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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状及改进措施

2021-04-25章振宇

科学家 2021年24期
关键词:数字化平台安全监管特种设备

章振宇

摘要: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繁荣与稳定。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本文浅析了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状,认为存在安全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管理和监管模式过于传统等问题,提出了突显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适当引入专家支持、量化法律法规处罚条款、探索现代化监管模式等解决措施,以希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继续平稳向好。

关键词: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  企业主体责任 专家协作 数字化平台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内特种设备种类及数量增速明显,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中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已达1648.41万台[1],雖然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种设备整体的安全形式稳定向好,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继续平稳向好,如何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就成了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课题, 本文对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状进行浅析,提出来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1、特种设备使用特点

我国现阶段,特种设备数量多,种类繁杂,并且有以下3个特点:

(1)使用环境恶劣,需经受低温、高温、高压以及动载荷等的影响,一旦设备重要部件破损、断裂、倒塌、倾覆或出现故障,极易发生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等事故;

(2)承载介质特殊,特种设备所承载的介质通常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特点,如果发生事故,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将迅速泄漏、甚至爆炸,直接威胁操作人员以及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

(3)操作要求高,由于特种设备具有特殊性,一旦发生误操作或违章指挥操作的行为,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例如2021年,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烯烃联合装置7号裂解炉区域发生一起爆燃事故就是典型的违章操作引发是安全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重伤,8人轻伤。

2、 我国特种设备现状与安全监管的不足

2.1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现状

德国在1845年就颁发了《蒸汽发动机与机车锅炉条例》,1866年成立了第一个技术监督协会TUV,美国于1854年成立了哈特福德工艺社(HSB前身),相比于欧美长达数百年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历史相比,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起步晚,发展历程短,并且经历了建立、合并、撤销、建立、撤销、再建立的曲折过程。虽然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做到了在特种设备使用数量大幅提升的同时,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的数量以及死亡人数逐年下降(表1)。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是由大量小微企业、乡镇企业,甚至街边个体户组成,这类企业底子薄、基础差、部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普遍对安全管理不重视,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思维误区。而且监管部门也以乡镇以及街道为主,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2020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107起,死亡106人(图1),而因使用、管理不当发生的事故共91起,约占总起数的85.05%[1],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在小微企业以及乡镇企业发生的。所以在面对这样的监管环境,我们在普法宣传、安全监管力量与手段、现代化技术的使用等方面,和先进国家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仍然有提升空间。

2.2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不足

2.2.1安全监管力量不足

以某行政区为例,目前该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部门是市场监管局-质量监督管理办,该办共有监管人员5人,而该区作为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区域,全区共有特种设备44293台,平均每人需要监管各类特种设备8858台。同时,当地最大的化工生产基地也坐落于此。众所周知,化工类特种设备使用环境恶劣,承载介质危险性高,对操作和生产工艺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都是灾难性的,这也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的自身监管水平以及专业知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监管压力之大,可想而知,而这也是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监管压力大的一个缩影。

2.2.2安全监管能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特种设备监管人员主要为两大类,一种是通过公务员考试选拔上来的,普遍年纪较轻,很多还都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应届生。第二类为其他行业转入,例如部分监管人员为退伍军人,虽然年轻人有专业知识,退伍军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但是都缺少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现场经验,而特种设备种类繁多,使用领域涉及各行各业,这就对监管人员专业技能以及现场经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国内大部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在面对如此高的要求时,显然力不从心。

2.2.3 管理和监管模式传统

现阶段,无论是监管方还是企业方,对特种设备的管控以及监管模式都较为传统,传统的监管模式缺点有二:

(1)台账资料为纸质文件,不但大量耗费纸张,占用大量存储空间,而且在搜索信息方面也相当不方便,同时也存在丢失的风险,在监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企业因为各类原因出现资料丢失的情况。

(2)特种设备检测与监管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由于缺少数据的有效支持,无法准确的发现问题,因此在检查时无法做到有的放矢,在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后,结果往往事倍功半,无法实现对辖区的有效监管。

3、改进措施与建议

综上所述,提出如下4点改进措施:

