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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乡村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体系研究》文献综述

2021-04-23谭向前

家庭教育报·教师论坛 2021年49期
关键词:思政法治道德

【摘要】乡村学校德育重知识灌输、轻实践体验所导致的青少年知行脱节的问题日渐突出,构建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才能提高德育实效。本文通过文献查找,研究国内外“活动德育、实践教学”成果,对相关概念内涵、地位价值、起源发展、存在问题等作全面梳理和综合述评。为本课题的研讨提供参考。

【关键词】实践教学  文献综述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学校德育重道德知识灌输、轻道德实践体验所导致的青少年知行脱节的问题日渐突出,实践体验成了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小学《道德与法治》是一門促进道德发展和规范法治意识的德育课程,是一门强调自主参与、体验践行的实践课程,是一门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础课程。目前我市农村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突出社会政治需求忽视个人发展需要、教学内容庞杂多变脱离学生生活实际、教学方法单一道德体验严重不足的问题非常突出,教师教学教研的积极性不高,德育效果不尽人意。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有效实施中小学思政课课堂教学改革,我们开展本课题研究,旨在乡村区域范围内寻找实践教学实施策略,构建《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完整的课程体系,以提高县域小学思政课教学的有效性,进而提高乡村小学德育的成效。本课题研究通过文献查找,研究国内外对“活动德育、实践教学”的解读,对“农村小学思政课教学”相关概念、内涵、价值及国内外研究的起源、问题等作全面的梳理和思考,为本课题的研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一、实践教学体系的相关概念、内涵、价值

(一)概念

本课题研究中的“实践”既包含学生的学习实践活动,又包含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实践教学”是教师在学生课内外学习实践活动基础上的教学实践活动。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它揭示了作为主体的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把实践理解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马克思主义强调实践是人的根本生存方式,生产劳动实践是个人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目的,是认识发展的直接动力和检验认识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教学是在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前提下,学生主动参与情境活动,在实践体验的过程中理解教学内容,提升能力情感,激活语言思维,进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与行为习惯,形成正确的价值观。

体系是由目的体系、内容体系、管理体系和支撑条件体系构成的整体,是一切符合本课程实践教学要求的内容、方法、手段及资源。

(二)内涵

关于实践教学内涵学术界并没有给出清晰的定义和形成一致的认识。大多情况下都是从广义角度理解实践教学。顾仙华认为,实践教学是一种新型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它以建构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的学生主体实践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实践、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主动创造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发展为目的;[1]王晨提出实践教学是通过调动学生的多种感官与兴趣将感知学习与实践操作学习相结合,让学生主动活动和探索获取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2]

对“实践教学”,我们的认识如下:第一,“实践教学”是一种教育教学观念,也是一种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观念是一种思想意识,是教育者所秉持的一种授课思维。这种思维意识存在于教育者头脑中,由教育者决定是否实施。现代教育十分重视将实践教育作为发展人的根本途径与方法。华中师范大学郭元祥教授指出:“教育性实践,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问题为中心,有目的地运用所学知识,在实际情境中认识与体验客观世界,并基于多样化操作性学习过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习活动。”[3]第二,“实践教学”是一种学习活动或学习过程,也是一种学习方式。它不完全等同于人类的普遍性实践。教育性实践的首要目的不是改造世界,而是促进学生成长。教育性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体验的基础上的自我反思与感悟,因为“只有通过对经验进行理性反思,经验才能得以系统化和理性化,对人的发展才有教育性意义。”郭元祥指出“实践是主体人的发展之必需,实践的教育价值就是实践的发展价值。对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而言,实践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实践的教育价值体现在实践的全过程之中,关注过程,兼顾结果,是实践教育的基本原则。”[3]

(三)价值

关于实践教学的价值,研究学术界有以下观点:第一,提高教学质量。刘建军教授提到,通过学生直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与现实生活接触,能够激发其兴趣,进而提高教学质量。他认为,实践教学不仅能够衔接思想政治理论、基础知识与实践活动的现实联系,促进知识与能力的转化,提升生活经验,同时在后进生转化教育、兴趣培养、知识巩固、学生独立性的提高、主体作用发挥以及新课程理念下教与学方式的转变方面也发挥着特定的作用。[4]第二,明确学生主体地位。刘超提到实践教学充分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它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5]第三,培养创新能力。吴高峰提到学生将课堂上所学的知识加以实践运用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造能力。[6]

我们认为,实践教学的价值有以下三点:

第一,实践是学生个体道德形成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是学生自我教育的真正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事物、现实,人只能从实践和人的感性活动去理解,而不能主观地、直接地去理解。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认为,心理发展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就道德发展来说,实践活动特别是协作是自主道德产生的根源和发展的动力。自我教育乃是一种更为深刻、更为根本的教育。古代有“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说法,即教会学生学习。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也主张“教是为了不教”,这里的“不教”就是学生学会了自我教育。戚万学认为,道德上的自我教育是由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自我立法、自我践行等环节构成的完整过程。离开了主体自我评价的实践、活动和交往,要达到道德教育的目的几乎是不可能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生能否进行自我教育以及在什么水平上进行自我教育乃是衡量教育是否成功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成功的一个重要标准。”[7]

