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审计角度看金亚科技企业的经营教训
2021-05-01刘晓雨
摘 要:金亚科技作为首批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之一,做出一系列的财务造假行径,制造出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发展轨迹,使得相关方利益严重受损。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金亚科技聘请的审计机构,9年时间里一直为金亚科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章通过对金亚科技的案例分析,分析金亚科技财务造假及探讨审计失败的原因,认识财务舞弊的方式以及识别舞弊的审计重点。
关键词:金亚科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造假 审计失败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1)10-120-03
一、案例背景
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于1999年在四川省成都市成立,注册资本1.1亿元,占地50余亩。金亚科技经营业务主要为数字化网络终端产品、电子产品等,属于国家高新技术行业,在我国广播电视行业创新品牌中名列前十,后被四川省认证为AA级质量企业。公司主要从事数字电视系统的前后端以及硬件的开发和应用。10年时间的发展,金亚科技作为首批28家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之一成功登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为30002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时间于1927年在上海建立。是国内成立时间较早和影响力较高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经过重组整合,如今联合发展为一家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立信所在业务规模上位居全国第一,审计报告数量最多;从事务所形象来看,立信一直追求建设优质品牌,信誉及口碑良好;在质量方面,近些年来立信很少收到证监会的处罚通知。总体而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服务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是位居前列的。金亚科技聘请立信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连续工作服务9年未曾更换。此外,立信每年都会给出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金亚科技进行了财务报表审计。
2015年6月,因金亚科技大股东周旭辉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中国证监会对金亚科技和周旭辉下发调查通知书,立案调查。随后金亚科技进行公司内部审查,于同年7月和次年1月发布两项自查报告,其中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净利润等涉及到9项财务指标均显示出公司财务造假,调整资金总额约为12亿元。2018年8月6日,金亚科技及担任其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指出,金亚科技2014年公布的年报中存在虚假披露财务信息的情况,而作为金亚科技审计机构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披露的处罰决定书,经核查,金亚科技披露的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虚假增加银行存款2.179亿元,虚增营业收入7363.51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9253.13万元及项目预付款3.1亿元。2014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金亚科技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进行了复核,结果表明没有做好本职工作,让虚假审计报告出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管邹俊梅和程进两人作为直接负责该项工作的审计人员,欠缺应有的审计职业谨慎,审计过程中未对金亚科技的财务数据进行充分核实,审计程序也未执行到位。基于此,金亚科技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均违反了我国《证券法》,证监会认定并作出了处罚。
二、金亚科技造假原因
通过财务舞弊三角理论,我们可以发现金亚科技财务造假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利益驱动
利益驱动往往是企业财务造假的根源。目前,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直接影响到公司管理层的薪资。为作出可观的经营业绩,管理层铤而走险进行公司财务舞弊,此类事件层出不穷。金亚科技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了给自己的股票创造更高的价格,引导投资者通过财务欺诈手段将股价推高,然后借机卖出自己的股票,获取差价,赚取暴利。如2010年12月6日,金亚科技某董事以258万股的大宗交易套现4078.98万元;2013年3月,原第三大股东通过类似方式套现5000多万元;同年11月,原第二大股东一次性减持1150万股,交易金额约8700多万元。
(二)融资压力
为了实现更好的销售业绩,金亚科技不满足于仅仅销售产品,陆续开展了整个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产品的销售离不开市场,因此金亚科技决定协助完成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工作,将款项以预付款的形式支付给中小运营商,该行为使得公司的成本压力增加。此外,为加速公司扩张,拓宽市场,实现经营规模化,公司以远超过市价的2.3亿元资金将哈佛国际收购,并将外部融资募集来的7亿资金投入到“物联网”基地项目中进行开展建设。因此一旦资金链出现差错,公司将直接面临经营危险。为了不影响再融资,金亚科技不惜伪造财报,虚增收益和利润等进行财务欺诈。
