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文书》俗字考辨八则
2021-05-06倪荣强
倪荣强
(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四川南充 637009)
《清水江文书》是我国第二大民间契约文书,真实地记载了明清以来清水江流域汉、苗、侗等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交往、协商等历史信息,内容十分丰富,主要涉及土地买卖与租佃、山林归属、契约转让等问题,具有极高的社会历史价值和语言文字价值。《清水江文书》为手写文献,是不同民族人民在社会交往中用汉字书写而成,是多语言交流与碰撞下的产物,用字现象较为复杂,俗字种类与数量繁多,在文本解读与研究过程中造成不小的困难,严重影响了文本整理与研读的效率和质量,故考辨其中俗字是极有必要的。本文拟以《贵州清水江文书·黎平文书》(以下简称《清水江文书》)为材料, 结合《康熙字典》《隶辨》《碑别字新编》《金石文字变异》《字汇补》《敦煌俗字典》《汉语大字典》等历代字书,对俗字“”“”“”“”“”“”“”和“”进行研究, 分析其产生原因,描述其演变过程。在俗体考辨时,多涉及历代字书及繁体字,为使行文清晰,故以当时正俗关系为基准进行讨论。摘录所考俗字的引文出处,引文括注编号及时间,以便于核对。
《杨馁小说断卖山杉树约》:“登归山一共三块杉木,不拘几多,股均分,乃小所占一股,一共四处山,今出断与本寨房族杨品极名下。”(《清水江文书》LP-237-13,嘉庆九年二月初六日)
《石凤冈、石凤来、石凤培等断卖田字》:“倘有房族滋事,此情不买主之事,卖主一力承当。”(《清水江文书》LP-237-117,光绪七年十月十三日)
九、结语
汉语俗字研究起步较晚,有关明清时期俗字研究成果更是不多。《清水江文书》中俗字类型丰富,数量繁多,语料价值十分显著,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当时文字使用的实际情况,可作为研究明清俗字的一手材料。内中俗字的整理、研究,可进一步弥补明清时期俗字研究的不足,对分析汉字形体演变、简化规律大有帮助,有利于正确认识汉字的简化,当下使用的许多简化字都可以从《清水江文书》俗字中找到依据。另外,《清水江文书》中许多俗字未见于历代辞书,本文所考辨的八个俗字,《中华字海》《汉语大字典》等辞书就未收录,可以据此增补,以促进辞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希冀本文俗字研究对《清代手写文献俗字典》的编纂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