第二,实践教学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学生加深了对道德规则的理解。在团队活动的协作和交往中,学生的的责任意识和义务感才真正发展起来。社会实践活动能促使学生了解社会民情,正确认识自已与他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学会理解、感恩、培养同理心和社会责任感。在交往与协作中,每个参与者对活动中的个人利益有较深的理解,而且对自己在团队中的角色、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也能获得充分的认识,同时懂得规则对个人、团队的约束与规范作用。这样,学生对规章制度的遵守是自觉自愿的,这种由参与、体验所引起的自我教育的效果经单纯的理论说教要有效得多。

二、实践教学国内外相关研究

在中国知网上查找文献,以“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 “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得到相关文章很少,大部分是关于“教学实践”的,“实践教学”内容非常少。“教学实践”是教师教学的操作过程,简单说就是“教学”;而“实践教学”是“学生参与体验”为主的教学过程,“实践教学”是“教学实践”中一种独特的教学形式。由此可知,专门研究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并取得相应成果的专家与教师非常少。下面我从实践教学的起源发展、存在问题以及综合评述三方面进行梳理。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1.起源发展

实践教学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初期墨子的“以行为本”教育思想。陶行知是我国最早系统全面提出并实践生活教育思想的教育家,他提出“社会即学校”“生活即教育”“教学做合一”的教育思想,强烈反对学用脱节、理论脱离实践的倾向,提出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实践精神、学以致用的人才。

20世纪80年代,实践课程作为教育研究领域开始进入我国教育家的视野。程军教授认为,社会实践教育包括多种形式,如专题报告、勤工俭学、公益劳动、军事训练、专业实习、旅游参观、社会宣传、社会调查等;[8]李如密教授认为,要加强实践教育的合理性、计划性、周密性、可行性;[9]郭元祥教授认为,教育性实践是综合性实践、反思性实践、体验性实践,基本过程是情境理解、过程体验、反思感悟三个阶段;[3]戚万学教授较系统的研究了实践活动道德教育模式。[7]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文件,特别强调加强道德实践教育。相继发布的一系列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等专题教育的文件中强调实践教学活动。基于此,一批学者进行了大量针对性的研究。

2.存在问题

①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点:第一,教师队伍不专业。重庆市教科所陈燕浩教授在“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活动化教学设计研究”课题中,对本市小学思政教师问卷数据发现,思政专业的只有2.06%, 97.94%由其他专业的教师担任。对思政教师群体问卷发现,对本学科的目標及内在关系“不清楚”或“不太清楚”的占到85%;[10]第二,忽视实践活动。李桐通过观察教师教学时间的分配,发现课程组织偏向知识层面,不太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11]信阳师范学院张议文在对豫南某校学生访谈中发现,大多数教师缺乏主动将实践教学环节融入到教学的责任意识,学校实践活动缺少必要的实践基地。[12]

②关于实践教学体系的完善。目前,我国并未形成稳定成熟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体系,大部分学校采取松散、放任的管理方式,环节设置和操作流程均存在漏洞,不符合小学德育教育规律。山东大学于和利教授从思想品德课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原则、构建基础、构建环节和思想品德课实践教学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了分析;[13]龙宝水首先对当前我国思想品德课教学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对构建思想品德课实践教学体系的原则及对策进行了探讨和论述,给出了非常好的建议;[14]陈小娅讲到持久开展实践活动需要得到政策机制的有利保障,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证。[15]

结论

本文通过查阅和搜集专业书籍及中国知网(CNK),梳理上有关“实践教学”“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文献资料,准备从四个方面对“实践教学”作深入研究与实践:

1.学校及教师对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实践资源的开发与实施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校能够胜任思政课程的优秀师资严重不足,国家对思政教师的培训远远不够。我们要将关于实践教学的研究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落实思政课程作用、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有机结合起来。

2.学校一线教师的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和操作流程均存在漏洞,不符合小学德育教育规律,活动随意化、形式化和表面化的情况普遍存在。我们要从思想高度上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体验能力与情感,培养学生探究思维与习惯,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与品性;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更要脚踏实地应用与实践这一重要理念。

3.我国并未形成稳定成熟的小学《道德与法治》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的做法是零碎、不系统不完善的,已有的成功教学理论还需得到反复实践检验。我们要对实践教学的“是什么”“有什么”的研究转向以对“为什么”“怎么办”为主的研究,要基于课程实践深入系统的研究,提炼出切实有效的操作性强的实践教学策略与方法。

重要参考文献

[1]顾仙华:《运用实践教学法开展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的探讨》,CNKI知网空间。

[2]王晨:《小学品德课活动教学有效性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第28页。

[3]郭元祥:《论实践教育》,载《课程.教材.教法》,2012(1)。

[4]刘建军:《浅谈实践活动在思想品德课教学中的作用》,载教育实践与研究2008年第4期,第41-42页。

[5]刘超:《小学实践教学浅议》,载学周刊2012年第四期,第112页。

[6]吴高峰:《小学实践教学对于学生发展的必要性》,载《华夏教师》2019年第19期,第95-96页。

本课题为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度一般立项课题(课题批准号:XJK21CJC099)

谭向前,女,中学高级语文教师,1973年7月生,本科学历,沅江市小学思政教研员,湖南省课题评审专家,致力于中小学语文、思政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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