(三)内外部机会
金亚科技内部控制占主导地位,具有重要的管理权。公司中中小股东的权益占比较低,对大股东无法起到约束作用,缺乏权力和力量来监督管理层职责是否如实履行。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丧失制约效果,从而为管理层提供了财务舞弊的可钻漏洞。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收集审计证据的过程中,对金亚科技提供的虚假财务数据没有尽职尽责,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职业怀疑缺失,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审计机构的失职也使金亚科技抓住了财务造假的机会。
三、金亚科技财务造假手段
(一)货币资金玩失踪
在金亚科技公布的自查报告调整的9项财务指标中,货币资金绝对是很难被忽视的一项。2014年,货币资金的账目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金额相差约2.2亿元,数额巨大。自查报告显示,银行存款科目金额减少2.2亿元,相应的其他应收款增加2.2亿元。报告中调整理由为公司大股东周旭辉占用资金,造成账实不符。可是2.2亿元的真金白银是如何变成债权的,让人存疑。调整后的1.24亿元货币资金也同样存在诸多疑点。根据金亚科技2014年发布的年报来看,货币资金中其他项目的两项限制性货币资金共计7503.1万元:一项是金额31000元的保证金,被第三方支付公司冻结;另一项7500万元的往来款,对方单位为成都国通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值得留意的是,金亚科技向招商银行提出申请,将国通信息公司作为受益方,开具了两张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信用证号M2800389)和3500万元(信用证号M280038310)的信用证。这笔钱相当于金亚科技左口袋刚进,右口袋又出了。
(二)神秘预付工程款
在2014年年报中,金亚科技的账面上“其他非流动资产”一项神秘地多出一笔预付工程款,而该项目款对应的的客户是一家名为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该企业在2016年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失信名单。金亚科技的自查报告中,对2014年年报进行了调整,其中减少其他非流动资产3.1亿元,未分配利润也同时减少3.1亿元,金额几乎占公司净资产的一半。金亚科技给出的解释为,“2014年,预付给四川宏山建设公司的3.1亿元项目款只是在公司账户上挂牌,实际上并未支付”,另外金亚科技的年报附注里披露出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金亚科技子公司成都金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与四川宏山建设签订了一份7.75亿元建设施工项目合同,预付的3.1亿元即属于该项合同,而施工合同一般都是按竣工进度付款,不可能会出现一次性预付40%合同款的情况。不由地让人感叹:金亚科技的欺诈行为已经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
(三)消失的利润
金亚科技的自查报告中,公司对201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营业收入做出了调整,由55822.95万元变更为52789.77万元,减少了3033.18万元;当期营业收入虚增3033.1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由2577.28万元减少至646.16万元,本期虚增净利润1931.11万元。
金亚科技与阳谷有线电视台的合作项目融资收益率为25.71%,南充鸿业广电项目的融资收益率为17.34%,二者都远高出当期银行贷款利率。招股书显示,与南充项目签订的合同含税价额为1.084亿元,但通过分期收款取得的融资收益高达1.408亿元。融资收益甚至远高于合同价格本身,高回报率已经背离了基本常识。南充项目合同签订于2009年4月,2008年金融危机刚过,彼时公司还未上市。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2009年央行实行了宽松货币政策的应对措施,五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已下调为5.76%。当时,正常经营的企业通常能够获得低于基准利率的优惠贷款。南充鸿业广播电视公司由当地政府引资,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也稳定。而在与金亚科技签订的分期付款合同中,项目融资率竟相当于银行贷款利率的3倍。2009年金亚科技发布的招股说明书里也存在许多虚假描述。比如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6月底,公司完成了南充市12万用户从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换。2010年年报表明,南充二期工程完成转换的用户数量已达到20万。但据当地的新闻媒体报道,2009年8月13日开始实施数字电视转换,截至2010年5月,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南充市数字电视注册用户数量仅才13万人。南充市于2009年8月启动了数字电视整体改造,金亚科技帮助南充鸿业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了12万户的改造,实在言过其实。金亚科技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将于2014年4月与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线电视数字化转换项目签订终止及补充协议,确定之前协议中约定的收视费分成款从2013年开始就将不再收取,账面上的长期应收款余额全部进行核销,2013年利润总额直接减少了6209万元。6209万元不言而喻就消失了。给出的理由竟然是以前的“南充市鸿业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整合变更,现为“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合同签约方发生变化,应收款不再进行收回。
