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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主义·女性主义·“田园女权”

2021-04-28姚溪向天渊

重庆社会科学 2021年3期
关键词:污名女权女权主义

姚溪 向天渊

摘 要:“Feminism”传入中国后的译名发生了一系列演变与衍生,其中包括有意或无意的曲解。从20世纪初至今,大致历经诞生期、争论期、新变期三个阶段,涉及“女权主义”“女性主义”以及污名化概念“田园女权”等译名竞争,是学界和民间性别问题论辩的焦点与疑点。通过梳理近代以来妇女杂志、妇女学译介著作、社交媒体上的女权话题,“女性主义”一词的流变脉络逐渐清晰,它与其他社会文化因素的互动轨迹被揭示,而女性被动或主动的历史姿态也借由多元译名显现出来。从译介研究和传播研究的角度解读女权关键词的发展历程,有助于了解名词背后的现实意义,追溯中国女性主义的核心理念。

关键词:女权主义;女性主义;女性主义译介;女权污名化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美当代女作家小说中渐变的身体话语所传递的女性主义诉求(1980—2000)”(SWU1909546)

[中图分类号] I0-03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1)003-0117-012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1.003.009

在中文语境中进行性别问题的讨论,“女权主义”“女性主义”或“男女平权主义”实属绕不开的话题。19世纪末,欧美妇女解放运动传入东亚,“Feminism”一词便开始历经全球化发展,通过不断演化、变异、融合,最终呈现为一幅动态图景。20世纪20年代前后,“Feminism”进入中国学者的视野,在晚清维新运动和“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崭露头角。诸如马君武、金天翮等先行者一方面寻求民族的、反西方霸权的女权主义思想,另一方面又必须承认“Feminism”作为国际词条并非是中国妇女的原生话语。为了达成“启发明智”的目的,对原意进行转换,这就导致公民身份与女性身份受地缘政治影响而产生含混。20世纪80、90年代,当性别关怀的对象从集体、社会过渡到个人之后,“Feminism”的译名之一“女权主义”在某种程度上由“五四”时期的正面概念转变为激进、仇男的同义词,而另一译名“女性主义”较为迎合女性知识分子对于女性特质的想象,她们渴望从中获取独有的身份认同。同一时期,中国的妇女研究开始形成独立的学科体系,学界为确立“Feminism”的本土化命名展开争论[1]。自2010年起,新一轮女权讨论在网络空间兴起,“真假女权”“女权癌”“女权鉴定师”等称谓的出现,表明女性主义回归大众“广场”。层出不穷的抗争与妥协、污名与反证,让本土的性别议论焕发生机,译名的文化內涵再度出现分化。

译介的混乱表象下是变化着的女性诉求。一个多世纪以来,女性主义与民间文化生态纠缠在一起,并共同经历转型。不仅是词汇本身,围绕词汇展开的论辩亦是对中国现当代女性生存境况的批判性审视。在此基础上梳理“Feminism”一词译介的诞生期、争论期、新变期,既能对照西方的、原发的女权纲领和中国的、流动的女性思潮,也便于思考女性主义的译名变化何以影响中国人的现代意识与性别传统。

一、诞生期:男女平权天赋就

近代中国的女权呼声起源于特殊的历史语境,彼时男性启蒙者面对山河破碎的景象已经发出“争取人权”“救国图存”的声音。康有为从两性视角入手把“天赋人权”解读为“男与女虽异形,其为天民而共受天权一也”[2]。梁启超提出“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3]的观点,将女性知识力量的强弱和国家实力的强弱相关联。“女权”一词的正式登场可追溯至1900年。该词由日本译者从英文著作中摘出,之后被中国学者舶来,初次出现在《清议报》上刊登的中文译文《男女交际论》(福泽谕吉),同年刊登的另一篇译文《论女权之渐盛》(石川半山)是已知最早介绍女权的中文文章[4]。尽管此时的女权理论尚未成型,“女权”已被尝试作为西式思路的一种来倡导人性解放,相应地,对西方女权的翻译和解读受到晚清思想界的追捧。

(一)译名登场:女权与女国民

马君武率先将“Feminism”译作女权,其意义之重大以至于译名出现后社会各界对女权的认知由各有差异转变为近乎相同[4]。马君武的论调被奉为晚清女权认知的权威,那么他所提供的女权说为何能被中国社会接纳?同时,为迎合本土时局,是否存在对原文的改写、对女权形象的新编?

