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2020 年中国童车产品召回通报分析
2021-04-29周利英宋芳姚文斌
周利英 宋芳 姚文斌
(昆山海关,江苏昆山 215300)
产品召回制度[1]是国际通行的关于产品安全的一种管理制度,是消除企业已经投放市场产品的安全隐患的有效措施,是监管部门行使职权并保障消费者免受缺陷产品伤害的最后防线。中国产品召回制度起步较晚,2013 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修订后明确产品召回制度;2015 年发布《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3],2019 年发布《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4],规范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国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中国不仅是童车生产大国,也是童车消费大国,童车的质量安全状况关系着儿童的健康与安全;童车在中国属于3C 强制性认证产品,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5]、GB 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6]、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7]和GB 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8];但其质量安全不容乐观,依然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被曝光。本文梳理了近年来中国国内童车的召回通报信息,分析了通报数量、产品类型、不合格项目以及风险类型,希望能引导童车企业认识产品质量状况和质量缺陷,从而改进产品设计、提升产品质量,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1 通报数量分析
2014 年~2020 年,我国共发布了248 起童车召回的通报,具体情况如图1 所示。从召回的年份来看:2014 年23 起,2015 年31 起,2016 年15 起,2017 年109 起,2018 年45起,2019 年1 起,2020 年24 起;其中,排在前五位的年份是2017、2018、2015、2020 和2014 年,分别占通报总数的44.0%、18.1%、12.5%、9.7%和9.3%。
图1 2014 年~2020 年中国召回童车的通报情况
2 产品类型分析
2014 年~2020 年,我国通报召回童车的产品类型如图2所示。从召回的童车类型来看:儿童推车最多,83 起,在通报总数中占比33.5%;儿童自行车其次,66 起,占比26.6%;婴儿学步车57 起,占比23.0%;儿童三轮车最少,42 起,占比16.9%。
3 儿童推车的不合格项目以及风险类型分析
图2 2014 年~2020 年中国召回童车的产品类型
2014 年~2020 年,我国共发布了83 起儿童推车的召回通报,召回的不合格项目数有141 个,因有些召回涉及多种原因,所以不合格项目总数大于召回通报数,不合格项目的分布以及不符合GB 14748-2006 的条款号如图3 所示。根据GB/T 22760-2020《消费品安全 风险评估导则》[9]的规定,对这些不合格项目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儿童推车的风险类型主要是物理性质伤害。存在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锐利边缘和尖端、外露突出物,可能导致儿童被夹伤、割伤、刺伤;动态耐久性、稳定性、制动装置、车轮强度、折叠锁定装置、束缚系统、撞击强度等不合格,易导致儿童在使用中发生摔倒、跌落、倾翻等意外伤害,严重时可导致残废甚至死亡;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全、警示信息缺失,监护人无法获取相关信息,误用后会发生不可预测的伤害;塑料包装袋和薄膜厚度不足,有致儿童因塑料薄膜吸附口鼻而发生窒息的危险;小零件不合格,有致儿童误食而发生窒息的危险;燃烧性能不合格,有致儿童烧伤的风险。
图3 2014 年~2020 年中国召回儿童推车的不合格项目分布
4 儿童自行车的不合格项目以及风险类型分析
2014 年~2020 年,我国共发布了66 起儿童自行车的召回通报,召回的不合格项目数有138 个,不合格项目的分布以及不符合GB 14746-2006 的条款号如图4 所示。根据GB/T 22760-2020 的规定,对这些不合格项目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儿童自行车的风险类型主要是物理性质伤害和化学性质伤害。手闸的闸把尺寸过大、未使用全链罩、有外露突出物、平衡轮尺寸过小、把套拉脱力不足、制动性能不当、把立管无最小插入深度标记、车轮夹持力不够、鞍管无最小插入深度标记等,这些有可能导致儿童在骑行时发生夹伤、磕伤、碰伤、摔伤、跌落等伤害事故;说明书缺少安装说明、安全骑行须知等内容,不能正确指导和警示消费者,存在安全隐患;增塑剂中的邻苯二甲酸酯超标,儿童接触后会影响身体健康和生殖系统的发育。
