟(2011)[19]则指出,在我国的城市化推进进程中,许多农村居民被迫市民化,我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面临着就业、医疗以及教育方面成本极高的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城镇化作用的发挥,导致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王启云、田伟(2011)[20]研究发现,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迅速,但是农村消费升级的速度仍然非常缓慢,城镇化对农村消费结构的影响并不显著。石凯、聂丽(2014)[21]认为,城镇化与居民的消费支出、平均消费倾向没有直接关系,并分析了阻碍两者联系的原因。高荣(2014)[22]研究了城镇化、中国工业化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发现工业化和城镇化极大地阻碍了对居民消费结构的促进作用。肖忠意 (2015)[23]从研究中获知,城镇化水平给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带来的正面影响存在程度的差异。

由于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的城镇化水平处于完全不同的历史阶段。东部发达地区已经进入城镇化的分散阶段,而中西部地区仍处在城镇化的集中阶段(李强等,2012)[24],城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将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肖忠意等(2015)[23]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区域差异明显和单一阈值效应,且西部地区的增长效应少于东部地区。李思明、肖忠意(2015)[25]发现,城镇化对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有重大影响,但对农村居民的消费价格没有区域性影响。周凯[26]认为,人口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正向影响很大,而且城镇化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和八项消费支出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综上,由于国内外学者们研究方法、研究角度、数据采集、地区对象不同,导致最后的结论各异,并且上述研究大多以某一个省份为例,进行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影响的研究较少以全国视域开展,研究方法较多采用的是线性回归分析、灰色关联分析和向量自回归分析,虽能说明一定问题,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所以,本文以更为宏观系统的视角,将全国分为东中西部,收集了2005—2019年相关数据,运用面板模型实证分析我国城镇化率区域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从而得出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城镇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作用效应和事实描述

(一)城镇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作用效应

城镇化是一个系统的、宏观的、全面的历史发展过程,其组成要素包括人口、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着纵横交错的影响。为此,本文将城镇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作用效应理解为不同构成因素的共同作用过程,并从收入增加、人口变动、保障体系、行为示范、都市生活五个方面分析城镇化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作用效应。其作用机理如图1。

图1 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作用效应示意图

1.“城镇化—收入增加—消费结构”效应 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的核心要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引致了我国产业结构的根本性变化,逐步由第一产业为主导变为第二、三产业为主导;城乡居民的就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农村居民和农民工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的渠道,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农村富余的劳动力逐步向城市富集,间接助力农业大规模管理与专业化生产目标的实现,大幅提高农业生产和管理的规模效益,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效率和采用农业先进技术,增加了农村地区居民的收入;由于大量农村人口迁往城市地区,城镇人口所占比例有所增加,最初的农村居民主要是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现在他们已开始依靠市场供应来满足生产和生活需求,形成了对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等的需求,一个日益庞大的农村消费市场,从而有利于增加消费规模和优化消费结构。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科技信息快速发展,城镇人口需要农产品数量的信息可以及时传送给农村供给市场,能降低农村地区因为传送时间长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农村居民也能够把农产品供给结构作为调整对象,完善自己的销售经营品种,扩大农产品销售和出口的渠道,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收入弹性理论表明,增加消费者收入将增加生存、发展和享受型的消费支出,生存型消费的增长幅度很小且有限,但用于发展和享受型的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较大,因此可以改善和优化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

2.“城镇化—人口变动—消费结构”效应 城镇化的轨迹实际是伴随着工业化和市场化发展, 农村农业人口的减少和大中小城市人口增加的过程, 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 尽管我国名义城镇化率超过了60%, 但2019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之差为16.22个百分点,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4.38%左右, 言下之意, 我国目前农村人口仍占60%以上, 其中包括2.91亿农民工。 随着城镇化的持续快速推进,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实现市民化, 或离土不离乡纷纷从事非农产业, 使得农村人口结构发生重大改变。 甚至在许多农村地区, 由于年轻和中年劳动力聚集在城市中, 农村地区出现了“空心化”的局面, 农村居住人口以老人、 妇女、 儿童为主, 原来的农村青壮年消费主力和消费群体把主要的消费场所放在城镇,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发生改变。 另一方面,进城的新市民或游离状态的农民工又会把打工的收入和多余的钱邮回农村, 在农村盖房、 置业及节假日回乡消费, 农村家中孩子和老人的消费主要集中在日常支出、 教育、 医疗和养老, 一定会使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改变。 根据生命周期理论,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没有收入来源, 但是他们的衣食住行、 教育、 医疗等都要花费, 会形成负储蓄; 子女孝敬父母的钱和种地收入是留守老人主要收入来源, 与中年时期比较收入很低,然而消费会根据老年人医疗支出和对青年人经济支持的增加而增加, 会形成正储蓄, 即消费支出小于收入, 且聚集在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 加之,随着新农村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行、 农村扶贫攻坚的决定性胜利, 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的推行, 农村电子商务和在线消费新形式的兴起, 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消费选择性,发展与享乐型消费支出逐步取代了生存型消费支出, 升级消费结构成为未来的必然。