四、立信创造的可乘之机
(一)审计程序方面
在此次审计事件中,有几处审计程序遗漏。一是鉴于地址不确定,立信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明知地址有误却没做出撤回,而且在日常审计过程中未记录应收账款函的发放过程。二是立信在对金亚科技2014年前20名客户及大额合同进行检查时,发现有7份合同存在无签章,2份合同编号相同等情况,但审计人员没有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来关注合同中的重大异常。三是通过对立信在审计工作中发出的28封信函的统计,发现46.43%的信函地址有误,而立信在审计工作中忽视了这一细节,没有履行完整的付款函证程序,而物流信息的问题也没有反映到审计稿的撰写中。最后,大额合同中,一份金额为7.75亿的施工项目合同均没有双方的签字盖章,即金亚科技与四川宏山建设公司并未履行合同签订手续。银行账单上的3.1亿的预付款为金亚科技自身伪造,即立信获取的是伪造的财务数据,而在审查过程中,如此大一笔合同资金数额,立信却并没有对其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风险评估方面
通过研究金亚科技2010年至201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可以看出,金亚科技的净利润是逐年减少的,特别是2013年,出现了巨额亏损。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高新技术产业更新换代很快,金亚科技经营的主要产品机顶盒等所占的市场份额逐年呈下降趋势,面临着经营风险和极有可能退市的风险。其次,金亚科技股权过于集中,一股独大,第一大股东周旭辉的持股比例逐年高于其余9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之和,这使得公司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制衡机制失灵。此外,金亚科技高层的权责划分也不明晰。周旭辉一人同时身兼数个职位,三位监事会成员居然由企业内部员工担任,显而易见,金亚科技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失效的。
(三)審计独立性方面
通过金亚科技2011年至2014年披露的财务报告我们可以看到,管理费用中的“中介费用”一项金额很高,四年的中介费用分别为498.16万元、196.3万元、739.36万元和421.86万元。而这段时间内金亚科技并无资产收购、增发及再融资等行为,仅是2013年发行了1.5亿元公司债券。并不存在金亚科技还与其他中介机构进行交际的情况,则公司的审计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金亚科技交涉的最重要、最频繁的中介机构。不难猜想,金亚科技支付的中介费基本都应作为审计费用支付给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四)职业怀疑态度方面
据金亚科技公布的年报,其中2014年金亚科技采购商品金额为50478.05万元,采购商品、劳务支出等项目金额为4564.04万元。通过计算可以看出,这使得金亚科技的余额增加8000多万元。但2014年全年,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仅为8640.11万元,上年余额为13067.94万元。可见本应该为增加的余额却反而出现短缺。这些短缺既没有反映在货物采购上,也没有反映在经营性债务上,这显然是不符合基本财务事实的。
此外,从金亚科技2014年财务报告以及2013年年度会计重大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报告中可以发现,金亚科技的所有预付款项中,与四川宏山建设公司的往来款项金额尤其之高。这些信息能够反映金亚科技与四川宏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特殊利益交换,一般来说,这种特殊利益交换,特别是在存在关联交易下,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收入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情况本应是注册会计师着重关注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却未曾留意。
五、尾声
2020年8月3日,金亚科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及摘牌。至此,在监管部门的重拳打击下,金亚科技“鸡飞狗跳”般的造假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退市后,金亚科技将进入股权转让系统进行交易,金亚科技股票于2020年10月12日前在股权转让系统进行转让。随着金亚科技的退场,还面临着投资者索赔等问题。截至7月14日,金亚科技已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合计1322例,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原告因虚假陈述造成的全部损失约4573.4万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约446.49万元。
参考文献:
[1] 李杰,佐岩.审计失败的反思与应对——以天丰节能公司审计失败案为例[J].财会通讯,2018(1):85-88
[2] 潘虹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舞弊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8(01):32-40
[3] 潘绍滢.金亚科技财务舞弊分析[J].南方企业家,2018(03):37-38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 湖北荆州 434023)
[作者简介:刘晓雨(1996—),女,湖北省荆州人,长江大学MPAcc专业研究生。]
(责编: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