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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探究

2021-05-06曹椿寓王纪鹏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民法典思想政治教育

曹椿寓 王纪鹏

摘要: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更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如何把《民法典》从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个方面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对于推动我国加快落实法治国家建设,提高国民综合法律素养,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思想政治教育;法治国家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民法典》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來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是一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人们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基础性法律规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如何把《民法典》相关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提高整个国民的法律素养,培养国民的法治精神,对于推动我国全面落实构建法治国家,实现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价值及其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各领域建设都取得了重大成绩,依法治国也迈出了重要步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民法典》应时代之需而颁布,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的强烈愿望。加强《民法典》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的时代价值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矛盾发生了新的变化。如何进一步完善国家立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增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能力,更好保证主人翁地位,参与国家社会各项事业活动,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积极性,需要将我党依法治国的先进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实现治理方式法治化的与时俱进。《民法典》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党领导人民在治国理政中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经验进行全面总结的法律成果,它的出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契合了人民群众的意愿,适应了新时代我国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走向现代化的要求。早在1980年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制定一部反映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建设法治国家探索经验的民法典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对制度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强和完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国民法律素养,对公民依法监督我国执法机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把《民法典》融入国民教育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重要学习要求,将《民法典》融入国民教育也是新时代发展的必要举措,是完善国家立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改革开放的成果的需要,是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增强人民行使权利、更好保证主人翁的地位的需要,是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需要。总之,将《民法典》融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对推动我国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性

“国民教育是我们建成法治社会、平安中国的基础性教育,是为公民能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根本性教育。”[3]《民法典》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是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我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相对偏重于物质文明建设,国民法律素养欠缺,社会上大多数人不懂法、不学法,甚至有些人以身试法。一些人由于不懂法导致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选择私了,或息事宁人,结果造成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厂家、商人为获取不当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4]青年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应该从小就“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可是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多数学校并没有开设相关的民法知识课,青少年法律知识普及极为薄弱。“青少年法治意识的强弱与法治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进程和全面依法治国宏伟蓝图的实现。”[5]因此,加大对青少年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刻不容缓。总而言之,《民法典》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加大对国民进行《民法典》的宣传,普及《民法典》,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对建设法治国家、和谐社会非常必要。

二、《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的问题

家庭缺乏法律意识的渗透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不采取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手段的话,它们就发芽滋长,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是已经扎下了深根,以致永远也把它们拔不掉了。”[6]家庭教育是人生教育的起点,它既是生活技能的启蒙教育,又是“人之初”德性的启蒙教育。[7]同时也是学校教育的基础、补充和延伸。在家庭教育方面目前普遍缺乏法律意识的渗透,大多数家庭主要是对孩子的学习成绩、日常行为表现进行干预,而对于日常生活所需的法律素养教育几乎从不涉及。

学校教育的局限性

“教师的主要责任为教育,即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8]教师在青少年成长道路上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是学生的引路人。要提高我国公民整体的法治素质教育,必须从基础性教育抓起,形成大中小幼一体化教育,使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循序渐进影响学生,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法律相关知识的基础教育需要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与法律素养的教师,目前由于行业专业的特殊性,大多数法律人才进入到司法系统及律师行业,各级学校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比较短缺,其他科目的教师平时也把更多的精力聚焦于本学科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对法律相关知识涉猎极少,法律意识不强,这些因素都给学校普法活动带来极大的困难。

社会缺乏对法律教育的宣传

社会环境是青少年成长的大家庭,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教育有着重要作用,尤其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更容易受周边不良环境的影响。目前我国整体上还未形成浓厚的法律意识氛围,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很难接触到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司法部门开展大规模的法律宣传教育较少,例如公民普遍对与消费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了解就较少,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执法部门普及识别造假产品、维权等法律知识深受群众欢迎,只是这种普及未能做到常态化,在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学法用法的氛围。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也使得大部分人为生活奔波,没有时间专门学习法律知识,导致法律知识匮乏。

整体上看,现阶段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国民相关法律知识普及方面缺乏有机统一性。在学校教育中,需要把《民法典》的学习纳入必修学科范围,把家庭教育的配合列入培育范围,在全社会利用线上平台宣传、线下公益广告等形式形成浓厚普法氛围。

三、将《民法典》融入国民教育的路径

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需要更多高素质的国民,特别是具有相关法律知识和素养的国民。培养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国民,需从娃娃抓起,形成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位一体的国民法律知识教育体系。

家庭方面

孔子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父母的一言一行无时无刻不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正所谓“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6]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所谓上行下效,父母要成为孩子良好法律素养的领路人,父母必须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对孩子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使孩子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素养。父母可选择观看法律教育动漫视频,或进入法律社区学习法律小知识等方式提升自己,只有父母从自我做起,树立良好的榜样,孩子们才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

学校方面

学校教育资源集中,是培养学生成长成才,树立正确三观的重要学习基地。把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需要把教育目标与教育方式相统一。“教育要在不同的年龄段对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的目的、内容与方法都有不同的要求。它根据每个人的思想水平、智力水平、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进行教育,将自然的人变成具有现代化科学技术水平、思想觉悟高的人,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也要针对受教育者的具体情况因人制宜进行改进,只有掌握了教的规律,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达到培养人造就人的目的。”[9]分阶段进行培养即“分众化”教育,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方式之一。