3.“城镇化—保障体系—消费结构”效应 城镇化表现为一个国家现代化过程中尤为庞大而繁琐的工程,伴随其不断深入,既表现出城镇人口的比重增加、农村人口规模减少,而且与之紧密联系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也更加健全和完善。城镇化是与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相伴共生的,工业促进农业发展,城市帮助农村地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的推进,各种惠农政策的实施,政府给予农村居民更多、更优惠的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保障政策制度供给。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支持的力度,政府有关涉农的财政转移支付不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居民基本可以做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减少了未来生活中的不确定性。从预防性储蓄理论来看,消费者为规避风险而储蓄的目的是针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而削弱自身的消费能力,进而产生消费预期降低,而使得居民有了预防性储蓄的意愿,对消费者支出进行控制。与之相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健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增强,农村居民有着较好的消费预期,增强消费信心,进而使得基本消费需求获得满足,他们亦愿意增加消费,比如教育投入、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的消费,促使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和提升。

4.“城镇化—行为示范—消费结构”效应 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转移,按现行国家统计口径,目前只要在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就被称为城镇居民。当然,要真正融入城市并实现市民化尚待时日。只要生活工作在城市,不论是农民工还是新市民,常住城镇人口自然而然地要受到城镇居民生活方式、行为习惯、都市理念的影响和同化。与杜森贝利相对收入消费理论相印证,农村居民消费被动受到城市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即消费者不仅在消费时受到自己收入水平的影响,而且由于跟潮心理和攀比心理会模仿周围人的消费行为,其消费过程是相对实现的。所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农村居民与城镇化转移人口的血缘、亲缘、乡缘关系更加紧密,无论是在消费心理观念,还是消费方式结构上,都会发生越来越大的改变。由于存在各种城乡关系,这些新进城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纽带并不会立即断开,城市先进、时尚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对农村居民发挥着消费示范、引领和标杆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和消费结构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5.“城镇化—都市生活—消费结构”效应 城镇化使得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聚集到城市,即使没有落户到特大城市、大城市,一般都在原住乡村的县城买房或迁居。而现在的农村县城或特色小镇已是今非昔比,人流熙攘,车流不断,新潮时尚可见。甚至发达地区县城、农村特色小镇已成为城市人休闲旅游的好去处。随着城乡二元结构的弥合和公共基础设施的整合,高铁、高速公路已通到更多的农村地区,村村通工程已经完成,互联网、无线通信已经覆盖了我国农村的绝大多数村庄和农户,农村电商、网购,甚至外卖、快递也开始不同程度地进入农村地区寻常百姓家,提高了农村居民消费的便捷性。先前主要为城里人服务的现代商业服务模式和业态也开始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推进了数字乡村建设,服务了农村居民。同时,更多的农村居民也开始进城消费,便捷的公共交通和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私家车为其提供了条件和便利。连锁经营的大型超市、购物广场、地处城郊的购物中心已吸引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进行消费,这大大地降低了间接市场交易的费用,扩大了消费市场,并增强了农村居民消费的独立选择性,消费内容和质量的提高,必然伴随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

(二)城镇化进程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迁的现状

1.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率差异明显扩大 我国的城镇化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过多、城乡二元结构约束、供给不足的短缺经济、农村贫困发生率较高以及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低下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在高速工业化和市场化的推动下,我国的城市化主要表现出起点低、速度快,城市化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

