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四个不同步” 实现“四个聚焦”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
2021-04-25王海成郑腾飞张于喆
王海成 郑腾飞 张于喆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国防实力要同经济实力相匹配”,对“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作出了战略擘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到哪一步,国防实力就要跟进到哪一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的必要性,梳理國防实力与经济实力之间存在的“不同步”,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对于确保人民军队在“十四五”时期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迈出重大步伐”,二〇二七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意义。
一、深刻认识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的必要性
(一)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是军事创新实现新跨域的必然要求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由导入期转为拓展期,致使现代战争制胜机理发生深层次变化,战争从以信息技术和精确打击武器为核心的“初智”阶段,跃升为以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的“高智”阶段,世界各主要国家纷纷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企图形成新的压倒性技术优势,抢占未来战争制高点。近代以来,我国曾错失过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军事革命的机遇,倘若不能在这些领域占得先机,就会成为受制于人的“阿喀琉斯之踵”。面对世界新军事革命的严峻挑战,不能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要清醒看到我们在创新,人家也在创新,而且起点高、投入大、走得快,我们必须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夯实能打胜仗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前国防实力的增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依赖于经济实力,国防建设的经费需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
(二)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是我国由“富国”到“强国”的必然要求
从现实国情出发,中国是奉行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社会主义大国,必须坚持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对于前苏联“国强而不富”,不顾经济发展实际,大搞军备竞赛,最终导致亡党亡国的历史教训我们有着清醒的认识。与此同时,“国富而不强”也绝非中国的可行选择,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强大的国防实力作保证,国防实力不强,必将受到外部势力的侵略和掠夺,经济建设的成果就可能毁于一旦,经济发展可能倒退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代表性的案例,如科威特是海湾地区重要的石油输出国,在世界各地拥有大量资产,但在伊拉克的进攻面前,却毫无抵抗能力。
(三)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是国际形势与祖国统一事业的客观要求
从国际和国内形势来看,我国面临的风险挑战不容忽视,反分裂斗争形势将更加严峻,“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活动频繁,国土安全依然面临威胁,个别域外国家舰机对中国频繁实施抵近侦察,多次非法闯入中国领海及有关岛礁邻近海空域,海外利益面临国际和地区动荡、恐怖主义、海盗活动等现实威胁。如果我国没有强大的国防实力作为后盾,我国的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国际威望就会受到严重损害,我们必须要有危机感、使命感,努力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努力建设强大的国防。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大前提下,注重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逐步增加对国防建设的投入,加大国防建设的力度,使国防和军队建设同国家的经济实力相适应。
二、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之间存在“四个不同步”
(一)经济体量与国防建设支出规模不同步
从军费支出规模看,2019年美国军费支出7320亿美元,占世界军费总量的38%,而我国军费支出为2610亿美元,只有美国的36%。从军费支出占比看,2019年全球军事开支占全球GDP为2.2%,而我国军费占GDP比仅1.2%,不及全球平均水平,并且远低于美国(3.1%)、俄罗斯(4.6%)、韩国(2.4%)等主要国家的水平。在人均国防支出方面,美国是绝对的世界第一,2000—2019年累计人均投入38486美元,我国为1230美元。从军费支出增速看,2019年美国GDP增速是2.3%,军费支出增速则高达5.3%,而我国GDP增速是6.1%,军费支出增速是7.5%。
(二)技术供给能力与提升新型作战能力的要求不同步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关键阶段。但是,我国技术供给能力与新型作战能力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不利于战斗力生成模式的转变。装备研发总体上水平不高,在军工关键材料、关键元器件、动力技术等方面还存在“瓶颈”。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发展并不足,不适应科技持续和跨越发展的要求。长期以来,科技工作主要跟随型号研制需要,在基础性科研和关键技术的超前发展方面投入有限,导致知识积累与技术储备不足,缺乏不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三)国防工业生产能力与提升武器装备现代化水平的要求不同步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是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的脊梁,既属于国防建设的范畴,又属于经济建设的领域,是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天然载体和最重要领域。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防科技工业适应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军事技术飞速发展的需要,建立了专业门类齐全和科研、试验、生产、服务手段基本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我国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同时也要看到,国防科技工业一些深层次矛盾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旧产品能力过剩,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和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大量关键整机、核心技术、关键配套系统和高端产品存在明显的供给不足,体系相对封闭,专业化配套不足,现代工艺手段不同步等矛盾仍比较突出。
