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彝族“跳笙”现状研究
2021-04-26周京
周京
无论是古代,还是当代,歌舞活动仍然是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音乐作为其呈示的主体,更是不可或缺。景谷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是普洱市下辖县,北邻镇沅,西邻临沧市及澜沧县,东邻宁洱县,南邻思茅区。关于彝族这个民族的文化演变历程、族群迁移等问题,目前学术界的研究可谓异彩纷呈,就景谷而言,据相关文献记载,早在唐代就有彝族迁入景谷境内,整体来看,现今居住于县内的彝族主要迁移于昆明、楚雄、大理、江西等地,共有六个支系,即香堂、腊米、改苏、腊罗、撒梅、阿武,与其他民族杂居于各乡镇之中,以茶叶、水稻等为主要农作物,他们生活中的歌舞音乐在当地统称为“跳笙”。本文的构思主要来自于居住有撒梅支系的永平镇昔俄村碧鸡社、香堂支系的凤山乡文竹村永太、景谷县城区的田野调查,及相关网络资源、文献资料的查阅。
一、“跳笙”的特征
每个区域都有每个区域的整体文化特征,区域内又可将其文化特征再细化,就景谷的彝族“跳笙”而言,由于地理位置、迁移地等各因素的差别,不同乡镇的“跳笙”所存套数、表演形式也有所不同,所跳的场合也有不同的规定。
(一)套数之说
关于“跳笙”起源于何时、何地,至今无源可寻,随着曲目的增多而组合成套曲。传说中,“跳笙”共有72套之多,但如今所保留下来的却远不及此数。如在昔俄碧鸡,现在依然保留着《开荒舞》《撒种舞》《喜鹊舞》《躁脚舞》《收脚舞》《玩笑舞》《梭脚舞》等十余套。在永太现在保留有《直歌》《二折歌》《咩羊撕打》等二十余套,但要注意的是,关于套数之说不是所有景谷的彝族都能达成共识的,如永太的彝族并无“跳笙”共有72套这样的说法,他们认为那只是学者在采集过程中整理而得出的结论。
(二)表演形式
我国远古时期就已经有歌舞,在历史的流变中,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歌舞形态。作为歌舞音乐的范畴,“跳笙”的表演形式可以分为歌唱、器乐、舞蹈三个部分。
1.歌唱部分
景谷的“跳笙”有“无歌唱”和“有歌唱”两种。其中,有歌唱的曲目,唱词有“固定”与“即兴”两种形式,唱的内容与生活息息相关,劳动生产、爱情、自然风光等都会出现在他们的唱词之中,用彝语或汉语演唱,如永平昔俄的彝族人所唱的词是固定的,且大多用彝语演唱。
除此之外,关于唱的部分又可分为独唱、对唱与合唱三种形式,一些曲目中,在一人独唱或者两人对唱相应的句数后众人以衬词“阿苏噻”或“阿叔寨来(呢)瞧,(喂)徐叔赛(来呢)摇(喂)”合,在当地把这样的形式称为“打和声”。如在凤山,人们所唱的词则是根据“跳笙”的场合即兴编创,并且遵循七字为一句的形式进行编创,每唱两句后众人都要“打和声”相应,如图1:谱例1《二折歌》。
图1 谱例1《二折歌》
2.器乐部分
“跳笙”的器乐部分结构较为简单,旋律也较为简短,曲调多为民族五声调式,以重复为主。在演奏中,人们都热衷于笛子、三弦、芦笙这三件乐器,对乐器的数量安排没有严格的限制,可能只有一人用三弦伴奏,也可能是多个人同时弹奏,但如《合脚歌》《绕子翻身》等一些曲目中人们只用笛子伴奏,而一些曲目则用芦笙和三弦伴奏,如《炒肉舞》《丰收舞》。
3.舞蹈部分
在跳方面,有歌唱的曲目,舞蹈较为柔和,无歌唱则较为热情欢快,携手或不携手围成圈逆时针转动,做摆手、拍手、转身、踢脚等动作,这些动作大多源于生活,如《咩羊撕打》就是对两只山羊撕打的动作模仿。关于脚步,一些曲目采用前进与后退相应的步数,如以上《二折一》是右脚出,向前进四个八拍后,右脚先左脚后做踢脚的动作,之后便向后退两个八拍,每一个八拍都要踢脚;一些曲目采用前进而无后退的方式,如《直歌》;还有一些则采用对跳的方式。
(三)表演场合
虽除丧事之外,其他各大小节庆中都有“跳笙”,但在景谷县内各乡镇之间的“跳笙”,关于时间、地点的规定还是有所出入。如,在昔俄除农历八月十五到下一年的二月八之外,其余时间即使是婚娶、节日都不会组织“跳笙”,而在永太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我们熟知的彝族节日当数火把节,但二月八是景谷彝族最重视的节日,每到这一天他们就会举行“祭竜”仪式,并在“竜头”的家中有组织的进行“跳笙”活动,以祈祷来年风调雨顺。此时除平时的曲目外,会有相应的固定谱曲,如在永太,活动接近尾声时,需要从家里的庭院移动到“堂屋”,这时所跳的曲目有“扫地歌”“莫萧高里嘎”等这样固定的曲目。
二、“跳笙”之现状
历经了悠久的历史长河,如今“跳笙”在景谷人民的生活中依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明显其所存套数已是屈指可数,它的传承与发展也面临着各方面的考验。