事实上,马君武于1902年翻译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的作品Social Statics第十六章The Rights of Women,将之译为《女权篇》;又于次年翻译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论著On Liberty节选The Subjection of Women,将之译为《女人压制论》。一来确立汉语语言中的“女权”意指女性的权利①;二来将东方封建社会和美化后的西方民主社会相对立,从男与女的关系中派生出另一组关系“野蛮与文明”,因而他说“以一国待遇女人之情形断一国人民之文明程度”[5]。马君武呼吁女人从依附状态中解脱而步入独立国民的行列,“女权”却不可避免地融入“人权”和“民权”的宏大叙事。究其原因,其一,维新派“阉割”了斯宾塞与穆勒笔下张扬个人自由的“天赋权利”说,把人权界定为国民责任,认为女性自我赋权的必要前提是作为国民达成对国家的救赎,集体方可保障个人的自由;其二,马君武先行勾勒出理想国的蓝图,再进行一砖一瓦的搭建,忽略了现实女性的真实想法,也就无法捕捉到国民群体的内部差异。当个人命运对接到国家前途、个人欲望等同民族诉求,“女权”在此情景中就需要为“国民—国族—国家”服务。

“女国民”形象在金天翮的《女界钟》中变身为“国民之母”,用以诠释“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6]。作为“国民之母”的未来女性破除缠足、装饰、迷信、拘束四大害,恢复教育、出游、营业、财产自由、婚姻自由五大权,但她们仍独自承担着传统的家庭任务,成为一名“国民”的同时继续当一位“母亲”。马、金二人的女权观点从一个角度看是在奋力否定“三从四德”的旧女性形象,从另一个角度分析则会察觉,他们直接将旧女性的内勤角色——“专心纺绩,不好戏笑”[7],改造为新女性的救亡角色——“救国与救世乃女子的本分也”[6],未曾留意或刻意回避女性迫切想脱离男权束缚的心愿,转而以平权之名固化女性的妻职母职。

《女界钟》序言的作者林宗素意识到这一局限,故而补充到“鞭策我二万万之女子,使之(女权)由学问竞争升华为权利竞争”,警惕“男子之女权”,强调女性具有参与权利争夺的资格,即“女子之女权”[6]。以林宗素为首的中国第一批女权主义者对早期女权论提出质疑。陈撷芳在《女界之可危》中形容女子情状时说“我辈(女性)数千年为彼(男性)奴隶,再欲随男子之后,而做异族奴隶之奴隶耶”[8]。秋瑾借《勉女权歌》唱出呼声“愿奋然自拔,一洗从前羞耻垢”[9]。她们心目中能指引自身走出双重困境的女权不仅是以中国人的身份化解民族危机,更是以女性的身份向施暴者索要应有的权利。但与马、金二人一样,她们忽视权力的压迫,转而强调集体创伤。

以“天赋人权”为论调的女权说,及对其进行阐发的赞扬或批评,几乎都认同女性的角色意识与家国利益密不可分。回到历史场景中追溯《女权篇》的翻译会发现,马君武的译本用“平等”“责任”等词置换了英文原作中“自由”(Freedom)、“自主”(Independence)等词。这种有意识的误译,引导妇女把实现个人权利的希冀衍化为保家卫国的决心,女权进而嫁接反封反帝、爱国爱民的民间主流思潮。马氏译本对性别差异的遮蔽与新塑,导致民族革命被凸显的同时性别革命被搁置,“女权”一词形成此消彼长的话语张力,以至于何震等无政府主义者碍于“人权未均平”[10]而不愿做女国民。《女权篇》的主旨观点之一“妇女有权参政”于1918年被英国议会通过,自此年满三十周岁的已婚英国女性获得选举权,而6年前中华民国政府组建之际,并未采取男女平等的律条,中国女权的声援者逐渐意识到“天赋人权”与“女权”暗藏冲突。恰值此际,女权运动、自由恋爱、核心家庭等源自欧美的说法流入中国。爱伦·凯(Ellen Key)的母性教育观、夏洛特·纪尔曼(Charlotte Perkins Gilman)的职业妇女论、玛格丽特·珊格尔(Margaret Sanger)的女性育儿论先后被胡适、沈雁冰等人翻译为中文,刊登于当时受众最多、发行面最广的女性刊物《妇女杂志》上。彼时国家与女性间的紧密依存关系随着多元女权言论的涌入而出现断裂,女性开始要求争取个人自由。这样的思潮转向让受众从对女性权利的关注转移到对女人自身的关怀。

