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主体更切实地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改变
2021-05-04白重恩
白重恩
近年来,中国在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中性竞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然而,企业发展到底需要怎样的营商环境?产业政策如何实施才更有利于经济发展?
扶持过度会造成产能过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特惠模式发生了哪些变化?从现状来看,虽然过去几年我们做了很大的努力,但是中国的营商环境还是不够完善,企业在运营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几个部门同时管一件事,每个部门的规则单独看没有问题,但放在一起,就可能互相冲突。比如,一家外资企业在地方投资项目,按照外汇管理规定,项目结束清算后,其可以将投资收益转回本国,但需要向银行提供纳税证明。2018年之前,我国有两个税收部门——国税局和地税局,即需要提供两张纳税证明,但实际操作中,要想获得国税局的纳税证明,就必须将地税局的证明留在国税局,无法同时提供两张证明。过去企业遇到这种问题时,可能需要某个政府部门或相关人员出面协调,我们将其称之为“特惠模式”。
制度环境普遍改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因为在制度环境中,很多部门都会从自身角度出发制定法律法规,可能造成部门间制度冲突或意见不一致,甚至互相推诿。由此可以看出,顶层设计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比较困难的,地方政府可以考虑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提供“一站式”服务,因为企业在与政府部门打交道时,是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没有能力来协调部门之间的冲突,设立这样一个机构,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营商环境中遇到的问题,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判断产业政策是否得当,要看其在实际应用中所产生的后果。有研究发现,如果产业政策惠及所有相关企业,不影响平等竞争,对效率提升的效果可以是正面的;但如果只是为一部分企业提供支持,造成不平等競争,对效率提升就没有正面效果。
因此,在推行产业政策时要特别谨慎。当产业链风险涉及国家经济安全,有些产品掌握在个别外国供应商手中时,可能要实行一些产业政策,希望能尽快解决“卡脖子”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要尽量普惠,不要只盯着几家企业。产业政策不应由政府来选优劣,而是要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来决定。政府更应该做的是改善营商环境,而不是给企业提供财务上或资源上的扶持,否则就会造成企业之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更聪明的产业政策应该是选一些既对经济发展很重要,也能帮助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点行业,集中精力改善其营商环境。
重视市场主体主观感受,让企业更切实地感受到营商环境的改变,应从哪些指标进行改善?从结构性的改变来看,除了北京和上海之外,其他地区也要做同样的努力。很多影响企业、行业的重要因素并没有体现在世行的指标中。一是政策影响,对企业来说,政策稳定性非常重要,如果政策不稳定,企业就没有稳定的预期;二是企业产权保护,世行的指标中有一项是保护小股东,但是中国企业面临的很大问题是,是否有信心认为企业产权得到了充分保护;三是企业监管,世行指标在这方面考虑得比较少,但是多头监管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很大,这种情况不解决,企业发展就会很困难。此外,人才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否有一个良好的促进人才流动的机制,也需要我们不断努力。(摘编自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