(一)传承现状
关于景谷“跳笙”的传承,与其他民族音乐文化一样,以口传心授的方式为主,以师徒、家庭、社会等途径传承。在当地,很少以师徒这样的途径传承,更多的是在兴趣的驱动下,在家庭或相关村寨活动中耳濡目染后习得。如在碧鸡,村里上至花甲之年的老人,还是幼学之年的孩子,都能随乐而舞,而且,还有几个少年能够掌握芦笙的吹奏。在永太,还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大伯罗子付通过自己的摸索能够自己制作笛子、三弦、芦笙这些乐器。另外,一些地方还把口琴加入到乐器伴奏中,或把“跳笙”重新编配参加活动演出。
“跳笙”作为一种具有娱乐性、教育性的歌舞活动,手机、电视等这些媒体的介入,对“跳笙”起到了宣传作用的同时也为其传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娱乐活动项目的选择性更加丰富,使这一传统的娱乐活动被其他形形色色的娱乐项目所取代。除此之外,随着亲壮年外出务工,孩童离家到镇或者县上接受学校教育,乐器制作或演奏者“老龄化”的问题也是十分明显。
(二)发展与保护现状
对文化的认可有助于加强巩固文化自信,娱乐、教育可能是以往“跳笙”的重要标签,而如今却可以加上自信这一标签。在笔者田野调查中发现,以景谷当地彝族人为主的局内人视角来说,近几年来,他们开始比以往更注重自己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发组织相关活动或乐器等各方面的自我改良,二是积极配合其他力量的协助。“跳笙”开始走向市场,加入到一些商演活动中,同时,当地政府、文化馆也高度重视这样的文化,邀请当地文化人才代表参加各类演出活动,还根据当地“跳笙”的音乐进行改编,进一步创作了具有艺术性的曲子,并在一些平台中展示出来。除此之外,如昔俄小学等这样一些乡镇小学的课间操还加入了“跳笙”,一些喜爱跳笙的人也在县或镇里的文化广场自形组织“跳笙”等等,这都让彝族人民更重视自己的文化,巩固了彝族人民的凝聚力。
三、传承与发展现状的反思
文化的传承保护有助于区域文化的发展,且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景谷“跳笙”这一文化的进一步保护,笔者认为要以局内人自我保护和局外人助力发展相结合,塑造更为良好的文化氛围,打造具有特色的景谷文化软实力,最终促进民族团结发展。
(一)塑造多元的区域文化氛围
首先,应多途径开展对“跳笙”文化的宣传工作。与丽江、大理等一些旅游城市相比,景谷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县,“跳笙”在旅游文化中并不够明显,政府或其他相关投资者应该对景谷的“跳笙”乃至其他文化给予更进一步的关照,组建当地文化人才班子,在景区或者其他活动中负责策划与表演,这样对本地的民族文化得到了很好的宣传的同时,也让人们更加肯定了自身的文化,从而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其次,培养青少年的兴趣。学校作为青少年的集中地,无论是县区内,还是乡镇的中小学应该将“跳笙”等这样的文化融入学校中,以培养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欣赏水平及自豪感。
最后,政府应实施相应的政策。发现有资质的传承人,并给予多方面的支持,鼓励传承人的文化保护带动作用,带动文化的发展,同时,还要鼓励更多的学者对该音乐文化进一步的学术关切。另外,还应制定“跳笙”活动的秩序管理规定,从而保证“跳笙”在有序的环境中开展。
(二)鼓励支持“跳笙”在原生传承模式下的自我保护
在景谷,政府及相关文化部门采取了将文化人才组织起来进行教学、编排相关节目参加各类活动,或根据其音乐特点改编了一些曲目等模式来保护发展“跳笙”,但“跳笙”来源于人们的生活,它是一种集体性的活动,为避免“同职化”的现象,其发展与保护需要人们共同完成,故应以其原生环境为核心,鼓励村寨间“跳笙”的活动施展。如搭建固定的场地,农闲时由村干部号召人们组织“跳笙”活动,在保持其耳濡目染、口传心授的传承特点中塑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总之,在尊重原有的传承方式之外,还应该努力塑造良好的氛围。
四、结语
通过对景谷“跳笙”的特征及现状分析,发现同区域内不同地点的“跳笙”现存的套曲数目,歌、舞、乐为主的表演形式及场合限制上都有异同,他们共同组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跳笙”文化,在对“跳笙”的发展与保护中,应该注重区域文化氛围的进一步塑造及对村落跳笙自我保护的支持,从而促进发展有特色的区域文化,巩固民族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