(二)译名转向:从“女权”到“女性”

“女权”出现后的第二个十年,“Feminism”首度被沈雁冰、沈泽民兄弟翻译为“女子主义”和“妇女主义”。1920年,沈氏兄弟合译碧翠丝·海尔(Beatrice Forbes-Robertson Hale)的What Women Want的第一部分第一至四章,易名为《女子的觉悟》。该文系统阐述西洋女性研究理论的来历、分类、发展及走向,探讨平权观念何以作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11]。

沈雁冰的譯文着重描述西方女权的近代民主根基,“拨乱反正”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人权等级论,观点如下:“女子能求学便求学,有权力时便使用这权力,必要勇气时便自有勇气出来”;“便以卢骚而论,他是鼓吹人权的先锋,革命般鼓吹人,却完全不觉得所谓人权,女子也应该有一份”[12]。大可猜测,“女子主义”的译名与茅盾对英法美自由精神的推崇有直接关联,既然“德谟克拉西是女子主义的母亲”[12],那么这门学说理所应当把民主活动的推动者——女子——作为重心,而非完全立足于片面的性别身份(即女性)或政治身份(即女权、妇女),如此才能满足女性群众的普遍诉求。但一年后沈雁冰就用“女性主义”替换了“女子主义”的说法。“女性主义”这一译名首见于《所谓女权主义的两极端派》。文章辩证地介绍了两大欧美自由主义女权派别,也就是爱伦凯派和纪尔曼派,认为她们的理论与实践可以帮助中国女性解决“何去何从”的烦恼[13]。以沈雁冰为首的社会人士之所以肯定自由主义女权主义,是因为妇女运动的发展从来都是循序渐进的。清末民初时女性要求参政议政权,至“五四”时期,她们需要从做女国民的状态中解放出来,转而关注做女人的自由,“女性主义”应运而生。之后的二十年,“女性主义”仍是“Feminism”的公认译名之一。《新青年》杂志曾开设《易卜生号》,袁振英发掘易卜生作品中的女性主义论调,尔后,鲁迅、李大钊、周作人等纷纷介绍、改塑、神话娜拉的独立女性形象。出走的娜拉由文学人物变幻为现实中的新女性,她们当中的一部分成为新一批女性主义者。

沈泽民倡导“妇女主义”,将其看作“在进化的运动”,并举例:早期妇女追求教育、婚姻方面的选择权,至工业迅猛发展的时代,改为探求同工同酬、平等平权。他执笔的另一篇社论文章《妇女主义的发展》阐明妇女主义与妇女运动之关联,认定“妇女主义者打通了妇女运动的路”[14]。文章中的“妇女”不仅指代西方女权运动的主体——白人精英女性,还影射处于帝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抗衡局面中的被赋予新身份的中国女子。这里的妇女身份既非对儒家文化辐射下、封建家庭体系中“妇”形象的继承,也非女性自我的自主展现,而是由译者、作家、批评家、社会学家等知识分子创造并推广,最终被女同胞接受的概念。“妇女”将“妇”(“妇人”)与“女”(“女性”)结合,一方面祛魅了旧称谓的礼教和情欲意味,另一方面塑造出新型的、现代化的、国族化的女性形象。沈泽民引用海尔凡秀司(Claude Adrien Helvétius)的说法“男女才智的不同不是生成的,乃是教育和经验造成的”[14],激励女性走出约束身体和心灵的“深闺”,与此同时,他给女性套上了“妇女”这一新定义,让她们直接加入男权主导的社会革新进程。固然此举意义非凡,然而回顾历史会发现,女性的受压迫情形并未因为妇女身份的出现而消失,也未随着理想事业的达成而消除,反倒是,社会解放包办了妇女解放,使得女性的心声被消声。1930年起,“妇女主义”译名的使用频率逐渐降低[11]。

