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业融合的“场域-资本-行动”逻辑
——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为例
2021-05-08王乃举
王 乃 举
(合肥学院 旅游与会展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一、 研究进展
1. 文献梳理
国外产业融合研究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研究成果丰硕,旅游产业融合研究是其一方面,但相关理论研究较少,案例研究是其主要特点,如文物遗产地、信息技术、政府管理、文化创意等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发展研究[1-4]。
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内产业融合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理论与实践研究并重。国内旅游产业融合研究开始于20世纪末期,聚焦旅游产业融合概念、机制、路径等方面的研究。
何建民、李树民、张凌云等均以一般产业融合概念为基础进行研究,认为旅游产业融合是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或者旅游产业内部不同行业之间通过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而逐步形成新产业或产业链的动态发展过程[5-7]。徐虹等从系统论角度出发,认为旅游产业融合是指在开放的旅游产业系统中,其各要素的变革在扩散中引起的不同产业要素之间相互竞争、协作与共同演进而形成一个新兴产业的过程[8]。以上概念研究表明:旅游产业是开放系统、动态系统,旅游产业在内外部因素刺激下,不断在系统内行业间及系统外与相关产业融合,形成新的产业形态。
旅游产业融合机制包括动因及模式。赵黎明、孟茂倩指出,旅游业在内部推力和外部压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产业融合的持续性发生机制[9-10]。张辉等认为,信息技术在旅游产业融合中的重要作用被广为认可[11-14]。但也有学者持否定态度[15]。基于系统演化理论,部分学者从演化经济学、自组织理论、物理学黏性理论角度出发,分析了旅游产业融合的机理[8,16-18]。徐虹等从系统自组织理论出发,认为旅游产业融合存在制度障碍、能力障碍和需求障碍[8]。何建民提出旅游产业融合存在信息交流、行政体制与行业划分等障碍因素[5]。综上所述,旅游产业融合动因可归结为外部驱动力和内部驱动力两方面。外部驱动力是旅游产业融合的根本原因,源于旅游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高级化变化,技术力量和体制变化是助推动力。内部驱动力是旅游产业主体(企业)为顺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及产业激烈的竞争态势所作的应对调整。不难发现,制度障碍、行业壁垒、信息不畅是旅游产业融合的主要障碍。
尹华光、冯欣欣等总结出文化、体育与旅游产业融合的模式[19-20]。本研究认为,旅游产业融合应从两方面展开。一方面,应在确立融合主体语境下讨论融合模式。譬如主体确立为旅游企业,旅游产业融合模式可分为纵向融合模式和横向融合模式;前者沿旅游新兴六要素(商、养、学、闲、情、奇)及传统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融合发展;后者指旅游产业向关联第三产业及第一、第二产业融合发展,也包括空间融合及品牌融合等。另一方面,应根据融合纵深程度划分为浅层融合(延伸型)、中层融合(重组型)和深层融合(一体化)。
罗栋、尹华光、冯欣欣、麻学锋和丁雨莲等众多学者,结合相关研究提出了不同的旅游产业融合路径[15,19-22]。显然,旅游产业融合路径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必须结合具体研究对象,分析内外部基础和条件,方能奏效。
近年来,各种具体产业类型(如体育、文化、农业、互联网等)与旅游产业融合成为研究热点,旅游产业融合定量研究也取得长足发展[10,17-18,23]。
2. 研究述评
国内外文献表明,动力机制是旅游产业融合研究的焦点和难点,因为其关系到融合概念、融合模式、融合路径等各方面。既有研究缺少有力的理论支撑,认为产业边界模糊和科技进步是旅游产业融合的动力源泉,原因在于上述观点忽略了旅游产业融合的特殊性。旅游产业融合的特殊性是:①文以载道、旅以致远,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存在融合共进的方面,但由于二者经济性与事业性的差异,不能简单地以一般产业的边界模糊性来界定;②现代科技在文化旅游产业中的呈现,仅是旅游产品组合、呈现、传播方式上的变化,并非旅游产品本质、内涵、要素、结构与功能的再生产、再创造。此外,当前系统自组织理论、黏性理论研究成果也较少。
二、 理论架构
场域理论认为,区域主体与客体由位置、关系、资本、权利、惯习等要素构成。“场域-资本-惯习”构成主客观行动系统。“场域”以一定边界的物质空间为载体,主客体均占据一定的资本,享有一定的权力。资本包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和消费资本。权力是指在市场环境下通过法律法规配置的政府管理权力及地方设置的规划、开发、经营管理的规定、约定等。主客体行动各方均占据一定的位置、资本、权力,形成关系网,通过复杂关系“惯习”行动维持场域运行,分割资本、权力、声望等方面的收益[24]18。
