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国际报告热点关注与应对之道
2021-04-29刘晓春林晓琳
刘晓春 林晓琳
多年以来,知识产权问题是国际机构关注并研究的重点,有多份针对我国知识产权情况的研究报告,引起较为广泛的关注。其中,《恶名市场名单》与《侵权假冒观察清单》是世界范围内两份著名的市场报告,通过列举方式鼓励相关市场采取行动,清除市场中的盗版和假冒商品。报告虽不具有法律效力,但适用于发布者所属国与其他国家开展的对话和工作组框架之内,且在国际商贸领域均有一定知名度。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企业在迎接国际市场机遇的同时,更应重视国际标准,两份报告可以为此提供参考。就报告本身而言应客观辩证看待,一方面报告的公正性受多重因素影响,另一方面它引发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反思,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击侵权。
一、知识产权国际报告关注热点
《侵权假冒观察清单》由欧盟委员会主导,在欧盟知识产权局、欧洲刑警组织有关部门以及相关欧盟成员国的支持下完成,于2018年12月7日首次发布,于2020年发布第二期。报告主要针对欧盟境外出售大量侵权假冒商品或以其他形式侵犯知识产权的市场,旨在鼓励侵权仿冒商品的运营商、提供者及相关执法部门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市场上供应的侵权商品或服务。并提高欧盟消费者对环境、产品安全以及其他风险的意识,避免从具有潜在侵权问题的市场购买商品。
《恶名市场名单》的发布者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是总统执行办公室的一部分,负责制定和协调美国的国际贸易、商品和直接投资政策,并监督与其他国家的谈判。从2006年起,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特别301报告》中确定恶名市场名单。2010将恶名市场名单作为“不定期审查报告”单独列出,并于2011年2月公布了首份名单,自此每年发布一份报告。报告的侧重点是列举据称提供或帮助提供大量盗版和假冒商品的线上和实体市场,旨在鼓励相关市场采取行动,清除市场中的盗版和假冒商品,并鼓励政府通过执法手段打击或关闭提供侵权假冒商品的市场以减少假冒商品。
两份报告体例结构大致相同,都采取列举的方式发布提供假冒商品的线上和实体市场名单。但在细节处略有差别:《侵權假冒观察清单》分为四个部分:提供或帮助访问受版权保护内容的线上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平台、在线药房及从事药品销售的服务提供者和实体市场,前三者均为线上市场。其中的第一部分又细分为网络寄存空间、流媒体翻录网站、链接或索引网站等若干项。《恶名市场名单》仅区分为线上市场与实体市场两大类,线上市场中包括了域名注册和注册商、反向代理服务、托管提供商、缓存服务、广告商和广告放置网络、支付处理程序、社交媒体平台和搜索引擎等不同类型的服务商。
两报告都以报告发布之前为期数月的公众征询结果作为基础和最主要来源,公众征询的对象以利益相关者为主,大多数是品牌所有者、版权所有者、代表版权所有者的协会等。相比而言,恶名市场名单对公众征询依赖度更大,而侵权假冒观察清单在征询基础上会由欧盟委员会进行核实查验,但该查验过程并不对具体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也不对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状况进行分析。核实的来源主要包括欧盟成员国和第三国的法院判决,欧盟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犯罪协调联盟和欧盟反欺诈办公室等机构,以及消费者联盟等组织。
两报告对恶名市场的列举均非被举报市场的详尽列表,对于一被提名市场是否最终被列入名单,发布者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列入名单的市场往往需要具备知名度高、影响力大这一因素,因此一国被列入名单的数量少,未必代表该国知识产权保护程度较好。
此外,两报告在确定的过程中为被提名市场提供反驳机会。在上一次报告中被列入名单,或在此次征询意见过程中被提名的市场可以提交反驳材料,该材料将成为最终确定名单的参考之一。
二、涉华内容
(一)侵权假冒观察清单
1. 中国市场被列入名单情况
从整体趋势看,2020年列入名单的数量较2018年有所减少。2018年的网络寄存空间和电子商务平台两项列入的中国市场均未在2020年报告中再次提及,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关市场的侵权假冒行为已经得到改善,或这些平台的影响力已经大幅下降。但同时,在线上药房和实体市场两项中,有5个市场(珠海耐思尼克、深圳华强北、上海亚太、莆田市安福、广西骡子镇)同时在两年的报告中都被列入名单,其中珠海耐思尼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据称涉嫌为非法在线药店提供域名注册服务,其余实体市场均为大型批发购物商城,被指销售侵权假冒商品。
2. 虽未列入名单,但被利益相关者提名的电子商务平台