(三)译名确立:“女权主义”的再确认

相较于早已面世的“女权”,“女权主义”姗姗来迟。直至1933年,译者、学者才明确“女权主义”的中文词义——“音译弗弥捏士姆。要求妇女在社会上、政治上、法律上、经济上与男子享有同等机会;即要使妇女从男子的压迫束缚之下解放出来的一种自由主义”[15],于同年将其录入《现代语辞典》。20世纪30年代,“女权主义”被大众熟知,亦被刻录为词条永久封存到集体记忆里,例如1937年出版的《新名词辞典》把“女权主义”定义为“以妇女为中心,使男性为其隶属的思想”;再如同一年出版的《最近汉英大辞典》确定“Feminism”的标准译名为“男女平权主义、女权主义”[16]。词汇化现象证实“Feminism”不再只是舶来品,也是中国国民了解且能将之赋予中国特色的概念,但“女权主义”和“女权”的释义有细微偏差,这说明,不同历史阶段及不同社会群体对女权主义的期待既有联贯性也有特殊性。

从晚清到后“五四”的四十年间,“女子主义”“妇女主义”“女性主义”“女权主义”等译名来源多样,但也存在以偏概全之嫌,却不可否认,它既激发国内讨论,也参与女权主义理论的国际化进程。辨析译名的多重内涵时,首先需要认识到,20世纪初的女性主义并不着重关注纯粹的性别问题,而是围绕“人的解放”和“文明的进步”开展争取国民主体性及女性选择权的运动。解放论、进步论受19世纪中后期传入中国的文化达尔文主义影响,乐观地认为要使社会发展就需要铲除阻碍女性自立的人为障碍,却没有察觉,要建立男女平等的新秩序,就需要改造现行的以男性为中心的权力制度,所以无论是晚清译者马君武还是“五四”文人沈雁冰,均彰显女性的社会角色,巧妙地掩藏不平等的两性微关系。其次,“Feminism”译名的混用与误读现象长期存在。从词义范围上看,不同译名的所指多有重叠,即便对比同一位译者的前后期翻译作品也会发现,他没能给出界定译名的标准。从名称变化上看,可以推导出一种译者心态:新文化先锋推翻旧文化时会赋予新词汇广泛的话语权力,以至于让语言学层面的词汇超载,信息量过大而出现混乱。此外,20世纪初的译名大多由男性译者提出,在男性危机的背景下出现。拟女人腔①(Profeminine)[17]的译介方式创造出中国女性主义,它顺势成为男性焦虑的投影,而其性别关怀的一面还需要女性自己去填补。这一点启发了20世纪80年代的“Feminism”译介争论。

二、争论期:“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之辩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妇女学研究逐渐体系化,“Feminism”的译名被学界规范为“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在这个阶段产生了一种使用现象:“女权主义”被狭隘化为“男权主义”的镜像词。“女性主义”在中文表达上贴近“女性特质”,字眼温和,更受欢迎。然而英文中,“女性特质”(Femininity)归顺于二元性别划分,颇受解构主义者诟病,同一词汇在中英文语境中的所指形成反差。为了理清“Feminism”在当代中国的语义迁徙路径,还需从20世纪末的社会性别政治变化说起。