图2 2005—2019年我国城镇化率发展趋势

图2是在统计年鉴数据基础上描述的2005—2019年全国和东中西部城镇化率的发展状况和趋势。我国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45.41%增长到2019年的60.60%,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5%,增长态势相对稳定。按地区划分,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58.96%上升到2019年的71.17%,城镇化率相比较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平均增长率为0.814%,低于全国增长率;中部的城镇化率从2005年的41.39%增长到2019年的57.92%,城镇化率相比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102%,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西部的城镇化率由2005年的35.66%增长到2019年的53.31%,城镇化率相比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18%,高于全国平均增长率。整体来看,我国城镇化率均值由低到高的顺序是西部、中部、全国和东部,而其年均增长率由低至高的顺序是东部、全国、中部、西部。各地与全国的城镇化率间表现出显著不同,其根本原因是我国经济社会进步的基础设施、资源条件与发展潜力有着巨大差别。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凭借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国家政策的扶持,大大提高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领先中西部地区的范围不断扩大,由于东部城镇化率处于较高的水平,城镇化主要由规模数量转向内涵质量,相应的,城镇化率的增长率要低一些。

我国目前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匹配。根据库兹涅茨的统计分析模型,在工业化的后稳定进程中,当人均GDP超过1 000美元时,相对应的城市化率应该达到68.2%。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的后稳定阶段,2019年人均GDP突破了1万美元,但是我国的城市化率为60.60%,况且户籍城镇化率更低。东部地区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这一标准,而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化率还有很大的差距,并且仍需要不断提高。尽管我国的城镇化发展迅猛,但由于起点过低,致使我国城市化发展仍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所处国际地位极不匹配。

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率来看, 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城市化率在2019年分别达到了82%、 84%、 92%、 78%、 81%、86%和 81%,而从新兴市场国家的城市化率来看,俄罗斯、巴西、墨西哥、韩国、阿根廷和土耳其的城市化率在 2019年也都达到了80%左右。由此得知,城镇化率即便达到70%,也能保持增长态势。所以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预测我国城镇化率还有较长时间的增长,无论东部、中部和西部的城镇化水平,都仍需要改进并提高,这一过程的时间要与“两个十五年”的奋斗目标相适应。此外,我国的名义城镇化率与户籍城镇化率有很大的差异,2019年我国名义城镇化率虽然达到60.60%,但是户籍城镇化率仅为44.38%。为此,伴随城镇化率在规模上发生的量变,更从根本上要求我国城镇化强化质量的提升[27]。我国城镇化率的区域差异以及城市化率的实际和名义差异都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提升产生了影响。

2.城镇化率地区差异扩大,对农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 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可以理解为可支配收入一定的前提下,农村居民各种类型的消费支出在总支出中的占比及彼此间的关联,它可以解释农村居民消费的水平、质量、变化趋势和消费特性。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变化,不同类型的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中的比重此起彼落,由于增减变动致使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改变。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本文依据国家统计年鉴中的分类标准,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划分为八类,并且将其按照消费层次进行归类,把居民消费结构划分为三大类型,即生存、发展和享受型消费。具体来讲,生存型消费以衣食住这三类消费居多;发展型消费则涉及家庭设备、用品、交通及通讯等;而享受型消费以文教娱乐、医疗保健及有关用品与服务为主。本文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以消费结构指数来代表,该消费结构指数表示为农村居民的发展与享受两种消费总支出与农村居民总消费支出的比值。

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指数自2005年的0.342增长至2019年的0.442,年均增速是0.67%。该指数表现在东部地区,自2005年的0.365增长至2019年的0.445,年均增速是0.53%;该指数表现在中部地区自2005年的0.338增长至2019年的0.442,年均增速是0.69%;该指数表现在西部地区自2005年的0.321增长至2019年的0.44,年均增速是0.79%。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变动趋势如图3所示。尽管中间部分年份由于各种原因有所减少,但总体趋势正在增加,并且其年均增长率从大到小分别为西部>中部>全国>东部。随着城镇化率的提高,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已经开始发生转变,但是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层次仍然不高,生存型消费支出仍然是消费支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说,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在消费水平与结构方面有所好转,但城乡间的差距仍十分突出。虽然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随农村经济发展而提高,但仍落后于城镇居民的消费支出水平及其增长速度。

2005年至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的平均值是37.1%,城镇化率平均值是53.18%。从表1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指数和城镇化水平差异很大。从数量上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的平均值是38%,既比中西部地区的这一指数均值37.1%和35.1%要高,也高于全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平均指数36.4%;在东部,其城镇化率高达65.05%,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相差不大,但中西部地区的平均城镇化率是49.1%和45.2%,显然与东部有着不小的距离;东部地区平均城镇化率最高的值对应于最高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平均值,然后依次是中部和西部,所以城镇化率区域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正向的作用,但是否对其产生显著影响以及影响程度仍需要进一步的实证研究。此外,东部地区的农村居民纯收入、产业结构和人口老龄化的平均值均比中西部地区高,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的城乡收入差距和政府转移支付却比中西部地区低,城镇化水平也能通过影响这些变量间接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产生影响。

