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建设背景下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及对策
——以长沙县为例
2021-05-07陈明香
陈明香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持续增长,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使得城乡生活垃圾成倍的增量,环境问题和隐患日益突出。2017年3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对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本文通过对长沙县城区和乡镇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的问卷调查及实地访谈,了解目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寻其背后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及资料来源
本次调研的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调查走访的地点选在了长沙县城区和两个乡镇,在城区我们调查走访了一个社区和八个小区,八个小区是依据方位、大小、新旧的原则进行选取的;两个乡镇即开慧镇和青山铺镇,开慧镇和青山铺镇作为长沙县重点打造的红色旅游景点及特色小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次调查设置了两套问卷,分别是针对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对部分环卫工人进行了实地访谈。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基本信息及所在地垃圾分类状况。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教育程度等;垃圾分类状况包括垃圾分类标准、是否配备了垃圾分类桶、是否有相应的制度和宣传活动、垃圾分类有哪些困难等。
三、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状况
此次调研共分发180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60份,回收率88%。根据调查样本的数据显示,调查对象中有78%的人认为垃圾分类很有必要,10%的人表示对这方面并不关心;仅有5%的人在家中配备了分类垃圾桶;有93%的人认为垃圾分类应该大力推广,6%的人表示并不关心这个问题;仅有3%的人会主动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37%的人居住地配备了分类垃圾桶,这其中85%以上的人是小区居民,仅有15%的人是乡镇居民。以下是我们针对问卷调查情况所做的统计分析:
(一)居住区垃圾分类宣传时间间隔。调查显示,20%的居民认为居住区从来没有进行过垃圾分类的宣传,24%的居民说居住区2-6个月进行一次垃圾分类宣传,56%的居民所在地半年以上进行一次垃圾分类宣传。由此可见,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还不是很大,仍有不少的小区基本没有进行过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主要以老旧小区为主。在与居民的访谈中了解到,小区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的方式主要是做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展板,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小视频。宣传方式的单一使得小区垃圾分类的效果并不理想。
(二)居住区配置分类垃圾桶的情况。调查对象中,32%的人说居住区配置了分类垃圾桶,68%的人所居住的地方还没有配置分类垃圾桶。总体来说,新建的小区物业人员垃圾分类的意识更强,垃圾分类设施配备较完善,但是在较旧的小区,尤其是乡镇中,垃圾分类的硬件配备很少。这就导致了垃圾分类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差异性,这种差异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认识,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应该尽量整体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只有把硬件设施完善了,环境氛围才能好,人们的垃圾分类意识才会逐渐增强。
(三)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情况。调查显示,68%的居民几乎不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24%的居民略知一二,只有8%的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了解的比较清楚。大部分居民缺乏垃圾分类知识,很多居民只知道易拉罐、矿泉水瓶等一些简单的可回收垃圾,对很多垃圾分类仍不清楚。从访谈中了解到,居民很少参与学习垃圾分类知识的活动,而且我国目前垃圾分类标准不科学不统一,没有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指导,也造成居民对垃圾分类认知混乱。
(四)垃圾分类存在的困难情况。在调查的两个乡镇和数个小区中,都反映居民基本不会在家中进行垃圾分类,仍然是将所有类别的垃圾放在一个垃圾桶中进行处理。在“你认为垃圾分类存在哪些困难?”的问题上,16%的居民认为是人们环保意识还比较薄弱,23%的居民认为垃圾分类的设施还不够完善,24%的居民认为宣传力度还不够,17%的人认为人们对垃圾分类的知识掌握的不够,20%的人认为是职能部门管理不力。整体来看,这些因素都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垃圾分类处理的推进过程,所以说,垃圾分类处理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区、个人三方的通力配合。
(五)在垃圾分类中应该发挥最大作用的群体情况。调查显示,23%的人认为垃圾排放者应该在垃圾分类中发挥最大作用,56%的被调查者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发挥最大作用,8%的人认为宣传媒体应该发挥最大作用,12%的人认为社区或居委会应该发挥最大作用。从调查来看,垃圾分类的工作应该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导,社区和个人全力配合。
综合以上调查数据分析,目前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状况还很不理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居民在家内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很少,他们认为实行垃圾分类过于麻烦和繁琐,而且大部分居民的垃圾分类储备知识也很有限,如果作为垃圾分类实施主体的居民都不能将垃圾进行正确分类,那么垃圾分类工作是很难落实的;二是各个小区的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备情况差异较大,新建的小区、规模较大的小区一般都配置了分类垃圾桶,而旧小区、规模较小的小区这些硬件设施基本没有配置完善,这种差异也造成了各个小区垃圾分类发展的不平衡;三是居住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少,宣传形式单一,大部分小区半年以上才会进行一次宣传教育,而且基本都是以展板的形式放置在小区内,极少的居民会主动去学习,宣传效果不尽人意。
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
(一)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垃圾分类知识有限。总体来看,居民能够自行在家里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非常少,在生活垃圾的日常处理方式上,不分类、直接投放的比例超过了60%,有些居民甚至认为进行垃圾分类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他们认为即使自己在家里进行了垃圾分类,最后投放到垃圾桶后又变成混合的了。同时居民垃圾分类储备知识非常有限,很多居民只知道易拉罐、矿泉水瓶、电池等一些简单物品的回收情况,在调查走访一位油坊的老板时,他告诉我们对于垃圾分类知识他只知道一点点,不是很清楚,缺乏系统的学习。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居住区还没有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而且每个区域的垃圾分类投放设备的配备情况差异很大,新建的小区设施优于老旧小区。垃圾分类从投放、收集、运输到处理,整个流程必须配备相应的设备和设施,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分类失败。我国目前关于分类设施的配备投入主要在前端的投放设备上,在分类回收体系及分类处理体系上,还有很大的差距,导致了前端分类投放后,到了收运环节又进行了混合装运,到了末端又进行混合处理。