(一)译名交替:性别文化的影响

20世纪80、90年代,中国女性知识分子和西方女权理论,尤其是在第二次女权主义浪潮(约1960—1980年)中诞生的“个人的就是政治的”观点,展开交流。但是因双方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均未充分意识到中西历史的复杂面目。当时部分西方学者认为城乡经济差异及不合理的家庭结构致使中国的妇女解放进程在民族革命胜利、冷战崩盘后进入停滞期,因而失望地得出结论:社会主义的妇女解放处于未完成状态[18-20]。西方学者有所忽略的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女权主义实践迈入全新阶段。从宏观角度解读,当代中国女权长时间与“五四”女权运动割裂、与国际女权传统脱节,但在此阶段重新同两者建立联系。“女权主义”不再“经常和‘资产阶级这个修饰语共同出现”[21],有了争论与流通的可能。从微观角度分析,大量学说和文化产物被介绍到大陆,例如充满了男性凝视的影像与反男性凝视的理论一并来到受众面前,既让女性感受到性魅力,又让她们时刻反思性别定位,因此女性对自身的文化想象充满矛盾。为探索矛盾的症结所在,她们冲破大一统的“人”的表达,借由“私人写作”[22]、“隐性书写”[23]等去寻找“女人”的特质。自此已能看出,当代中国语境中的“女性特质”与英文词汇“Femininity”含义不同,女性特质与外部社会的文化转向产生互动,变成中国女性欲望、诉求和身份的凝聚体现。但当“女性主义”从国民特质偏离,向个人主义靠拢时,则容易回避社会问题。正如“鲁迅分析妇女困境时将其视为经济问题而非性别问题”[24],我们需要反思提出“女性主义”却规避“女权主义”的现象,是否是避而不谈女性权利与权力?

(二)译名修正:从“本土化”到“本土的”

回到译介层面,“Feminism”的译名在使用时出现断层,用于介绍西方时译作“女权主义”,涉及国内话题时译作“女性主义”[25]。朱虹于1981年、1983年编著《美国女作家作品选》和《美国女作家短篇小说选》,率先翻译了包括《女性的奥秘》《性政治》《女性的想象》在内的经典女权宣言,拉开20世纪80年代介绍西方女权主义和女权运动的序幕。朱虹就自己主编的译集发表心得,“西方女权发掘创作中的女性意识,从而展开全新阐释,中国学者亦可效仿”[26]。1986年,桑竹和南珊共同翻译被誉为“女权圣经”的《第二性》第二卷。两年后,张亚莉等人译出第一卷,易名为《女性的秘密》才得以出版。《第二性》鲜明的性别立场导致其在出版过程中遭遇阻碍,这恰好证明,“女权”在当时的中国语境里四處碰壁,尽管文本对女性窘况的刻画引发中国读者的共鸣,但亟待寻找包容性更强的替代词以便更好地言说。这给予“女性主义”成长的契机。

出版于1992年的《当代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对于“女性主义”的译名普遍化进程有着里程碑意义。主编张京媛在序言中对比“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的释义,得出:“Feminism”实乃“女权”与“女性”的结合,然而并没有一比一的汉语复合词,迫使学者在使用时做出抉择。“女权主义”强调早期妇女运动促成的平权斗争,“女性主义”注重女性的性别身份,涵盖且超越了两性权力关系[27]。张京媛主张把两个名词看作女权发展史渐进的两个阶段,她认为女性主义的说法更有优势是因为女性的诉求已包含对女权的追求,从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的角度彰显女性之性,显而符合当下的时代主题。同道者还有刘思谦和任一鸣,前者眼中的女性主义汲取西方人文精神,认为拥护性别对立的女权主义有些不合时宜[28],后者表示“中国的女性文化现象刚刚兴起,完全不可能和西方带有强烈斗争性的女权主义等对起来”[29]。盛行的“女性主义”风潮之下是学者对性别研究关键词的本土化理解。她们基于自身的经验和需求改造外来概念,当其慢慢渗透到当地的文化土壤后,就可能从外来转变为本土。译名的演变自“女权主义”到“女性主义”,最终指向从“本土化”到“本土的”的转变。

新名词能够全面真实地阐释本土现象吗?李小江提出质疑,她认为女性主义的说法不仅敏感于“权”背后的政治意识,还唯恐关注两性的研究立场会覆盖女性特质,却没有察觉到,不同于20世纪60年代,90年代是处于两性共融的历史阶段,过分关注女性自身会极则必反[23]。尽管两派观点针锋相对,但都想调和西方影响和民族特性。“女性主义”的再提出,叛逆男女同一的“铁姑娘”形象,还反驳部分欧美女权人士鼓吹的中国妇女受害论。换一个角度思考,对“女性主义”的批判实为反向补充,提醒中国学者概念和内涵是互相成就的关系,只有实时反映文化动态才能使译名不被淘汰。

