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低等级公路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方法
2021-04-23裴鑫雨张淑雅
裴鑫雨,冯 晓,雷 江,张淑雅,焦 一
(1. 重庆交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重庆市 400074; 2.望谟县公路局 望谟县 552300)
0 引言
涉路工程的安全评价工作一直没有被完善,缺少相应的评价规范和明确的技术指标,尤其是地方低等级公路的接入式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1]。
地方低等级公路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具有交通量较小、技术指标较低、车速相对较低等特点。此类涉路工程是否与高等级公路同用一种规范,低等级公路接入式平交道口的安全评价方法是否与其他类型公路有一定的区别,通过具体的工程实例,阐述以上问题的观点。
1 应用案例分析
新建打尖经纳坡至打岩乡村旅游公路B支线(以下简称B支线)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在S203距离打易收费站150m处搭接,B支线建成后与203省道搭接为T型交叉口。设计平面图如图1所示。
图1 B支线搭接S203平交道口平面图
1.1 技术标准规范符合性检查
1.1.1平、纵面线形
(1)平面线形
目前的B支线与S203为T型交叉,平面交叉范围内两相交公路正交或接近正交,符合《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要求。
(2)纵面线形
根据规范要求,主要公路在交叉范围内的纵坡应在 0.15%~3%的范围内;次要公路紧接交叉的引道部分应以 0.5%~2.0%的上坡通往交叉口。
自建公路为次要公路,上坡通往B支线交叉口引道部分坡度在 2.044%左右,不在 0.5%~2.0%范围,不符合规定。
1.1.2视距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要求,停车视距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S203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停车视距为40m,目前的B支线平面交叉口一侧有山坡与挡土墙的存在,视野狭隘,不符合要求。
1.1.3转弯设计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要求,最小圆曲线半径的设置应满足表2要求。
表2
自建公路与县镇道路交叉口处转弯路面内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均为5m,不足 15m,不符合要求。
1.1.4通行能力
(1)标志控制交叉口通行能力验算
道路的通行能力大概计算如下:
机动车道通行能力:Nm=ac×Np
S203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B 支线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
S203:Nm=0.8×1640=1312pcu/h
B 支线:Nm=0.9×1380=1242pcu/h
(2)排队长度分析
根据贵州省的行车情况预测 B 支线和S203的平交道口的日交通量为 2200 辆/d,估算高峰时段交通量为 150 辆/h,B 支线和S203的通行能力分别为1242pcu/h、1312pcu/h,换算单位后约为 828 辆/d和 874 辆/d,按照计算该段路线不会造成行车拥堵,道路满足交通量的需求。本次验算由于数据不足,仅能根据贵州省个别类似区域对本项目进行估算,存在不确定性,仅供参考。
1.2 改进建议
(1)建议针对行车视距对道口进行合理规划,保持行车视野,增加缓和段曲线半径,提高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2-3]。
(2)为了规避风险,可以将 B 支线设计向远离河道方向一侧偏移 2~3m,不但降低了侧翻、坠河的概率,还能改善道口的缓和设计,增加道口通行的流畅度。
(3)建议加强施工和营运期间的检测和监测工作,以弥补因为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隐藏性损害的发生。
(4)合理设置道路路口的导流线,由于道路等级较低,道路宽度较小,交叉口较为狭小,导流线不宜复杂,表明方向即可[4-5]。同时,应设置禁止调头标识,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和路口堵塞。在B支线上应设置让行标志,保证主干路S203的优先通行性。
(5)建议增加在施工和营运期,涉路工程对既有高速公路设施发生接触性影响的应急报警、维修预案。
2 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探讨
对平交道口涉路工程的安全评价应主要遵循安全性原则、公路优先原则、景观协调原则、符合公路规划原则四项原则,各地区应根据这四项原则并结合当地的地理环境、道路等级、人文景观等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条件的安全评价规范[6-7]。以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为例,在制定安全评价规范时,应着重考虑两路的交叉或接入位置、接入条件、交叉角度、交叉角设置的间距、视距、排水、纵坡等方面,做到以安全性原则为首,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其他三项原则。
2.1 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规范的完善
国内没有任何的国家机构或政府部门可以实现对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进行编写和评审,通常是由业主单位寻找相关有资质的检测方进行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写,再由当地的路政部门或业主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安全评价报告的评审。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程的时间跨度以及工程的额外耗资,一些地方低等级公路平交道口涉路工程的工期较短,工程的安全评价无法及时完成时,无法进行正常的施工。
其次,评审专家的聘请一直存在争议,无明确规范或条例规范由哪一方决定聘请专家的名额和数量,以何种形式、在何处进行评审会议等问题。所以,未来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技术的发展趋势应该是由相关政府部门及各地路政部门根据不同地区制定详细的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流程以形成规范准则,并根据现有的专家库,对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合理分配专家名额,以供业主和施工单位参考和咨询,更加合理、规范地完成平交道口涉路工程的安全评价工作[8]。
我国的平交道口涉路工程数量较大,各地区地理环境也有着较大的差别,在对某项平交道口涉路工程进行评价时,只能单一地参考各项规范和标准,目前还没有制定一本关于涉路工程安全评价的规范[9]。安徽省发行的《涉路工程安全评价规范》具有强烈的地方标准性,且道路形式和等级较为单一,仅供学习,不能作为全国的统一要求。
2.2 地方低等级公路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方法的进一步思考
(1)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依旧不能解决我国各地区不同类型的平交道口涉路工程,一个地区的规范和标准只能代表这个区域的平均状态,不能含括所有的工程类型,在此基础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应有一个合理的取值范围,不同的地理环境、天气气候、交通量等级、道路等级等都不是一个绝对的数字能决定的。尤其是低等级公路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工期短、交通量小、设计速度小等特点都决定了其无法与高等级公路共用一种评价方法,应分别对待[10]。
(2)所分析的案例是三、四级公路的平交道口的安全评价,道路等级较低,总体地形地貌为流水侵蚀、溶蚀、构造剥蚀低山河谷斜坡地貌区,同时交通量较小。在保障原则性要求后,应合理考虑经济性和因地制宜性,适当降低对该道口的安全评价要求,如行车视距无法满足时,可以通过增设一定数量的平面镜来增加驾驶员的行车视野,以达到保障安全性的目的等。
(3)由旧路改造的低等级公路的平交道口涉路工程安全评价应充分考虑其旧路时期的交通情况、通行流畅度、事故率等,若各项因素良好可酌情降低对低等级公路平交道口安全评价的要求。
(4)不同等级道路平交道口涉路工程的安全评价应围绕着四项核心原则要有一定的区别,低等级公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对视距、转角处最大圆曲线半径、交叉角度等的要求,同时也应该规定下限,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减小当地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的压力,减轻其工程量、资金、技术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