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供热房屋空置费”实属无奈
2021-05-04于成东
于成东
什么是“供热房屋空置费”
近十年来,我国拥有两套以上房屋的家庭逐年增多,向大中城市流动的人口也不断增加。在这种大背景下,“供热房屋空置”问题随之浮现。
实行集中供热的公寓性建筑少数或部分业主办理停暖手续,仍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热费,这一费用被称之为“供热房屋空置费”。
公寓性建筑每户业主的房屋都是整栋建筑的一部分,户间传导造成空置房屋消耗大量的热能。据测算,每户空置房屋要消耗正常供热一半以上能耗。比如:在我国严寒地区,冬季室外温度通常为零下20多摄氏度。楼上住户室内温度为22摄氏度,楼下也是22摄氏度,中间住户即使关闭阀门,仍能达到18摄氏度以上。客观上看,供热公司这是在通过开暖住户给停暖住户间接供热。据测算,房屋空置率越高,开暖住户每平方米的热耗就越高,甚至成倍增加。
据调查,近年来一些大中城市(比如北京)周边城镇每年供暖季的房屋空置率都在增加,新建小区房屋的空置率普遍在40%以上,有的小区房屋空置率甚至高达90%。
据测算,如果供热公司不收取“供热房屋空置费”,当房屋空置率在40%以上时,供热公司就得赔本。在这种情况下,供热公司无论怎么烧,即便是开通最大供热能力,很多开暖住户的室温仍然无法达标,严重影响小区供热质量。
基于以上原因,如果不收“供热房屋空置费”,空置房屋所消耗的能源费其实是供热公司在苦苦承担,长期下去,供热公司只能破产。
同时,不收“供热房屋空置费”,也会鼓励房屋空置,让越来越多的“蹭热户”暗爽,对供热市场可持续发展极其不利。
哪些房屋可以办理空置房
什么样的房屋才可以办理房屋空置呢?
原则上,达到第二步、第三步以上建筑节能标准且具备单户关闭手段的房屋都可以。
说到我国的建筑节能标准,有必要科普一下:我国建筑节能标准是以1980~1981年的建筑能耗为基础,通常说的第一步节能是在1980~1981的基礎上节约30%;第二步节能是在第一步节能的基础上再节约30%;第三步节能是在第二步节能的基础上再节约30%。
“三步走”的节能策略是上世纪的发展目标,跨入新世纪后,北方很多省市已经在第三步节能的基础上往第四步节能标准发展了。目前,我国住宅基本跨入第四步节能标准。
原则上,非节能建筑和第一步节能建筑不适合办理供热房屋空置。
相关费用应该如何收
依笔者愚见,“供热房屋空置费”收费比例最好与热计量收费的基础热价比例一致,为下一步全面实行热计量收费做好铺垫和衔接。
也就是说,越冷的地区基础热价比例应该越高,越节能的建筑基础热价比例应该越低。有鉴于此,笔者先支一招:严寒地区的第二步、第三步节能建筑,以收取供暖费的50%~60%为宜,第四步节能建筑收取40%~50%;寒冷地区的第二步、第三步节能建筑以30%~40%为宜,第四步节能建筑则减少到20%~30%;夏热冬冷地区的第二步、第三步节能建筑可只收10%~20%,第四步节能建筑可压缩到5%~10%。
2020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下发,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文件中强调:“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文件进一步肯定了“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的做法,这里讲的“基本热价”就是强调公寓性建筑的整体性,强调“供热房屋空置”时必须交纳一部分基本热费。
“供热房屋空置费”问题关系到供热企业生死存亡,事关千家万户冷暖。有关各方应该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最新文件精神,尽快帮助供热企业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