(三)译名反映出的社会心态

“女权主义”与“女性主义”的译名修正,体现当代中国妇女学在译介方面的特色。一则异于20世纪初由革命主题组成、男性译者主导的女权研究,新时期女译者的加入让它优先关注女性身份而非泛化的国民身份。二则异于西方女权主义,它在立法保证男女平等的社会背景下返场,因此有意地拭去“女权”所附着的性政治愿景,还原“女性”所代表的既传统又现代的性别文化,进而打造趋于中性的学理。三则对“女权主义”的抗拒源自女性的身份自信,觉得不必借助女权的力量也能完成现代化改造,反之,过分强调女权容易陷入“男人般的女人”的担忧。四则对“女性主义”的青睐说明,女性主体想摆脱影响的焦虑,只能创造也必须创造专属于中国女性的社群文化。两个词汇与其说是角逐,不如说是交互,它们与先辈的、外来的思潮相异也相通,除了批判性地解读前人的性别实践,还思辨性地看待当代人的性别经验。

表面上,女性文化被视为父权文化的边缘地带,实际上,女性文化把自己定位到边缘位置,是为了消解束缚力。消解的方式之一是颠覆语言结构。“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不是非此即彼,而是“Feminism”在全球化过程中逐渐中国化的表现,以及抵御强权同化的策略;不是故步自封,而是在开放视野中坚守主体性。换言之,除了反叛西方现代性对中国社会的支配力,拒绝由支配力主导的父权社会对女性施加的二度支配,还挑战传统的父权、新生的父权,而且试图与西方女权区分开来。一方面,中国女性主义自发端起便处于流动、重组状态,译名的选择是历史与文化的独特性和偶然性共同作用的结果。翻译的本土改写让两个译名从不曾与“Feminism”完全一致,但名称破立的表象下有着共通的国际姐妹情谊。另一方面,中国女性主义的发展自有规律。从清末民初启蒙思潮的爆发,到国家女权主义的领导,再到女性主义的复归,中国妇女遭遇过的权力操演,获得过的道德保护,经由译名变化展现出来。不必拘泥于词汇定位,女性依然并将一直作为女权主义或女性主义的研究重点和服务对象。

三、新变期:中国女权污名化现象

20世纪末的中国女权讨论尚具有小众化、学术化的特点,21世纪10年代,得益于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女权问题再度演变为公众议题。一百年前,“女权”现身报刊,在妇女解放运动的推进下,衍生了大量的附属词汇,其中就包括“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一百年后,“Feminism”的多个译名发展稳定,各有拥趸者。同时,社交平台赋予网民更宽泛、更细微的话语权,提供了更便利的“解构”场所,“女权”也就再次在大众舆论界掀起巨澜。“田园女权”“女拳”等词,表面上看是一系列针尖对麦芒的“贴标签”和“撕标签”行为,实际上表明国人对女性主义的阐释进入新的阶段。

(一)女权污名化的产生

女权污名化包含他污名和自污名,往往前者会激发后者。他污名指反女权主义社群和女权主义社群形成言语冲突,冲突过程中出现的口号式的悲观话语引发污名[30]。污名由标签、歧视、刻板印象等组成。最初,这些话语只刻画群体的某种消极特征,仅与群体内的少数个体相关联。随后,更多人以这个特征来认知该群体,此特征在公众眼中变成该群体的固有属性,导致污名加速。接着,污名开始泛化,把“女权主义”视为贬义形容词,将其与女司机、女博士、大龄未婚女青年等群体挂钩。污名定格后,女权主义者重新审视自己,部分人改称女性主义者,以求言语上的中和,却忽略两者的内指近乎一致。改称是自污名的体现。加害者否定受害者,受害者的身份认同感被破坏,为寻求接纳,则往刻板印象靠近。结果,女权团体内部分化,成员批评并标记持有不同女性主义观点的人,乃至否认她们的女权身份。伴随个体污名的异变以及个体面对污名的妥协,集体污名愈演愈烈,最后达成污名共识。