资本来源、资本转化、资本收益是“场域-资本-惯习”理论的核心。经济资本来源于开发商投资、经营者运营,属于商业资本。文化资本来源于文化资源,是指开发商包装、改组、创意的,被搬到景区前台旅游环境中供旅游者休闲消费的地方民间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如民俗展演、文创工艺品等。位于景区后台非旅游环境中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只是文化资源,非文化资本。还有相当一部分文化资本来源于景区之外,如,移植文化或大众文化的科技乐园、快餐店、咖啡屋等。社会资本指行动各方的社会权利及在景区规划设计、经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享有的权利。符号资本可以是一个人的身份、威望、影响,也可以是群体或地方的品牌、形象和吸引力等。消费资本由旅游者持有,旅游者的一系列消费决策行为决定了其资本转移输入旅游地的可能。
在布迪厄场域理论中,惯习是行动者生成策略的原则,将过去的各种经验结合在一起,作为直觉、评判和行动的母体发挥作用。惯习是创造性的,能体现想象力,但受制于社会结构。“场域-惯习”二重性决定了主客体行动与场域的相互形塑和相互依赖[24]17。场域的现实性与决策、行为的后置性可能更多受制于随机变化的未来环境。因此,关系网络形塑的“惯习”,应叠合未知情境的即兴创作和随机应变。这也是本研究选取“场域—资本—行动”研究范式的原因[25]。
旅游地开展旅游活动的空间是位置、关系构成的网络,以及其承载的资本、权利、行动构成的场域。据此制定本研究思路:①分析跨区域旅游产业融合背景下场域形成的基本条件与维持场域运行、转化、退化或消失的内外因素。②分析旅游地场域资本概念及形态,探查资本转化、资本增值、资本贬值的运行规律,重点探讨文化资本的形成、转化规律。③既考查场域客观性对主体行动的形塑作用,也充分考量各类主体在复杂、非线性场域变动中的即兴、能动的行为规律。④以“场域-资本-行动”逻辑优化区域旅游产业融合路径。
三、 实证研究
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范围包括黄山、池州、安庆、宣城、铜陵、马鞍山、芜湖7个市,共47个县级单位,土地面积5.7万km2。其中黄山市、池州市、安庆市和宣城市为核心区。
1. 场域-行动
场域是旅游产业融合的空间载体。它不是旅游产业与相关产业在空间上的无序糅合,更不是简单程序上的叠加,而是行动主体位置及其关系网络的空间架构。示范区场域的行动主体及其行政关系为:示范区场域→圈层场域→地级市场域→县级场域→景点景区场域(见图1)。这4级行动主体构成示范区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各级行政管理主体的地理位置固定性与行政范围确定性,结合地缘关系、资源禀赋、旅游业发展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区内外环境条件,将示范区内旅游资源划分为基本层次和高级层次两种类型。见表1。
图1 示范区场域空间关系
表1 示范区旅游产业融合行动主体位置关系
(1) 位置关系。位置关系分为基本层次关系和高级层次关系两种,圈层关系属于基本层次,带区关系属于高级层次。
圈层关系。示范区旅游产业融合空间场域圈层结构可分为:内核——徽州文化旅游核; 外核——宗教、诗文化旅游核; 边缘——皖江城市旅游带。见图1。
内核以黄山为中心,以徽州文化为基底,形成辐射周边的山水文化旅游圈,具有高品质、垄断性的黄山风景区和徽文化生态保护区是示范区的核心。融合行动主要考虑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保护措施、生态补偿机制、文化与自然生态资源开发及品牌营销路径等。
外核以毗邻徽州文化核心区的宣城和池州为主体。从徽州文化的扩散效应看,宣城绩溪历史上归属于徽州府,宣城、池州及其他县市也受徽文化,特别是徽派建筑的影响。融合行动近期以本区域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保护、文化与自然生态资源开发及地方品牌营销为主;中远期考虑跨区域佛教文化、诗文化空间融合,实施共建品牌营销战略。
边缘区以长江黄金旅游通道为纽带,串联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4个市,形成皖江城市旅游带。皖江各市自然、历史文化虽有差异,但长江作为本区天然载体,空间融合极其便利。融合行动主要考虑自然与文化生态保护开发、生态补偿实施及整合皖江旅游品牌营销等。
带区关系。示范区旅游产业融合空间场域还可以划分为混合带与混合区来开展融合行动。
混合带——宗教山水文化旅游带。以宗教山水文化为虚拟连接,以高品质宗教文化、山水文化为空间节点,是示范区品牌融合的关键。融合行动在自然与文化生态保护开发基础上,创新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构建旅游文化创新平台和旅游品牌共建平台。
混合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区。以徽州文化、皖江文化、皖南山水文化为统领,是示范区品牌融合的终极目标。