(三)宣传力度不大,宣传方式单一。从我们的调查走访中了解到,56%的居民所在地半年以上才进行一次垃圾分类宣传,每次宣传都是蜻蜓点水式,有不少的小区基本没有进行过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社区或者小区的垃圾分类宣传主要是做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展板,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小视频,很少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和对居民进行真正的培训学习。居民的参与学习率不高,没有很好的引起民众的共鸣。宣传也主要是以线下的模式为主,媒体和社会机构宣传参与度不够。如果不能唤起大多数人的自愿参与,并且形成长期的习惯,那么垃圾分类处理很难真正实现。
(四)政府管理不到位。从根本上来讲,垃圾分类属于典型的公共管理问题,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家庭、个人等共同发力。垃圾分类又涵盖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四大环节,各个环节必须配套衔接,形成高效顺畅的系统。分类投放是产生垃圾的居民或单位的责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均是政府责任。由于政府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大部分垃圾在分类投放后并没有进行末端的分类处理。另外,尽管我国颁布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但垃圾分类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在执行中缺乏管理和监督,一味空喊口号并不能起多大作用。
五、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对策
(一)作为主导的政府。1.加强立法规范。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是推动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保障。目前我国虽然也出台了一些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法律规范,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但总体来说还不成系统,可操作性也不强。在立法方面,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日本的垃圾分类工作是全世界公认做的最好的,他们的法律不仅责任明晰,而且与时俱进,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会根据各个时期的社会现状以及垃圾问题的特点来制定法律,并不断修订和完善。同时,在制定法律时也非常注重细节和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垃圾分类标志与标准。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基础设施,垃圾分类便无从谈起。环保部门与城建部门应加快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增加分类垃圾桶的配备以及后续分类处理的硬件设施。尤其要关注农村的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备,不能因为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滞后而影响整体的进程,同时应加强环卫工人的上岗培训,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确保已分类垃圾可以进行分类回收。
(二)作为策略中心的社区。1.实行多样化的宣传教育。多样化的宣传教育主要表现在宣传教育主体的多样化、宣传内容多样化和宣传方式多样化。目前我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主体比较单一,集中在政府和社区,其他主体还没有真正参与到宣传教育工作中来,比如企业、学校、家庭、居民志愿者等。家庭教育是每个人接受教育的起点,要让家长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从小教育孩子进行垃圾分类,以身作则,潜移默化的影响孩子的行为。学校教育也应成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重要主体,学校要把垃圾分类意识培养和垃圾分类知识的学习作为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在宣传内容上根据正向宣传与负向宣传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宣传时应该对不文明垃圾分类行为的宣传,与居民讲清楚不进行垃圾分类的危害性,通过案例的形式给居民讲解错误垃圾分类的方式及其害处,给居民一定的感官刺激形成感性认识,同时还应该加大政策法规内容的宣传。在宣传方式上一是要注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宣传就是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等各种媒体持续不断的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片,开展垃圾分类微电影、微广告、短视频等制作大赛,在媒体上播放优秀作品,利用媒体形成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线下宣传就是在小区、社区、单位甚至道路上悬挂宣传标语和横幅、分发宣传手册,入户宣传,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专题的宣传等。二是要注意知识宣讲和实地宣教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比如说结合填埋场、焚烧厂建设宣教基地,结合小型转运站建立社区分类宣传展馆。2.实施有效的扶持与激励政策。垃圾分类流程中利益相关方众多,若缺少激励和协调机制,难以形成合力。在我们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行为有激励措施的小区在垃圾分类方面做的较好。比如长沙县的“三一街区”作为湘龙街道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小区内共设有四个“智能分类垃圾箱”,扫描其上方二维码,将垃圾正确分类即可积分,达到一定量的积分可换取相应礼品。这种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了居民的积极性。社区组织可以通过自主提案方式向政府申请经费补助,对将垃圾分类、按时准确投放的居民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建立精细的评分标准,对垃圾分类回收表现出色的小区进行奖励。对于社区内减量排放、资源循环利用做的好的企业给予减税降费政策。与此同时,还要制定合理的垃圾收费制度。从整体来看,为了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有必要加大扶持和激励的力度。
(三)作为基层执行者的居民
1.增强垃圾分类意识。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居民参与的公益性事业,其社会性很强,离开居民的参与谈生活垃圾分类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意识是行动的先导,作为居民我们应该从社会、生态文明的角度多思考垃圾分类处理的意义,了解关于垃圾分类的知识,明白垃圾分类的优点。只有从思想上真正认同垃圾分类处理的做法,行动上才能真正去参与。同时居民也有权利对垃圾分类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政府和社区的行为。
2.树立垃圾分类新时尚。居民是实现垃圾分类的主体,引导培养居民实现自主有效分类是推行垃圾分类的最终目标,也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要求的根本体现。作为居民,我们应该主动学习垃圾分类知识,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逐渐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并且以这种好习惯影响和教育身边的人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中来,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