(二)污名与反污名:以“田园女权”为例

“田园女权”就是典型的污名共识的产物。网络讨论中这个词具有三层话语含义:其一,“田园”代表农村的、地方的、闭塞的文化,与摩登的、西方的、开放的原生女权相差甚远;其二,“田园”喻指空想,空有口头主张,缺乏实际行动;第三层含义是对前两种释读的反驳,它指出,“田园”象征产于中国、兴于中国、扎根田野的女权文化,内在的丰富视角由来自不同背景的女性诉求组成。“田园女权”没有成文的定义,是对“偏激”的中国女权者的污名化称呼,却也是女权者反污名的思路。

一开始,“田园”话语将女权划分为“真女权”(Feminism)和“田园女权”。反女权者声称“真女权”即为男女同权利同義务,认为缘于秉持“真女权”理念,欧美第一次和第二次女权运动才会取得成功,声称“田园女权”挑起了性别战争,她们一边尽情享受福利,一边拒绝履行义务。既然对“田园女权”的批判首要是“利己主义”[31],那么与其说它是虚伪的、异化的女权主义,不如称其为“女利主义”。但是,“女利”实指父权红利,例如蔑视男性、自诩特权等行为,与女权为争取平等而发起的抗议大相径庭。要探索“女利”的真相,还需回到父权文化里。男权施予女性特权,目的不在于向女性示好,而是通过固化女性被关爱、被照料、被规训的客体特质,来实现自身在性别关系中的主导功能。所以,“女利”是父权思想的变体,违背女性主义的基本主张。女利主义者接受特权时便服从了现有的性别规则,而“田园女权”者所驳斥的“福利”与“义务”恰是前者所秉信并执行的。真假之分看似引导中国网络女权“重回正道”,实则在厌女心理作用下的真伪判断远离了现实中的草根女权,漠视了西方女权在20世纪70年代曾遭受污名的历史。“田园”说法点化出男性特权被侵蚀而产生的忧虑。当女权话语在公众舆论视野中由隐性变显性,冲击着僵化的性别二元制时,用以维护男权优势地位的资源变得难以获取,让反女权者陷入恐惧。这种恐惧创造出“田园女权”式的女性暴君形象——中性外表、口不择词、具有暴力倾向。男权想象中女性特质尽失的女权主义者充满阳刚气概,反而趋同于二元划分下的男性英雄。此时,反女权者意识到女性主义足以毁害父权制,因此,污名化中国女权,迫使社会去认知被污名的女性主义。

之后,女权者发起反击,“田园女权”被她们视为正统的中国女性主义。未接受过性别理论科班训练的网络女权者们通过“田园”实践寻找到身份归属感,词汇蕴含的污名意味被削弱,积极意义随之产生。诸如“#占领男厕所#”(2012)、“#反对性骚扰#”(2017)、“#米兔metoo#”(2018)、“#最美逆行者#”(2020)等线上线下运动,致力于反性骚扰、反就业歧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无疑让大众看清女性主义者的真实意愿,鼓励失掉信心的平权人士重新发声。当女权者明确“田园女权”是反女权话语对女权的想象时,便不再纠结于“洗白”或“划界”,而是投身世俗生活去接触现实中的女性,联动她们的需求、声音、行动,如此才能突围“田园”困境。

(三)走出污名,落脚实处

学界观察到译名的污名化,将此现象类比为“大传媒时代下的无缰野马”[32],以此说明名词被滥用。滥用的背后是对话语权的争夺,且是缺乏理智的争夺,受网络聚合力的影响放大歧视与偏见,从而使社会问题成为闹剧,还干扰普通人的价值判断。围绕敏感词展开的议论不只关乎词汇本身,还着眼于词汇想表达的“性”与“权”。不针对具体情境做分析,不深究涉及的制度层面的问题,会让污名和反污名陷入缠斗。为此,杨雨柯提出“女权不是符号而是内核”[33]。纵然这是老生常谈,却提醒讨论的参与者和置身于讨论之外的研究者,进行讨论的目的是表明性别平权的意愿,而非轻率地命名又偏执地争辩。