近期主要谋划实施基本层次的空间融合和高级层次的混合带(宗教山水文化旅游带)空间融合,以交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纽带。中远期实施高级层次的混合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区)空间融合,以智慧信息网及品牌体系为建设目标。见图2。
图2 示范区场域时间关系
(2) 网络连接。场域网络由交通与信息两方面构成。航空、陆路、水运等构成场域交通网,智慧平台构成场域信息网。
示范区建成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主体的交通网骨架。构建黄山市、其他地级市、各县的3级集散中心体系。地级市以高速铁路为连接通道,县及重点景区以高速公路为主要连接通道,一般景区以一级公路为主要连接通道。黄山风景区、九华山风景区、天柱山风景区建成民航通道,马鞍山到安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建成内河水上游轮通道。
智慧旅游平台是信息网的关键。总体思路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平台架构为一个平台,两大模块,三个层级。
一个平台是指示范区智慧旅游综合平台, 综合管理示范区智慧旅游事务。这样能够节约智慧旅游建设成本, 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同时能够实现跨区域、 跨领域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两大模块是由智慧旅游信息服务模块和监管模块构成。信息服务模块包括旅游宣传、营销、接待服务等内容,可供游客、旅游企业、科研机构、电信运营商等使用;监管模块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平台进行管理、协调、应急等(单向内网)。
三个层级分别是政府层级、企业层级和游客层级。政府层级在信息服务模块中即可提供旅游政府服务,又可与企业及游客互相监督。见图3。
图3 示范区智慧旅游平台架构
在优化行政主体位置和通路连接基础上,有序高效形成场域网络,示范区旅游产业形成一个有机整体。示范区内外部信息流、物流、旅游流的效率提高、成本降低,各类主体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场域内部的各级政府管理者、各类旅游生产经营者的信息共享、知识交流、管理决策更加便捷快速。这有利于示范区各级管理者制度制定、规划设计、市场监管等人力、智力资本的配置;有利于开发商、经营管理者投资决策、市场决策、风险规避、产品开发、转型设计等,合理分配投资、经营资本;有利于开发商捕捉市场信息,创新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合理配置文化资本。区内外游客出行决策制定、实施、反馈成本降低,有利于旅游者合理分配消费资本,也有利于社会资本的再分配,如机构组建、权力配置。
2. 资本-行动
(1) 文化资本。示范区是安徽乃至全国文化资源“富矿区”,其文化资本转化的思路是,先通过文化整合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再通过文创平台实施文化资本的转化。
梳理示范区内文化脉络, 即文化主次关系、空间分布及其关系、文化主要承载体等, 是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基础。 示范区文化划分为区域文化、专项文化和现代文化3种类型, 其代表文化、文化主要内容及文化整合路径等如表2所列。
表2 示范区文化资源整合行动概况
文化和旅游部组建以来,明确了“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工作思路,为示范区文旅融合指明了发展方向。根据示范区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各自的发展现状,结合不同地区的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可以从产业运作模式、市场运营机制等方面对两大产业进行融合创新,最终实现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区历史地理环境分异明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产业自身特点选择不同的模式。
构建以黄山为核心的示范区协同文创平台,见图4。以世界遗产旅游、徽文化体验、佛教文化体验、文化主题城市体验为主打产品,开发山水、徽文化、江南文化、佛道文化、诗文化等特色文创产品,构建包括黄山、池州、宣城、安庆、铜陵、芜湖和马鞍山7市的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
构建以芜湖为中心, 马鞍山、 铜陵、 池州、 安庆为节点的皖江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 以长江黄金水道为纽带, 大力发展主题公园游、 游轮旅游、 生态旅游、 都市休闲游、 文化主题城市体验游。 构建面向长三角、 联动武汉城市群的文旅目的地。
图4 示范区协同文创平台
示范区文化资本转化需注意:先开发地方特色显著、区内外影响力大的文化资源,再逐次开发次要类型的文化资源;规避示范区文化资本非法侵占、抢占等行为,构建有序的文化资本转化环境。