图3 2005—2019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化趋势

表1 各影响因素统计结果

三、城镇化率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被解释变量:消费结构指数(C)=同期享受型消费支出与发展型消费支出之和/总支出。该指数越高,说明农村居民有着越高的消费结构水平,那么消费品质也越好。解释变量:城镇化率(U)=城市居民/总人口。控制变量:为得到精准的计量计算分析数据,本文引用部分在构建模型中涉及的解释变量有较大影响力的变量,比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R);城乡收入差距(UR)代表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两类群体人均纯收入的比值;人口老龄化(PS)则代表农村老年人口之和占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政府转移支付(G)代表政府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之和在GDP中的占比;产业结构(IND)代表第三产业在GDP中的占比。因为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可能会受到消费习惯的影响,所以我们将滞后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加入模型中,用C1表示消费结构指数的滞后一期。

为了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影响,本文对所有变量的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处理后的变量分别为LC、LU、LR、LUR、LPS、LG、LIND、LC1。本文构建模型时使用的各项变量在表2中。

表2 各变量说明

本文涉及各变量的数据均出自2006—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运用相同的统计口径和准确的数据,本文实证分析的样本为2005年至2019年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的31个省区市的省际面板数据,将从全国和东、中、西部层面进行分析(1)按照我国的官方统计标准,将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区市分为东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西藏、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二)模型设定

面板模型利用混合数据对变量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对其未来走势进行预测。模型能把研究对象在时间与横截面两个方向发生的变化规律反映出来。面板数据模型对样本信息综合应用,增强研究深度,也使多重共线性的误差极大地得到改善。为此,本文创建面板数据模型,对不同地区城镇化给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产生的差异性影响进行具体解读。模型设定如下:

LCit=ait+b1LUit+b2LRit+b3LURit+b4LPSit+b5LGit+b6LINDit+b7LC1it+uit

i=1,2,3分别表示区域序列,t表示年份系列,u表示随机误差项,a表示截距项,b的符号与大小则代表每个解释与控制变量影响解释变量程度的大小和方向。

(三)有效性检验

1.单位根检验 本文主要以LLC、ADF、和PP等方法给变量LC与LU做单位根检验,具体的结果说明从表3中有所显示。结果表明,变量LC和LU是非平稳序列,因此它们受到一阶差分的影响。经过一阶差分后,它们都通过了平稳性测试,并且都是同一阶次的整数,因此可以进行协整。

表3 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

注: 1. C、T、K 各自代表截距项、时间趋势项和滞后阶数等,其中AS代表滞后顺序参考schwarz标准而自动选择;2.D表示对变量取差分。

2.协整检验 面板数据的协整检验主要有Pedroni检验和Kao检验两种,通过Pedroni协整检验得出结论,并不是所有的统计结果都支持协整关系,所以需要借助Kao检验方法进一步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Kao协整检验结果

通过Kao协整检验,得知ADF统计量比较显著,为此,本文采用的有关变量间体现协整关系。

3.Hausman检验 以豪斯曼(Hausman)检验进行研究,选择全国面板数据与不同区域的面板数据来构建模型,以样本不同的面板数据在不同的模型中验证结果。该检验的目的在于对模型的解释变量与误差项间是否有明显关系进行辨识。倘若两者不存在正交关系,可设置成固定效应模型。根据Hausman检验结果可知,全国、东部、中部、西部样本豪斯曼检验统计量相应的相伴概率均为0.0000,对原假设给予明显拒绝,为此研究时使用固定效应模型。

4.实证结果 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从全国水平和分区域的角度来看,城镇化率的区域差异对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如表5所示。

表5 分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参数估计结果

以国家为视角去考察,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是积极的,对应的弹性系数是0.26,也就是城镇化率每上浮1%,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对应增长0.26%,说明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优化表现出显著作用。对不同地区而言,城镇化率每上浮1%,该指数在东部的增长是0.164个百分点,中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增长0.243个百分点,该指数在西部的增长是0.372个百分点。这表明西部地区城镇化率对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影响是最显著的,而东部地区的提升效果最不显著。不同地区的城镇化率差别使得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表现出较大不同。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城镇化已处在很高水平,甚至高于一些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而且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已处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所以城镇化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提升的空间相对有限;而西部地区目前是我国最落后的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处于最低水平,城镇化水平也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和发挥作用的空间,从而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提升作用较为显著。