中国女权的污名化是女性主义高速发展的必经之路,对女性主义的曲解与正名每天都在发生。要从污名困扰中解脱,犬儒般地寻求话术帮助显然无济于事,因为百年的性别抗争经验已经证明,无论是“女权主义”,还是“女性主义”,甚或是“田园女权”,一旦置放到父权语境,都可能生成反女权的话语幻象。因此,我们需要关注来自不同年代、不同地域、不同生活环境的女性主义诉求,铭记为实现诉求而干实事,说真话,力争搭造能够替代不平等性别秩序的新框架。女性主义名称的演变正是搭造过程的一个缩影。

四、结语:从“女性主义”的过去看未来

近现当代的中国女性主义概念随着翻译方式的改良、观念的变化、实践的积累而呈现不同状况。“Feminism”的译名演变史仅是一条线索,关键在于,译名的诞生、争议、新变有助于我们认识到,“女性主义”一词不限于两性关系的逻辑框架,它呈现整个民主社会的变迁景象。

通过梳理译名的演变与衍生,我们需要明确以下三点。第一,作为女性主义的核心,“女性”是他人与自我共同建构的结果。清末民初,译者延伸“女权”的“人权”“民权”“母权”含义,将国与国的权力关系比对为男与女的性别关系。新文化运动期间,一种译名出现,但很快被另一种译名取代,多个译名并行使用,表明此时的女性主体——“新女性”——改变了青年一代的思考方式。改革开放后不久,学界对于“女性”的认知从生理性别转为社会性别,她们的独立身份和自主意识,都通过“女性主义”展现出来。当下,部分女性主义者被污名化为极端女权者,反女权话语将她们从女性队伍中除名,孤立为“田园”奇观,她们却借此塑造新身份来对抗污名。第二,一个多世纪的“女性主义”改译既有连续也有差异。女权的传播路径,以及传播中遇到的合法化、边缘化、污名化,勾勒出曲折的译名演变路线。曲线的产生不仅与翻译造成的语言冲突相关,还与受众所处的历史阶段有关。第三,“女性主义”具有极强的本土妇女意识。我们不必忧心于中国女性主义因为观点不同而出现的矛盾,事实上,所谓的“矛盾”指的是中国妇女切身实地、因人而异的感受。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译名流变反映出的文化问题,例如为何某些译名能迅速地被接受,某些译名卻成为恶意词汇的“培养皿”?取舍标准的背后是什么在作祟?

“女权主义”“女性主义”“田园女权”持续一个多世纪的译名竞争仍在继续。为了确定词汇的未来走向,我们首先需要意识到译名竞争的现实意义,主要分为以下三点。其一,“女性主义”一词代表对性别平等的落实、对妇女权益的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词汇不应该是白纸一张,它需要时刻联动女性诉求,利用语言的力量让两性平等,真正成为所有人认可的普世价值。其二,译名流变带动全球妇女事业合作。女性主义于中国而言是舶来品,却在这片沃土上生根发芽,形成与西方世界截然不同的平权主张。时至今日,女性主义仍然面对被污名和被质疑的风险。斯皮瓦克(Gayatri C. Spivak)曾有所回应:“一个概念,无论产于何处,能为我用,便当尽管去用。”[34]由此可见,词汇书写了全世界妇女相连相通的命运,唯有不断地加深跨地区合作,寻找不同国别女性的相同诉求,才能形成全球妇女事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其三,女性主义之名彰显中国妇女事业全面进步之实。译名的每一次变化都由其背后的女性意识、中国的民主意识促成,因此,译名的变更史就是中国女性的崛起史。当妇女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民生权益受到保护,中国女性主义就会产生新的可能性。百年译名流变浓缩了中国妇女的奋斗经历,于当代女性而言是一笔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

通过对流变历程的梳理,对现实意义的阐发,我们大可推测,“女性主义”一词未来发展的趋势是保持其不稳定性,一边创制新的话语和架构,一边发展具有女性主义性质的社会民主文化,让女性主义始终与民族性、现代性、全球化等话语关联。这样的发展趋势或许更利于打造一个平等互爱的理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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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易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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