在2018年、2020年的两次公众征询期间,均有利益相关者以平台存在大量侵权商品为由提名了阿里巴巴、天猫、淘宝网,但最终没有被列入名单。欧盟委员会认为,这些平台积极改进并参与打击侵权假冒商家,它们愿意与权利人合作,阿里巴巴还参加了欧洲刑警组织的会议,为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工作做出贡献。
同时,报告也指出这些平台应进一步有所作为:平台应保证完全消除或大幅降低假冒商品的数量;对供应商进行更彻底的身份检查;改进自动识别工具,将新供应商的数据与之前被暂停或限制的账户联系起来,从而消除再次侵权的风险;对非商业卖家可提供的大量相同商品设置上限,并对提供大量商品的个人卖家进行更详细的身份检查。
3. 对华总体舆情
就利益相关者的提名而言,中国市场被提名的次数较多,但这种现象并非针对中国。欧盟许多政治上的“盟友”、西方国家等也赫然在列,美国被提名的次数更是多而普遍。甚至有公众咨询报告揭露了欧盟内部企业的侵权假冒情况,只不过为侵权假冒观察清单的目的而没有在提名部分呈现。
就名单最终呈现的结果,阿里巴巴、天猫、淘宝网等平台最终没有被列入名单的事实,以及中国被提名市场总数的下降,可以证明虽然欧盟仍认为中国部分市场存在侵权假冒问题,但对于中国作出的努力与巨大进步予以肯定。欧盟期待与中国继续进行“IP Key中国”等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也希望与中国开展经贸往来与合作。这对于我国企业拓宽欧盟市场无疑是有利的。
(二)恶名市场名单
1. 最近两份报告中国市场被列入名单情况
对于线上市场,2019年名单共列举了37个,其中包括中国的敦煌网、拼多多、淘宝。2020年共列举了24个,中国除2019年的3个平台仍被提名外,还增加了百度网盘和微店。
对于实体市场,2019年名单中共列举了34个,包括中国的7个市场,多为大型规模化的小商品或电子商品批发市场;2020年,利益相关者仍将中国视为假冒产品的主要来源地,名单中共列举了42个,其中8个位于中国。利益相关者认为中国虽制定了旨在遏制假冒商品的政策,但并没有被广泛采用,执行标准和效果也不同。
2. 对华总体舆情
总体而言,恶名市场名单对华态度并不友好,报告认为中国存在很严重的侵权假冒问题。受报告评价体系所限,难以单纯从数量上分析中国侵权假冒问题严重程度的变化趋势。但无论线上还是实体市场,中国被提名数量相比其他国家都较多,在提名总数中占比也较大。此外,相邻年份之间同一个市场被重复提名的次数也很多,拼多多、淘宝、秀水街等市场更是多年连续被提名。对于这些反复提名的市场,报告认为,虽然中国有关部门对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作出了努力,但打击力度还不够,因为侵权产品仍然在市场上大量存在。但同时,报告也对中国在新冠疫情期间多次成功实施执法行动打击假冒的行为表示肯定。
(三)两份报告对比
两份名单涉华部分具有相同之处,实体市场问题都较为突出,其中敦煌网、深圳华强北、上海亚太、莆田市安福市场、北京秀水街在两份报告中都有涉及。报告均肯定了中国在打击侵权方面作出的努力,但也指出中国还应继续在保护知识产权上有更多作为。
相比而言,侵权假冒观察清单较恶名市场名单对华评价更为乐观,前者对中国市场的提名主要集中在实体市场领域,而后者将中国的很多线上市场也列入其中,且淘宝、拼多多连续数年反复被提及。在征询阶段,这些市场被提名的频率和理由与侵权假冒观察清单相仿。中国市场也给予了同样认真的回复作为抗辩,但最终仍被列入名单。
三、对报告的评价
两报告均指出了世界范围内一些规模较大、侵权现象较为突出的市场,有助于督促被提名市场及其他相关市场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但同时,对报告也有着真实性和科学性的质疑。两份报告的公开透明程度不够,部分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以匿名方式呈现,难以确定是否为真实的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相关者的反馈中,部分仅有提名而缺乏具体理由,部分数据缺乏时效性。更重要的是,名单本身的确定方式未经具体调查,缺乏公正性。报告中大量出现“据称”“利益相关者称”的措辞,且是否列入名单完全是美国和欧盟基于各自的利益进行裁量的过程,而没有具体规范的评判标准。特别是对于恶名市场名单,众多学者认为报告受到政治因素影响,带有严重偏见。近年来其反复无常、标准缺位的做法,明显偏离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初衷,日益沦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棒。我国商务部也就恶名市场名单几度作出回应,美方以“恶名市场名单并不旨在反映违法行为的调查结果,也不代表美国政府对名单所涉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环境的分析”为自己免责,这是不负责任和不客观的。我国同时呼吁美国采取更加公开公正的方式,正视中国在打击侵权假冒问题上作出的努力,并增加制定名单程序的透明度。