不但城镇化率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显著的影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政府转移支付、产业结构、城乡收入差距、人口老龄化及消费结构的滞后变量也都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有不同的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是负向的,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差距越大,农村居民越不愿意消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指数越低。但是政府转移支付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是与理论设想有所出入,原因可能在于我国政府对社会保障与就业的投入仍然不足,人们为了养老和孩子的教育更愿意高储蓄有关,作用效果没有表现出来,尤其是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还不够广泛,社会保障水平和质量有待提高。而其他变量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作用均是积极的。对于东部地区而言,还有城乡收入差距、政府转移支付、产业结构及消费结构的滞后一期变量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较为显著;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影响较显著的变量还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政府转移支付、产业结构及消费结构的滞后一期变量;对于西部地区而言,影响较显著的变量还有城乡收入差距、政府转移支付及消费结构的滞后一期变量。

四、推进乡村振兴 提振农村消费的对策建议

通过分区域研究城镇化率差异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不仅有助于从理论和实证上分析不同因素影响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也有助于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和根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振农村消费,促进经济内循环,也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之必然。要想优化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必须要有城镇化的有力助推。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通过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逐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减小城乡收入差距,增强农村居民消费信心,向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升级,从而提升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水平与质量。同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城镇化发展的不足和不协调,把优化升级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当地现代特色农业及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结合起来。

(一)促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塑造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主体

传统的城镇化主要是人口非农化和土地非农化,主要是依靠行政力量和政府投资实现,其中的政府投资会对消费产生一定的挤出效应。新型城镇化实质上是在数字经济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的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相比较,更重视人口规模、经济结构、社会发展、生态美丽等多个方面的共同发展,而且更重视城乡居民在收入、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方面面的获得感与公平公正共享。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就是要提升农民生活幸福指数,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乡村振兴战略将通过改善乡村风貌、提高乡村竞争力、提升乡村效用水平,影响人口迁移的决策变量和迁移决策,进一步引导人口城镇化从快速推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因此,促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才能有效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选择,塑造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主体,提升农村居民消费结构。首先,应高度重视城镇化发展的质量,科学合理地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城市的集聚、辐射和示范效应对农村地区的影响,激活农村地区的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增长,优化消费结构。其次,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度,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增加科技在农业中的投入,使农民可以分享土地收益,集中精力于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并通过进一步完善农业相关政策,使更多农民共享新型城镇化成果,提高农村居民消费,使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最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困境,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对于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伴随城镇化水平提高,城乡交流日益密切,农村居民在消费习惯上效仿城镇居民,极大地助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变,重塑新的消费主体。

(二)促进产业兴旺的城镇化,注入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动能

归根结底,城镇化进程必须由产业驱动,如果没有产业来支撑城镇,它将无法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城镇化建设也不可能实现;只是片面强调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而不加速发展农村产业,会导致“空心化”问题,则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加困难,消费水平不断降低,极大地阻碍着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产业兴旺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为提升农村居民消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了新思路。因此,只有产业兴旺的城镇化,才能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和第三产业,为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注入新的动力,以农业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推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换代。首先,应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与健全,借助先进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带头作用,集中精力发展金融、中介、物流和信息等现代服务业,从而增加就业机会,使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确保农村剩余劳动力有产业可依托,增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居民收入,从而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助力乡村振兴。其次,振兴农村产业,加大农业生产中的科学技术投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动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以此提高农业经营的集约化水平和效益,优化农业产业产品结构,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再次,大力发展农村旅游业、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挖掘和发展农村新产业,不断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加快促进各类新技术、新服务、新模式发展,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形态和就业机会。针对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就业质量。最后,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完善政务服务,优化经济发展政策环境,做好对农村居民消费的“放管服”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农村绿色健康消费,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注入新动能。