(四)庞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与国防功能搭载需求不同步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快转型、城镇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很大,我国铁路、公路、港口、机场、通信、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成就。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搭载国防功能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建设、协调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军民通用标准体系通用程度低,部分铁路、公路、桥梁、港口码头等大型基础设施难以满足部队重型装备的运输、装卸需求。二是重大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例如,一些城市在当地已有军用机场,适当改造即可实现军民两用的情况下,却坚持上马民用机场,由于支线机场航空运输需求少、自身运营无法支撑机场运行而处于亏损状态。这既导致资源闲置浪费,又干扰了军用飞机飞行,影响部队战备训练。
三、“十四五”时期要建立支撑国防建设的四大体系
“十四五”时期减税降费将深入推进,虽然从中长期看有助于涵养税源、增加财政收入,但短期财政收入大概率会低位運行,而财政支出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加之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等各项刚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因此,要加快建立对国防建设的支撑体系,实现军民两大需求统合、资源聚合、能力融合,将各种相互关联的军民力量和资源集成为军民一体、活力倍增的国家总体对抗博弈能力,实现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同步提升。
(一)聚焦增量提质,建立支撑国防建设的军费保障体系
一是适度提升军费开支规模,参考潜在可比国家的军费与GDP关系,考虑到15年后中国的国际地位,逐步提升我国军费开支水平,在参照国际经验的基础上,要弥补“忍耐期”缺口,要与新军事变革相适应,尽快满足“军事快速发展”的要求,才能使得我国的军事建设在新军事变革的浪潮中不落伍。二是提升支持方向的精准性,切实把军费开支分配到战斗力贡献度高的方向,加大向新型作战力量的倾斜力度,尽快构建以需求为牵引、以规划为主导的军费配置运行机制,打通“需求—规划—预算—执行—评估”的完整链路。三是提高军费使用效益效率,要强化经费使用管理监督,严格按照战斗力标准花钱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到提升战斗力的刀刃上。
(二)聚焦协同共享,建立支撑国防建设的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聚焦战略性、带动性、全局性的关键共性基础技术,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等前沿、颠覆性技术,以及军用动力、关键材料、核心元器件等瓶颈短板问题,大力实施产业基础能力再造,促进军民科技相互支撑和转化,建立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系。二是推动军民技术双向流动,健全国防知识产权制度,实质性推进军工技术解密,鼓励军工以多种方式推进军工高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军工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技术。三是制定国防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进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军工重大试验设施等向社会开放服务,加强新建实验室和重大试验设施的军民统筹,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平台,促进军民技术融合和军地创新合作。
(三)聚焦融合开放,建立支撑国防建设的产业保障体系
一是要积极发展核能、航天、航空等典型产业,调整优化船舶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应急安全、反恐维稳、海警边防、城市安防、卫星应用等装备,推动军工为国家“大安全、大防务”服务。二是推动军工开放,加快实施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调整,除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武器和核心领域外,充分吸纳社会优质资源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扩大军工企业外部协作,推进军品科研生产有序竞争,推动军工集团不断提高外部配套率和民口配套率。三是统筹谋划国防工业布局与定位,优化军工能力布局,鼓励军工与地方加强战略合作,落地一批重大项目,形成具有特色的国防工业基地。
(四)聚焦兼容共用,建立支撑国防建设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一是满足特殊需要,在重大基础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军事装备特殊要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桥梁、隧道和航道等建设,要兼顾大型军事装备的载重、通行需要等。二是拓展作战功能,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基础设施,在满足民用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军事需求,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拓展作战功能,如铁路隧道建设要完善军事运输装卸设施功能,公路建设要考虑军用飞机的起降要求,港口码头建设要考虑军用舰艇停靠的要求,电力和能源、水利设施建设也要考虑未来作战的资源保障需求。三是预留军事接口,在组织宽带网、移动通讯网络、地理数据库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应尽量军民合用或预留军用接口,以便安装军事装备,铁路机车、载重汽车、民用船舶、民用飞行器等大型交通运输工具的建造中,要充分考虑战时加装改造的需要,必要时加装海上通信、卫星定位、防护伪装等装备,以便能快速动员,征召使用。
(王海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所经济学博士、助理研究员。郑腾飞,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所经济学博士、助理研究员。张于喆,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