幼儿时期是模仿教育,规范群体教育阶段。3-6岁幼儿时期是儿童智力形成的关键阶段。“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其实说的就是三岁阶段的小孩表现出来的行为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型,可以看到未来该幼儿的成长轨迹。所以说幼儿时期的品德培养与习惯养成对人的一生是非常重要的。”[10]老师应站在孩子角度,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儿童善于发问,思维具有发散性,需要老师耐心对待,老师也可利用“同伴效应”培养孩子的交流能力。儿童身边的成年人群体对儿童智力成长起着关键性作用,好奇心反应的是儿童的创造力,在儿童阶段学习《民法典》,可利用他们对未知事物探索的好奇心,促进儿童思想、行为的改变,例如把垃圾丢进垃圾桶以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要学会尊师敬友等文明礼貌行为,都是《民法典》涉及的相关儿童方面的内容。

中小学时期是综合素质教育阶段。为了学生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注重多方面、深层次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此阶段是人的智力和心理发育的旺盛阶段,其逻辑思维、情感、感知、知觉发育迅速,教师教育过程应注重抛问题给学生,让学生学会自主思考。一方面,学校可建立“《民法典》学习周”,建立“法律簡报专栏”,要求每周以班级为主要负责单位更换学校简报内容,或观看法律短片,营造浓厚法治学习氛围。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开展“《民法典》主题知识问答竞赛”,以竞赛活动形式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在竞赛前期的资料收集准备、学生之间互相辩述中交流题目,这样有的放矢可以达到牢固法律知识,潜移默化增强法律意识的作用。

大学生是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是有活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前,全社会都在学习《民法典》,作为大学生,要树立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应脚踏实地进行研究学习。大学是小型社会,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作为一名大学生不仅需要学习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未来在社会中立足的能力。大学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倡导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在《民法典》学习过程中,可制定网络学习方案,邀请专业教师,通过网络视频形式给学生以案讲法,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抖音视频短片、民法宣传片等形式图文并茂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网络给人与人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应积极引导学生,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可采用问题投放式教育,教师精选民法案例,以小组讨论形式进行,把法律条文派发给各个小组,小组讨论并结合案例进行思考,选出组长进行发言,各个小组结束后,教师补充总结,每位学生进行课后民法典学习总结。学校也应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邀请专业教授在报告厅进行主题教育,在集体学习中,营造学习氛围。

(三)社会方面

公众人物应树立正面的社会形象,履行社会责任。公众人物占据大量的社会资源,公众人物的个人品德、作风、习惯暴露在广大社会中,他们以知名度吸引社会关注,其一言一行势必会带来正面或负面影响。目前,虽然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还没有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规定,但毋庸置疑公众人物应承受更多社会公德的约束,带头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传播正能量,以健康正能量的形象展示给大众,从自身做起,知法、懂法、守法,接受公众监督,更好履行自己的社会职责。

发挥“融媒体”时代优势,把《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融媒体”是充分利用媒介载体,把广播、电视、报纸等既有共同点又存在互补性的不同媒体,在人力、内容、宣传等方面进行全面整合,实现“资源融通、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的新型媒体。[11]利用融媒体优势,可以实现信息快速传播和互通有无的目的。

我们要把《民法典》融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各地宣传思想和教育部门应根据当地社会环境,着力提升大众的法律意识。普法工作是一项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必须要有广大群众的支持,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开通法律热线,对于群众遇到的问题,做到详细认真的解答。也可采用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注重宣传内容及宣传方式的可行性,确保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做到家庭、学校、社会宣传教育相统一,切实完成《民法典》普法这项重大任务。

《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百科全书,是保障每个人合法权益的宣言书。为更好的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进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就必须认真落实家庭、学校与社会的法治教育的有机衔接,帮助孩子们在家庭启蒙教育阶段就树立法律意识,养成懂法、守法、学法甚至用法的良好习惯。在学校,国家出台政策确保法律知识融入到青少年成长的每个阶段,将《民法典》相关知识进课本、进课堂。组织青少年开展监狱警示教育实践活动,让他们接受现场说法,聘请公检法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学校作关于法律知识的报告。对社会公民的教育主要靠政府做好宣传引导,让普法进社区、村庄、百姓家庭。政府出台政策、划拨专项资金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将公民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及效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的考核中,将各社区、村庄有无违法现象作为评定优秀社区党支部、文明社区的重要指标之一,实行违法犯罪行为一票否决制。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每年评选遵纪守法好公民活动,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公民、家庭进行奖励,对其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照顾。总之,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切實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学习达到人人守法、人人懂法、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效果,全面夯实依法治国的基础,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1,70.

[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3]徐小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N].新法制报,2020-06-19.

[4]徐桂兰.把握“三三”原则,为青少年扣好“法治扣子”[J].海峡通讯,2019,(8).

[5]于铭汇,韩晓贇.论我国当代家庭教育中爱的教育[J].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

[6]陈茂礼.家庭德育对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影响[J].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2020,(5).

[7]毛红芳.“老师”称谓泛化与教师专业化的道德性反思[J].教育科学研究,2018,(7).

[8]贾宁超.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试论教育的本质[J].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4).

[9]李巧丽.幼儿良好习惯的意义与养成方法探讨[J].读写算,2019,(13).

[10]尚策.融媒体的构建原则与模式分析[J].出版广角,2015,(14).

作者简介

曹椿寓,遵义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王纪鹏,遵义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遵义医科大学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责任编辑 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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