3.1 突显企业主体责任

首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

其次,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由于种种原因,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不可能做到对特种设备无死角的监管,所以企业必须要承担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这不仅是《特种设备安全法》赋予企业的职责和义务,也是企业发展的本质需求。一个企业要想长期发展,必须重视安全,重视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最后,“7·19”、“5·29”事故的惨痛教训表明,光指望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显然是不可能的,必须要有铁的手腕来促使企业主真正意识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投入。只有平时在对企业主普法培训的同时从严监管,从重处罚,才能做到减少和避免悲剧重演。

3.2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3.2.1 聘请专家组协作监管

针对特种设备监管存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检查无法深入的问题,笔者建议可以吸纳企业的专业人才以第三方入驻的形式加入监管队伍。近几年,大量60后的技术人员将逐渐退休,这批技术人才在特种设备行业工作了数十年,专业技能过硬,现场经验丰富,弃之不用实在可惜,如能大量吸收上述人才,根据特种设备种类或者行业类别将这些专家分成不同的专家组,提供技术支持,这样既能弥补现阶段特种设备监管人员专业素养的不足,监管人员也可以通过与专家交流学习来提高自身监管水平。

3.2.2 专家组的职责与考核

同时笔者建议先将专家依照业务能力、现场经验、资质认证等因素分成中级和高级。然后将属地片区划为数个网格,最后给每个网格配备由中级专家组成辅导小组,不定期上门为企业提供技术辅导和日常检查,如有不配合辅导的企业,则由当地监管部门采取执法措施。

高级专家则组成督查团队,由监管人员带队,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在检查企业的同时,也对辅导小组的辅导成果进行考核。如果该网格的企业特种设备管理水平有了提高,那该辅导小组则继续留用,或者进入督查团队,反之则解除专家聘用合同。

高级专家则为该辖区特种设备整体监管情况负责,如果上级部门督查时发现重大隐患,或该地区出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那高级专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以此来达到考核监督的目的,确保聘用的每一位专家都能起到相应的作用。

3.3 量化法律法规处罚条款

现阶段,只要企业未发生事故,对企业的处罚力度依然是比较轻的,处罚金额普遍在几万元,企业的违法成本较低。之所以如此,除了一些主观客观的因素外,主要还是法律层面没有对处罚条款进行量化、标准化,比如“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这条,到底是罚三万,还是罚三十万元,什么样的情况适合罚三万元,什么样的适合罚三十万元,没有明确说明,这也让执法者无法有效的对处罚力度进行判断,所以笔者建议要对法律规范中处罚的力度进行量化,标准化,以方便执法者统一处罚标准,从严执法。

3.4 探索现代化监管模式

3.4.2 建立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

针对特种设备管理和监管模式落后的问题,部分监管部门和相关检测机构为了提高效率,也开发了不同的数字化平台,这是由传统监管模式迈向数字化监管模式的积极尝试,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存在各系统之间数据信息无法实现共享的问题,因此,笔者建议由国家层面将现有的安全监管、设备检测、人员取证的系统平台进行整合优化,建立全国统一的特种设备监管系统,用以解决由于检测与监管信息不对称、数据无法共享等难题。

3.4.2 全国统一的监管系统的运作和优点

企业购买特种设备后,监管系统就能根据“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自动生成该设备所需的资料清单及办理指南,企业可根据资料清单和指南完成设备、安全附件、作业及管理人员的检验取证工作。完成后,相关检定部门直接将检定报告和相关证书上传至该系统,同时,企业也可以把日常管理的台账资料按照要求上传到系统中。

而且有了数字化监管系统做技术支持,便可实现线上预警、线下处理的“双线联动”工作模式。在发现企业未上传台账资料或者某台设备超期未检等问题后,系统便可自动发送信息给该企业及属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这样好处有三:

(1)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管理要求,方便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控工作;

(2)重要资料信息化有利于搜索查找,减少丢失风险,同时减少纸张的使用量,节约了资源;

(3)属地监管部门可有的放矢,第一时间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做到了特种设备全过程精准智能化管理,实现远程监管、全面监管、精准监管、动态监管的目标,提高监管效率。

4、结束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特种设备将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笔者相信,通过适当引入专家协作、量化执法条款、借助现代化手段等措施,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必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为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0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R]

[2] 张建昌.化工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及研究 [J].化工管理,2014(23):201

[3] 李复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电力安全技术,58-61

[4] 张长归.强化特种设备管理是化工安全生产的关鍵 [J].化工管理,2014,(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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