(三)促进公共服务均等的城镇化,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预期

在城镇化过程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更是夯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服务的基础。乡村振兴离不开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这正是公共消费的用武之处。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改善消费体验,提升农民消费满意度。“生态宜居”乡村不仅需要绿水青山,也需要便利的生活条件和完善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尤其是中西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和各种农业投资支持,加快农村公共道路、电力保障、生活饮用水、供暖供气、垃圾污水处理、网络数据信息等的建设步伐,为农村居民户小车进家、家电使用、互联网物联网体验、农村生活美好等提供物质与技术保证,为提升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和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发展教育、医疗、养老、保险、文化等公共服务事业,为农村居民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通过这些保障措施解决农村居民“不敢消费”的顾虑,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预期,从而使农村居民在追求更高层级的消费需求时无后顾之忧。研究表明,城镇化会通过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预期, 从而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消费结构。 首先, 完善农村地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提高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对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增强基础设施建设, 增加农村教育资源供给, 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等, 特别要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短板, 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金融工作的落实, 健全城乡公共基础设施, 进而确保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目标的实现, 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由城市顺利延伸到乡村。 其次,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消除农民工进城打工的后顾之忧, 完善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制度, 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尽快真正落实国务院关于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落户的政策, 打破户籍制度对城镇化发展的人为限制, 使进入城市的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激发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积极性, 从而提高农民工在城市“愿消费、 能消费、 乐消费”的预期, 随着农民工消费水平的提高, 促进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最后, 加大对农村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资金投入力度, 提高农村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从而形成农村居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增强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和信心, 改善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预期。

(四)促进数字智慧的城镇化,形成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业态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催生了许多消费的新业态,改变了消费的方式,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消费的便利体验和选择。消费的领域不仅仅局限于实体市场,新的消费模式,即网络市场和电商消费迅速崛起,成为带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引擎,所以促进数字智慧城镇化是时代的需要。数字乡村建设对乡村振兴增添了新的活力与动力。如新疆奇台县与阿里巴巴签订数字乡村项目建设合作协议,藏在深山里的“网红”数字乡村余姚中村等,推动了产业发展。尽管以数字智慧为代表的消费新模式、新业态首先在城市兴起和普及,但是我国农村消费市场巨大的人口基数和消费潜力必然是新型消费形式和技术手段开拓和挖掘的巨大空间。数字智慧的城镇化可以穿越和改变传统物理空间的城乡时空,形成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业态。首先,新时代“新基建”的重点和难点是广大农村地区,要重视农村地区网络、通信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商业网络通信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财税等多种手段整体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根据农村居民的需求开展特色金融服务,扩大农村商业网络,为农村居民的消费提供便利;加快农村物流网络与交通运输建设速度,极大提升快递配送效率,强化农民居民网购的便捷性,给农村居民网上消费提供便利平台。其次,持续推广“互联网+”战略,转变农村居民固有的消费观念,加强对农村居民使用互联网技术的宣传教育,使农村居民更多地认识和使用互联网工具和金融产品消费,利用互联网提供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等的便利和快捷,改变农村居民的消费观念,优化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最后,我国目前互联网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仍然不平衡不充分,城乡之间还存在着“数字鸿沟”,而且相当多的农村居民文化知识有限,且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缺乏对互联网经济潜在安全风险的鉴别能力,容易受网络消费的潮流影响,盲目跟风和随众,甚至陷入网络消费陷阱。因此,保护和引导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业态,必须加强互联网的建设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互联网消费的金融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制度,促进农村互联网数字消费的健康发展,加强对农村居民消费者的网络权益保护,使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五)促进区域协调的城镇化,实现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新均衡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政策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致使城镇化的发展处于不同的水平。区域协调发展是中国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目标的要求。从区域发展来看,中西部地区发展有巨大的潜力,而城镇化也将是中国最大的内需所在。本文实证研究表示,城镇化率的不同给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方面产生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对于不同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也不能套用统一的模式,应当从区域层面上来制定不同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和布局结构,特别是在相对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城镇化给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带来的影响与外溢效应,有助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走向均衡。首先,中西部地区目前是中国农村需求市场发展的重要区域,消费潜力很大,但受各方面发展条件的制约,消费的能力和水平远远不如东部地区。政府应极力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均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循环资金投入力度和农村优势产业扶持力度,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减小区域差距,推动和支持中西部农村居民建立更加合理、均衡的消费结构。其次,促进各地区的联合开发,东部发达地区要素外溢转移到中西部相对落后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的资本、技术和产业与中西部农村人力资源的结合,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的收入,提高其消费水平。同时,将东部发达地区的消费理念、消费方式和消费业态转移到中西部不发达地区,使得农村居民消费整体协同发展。最后,由于中西部不同省市间城镇化发展基础和条件不同,按照国家的中心城市、城市群战略布局,中西部农村不同区域可以形成以郑州、重庆、武汉、成都、西安、兰州等大城市为中心的发展模式,利用大城市消费集聚和效应外溢的功能拉升中西部农村地区居民的生活和消费水平,在持续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不断提升和优化中西部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积极稳妥地实现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新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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