(2) 社会资本。狭义的社会资本仅指社会结构及其权利分配。社会资本空间上的配置表现为示范区管控下各区域之间的行政权利分配。在具体行政区内部也表现为不同行动主体之间的权利分配,相关研究成果较多,不再论述。
示范区空间权利配置一方面是旅游资源,特别是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权属的问题,开发规则以文化区域之间从属关系为原则,参照文化整合路径,不再赘述;另一方面是区域之间开发与保护的公平性问题,即旅游生态补偿。
示范区建设自然生态补偿平台和文化生态补偿平台,如图5。以示范区黄山、九华山及天柱山为保护主体,拓展至周边缓冲区域,保护自然山水格局,适度发展林果经济。区域内居民因发展导致的收入减少由示范区统筹核算,由政府通过实施货币、就业、税收等政策实施自然生态补偿。示范区传统村落、古镇、历史街区在不破坏历史建筑、不破坏建筑风貌格局基础上,完善充实现代化基础设施、生活设施等。保留传统社区、传扬优秀非物质文化、延续传统生活习俗,由此引起的收入水平、生活质量落差由政府核算,通过货币、实物、就业等途径进行文化生态补偿。
旅游生态补偿是产业融合区域的公平问题,是在示范区场域内,不同利益主体建立的公平行动机制。由示范区管理者协调地市级、县级旅游部门规划设计旅游企业的经营活动,设定生态补偿机制,实现区域之间,特别是生态主体、文化主体为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文化生态资源付出的牺牲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图5 示范区旅游生态环境共建平台
(3) 品牌资本。旅游品牌是示范区符号资本的主导形式,而共建品牌又是示范区旅游品牌呈现的主要方式。游客对旅游景点(景区)的效用评价包括有形的物理感知价值和无形的文化感知价值。通过跨区域旅游品牌的共建,不可转移的物理感知价值可以借助旅游区域的扩张得以补充,以满足不同旅游者群体的喜好;而文化感知价值可以嫁接和兼容,即一方高品质的文化内涵可以转移到另一方或多方。示范区旅游品牌共建分面域与带状两种模式,见表3。
示范区共建两圈四带品牌体系。前者包括大黄山旅游品牌和徽州文化旅游品牌。后者包括宗教山水文化旅游品牌、皖江城市文化旅游品牌、诗文化旅游品牌、创意文化旅游品牌。
表3 示范区旅游品牌共建模式
大黄山旅游品牌以黄山为母品牌核心,空间扩张至整个示范区,是示范区对外价值主张的第一品牌。徽州文化旅游品牌以黄山市和宣城市的徽州文化为母品牌,空间范围覆盖两市全境,是示范区对外价值主张的第二个品牌。
宗教山水文化旅游品牌以黄山、九华山、齐云山、天柱山及太平湖、升金湖、花亭湖山水风光为空间载体,以儒释道宗教旅游为文化统领,培育形成世界级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品牌。皖江城市文化旅游品牌依托长江黄金旅游通道,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皖江城市及重要景区为空间载体,以都市休闲娱乐、生态养生、游轮观光、工业旅游等为主要形式,培育国家级皖江城市文化旅游品牌。诗文化旅游品牌以池州、马鞍山、宣城为主要空间载体,以杜牧、李白、谢朓诗文化为统领,培育形成全国知名的诗文化旅游品牌。创意文化旅游品牌以芜湖、泾县等地的主题公园或创意文化演绎为主线,培育国家级创意文化旅游品牌。
(4) 消费资本。旅游者作为场域外行动主体,其旅游决策、实施和反馈离不开与示范区关联,其决策的实施就是在示范区场域进行的消费资本转化行动。
旅游线路选择是旅游者消费旅游产品最重要的时空安排。旅游线路是旅游者前期决策的内容,主要控制变量是示范区旅游品牌的影响力。大众旅游者一般按照旅行社的安排,先到知名度最高的黄山,再到周边传统村落,以此向外围地区拓展。特殊人群,如宗教旅游者、诗文化旅游者、山水文化旅游者,会自主选择组织线路,但线路安排依旧遵循景点品牌影响力先高后低的原则。
消费资本与示范区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地方行政主体应重视文化主题线路产品开发,如山水文化、徽州文化、宗教文化、诗文化等旅游线路,加强文化品牌建设,生产符号产品,以互联网自媒体、新媒体形式传播,加大文化品牌覆盖度与影响力。社会资本应充分调用权利配置,制定旅游生态补偿法规,保障文化生态、自然生态保护区居民合理收入,也保护旅游场域文化与生态资本,这是实现文化与生态资本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与基础。
四、 余 论
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空间跨度大,建设周期长,示范区建设既要面向未来,又要放眼国际。在追求高质量环境、高质量旅游及文旅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建立国家化、智慧化、生态化、品牌化的示范区,作出区域融合、产业融合的战略规划是形势所趋。
当前,以道路交通引领的示范区旅游基础设施空间网络架构日益完善,各项示范区层面的制度制定也在逐渐完善中,示范区旅游场域建构初步完成。但是,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资本、消费资本等经济资本转化,如文化整合、品牌共建、生态补偿等,因理念认识不同,所涉利益分割与无形资本度量等难题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