图4 2014 年~2020 年中国召回儿童自行车的不合格项目分布
5 婴儿学步车的不合格项目以及风险类型分析
2014 年~2020 年,我国共发布了57 起婴儿学步车的召回通报,召回的不合格项目数有122 个,不合格项目的分布以及不符合GB 14749-2006 的条款号如图5 所示。根据GB/T 22760-2020 的规定,对这些不合格项目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婴儿学步车的风险类型主要是物理性质伤害、电气性质伤害和化学性质伤害。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的不合格位居首位,没有标准号、未标注适用年龄范围和体重、未设置相关警示说明或警示标志,监护人无法获取应有的信息,可能造成不可预测的伤害;存在危险夹缝及孔、剪切和挤夹点,容易造成儿童挤伤/夹伤手指/脚趾;用于包装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的厚度不足,有致儿童窒息的危险;防撞间距、静态强度、锁定/折叠装置、学步车脚轮、框架离地高度、动态强度、动态稳定性等不合格,会导致儿童发生碰撞、跌落、摔伤等受伤事故;燃烧性能不合格,有致儿童烧伤的风险;可触及部件的小零件以及绳状物,可能导致儿童发生窒息;此外,婴儿学步车上有很多带电部件,存在电线短路、电池漏液、锐利尖点等安全缺陷,有致儿童触电、灼伤、划破皮肤等伤害,也会增加儿童接触到有害化学物质的风险。
图5 2014 年~2020 年中国召回婴儿学步车的不合格项目分布
6 儿童三轮车的不合格项目以及风险类型分析
2014 年~2020 年,我国共发布了42 起儿童三轮车的召回通报,召回的不合格项目数有81 个,不合格项目的分布以及不符合GB 14747-2006 的条款号如图6 所示。根据GB/T 22760-2020 的规定,对这些不合格项目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儿童三轮车的风险类型主要是物理性质伤害和化学性质伤害。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是出现不合格最多的项目,无说明书、未采用耐久性标签、无相关警示说明、无标注骑行注意事项,监护人无法获取应有的警示信息,存在安全隐患;产品存在挤夹点、外露突出物,容易对儿童造成挤夹、划伤、磕伤等伤害;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不清、机械强度不足、把套拉脱力过小、把立管夹紧装置不符要求、靠背结构牢固性不够,有致儿童跌落受伤的危险;燃烧性能不合格,在靠近火源时容易燃烧,导致儿童被烧伤;小零件有致儿童窒息的危险;总铅超标,危害儿童身体健康。
图6 2014 年~2020 年中国召回儿童三轮车的不合格项目分布
7 结束语
从2014 年~2020 年中国国内发布的童车召回通报情况来看:(1)2017 年和2018 年是召回童车最多的两年,占通报总数的62.1%;(2)儿童推车和儿童自行车是召回童车中最多的两类,占通报总数的60.1%;(3)召回童车的风险类型主要是物理性质伤害、化学性质伤害和电气性质伤害;(4)儿童推车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动态耐久性测试、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稳定性、制动装置;(5)儿童自行车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手闸、链罩、说明书、突出物、增塑剂;(6)婴儿学步车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危险夹缝和孔及开口、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防撞间距、静态强度;(7)儿童三轮车的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挤夹点、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机械强度、把横管两端。
童车企业是童车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了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应该熟悉童车标准要求和3C 认证制度,并及时关注被召回童车的类似不合格情况及缺陷问题,以此为鉴,从设计上改进,在源头上把关,增强自检自控能力,提升童车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产品监管力度,加大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处罚,坚决杜绝不合格童车流入市场,协助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纠正,确保童车产品的质量安全。消费者自身也要增强产品安全消费意识,选购有3C 标志的符合标准要求的童车产品,并在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留意注意事项,正确使用童车,保护儿童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