而对于我国较多市场被列入两报告的现象应辩证看待。首先,权利人提名意见及报告指出我国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国市场及政府应予以重视,若属实则应及时改进与自我完善。同时也应了解,列入名单的市场都需要具备一定规模性和影响力,因此一国被列入的市场数量少并不一定代表该国不存在侵权假冒问题或问题更小。中国线上平台被提名甚至被列入名单的数量较多,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平台在全球商业份额的扩大,从而引发欧美利益相关人的关注。有学者以阿里巴巴集团为例,“越来越多包括美国在内的海外消费者通过‘速卖通平台购买中国商品,对美国本土经销商带来一定的压力。美国这些传统的经销商纷纷诉诸各行业协会;同时国外消费者对商品品质要求高,也有美国当地消费者对平台卖家和商品的不少意见。在来自美国当地协会和消费者的双重压力下,所谓‘枪打出头鸟,淘宝被列入‘恶名市场。”
四、企业应对之道
面对报告中的一些不利评价,中国企业更应有所作为。无论两报告是否足够科学公正,考虑到报告本身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企业应规避风险,避免被列入报告。且报告基于欧美利益相关人提名而产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西方市场的标准。中国企业若要开拓市场,积极“走出去”,应积极拥抱变化,自我革新。最重要的是,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本身就是企业应树立的意识、法律的义务和肩负的社会责任。
(一)强化自身治理
企业应加强自身监管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线上市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身能力:第一,主动采取措施防范侵权。1.改进图片检索、关键词搜索程序、语音关键词检测系统等技术工具,及时识别仿冒的图片、商标、商品页面中对假冒商品的介绍,以及直播中对盗版商品的宣传;2.采取试购计划,由平台购买疑似的盗版商品,将其邮寄给经过认证的品牌商进行验证,记录验证结果形成文件,为可能的司法调查做准备;3.完善消费者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来自消费者的投诉。第二,加强通知—删除机制。1.增加权利人投诉的便利性,制作易于理解的投诉指南,包括投诉的格式、需要提交的证书标准等信息,将权利人的信息在其注册账号或初次投诉时储存下来,无需每次投诉时都重新上传。2.提高投诉处理的可追踪性,使用唯一的投诉号码和案件编号,便于查询;保证权利人能够查阅被举报卖家的抗辩,给予权利人反驳权。3.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如属实应尽快删除相关侵权产品;如不予采纳也应盡量说明理由。第三,避免重复侵权。制定打击重复侵权者的政策并且公开,严重者记录关联手机号、微信号等信息,防止重复注册。
而对于实体市场,运营者与管理方应转变模式积极作为,加强对市场内店铺的日常监管,定期检查与抽查结合,还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地下一层、仓库等较为隐蔽的场所。
(二)构建协同治理体系
打击侵权假冒也需要政府、商家、用户、社会各方协同,形成治理体系。企业应遵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响应国家制定的战略方针与政策,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配合执法人员的执法行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更加注重社会效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拓展与消费者联系的渠道,增加伪冒商品举报机制,重视消费者和权利人的投诉。行业内部应形成良好生态秩序,制定并遵守行业规则,避免恶性竞争,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体系。多平台联合打击跨平台、跨市场侵权行为,相关信息开放共享,特别需要注意在A平台投放假货广告,链接指向B平台购买的现象。
(三)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与对话机会
我国企业不仅仅要“独善其身”自我完善,在强化自身监管与协同治理的同时,也应积极与世界范围内的市场运营主体、权利所有者,以及报告指定方合作,寻求与之对话的机会。第一,企业可以自身平台为依托进行合作:邀请全球范围内具有价值的品牌在平台上建立数字业务;在页面显著位置提供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渠道;提高对权利人的公开透明度,让权利人可以追踪侵权处理的过程。第二,与国际品牌、外国政府等进行双方或多方会谈:加入国际商标协会等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行业协会;与国际相关行业组织、外国政府机构等举行会议。第三,平台不断提高自身影响力,在国际商事合作中起主导作用:可以与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联合,共同发起打假联盟,或建立专门的品牌保护平台。此外,我国企业还应充分向世界展示自身在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领域作出的努力,同以往相比改进的成果以及取得的成就,避免因误解或固有偏见等主观因素影响中国企业在世界的名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